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文学史
1005900000003

第3章 绪论 (1)

百科全书式的“正史”——最早的中国文学史——“文学巨人”的影响——中国文学史的使命——其叙述的范围——新材料的发见——辨伪的工作——官书与个人的著作——中国文学进展的两个动力:民间创作与外来影响

所谓“历史”,昔人曾称之为“相斫书”,换一句话,便只是记载着战争大事,与乎政治变迁的。在从前,于上云的战争大事及政治变迁之外,确乎是没有别的东西够得上作为历史的材料的。所以古时的历史只不过是“相斫书”而已。然中国的史家,从司马迁以来,便视“历史”为记载过去的“百科全书”,所以他们所取的材料,范围极广,自政治以至经济,自战争以至学术,无不包括在内。孔子有“世家”,老、庄诸人有“列传”,屈原、枚乘诸人亦有“列传”,天官有“书”,艺文有“志”,乃至滑稽、货殖亦复各有其“传”。其所网罗的范围是极广大的。所谓“文学史”便也常常地被网罗在这个无所不包的“时代的百科全书”,所谓《史记》、《汉书》诸“正史”者之中。

但文学史之成为“历史”的一个专支,究竟还是近代的事。中国“文学史”的编作,尤为最近之事。翟理斯(A. Giles)的英文本《中国文学史》,自称为第一部的中国文学史,其第一版的出版期在公元1901年。中国人自著之中国文学史,最早的一部,似为出版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的林传甲所著的一部。

最早的“文学史”都是注重于“文学作家”个人的活动的,换一句话,便是专门记载诗人、小说家、戏剧家等的生平与其作品的。这显然的可知所谓“文学史”者,不过乃是对于作家的与作品的鉴赏的或批判的“文学批评”之联合,而以“时代”的天然次序“整齐划一”之而已。像写作《英国文学史》(公元1864年出版)的法人泰纳(Taine,1828—1893),用时代、环境、民族的三个要素,以研究英国文学史的进展的,已很少见。北欧的大批评家,勃兰兑斯(G.Brandes)也更注意于一支“文学主潮”的生与灭,一个文学运动的长与消。他们都不仅仅赞叹或批判每个作家的作品了;他们不仅仅为每个作家作传记,下评语。他们乃是开始记载整个文学史的进展的。

原来,自十九世纪以来,学者们对于“历史”的概念,早已改变了一个方向。学者们都承认一部历史绝对不是一部“相斫书”,更不是往古的许多英雄豪杰的传记的集合体;而是人民群众所创造的历史。乃是活的,不是死的;乃是记载整个人类的过去或整个民族的过去的生活方式的。所以现在的历史,对于政治上的大人物,已不取崇拜的态度,只是当他作为一个社会活动中间的一员。正如托尔斯泰在他的《战争与和平》中之写拿破仑一样,他在那里,已不是一个好像神话中的显显赫赫的人物,却只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军官。

随了这个历史的观念的变更,文学史当然也便来了一个变更。也如历史之不再以英雄豪杰为中心一样,文学史早已不是“文学巨人”的传记的集合体了。

但所谓“文学巨人”其成就究竟不同。他们的作品,其本身便是一种永在人间的崇高的创作物。我们乃是直接受其创作品的感兴,乃是直接感受到他们的伟大的成就的。我们可以抹杀一般的政治上的大人物的成就,但我们决不能抹杀文坛上的一个作家,一个诗人的工作。亚历山大过去了,查理曼过去了。但一个诗人,或一个散文作家,或一个戏剧家,却是永在的;他们将永远地生活在我们的面前。只要我们读着他们的永久不朽的创作物,我们便若面聆其谈笑似的亲切地与之同在。古代的希腊与罗马是过去了,但我们如果读着埃斯库罗斯(Aeschylus)、索福克勒斯(Sophocles)及欧里庇得斯(Euripides)的悲剧,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Virgil’s Aeneid),荷马的《伊里亚特》与《奥德赛》(Homer’s Iliad and Odyssey),我们对于古希腊与古罗马的情形,便也亲切有如目睹。

所以文学史却要仔细地论列到文学作家的生活。伟大的文学作品,本是大作家的最崇高的创造,当然是离不了作家的自身。所以文学史虽不全是作家传记的集合体,却也不能不着重于作家的自身生活的记述。

然而“人”究竟是社会的动物;我们不相信有一个人曾是完全的“遗世而独立”的。所谓“隐逸诗人”云云,他究竟还是人世间的活动的一员。他尽管不参加当时任何的政治等的活动,然而他究竟是受了社会一切大事变的影响的。他的情感往往是最为丰富的,其感受性,当然也更为敏锐。所以无论什么作家,都或多或少地受有他所生活着的那个时代的影响。那个时代的广大人民的生活都会不期然而然地印染于他们的作品之上。

为了更深切地了解一个作家,我们便不能不去了解他所处的“时代”,正如我们之欲更深切地了解一部作品,便不能不去研究其作家的生平一样。

文学史的任务,因此,便不仅仅成为一般大作家的传记的集合体,也不仅仅是对于许多“文艺作品”的评判的集合体了。

但他还有一个更伟大的目的在!“时代”的与“种族的特性”的色彩,虽然深深地印染在文学的作品上,然而超出于这一切的因素之外,人类的情思却是很可惊奇的相同;易言之,即不管时代与民族的歧异,人类的最崇高的情思,却竟是能够互相了解的。在文学作品上,是没有“人种”与“时代”的隔膜的。我们能够了解美洲的红印第安人,澳洲的土人,欧洲的斯堪的纳维亚人,尽管他们和我们间隔得很远,只要我们读到了他们的神话与传说,他们的文学的作品;我们也能够了解远古的巴比伦人、希腊人,乃至中世纪的匈族与诺曼人,尽管他们的时代离我们是很远,只要我们读到他们那个时代的创作物。

由此可知文学虽受时代与人种的深切的影响,其内在的精神却是不朽的,一贯的,无古今之分,无中外之别。最原始的民族与最高贵的作家,其情绪的成就是未必相差得太远的。我们要了解一个时代,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不能不先了解其文学。

所以,文学乃是人类最崇高的最不朽的情思的产品,也便是人类的最可征信,最能被了解的“活的历史”。这个人类最崇高的精神,虽在不同的民族、时代与环境中变异着,在文学技术的进展里演化着,然而却原是一个,而且是永久继续着的。

文学史的主要目的,便在于将这个人类最崇高的创造物文学在某一个环境、时代、人种之下的一切变异与进展表示出来;并表示出:人类的最崇高的精神与情绪的表现,原是无古今中外的隔膜的。其外形虽时时不同,其内在的情思却是永久的不朽的在感动着一切时代与一切地域与一切民族的人类的。

一部世界的文学史,是记载人类各族的文学的成就之总簿;而一部某国的文学史,便是表达这一国的民族的精神上最崇高的成就的总簿。读了某一国的文学史,较之读了某一国的百十部的一般历史书,当更容易于明了他们。

“中国文学史”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便是一部使一般人能够了解我们往哲的伟大的精神与崇高的创作成就的重要书册了。一方面,给我们自己以策励与对于先民的生活的充分的明了,一方面也给我们的许多友邦以对于我们的往昔与今日的充分的了解。

文学史的目的既明,则其所叙述的范围,当然很明白的便可以知道,盖文学史所叙述的并不是每一部文学的作品,而是每一部最崇高的不朽的名著。但也不能没有例外。有许多文学作品,其本身虽无甚内容,也无甚价值,却是后来许多伟大作品的祖源,我们由流以溯源,便不能不讲到他们;且这类材料,不仅仅论述一个文体的生长与发展所必须叙及,即说到要由文学上明了那个“时代”,也是绝好的资料。又有许多已成为文学史上争论之焦点的东西或史料,或曾在文学史上发生过重大的影响,成为一支很有影响的派别与宗门的,例如“西昆体”诗,“江西派”诗等,却也不能不讲述——即使其内容是较空虚的。那些作品之所以产生与发展而成为一个宗门,一个大支,当然也自有其社会的背景与根据。

但于上述者外,文学史所讲叙的范围,在实际上也许更要广大。原来文学这个名词所包含的意义,本来不是截然的明白晓畅,像科学中之物理学、植物学等一样的。有许多低级趣味的读物,像通俗的小说、剧本之类,表面上虽亦为文学的一体的一部分,实际上却不能列入“作者之林”。但像许多科学上、史学上的名著,有时却又因其具有文学趣味的关系,而也被公认为文学上的名著:例如庄子、荀况的哲学著作,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郦道元的《水经注》等都是。

但一般人对于这种取舍却常觉得很难判断。《史记》、《汉书》可以算是文学,为什么《通鉴纲目》之类又不能算是文学呢?我们有何取舍的标准呢?我们知道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别,其间虽无深崭的渊阱隔离着,却自有其天然的疆界;在此疆界内者则取之,在此疆界外者,则舍之。

这个疆界的土质是情绪,这个疆界的土色是美。文学是艺术的一种,不美,当然不是文学;文学是产生于人类情绪之中的,无情绪当然更不是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