书城社科妄谈疯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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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跳加官

我这本东西,十之八九是我的鄙见,十之一二是洋人的唾余。我原是来自田间的人,虽在学政军三界混了二十余年,只因幼不好学,长而懒惰,奔走衣食,更无暇读书。至于什么叫“文坛” “武坛”,我全不知道。什么为“前提” “后提”,我更不晓得。什么是“唯物论” “辩证法”,我不了然。哲学、心理学、伦理学、理论学,我不明白。“旧圈点” “新符号”,我更是模糊。

那么,我说的话当然语无伦次,作的文必定文白混淆!所以我这本东西,既以我的成分多,洋人的成分少,我只好用强奸包办的恶例,本着我自己的见解,笼统称之为妄谈!我这本东西的内容,在《图画世界》及《北洋画报》,断断续续的,登了七年之久。三四年前就为嗜痂的读者,请我合拢起来,印成单行本。那时我的脸皮还薄,屡屡不敢灾梨祸枣,现今又苟活几年,脸皮又厚了许,又因失业甚久,穷极无聊,将已披露的,略加整理,印成书的样子,骗些钱花用!我所说的,颇有拗理悖情之处,也不过是“姑妄言之”,读者可姑妄阅之!认为讲经说法亦可,当做鸡鸣犬吠亦可!反正,论我这若存若亡的良心(?),我是对两性任何一方,绝无恶意的。所以骂我也好,打我也好,抄我的家,灭我的门也好,任听尊便,我毫不抵抗!不过,若不将全部阅完,细加思考,就请“免开尊口,免动尊笔”。

我本想为我这本东西,请几位朋友题字,烦几位“社会之花”作序。可惜我的朋友,全不是圣人,又不是要人,且不是学者。他们的大名,既未见过经传,报上也未给他们作过起居注。纵然他们对我,有求必应也不能提高我的价值,也不能替我辩护,说我的妄谈不妄。譬如一块烂铁镀上金,一团狗屎擦上粉,不但不能增光,且是作践材料。至于“社会之花”,我既穷而且丑,讲不起社交,更不肯拜倒旗袍之下,摇尾乞怜,而劳她们的玉手,所以序文与题字,只好由我一人,大包大揽,自拉自唱!

民国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滦县老宣自叙于北平东城之寄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