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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国际海上反恐公约实施的现状分析(2)

美国还提出了“特大型港口计划”(Megaport Initiative,以下简称“大港计划”),主要由美国能源部负责,旨在通过协助有关国家在港口安装相关检测系统,阻止核和其他放射性材料的非法贩运。2005年11月20日,胡锦涛主席与美国总统布什会晤后,在与中外媒体记者见面会上谈到:“我们都表示,愿在双向互利的基础上深化反恐合作。双方已就特大型港口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可以预见,该计划的推进和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防止和打击核及其他放射性物质的扩散,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世界其他国家也纷纷按照ISPS规则要求,积极开展海上反恐立法。2003年5月2日,欧盟委员会向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制定、实施SOLAS公约修正案的“条例”(regulation)的建议,该条例全面反映SOLAS公约修正案的要求,将相关要求扩展到国内运输,特别是旅客运输;并且制定专门适用于欧盟成员国之间近海运输的特别措施,将ISPS规则B部分的相关内容强制化。欧盟委员会还制定港口保安的“指令”(directive),该指令将把ISPS规则的相关要求扩大至全部港口范围,包括制定多式联运保安的“指令”及相关的检查程序规定。依据ISPS规则,欧盟制定了《欧盟港口保安规则》(European Unions Port Security.Code),于2007年实施的新法规不仅适用于码头,还适用于整个港口区域,包括桥梁、隧道和化工厂等,即全港保安计划。

加拿大政府为了将ISPS规则付诸实施,制定了《加拿大海事安全条例》,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新加坡、澳大利亚、日本及韩国也纷纷将海上反恐规则引入本国立法中。

无论是从SOLAS公约、ISPS规则本身的条款,还是从各国纷纷将海上反恐规则引入本国立法,均可看出,在世界范围内,反对恐怖主义活动已形成国际社会的共识。

四、“SOLAS公约”和ISPS规则在我国的实施现状分析

我国是国际海事组织的A类理事国,又是SOLAS公约的缔约国,积极认真地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根据公约的要求,我国必须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针对船舶或通过船舶进行的恐怖活动。

目前我国拥有海运船队8000多万载重吨,其中外贸船队达到6000万吨,全国共有港口1400多个,其中对外开放港口132个。2007年,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600万标准箱,较去年同期增长20.4%,首次超过香港,跃居全球第二。全港货物吞吐量完成5.61亿吨,连续三年保持全球第一。

我国对外贸易的90%是通过海运运输,因此我国政府对于航运业和港口业的安全管理十分重视。为有效实施国际海事组织有关海上反恐的公约, 我国交通部积极履行国际公约的实施工作,于2003年11月颁布《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船舶保安规则》(该规则经修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从而实现了国际公约的国内化。《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将严重威胁海运的保安威胁事件列为九类:

(一)通过爆炸、纵火、毁坏或恶意行为损坏、破坏港口设施或船舶;

(二)劫持、占领船舶或劫持船上人员;

(三)损坏货物、船舶关键设备或系统、船舶物料;

(四)未经允许进入或使用港口设施;

(五)走私武器或设备,包括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六)使用船舶运输企图制造保安事件的人员和(或)设备;

(七)利用船舶作为制造损坏或破坏的武器或方法;

(八)阻塞港口入口、航道、船闸等;

(九)核袭击、生物袭击和化学袭击见交通部于2003年11月14日发布的《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二十一条。 。

作为国际海事组织的A类理事国, 中国政府支持国际社会在联合国框架内,以联合国宪章和相关国际法准则为指导,采取果断的集体行动,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按照规则的要求,为保证各港口的保安计划能够落到实处,各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保安演习,保安演习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两次演习间隔不得超过十八个月。交通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10月31日在洋山深水港区再次举行“中国政府履行SOLAS公约2007年港口设施保安演习”。此次演习为船港桥联动、海陆空立体演习。演习通过模拟恐怖分子袭击洋山深水港1号码头事件的发生、发展,到上海市港口及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防范和快速、有效处置的全过程,对港口设施保安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进行全面检验,是完全立足于实战的船港桥联动、海陆空立体演习。分别展示港口设施在1级、2级、3级保安状态下,各项保安措施和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保安等级的变化、港-船及港-桥保安联动等过程,从而对港口设施和东海大桥保安计划中所确定的各项软硬件保安措施或程序进行测试,以检验和提高港口设施和东海大桥保安组织及保安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和综合反应能力。通过对保安事件的全程处置,展现港口设施应对保安事件的反应程序与能力,同时展现各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部门(公安、海事、救助、边防、边检、海关等)应对港口设施突发性保安事件和恐怖事件的反应程序、协同作战及有效处置能力。

为了保证港口设施保安信息的畅通,按照公约的要求,交通部还确定了全国港口设施及船舶的报警联络点为“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值班室”。各地也分别确定了省级、市级联络点。

我国政府自履行SOLAS公约以来,结合中国实际,有条不紊地开展保安履约工作,较好地履行了一个港口大国和航运大国的国际义务,形成了广泛规范、科学、有效的保安管理体系,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公安、海事、海关及边检协同配合,港口设施由经营人分工负责。截至目前,交通部向全国符合要求的720多个港口设施颁发了《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各地做好保安评估和保安计划制订工作,对保安计划进行评审,督促港口设施做好演练演习、港口保安联络和信息通报工作,并负责《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等。

五、结语

纵观当今世界各国海上反恐立法现状,以美国、欧盟为首的一些海运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已相继出台了一些双边条约、多边条约,对世界航运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为国际法的主体成员以及航运和港口大国,中国政府也必将继续支持国际社会在联合国框架内,以联合国宪章和相关国际法准则为指导,制订海上反恐的法律、法规。而为了维护本国航运业的发展需要,笔者也在此建议,我国应尽快制订包括在我国海上反恐立法体系中的对等规章、规则。

(作者系上海港口设施保安联络点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