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共产党90年重大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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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 (1)

从安徽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按下鲜红的手印,到大包干的春风吹遍希望的田野;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到国有企业改革星火燎原;从提高农副产品价格,到多数商品定价随市场潮涨潮落......改革沿着市场化的方向一步步前进,实践也在一次次加深我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

1992年10月,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十四大上庄严宣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字字千钧的历史回响,这是声声急切的现实呼唤。

历史选择了市场经济,中国需要市场经济。然而,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却是曲折蜿蜒的......

"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从新中国成立之初选定计划经济的目标模式后,直到1978年,尽管我国经济体制进行过几次变动和改革的某些尝试,但始终未能跳出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框。计划经济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实行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深化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逐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思路。

1978年7月至9月,国务院召开关于如何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务虚会。李先念副总理在会议总结中提出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观点。在务虚会上,无论是实际工作者还是理论工作者都认识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他们提出应更多地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提法,就是适应这种要求提出的。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提出"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而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必然要重视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1979年3月8日,陈云曾写过一个提纲,题为《计划与市场问题》。在这个提纲中,陈云提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一)计划经济部分(有计划按比例的部分);(二)市场调节部分(即不作计划,只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进行生产,即带有盲目性调节的部分)"。前者是基本的主要的,后者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这是对他在中共八大上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思想进一步思考的结果。

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弗兰克·吉布尼等外宾时,就谈到过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他说:"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在当时是内部谈话,没有公开发表,直到1990年前后才公布出来。这里所讲的市场经济,是与市场调节同义的,并不是现在所实行的与计划经济相对立的全面的市场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概念在那一段时间还一直是一个禁区。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确认"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同时还确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没有提"商品经济"。

1982年1月25日,陈云邀请国家计委主任姚依林、副主任宋平等人到他家中座谈,正式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一公式。后来陈云把"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比喻为"鸟"与"笼子"的关系。陈云说:"搞活经济是在计划指导下搞活,不是离开计划的指导搞活。这就像鸟和笼子的关系一样,鸟不能捏在手里,捏在手里会死,要让它飞,但只能让它在笼子里飞。没有笼子,它就飞跑了。如果说鸟是搞活经济的话,那么,笼子就是国家计划。"他还说:"搞活经济、市场调节,这些只能在计划许可的范围以内发挥作用,不能脱离开计划的指导。"

198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确认要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认为这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同年12月,又把"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这一原则,写进新修改的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标志着"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一公式被确认。当时虽然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但是已经开始吸收市场的调节作用了。这相对于过去单一的计划经济而言,在理论认识上是一个进步。但这种思想认识也有其明显的局限和不足,主要是没有承认商品经济。

为全面推动改革开放,中共中央决定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专门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问题。根据邓小平的意见,中央成立了以胡耀邦、赵紫阳、胡启立、胡乔木、姚依林、田纪云组成的文件起草领导小组。从1984年5月份开始组织一些同志对文件的起草进行酝酿,先后找有关部门、有关省市的领导开座谈会。起草小组在第五稿的时候把草稿发到中央各个部门、各个省市自治区征求意见,各个部门和地方都认真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1984年9月9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赵紫阳给中央政治局其他常委写了题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三个问题的意见》的信。信中提出计划体制的四层意思,即(一)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不是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二)完全由市场调节的生产和交换,只限于小商品、部分农副产品和服务修理行业,它们在国民经济中只起辅助作用;(三)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四)指导性计划主要用经济手段来实现,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要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要运用价值规律为计划服务。'计划第一,价值规律第二'这一表述并不确切,今后不宜继续延用。"邓小平、陈云分别在9月11日和13日批示同意。这样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起草工作就在新的理论原则下进行了。

9月11日,中央召集在京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纪委委员、中央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各省市区、各大军区同志,以及26个大企业的负责同志共约1500人,认真讨论了征求意见稿,通过讨论加强了对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城市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同时把原稿第四部分"改革计划体制、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标题改为"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提出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决定》改变了原来十二大提出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提出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对这个《决定》予以了很高的评价。他说:"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我是这么个评价。""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做'异端'。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此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占据主导地位。

1987年2月6日,为筹备中共十三大,并在理论上有新的突破,邓小平同赵紫阳、杨尚昆、万里、薄一波等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明确指示不要再讲"计划经济为主"。他有针对性地说:"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好像一谈计划就是社会主义,这也是不对的,日本就有一个企划厅嘛,美国也有计划嘛。我们以前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还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机制模式,把国家、市场、企业三者关系的重点,放在市场方面。十三大报告根据邓小平的意见,没有再讲"计划经济为主"。同时还提出,在经济调节方式的配比上扩大指导性计划,缩小指令性计划。经济调控从直接调控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直接调控就是计划调控,间接调控就是市场调控。这样,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就从十二大时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十三大转为计划与市场"平起平坐",并且逐渐把重点向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方面倾斜。显然,十三大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思想进一步深化了。特别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运行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非常相似和接近了。

"计划取向"还是"市场取向",争论一度非常激烈

1989年"六四"政治风波后,6月9日,邓小平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讲话中说:"以后还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邓小平对市场问题的认识是很开放的,但是中央考虑到当时的国内形势,对市场问题还有些保留,后来在公开这个讲话时就改成了"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就基本上又回到了十二大时的提法。这个提法,从1989年"六四"政治风波后一直用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这个提法没讲计划与市场谁为主、谁为辅,但既然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一个经济体制,市场调节只是作为一个调节手段,显然是以计划经济为重,重心转到了计划经济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