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声如沸,喧于草丛间,如细碎的冰屑。
这是秋尽时的圆月夜。明崇俨看着兀立在荒坟间那一排排桑树,心中也不禁有了一丝寒意。
桑树不能长得太高,因此每年都要修剪,年积月累,断口虬结如拳,映着银白的月光,宛如鬼怪的手指。这个身着白衣的十二岁少年虽然已经看惯了这一切,但每次来的时候,心头仍有抑制不住的恐惧。
这块桑田中的桑树种植得稀稀落落,大概也是因为田中起了好几座坟吧。只是与旁边的田地有些不同,这片田中草长得极是茂盛,即使已至深秋,草色仍然青翠如滴。
在田中心,有一座坟。
这座坟比另外几座都要大一些,只是同样破败不堪了。在坟顶,放着一个朱红色的木匣。为什么师傅把那东西放在田里?明崇俨抿了抿嘴唇。虽然只是一块平平常常的桑田,却似乎有着奇异的力量,如果贸然进去,只怕会出什么意外。可是不论怎么看,还是看不出这片田有什么危险。
明崇俨,洛州偃师人,其先本为平原士族。虽说是士族,却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豪门,只有五世祖明僧昭有些名望。明僧昭本是隐士,字山宾,隐居于润州栖霞山,南齐永明元年奉诏出仕为国子博士,史称“明征君”。
与学问相比,明僧昭的名声更多的来自于他的信仰。南朝诸帝好多都笃信佛教,明僧昭也一样,曾舍田宅为佛寺,而这佛寺就是后世有名的栖霞寺。只是到了明崇俨父亲那一代,先祖的声名已经无助于仕途了,他的父亲明恪只是大唐帝国的安喜县令。
大唐幅员辽阔,当时全国有三百五十八州,一千五百五十一县。县令为一县长官,但即便是京县令,也不过是个五品的中下等官。至于外地的县令,则只是从七品到六品的微秩小官。
后来的明崇俨一直做到正谏大夫,但此时这个十二岁的少年只是跟随父亲上任而已。此时是贞观三年,距隋朝灭亡不过数十年,南朝人物的记忆犹新,在这个少年身上,仍然有着齐梁公子的儒雅俊朗。虽然年纪还小,但雪白的肌肤,漆黑的乌发,眉目俊秀,依稀便是百多年前的乌衣子弟。
明崇俨犹豫了一下,双手在胸前交叉着结了两个手印,终于踏进了田里。一只脚刚踩进田里,一阵寒气已透过牛皮靴钻进了脚底,眼前也突然起了一阵白雾。虽然是夜,但因为正值满月,明亮的月光照得周围一片通明,并没有雾气。而这阵白雾来得如此突然,一定是被人下的禁咒了。
明崇俨站定了,看着四周。雾气浓得怪异,三四步外便什么都看不清了。但方才他已对准了方向,只消走到田中心的那个坟上,将那个木匣取来便可以。向里走出了几步后,前面出现了一个坟头,明崇俨突然又站住了。
雾气在流动。
这儿本应该是正中那坟头的所在,但眼前这座荒坟上,却是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这禁咒,不仅仅是让人看不见那样简单。仅仅是这几步,已经让人不知不觉地偏离了方向。怎样才能破除这个禁咒?他抿起了嘴。对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他的嘴唇生得有点过于小巧,几乎有点少女的柔媚,只是唇角刀削似的线条却多了几分刚毅。
他从怀里摸出一支笔来。
笔是普通的羊毫笔,也就是用羊羔的胎毛制成的笔。对一个在私塾学习的少年而言,这样的笔实在很普通。只不过,明崇俨手里的这支笔有些不同,笔杆是中空的,当中贮有调匀的朱砂汁,这样只要笔杆中的朱砂不曾用完,就可以随时写出字来。
左手从怀里摸出了一叠黄表纸,明崇俨开始往纸上写字。
他的字学的是钟王小楷。因为当今圣上最喜二王笔墨,流风所及,很多人的书法都学王羲之。只是明崇俨此时写下的,并不是工整的楷书,而是一种极其繁复的字体。
每一笔都弯弯曲曲,几乎认不出那是个什么字。这种字体被称为“云篆”。字体的变迁总是由繁而简,由难而易的。从大篆至小篆,再到隶行楷书,总是越来越简化。但云篆有些不同,即使是一个十分简洁的字,用云篆写出来,也复杂得难以辨认。
这种字体当然没有实用的价值,不过,云篆本来就不是用来日常书写的,这是道士发明的一种用来写符的字体。
笔在黄表纸上极快地游动,写出了一长串纤细的线条。鲜红的字迹,在黄表纸上极是显眼。字写得很快,一张黄表纸马上就写完了。明崇俨收起了笔,将那道刚写好的符捏在指缝间,抬起脚,贴在靴底。
他穿的是一双牛皮靴子。符纸不大,靴底仿佛涂过一层胶水,符纸一贴上去便牢牢地粘在上面了。他看了看面前,重新调整了方位,慢慢地向田中踏出一步。这是鹤履沙步法,也就是道士常用的禹步。据说仙鹤捕蛇之时,脚下踩的就是禹步。这自然是道士的附会之辞,不过禹步踏出时,的确有点像仙鹤捕蛇之形。
这一次,明崇俨走得很快。虽然仍有雾气弥漫,但没用几步他便已走到了一座大坟跟前。而这座大坟顶上,正放着一个朱红色的木匣。明崇俨嘴角浮起一丝笑意。他行法之时老练熟稔,但终究只是一个十二岁少年,稚气尚未全脱。能全凭一己之力破了这禁咒,他不禁有些得意。
这时他已走到了那坟头前,伸手去拿那个木匣。手指刚触到木匣,指尖突然感到一阵彻骨的寒冷,这个匣子竟然并不是木头的,而拿起来时,重量也显然比一般的木匣重得多。
他眼中闪过一丝讶异。
“去城北田中取一个朱红木匣。”师父是这样对自己说的。那么,要取的一定是一个木匣,可是这匣子却并不像木头制成。难道,是自己搞错了?
他看了看四周,实在不相信在这种地方,还会有第二个朱红色的匣子。也许,这匣子是一种奇异的木头吧,比一般的木头更硬,所以才会如此。他从怀里取出一块白色绢帕,将匣子包起来,挂在腰间。
该回去了。明崇俨抬起头看了看天空。月亮圆而且亮,大得几乎让人不敢相信。他走出这片田,又回头看了看。一走出这片田,雾气便立时消失,一如出现时那般突然。他没再回头,加快了步子向前走去,步法轻盈快捷,就像水面上飞掠而过的小昆虫。
等明崇俨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夜雾中,那片田里的大坟上有一团黑雾突然开始聚拢,仿佛是一些极细小的飞蠓,这团黑雾凝成了一个人形。
这是一个非常瘦小的人,一身紧身的黑衣,就算头上,也用黑布包着,只露出两只眼睛。这个人盯着少年消失在夜雾中的背影,目光炯炯,仿佛能够穿透雾气。
“看清了么?”从他的蒙面之下,发出了犹如从古井中传来的声音。
“不会有错,的确是极玄子的嫡传。”
从大坟背后,走出一个女子。与那个黑衣男子不同,这个女子相貌美丽,尽管秋尽的气候颇有寒意,但她衣服轻薄,透过她那件几乎透明的长裙,隐约可以看到包裹在里面的胴体。
雪白的肉体,仿佛可以听到骨节的声音。她的嘴唇十分红润,红得几乎有几分死气,让她的美貌平添了几分冶艳的邪气,如果这时有人见到她,一定会觉得她是刚从古冢中出来的妖狐吧。
“杀了他?”两片殷红的嘴唇中吐出的声音清脆悦耳,却又冷漠得像是马上就要结冰。
只听得一声佛号,明崇俨猛然间睁开眼。
由于过于慌张,一瞬间眼前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他定了定神,才看到辩机的脸。辩机正啜饮着一杯茶,看似平静,眼里却流露出关切。明崇俨苦笑了一下,道:“没事。”
虽然嘴上说没事,但他的背后黏黏的大是难受,那是惊出的冷汗把内衣都黏在了皮肉上。辩机倒了杯茶推过来,道:“喝一口吧,你心神极乱。”
明崇俨端起杯子来喝了一口。原本应该清甜的茶水喝到嘴里却有种异样的苦涩,仿佛舌尖都沾上了无所不在的恐惧。他出神地看着杯子,剩下的半杯碧色茶水正不住地打转。
“梦见什么了?”
明崇俨的眼里带着一丝迷惘,又喝了口茶,让干得几乎龟裂的嘴唇湿润一下,道:“还是那样。”
“仍然是那一段吧?”
明崇俨所能记得的,也就是这一段。他不知为什么自己的记忆会没来由的缺失了一大段,他点点头,道:“是啊。不管怎么做,那个梦做到那里就断了。”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个梦了,每次梦到那个衣着轻薄的女子用妖冶冷漠的声音说“杀了他”几个字,便一下惊醒。因为做得多了,后面的事又怎么都想不起来,他几乎都要以为这仅仅是个梦而已了。
只是,明崇俨知道这并不是梦。在他十二岁那年,师父确实让他到城北田中去取一个朱红木匣,只是这事的下文就再也记不起来了,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取回来,而且关于师父的记忆也同样到此为止。
那一天,一定发生了一些事。如果能记起来,恐怕就能知道为什么了。尽管明崇俨这些年来一直在追查,却总是漫无头绪,即使用浮梦术来追查也是一般。这浮梦术是一种近乎圆光术一类的邪术,极易走火入魔,明崇俨自己一人不敢施术,因此到会昌寺请辩机为自己护法。佛门虽不尚神通,但佛法可以收束心神。只是这浮梦术邪气太重,梦到记忆断裂的那一段时,他险些又要堕入魔道,幸亏辩机见势不妙,以佛号将他唤回,才算逃脱。
辩机见明崇俨面色惨白,极是难看,道:“明兄,既然如此危险,以后还是不要再试了。”
也许不试才是对的。明崇俨苦笑了一下,没有说什么。记忆中这一段长长的空白一直纠缠着这个少年,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忘记那么多。究竟出了什么事?他有许多次都梦到那个妖艳的女子,而每一次都满头大汗地惊醒过来。他只知道一定发生过什么事,但记忆就像一扇厚重的铁门死死锁住,即使用这个后来学来的浮梦术仍然打不开。
究竟我的身世里有什么秘密?长安,这个大都市为什么总像一个魔咒,让自己无法逃离?明崇俨的心中越来越寒冷。这些谜,难道永远就是一个谜么?
大唐官学,号称“六学二馆”。六学是指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隶属国子监;二馆指的是弘文馆、崇文馆。这是大唐的最高学府,不过崇文馆设立于贞观十三年,在贞观十一年,长安只有一个弘文馆而已。
弘文馆本是太祖武德四年设立,初名修文馆,属门下省。武德九年,太宗即位,始改称弘文馆,置生徒数十名,大多是皇族勋戚子弟,师事学士学习经史书法。得入弘文馆,是大唐士人的无尚荣耀,比国子监六学的学生地位要高得多了。不过正因为如此,弘文馆的学生要学的内容比一般太学生少得多,考试的要求也低。“其弘文、崇文馆学生,虽同明经、进士,以其资荫全高,试取粗通文义。弘、崇生,习一大经、一小经、两中经者,习《史记》者,《汉书》者,《东观汉记》者,《三国志》者,皆须读文精熟,言音典正。策试十道,取粗解注义,经通六,史通三。其试时务策者,皆须识文体,不失问目意。试五得三,皆兼帖《孝经》《论语》,共十条。”这是《大唐六典》中所记,从“试取粗通文义”六字来看,就可以看出弘文馆的学生要轻松许多,因此弘文馆的学生每天的吹牛闲聊也成了日常功课。
这是贞观十一年的初秋。高仲舒和一个同学坐在弘文馆的院子里,看着院中不时飘落的黄叶,一边喝着刚上市的秋茶,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高仲舒,是隋朝大臣高的曾孙。高在隋大业三年为炀帝诛杀,高仲舒的祖父高表仁本是隋大宁公主驸马,也受到牵连,与两个哥哥一起被流放外地。入唐后,高表仁倒是受到重用,一直封到剡国公。高仲舒是高表仁次子高睿之子,因此得以入弘文馆修习。高家是世族,家世显赫,他平时听到见过的奇物异事颇多,吹起牛来自然谈锋甚健。因为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所以聊的也尽是些不着边际的异闻,什么苏合香与狮子粪到底是不是一种东西,什么生金到底有没有毒,说得口沫横飞。渐渐地,说到阳燧珠是不是存在这事上了。
“贞观四年,林邑国主范头黎遣使献火珠。这火珠大如鸡卵,圆白皎洁,光照数尺,状如水精,正午向日,以艾承之,即火燃,岂不正是阳燧珠么?”
他大声说着。因为有点急了,头上也渗出汗来。跟他闲聊的同学名叫苏合功,却只是淡淡一笑道:“高兄,少安毋躁。所谓阳燧珠,本是南越王赵佗镇国之宝。赵佗去世后,阳燧珠也已殉葬。后来东吴王孙仲谋为寻此宝,发民夫数千掘遍赵佗墓,一无所得,可见此宝早已失传,据说已为波斯胡人盗去。林邑国不过蕞尔小国,岂会有此奇物。”
“林邑与南越岂不正是相邻么?”高仲舒的外号叫“高铁嘴”,向来不肯服人,自然不是苏合功一席话能说得服的。“你说的这故事我也听说过,说是崔炜救玉京子,得见赵佗之灵。这等鬼话只好骗骗乡里小儿,子不语怪力乱神,你难道也信?”
高仲舒是信奉阮瞻范缜无鬼神灭论的,一说到鬼神,更是脸红脖子粗。苏合功也有些急了,道:“子不语怪力乱神,那是敬而远之,存而不论,不是不信。高仲舒,你不敬鬼神,当心走夜路就遇上鬼物!”
高仲舒重重一拍桌案,道:“岂有此理。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天下岂有鬼神,你见过么?”
苏合功一阵语塞。虽然他坚信鬼神存在,但自己也没见过。他咬了咬牙,道:“好吧,等你见到鬼了,就会知道了。”
高仲舒笑道:“我才不信,若真个遇上鬼物,我有利剑在侧。”
书生带剑,是唐时之风。高仲舒按了按腰间那柄装饰华美的剑,颇有不可一世之概。苏合功却摇了摇头,道:“高兄,你带剑可不是个味道。真碰上鬼,别吓得屁滚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