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陈独秀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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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婚姻上

古人说得好,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朋友,有朋友然后有君臣。照这样说起来,夫妇乃人伦之首,为人间第一件要紧的勾当。若无夫妇,便没世界。偏偏我们中国人,于夫妇一事,不甚讲究,草草了事,往往不合情理。所以我这《恶俗篇》上,把婚姻一篇,放在头里。你道中国人婚姻的坏处是什么呢?就是不合情理四个大字。世界上无论什么事件,都逃不出情理二字。况是男女婚姻大事,更是不消说的了。可恨我们中国人,于婚姻一事,自始至终,没有一件事合乎情理。待我把那些不合情理的事,分为上、中、下三篇,细细说来。

第一是结婚的规矩不合乎情理。原来人类婚嫁的缘由,乃因男女相悦,不忍相离,所以男女结婚;不由二人心服情愿,要由旁人替他作主,强逼成婚,这不是大大的不合情理吗?你看中国人结婚的规矩,那一个不是父兄作主,有一个是男女相悦、心服情愿的吗?唉!开店的人请个伙计,还要两下里情投意合,才能相安,漫说是夫妇相处几十年的大事,就好不问青红皂白,硬将两不相识,毫无爱情的人,配为夫妇吗?若是配得两下里都还合适哩,就算是天大的幸福,但要相貌、才能、性情、德性有一样不如式,便终身难以和睦,生出多少参差。那守规矩的人,不是毫无爱情,难以生育,就是忧抑成疾,除死方休。那不守规矩的人,还要闹出许多新鲜笑话儿来。象这样事,想列位的本家、亲戚、朋友、邻舍中间,也眼见过很多,耳闻得不少罢。只是人人都说那班女子不守本分,我却不敢说这样不合情理的话。

"巧妻常伴拙夫眠",岂不是天地间一桩不平的恨事吗?这都是结婚由父兄作主,不问男女二人愿意不愿意的好结果。还有些男女的好歹,连父兄也不知道,那从小儿说亲和指腹为婚的,不都是这样么。只因攀扯人家的富贵,或是恋了亲戚的交情,孩子没有一尺长,便慌着说媒定亲,到后来是个瞎子也不晓得,是个哑子也不晓得,是个疯子、傻子、瘫子、跛子都不晓得,是个身带暗疾、不能生养,不能长寿的也不晓得。男的是个愚笨无能的也不晓得,是个无赖败家的也不晓得;女的是个懒惰泼辣的也不晓得,是个流荡不顾廉耻的也不晓得。唉!你想男女婚姻,乃终身大事,就是这样糊涂办法,天下做老子娘的,岂不坑害了多少好儿好女吗!这还罢了,我们安徽有几处,还有一种最可恨、可杀、可怜、可哭的坏风俗,就叫做什么等儿媳。

这等儿媳的规矩,是因为没有儿子,就娶下一位媳妇,等着儿子,若是等到二十多岁儿子还不来,那媳妇才可以择配他人,算是开笼放雀了。最可惨的是那媳妇一直等到十八九岁,那儿子到来了,只是"十八岁大姐周岁郎",那媳妇也少不得守十几年青春活寡,才能够成亲婚配,你道这是天地间何等不合情理的惨事哩!现在世界万国结婚的规矩,要算西洋各国顶文明。他们都是男女自己择配,相貌、才能、性情、德性,两边都是旗鼓相当的。所以西洋人夫妻的爱情,中国人做梦也想不到。中国男子待女人,不过是养着她替我生儿子罢了。女人待丈夫,不过是靠着他穿衣吃饭罢了。所以女人没有好衣穿、好菜吃、好首饰戴,便有埋怨男人。男人没有儿子,便要娶妾。恩爱钟情的夫妇,普天下能有几人呢?就是日本结婚的规矩,虽有由父母作主的,也要和儿女相商,二意情愿才能算事。那有象中国强奸似的这样野蛮风俗呢!"但愿天下父母心,爱惜人间儿女苦。"虽难仿西洋的章程,也要学日本的规矩,而今而后,再莫办这样不合情理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