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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县令巧用“赢”字破案

一个商人在一家旅店住了一晚后,就发现自己的盘缠不见了。他很着急,不过,他还是冷静地想了想事情的经过。旅店就只住了他一个客人,因此他便怀疑盘缠是旅店老板偷的。可是无论他怎么问老板,老板都不承认自己偷了银子,于是,商人只好告到了衙门。

县令把旅店老板传到县衙问话。旅店老板虽然心虚,但他自认为偷银子时没留下蛛丝马迹,于是死也不认罪。县令是位办案高手,商人告诉了他事情经过后,他就判断旅店老板是盗贼,但苦于没证据,也无法定罪。不过,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把旅店老板叫到跟前,说:“为了证明你的清白,我在你手上写一个‘赢’字,然后你再到公堂外去晒,如果晒了两个时辰,字都没消失的话,就说明你不是小偷。”旅店老板心想:“都说你是办案高手,我看真是个糊涂官。太阳能把字晒化吗?只要我不洗手,字就肯定不会消失。”

县令让旅店老板去晒字后,又派衙役把老板娘带到公堂,对她说:“你丈夫已经承认偷了客人的银子,还交代说藏在家里,你快把银子交出来吧。”没想到老板娘也是个狡猾的人,她想:“如果我丈夫真招了的话,他们就该直接来搜银子,为什么还要把我带来呢?肯定是想用计骗我说实话。”所以老板娘装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她又看见自己的丈夫居然在外面晒太阳,觉得很纳闷。

突然,县令大声问旅店老板:“‘赢’字还在吗?”

旅店老板以为县令准备放自己了,连忙回答说:“在!”

老板娘把“赢字”听成了“银子”,既然自己的丈夫都说银子还在,那肯定是招供了,她做贼心虚,赶紧交代了偷银子的事,并带衙役去家里挖出了埋藏的银子。

聪明的县令利用读音相近的字,混淆老板娘的视听,让她主动承认犯罪事实。看来做贼心虚的人终究经不起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