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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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诗经与楚辞 (1)

最古的诗歌总集:《诗经》——风、雅、颂之分的不当——《诗经》中的诗人的创作——《诗序》的附会——乱离时代的歌声——《诗经》里的情歌——农歌的重要——贵族的诗歌——《楚辞》时代——屈原和他的《离骚》——《九章》、《九歌》等——《大招》、《招魂》的影响——宋玉、景差等

《诗经》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周平王东迁前后的古诗,除见于《诗经》者外,寥寥可数,且大都是断片;又有一部分是显然的伪作。论者以为:诗三千,孔子选其三百,为《诗经》。此语不甚可靠。不过古诗不止三百篇之数,则为无可疑的事实。

很可笑的伪歌,如《皇娥歌》及《白帝子歌》:“天清地旷浩茫茫”,“清歌流畅乐难极”之类,见于王子年《拾遗记》(《诗纪》首录之)。将这样近代性的七言歌,放在离今四千五百年前的时代,自然是太浅陋的作伪了。“登彼箕山兮瞻天下”的一首《箕山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击壤歌》,也都是不必辩解的伪作。“断竹,断竹,飞土逐 ”的《弹歌》,《吴越春秋》只言其为古作,《诗苑》却派定其为黄帝作,当然是太武断。“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的虞帝与皋陶诸臣的唱和歌,比较的可靠,然却未必为原作。《尚书大传》所载的《卿云歌》、《八伯歌》也是不可信的。较可信的是秦汉以前诸书所载的逸诗。这些逸诗,《玉海》曾收集了一部分。后来郝懿行又辑增之,为《诗经拾遗》一书。但存者不及百篇,且多零语,其中尚有一部分,是古代的谚语。所以我们研究古代的诗篇,除了《诗经》这一部仅存的选集之外,竟没有第二部完整可靠的资料。

《诗经》的影响,在孔子孟子的时代便已极大了。希腊的诗人及哲学家,每称举荷马之诗,以作论证;基督教徒则举《旧约》、《新约》二大圣经,以为一己立身行事的准则;我们古代的政治家及文人哲士,则其所引为辩论讽谏的根据,或宣传讨论的证助者,往往为《诗经》的片言只语。此可见当时的《诗经》已具有莫大的威权。这可见《诗经》中的诗,在当时流传的如何广!

《诗经》在秦汉以后,因其地位的抬高,反而失了她的原来的巨大威权。这乃是时代的自然淘汰所结果,非人力所能勉强的。但就文学史上而论,汉以来的作家,实际上受《诗经》的风格感化的却也不少。韦孟的《讽谏诗》、《在邹诗》,东方朔的《诫子诗》,韦玄成的《自劾诗》、《戒子孙诗》,唐山夫人的《安世房中歌》,傅毅的《迪志诗》,仲长统的《述志诗》,曹植的《元会》、《责躬》,乃至陶潜的《停云》、《时运》、《荣木》,无不显然地受有这个感化。

然而,在同时,《诗经》却遇到了不可避免的厄运:一方面她的地位被抬高了,另一方面她的真价与真相却为汉儒的曲解胡说所蒙蔽了。这正如绝妙的《所罗门歌》一样,她因为不幸而被抬举为《圣经》,而她的真价与真相,便不为人所知者好几千年!

《诗经》中所最引人迷误的是风、雅、颂的三个大分别。孔颖达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毛诗正义》)关于赋比兴,我们在这里不必多说,这乃是修辞学的范围。至于风、雅、颂三者,则历来以全部《诗经》的诗,属于其范围之内。三百篇之中,属于“风”之一体者,有二南、王、豳、郑、卫等十五国风,共计一百六十篇;属于“雅”者,有《大雅》、《小雅》,共计一百零五篇;属于“颂”者有《周颂》、《鲁颂》、《商颂》,共计四十篇。《诗大叙》说:“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所由废兴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朱熹说:“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辞,其语和而庄,其义宽而密,其作者往往圣人之徒,固所以为万世法程而不可易者也。”(《诗经集注序》)《诗大叙》之说,完全是不可通的。汉人说经,往往以若可解若不可解之文句,阐说模糊影响之意思,《诗大叙》这几句话便是一个例。我们勉强地用明白的话替他疏释一下,便是:风是属于个人的,雅是有关王政的,颂是“以其成功告于神明”的。朱熹之意亦不出于此,而较为明白。他只将风、雅、颂分为两类;以风为一类,说他们是“里巷歌谣之作”,以雅、颂为一类,说他们是“朝廷郊庙乐歌之词”。其实这些见解都是不对的。当初的分别风、雅、颂三大部的原意,已不为后人所知;而今本的《诗经》的次列又为后人所窜乱,更不能与原来之意旨相契合。盖以今本的《诗经》而论,则风、雅、颂三者之分,任用如何的巧说,皆不能将其抵牾不合之处,弥缝起来。

假定我们依了朱熹之说,将“风”作为里巷歌谣,将“雅”、“颂”作为“朝廷郊庙乐歌”,则《小雅》中的《白华》:“白华菅兮,白茅束兮,之子之远,俾我独兮!”与《卫风)中的《伯兮》:“伯兮朅兮,邦之桀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同是挚切之至的怀人之作,何以后一首便是“里巷歌谣”,前一首便是“庙堂郊祠乐歌”?又“风”、“雅”之中,更有许多同类之诗,足以证明“风”与“雅”原非截然相异的二类。至于“颂”,则其性质也不十分明白。《商颂》的五篇,完全是祭祀乐歌;《周颂》的内容便已十分复杂,其中有一大部分,是祭祀乐歌,一小部分却与“雅”中的多数诗篇,未必有多大分别(如《小毖》)。《鲁颂》则只有《宫》可算是祭祀乐歌,其他《泮水》诸篇皆非是。又《大雅》中也有祭祀乐歌,如《云汉》之类是。更有后人主张:诗都是可歌的;其所谓“风”、“雅”、“颂”完全是音乐上的分别。郑樵说:“乐以诗为本,诗以声为用,八音六律为之羽翼耳。

仲尼编诗,为燕享祀之时用以歌,而非用以说义也。”(《通志·乐略》)又说:“仲尼……列十五国风以明风土之音不同,分大小二雅以明朝廷之音有间,陈《周》、《鲁》、《商》三颂所以侑祭也。……”梁任公便依此说,主张《诗经》应分为四体,即南、风、雅、颂。“南”即十五国风中之“二南”,与“雅”皆乐府歌辞,“风”是民谣,“颂”是剧本或跳舞乐。这也是颇为牵强附会的。古代的音乐早已亡失,如何能以后人的模糊影响之追解而为之分解得清楚呢?郑樵之说,仍不外风土之音(民间歌谣),朝廷之音,及侑祭之乐的三个大分别。至于“四诗:南、风、雅、颂”之说,则尤为牵强。“南”之中有许多明明不是乐歌,如《卷耳》、《行露》、《柏舟》诸作,如何可以说他们是合奏乐呢?我们似不必拘泥于已窜乱了的次第而勉强去加以解释,附会,甚至误解。《诗经》的内容是十分复杂的;风、雅、颂之分,是决不能包括其全体的;何况这些分别又是充满了矛盾呢。我们且放开了旧说,而在现存的三百零五篇古诗的自身,找出他们的真实的性质与本相来!

据我个人的意见,《诗经》的内容,可归纳为三类:一、诗人的创作,像《节南山》、《正月》、《十月之交》、《崧高》、《烝民》等。二、民间歌谣,又可分为:(一)恋歌,像《静女》、《中谷有蓷》、《将仲子》等;(二)结婚歌,像《关雎》、《桃夭》、《鹊巢》等;(三)悼歌及颂贺歌,像《蓼莪》、《麟之趾》、《螽斯》等;(四)农歌,像《七月》、《甫田》、《大田》、《行苇》、《既醉》等。三、贵族乐歌,又可分为:(一)宗庙乐歌,像《下武》、《文王》等;(二)颂神乐歌或祷歌,像《思文》、《云汉》、《访落》等;(三)宴会歌,像《庭燎》、《鹿鸣》、《伐木》等;(四)田猎歌,像《车攻》、《吉日》等;(五)战事歌,像《常武》等。

诗人的创作,在《诗经》是很显然的可以看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