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鱼凫文化论:首届温江鱼凫文化高端论坛文集
1119600000022

第22章 鱼凫村与三星堆

雷雨

温江鱼凫村遗址最早记载于清代《温江县志》中,1964年四川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对该遗址进行了考古调查,1996年和1999年,成都市文物考古工作队和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鱼凫村遗址进行了复查和发掘,发现大量文化遗迹和遗物,获得了很大的学术成果。

发掘者将鱼凫村遗址的文化遗存分为三期并与三星堆遗址进行了比较,认为第一、二期为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存,文化面貌与三星堆一期——宝墩文化相同,年代范围在龙山时代前段,距今4550~4250年;第三期文化遗存的陶器明显可分为两组,一组为三星堆一期——宝墩文化最晚阶段的陶器,另一组则只见于三星堆文化,如有领罐(深腹小平底罐)、高柄豆、器盖、敛口瓮等,第三期遗存的年代晚于三星堆遗址第一期,而早于三星堆遗址第二期。以上大多是很精准的论述,唯发掘者认为第三期遗存早于三星堆遗址第二期且将其归于三星堆一期——宝墩文化最晚段的看法,笔者不敢苟同。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三星堆遗址的分期一直是不完整的,尤其是一、二期之间的缺环非常明显,并且一直没能找到那一阶段的遗存,因此二期遗存的年代上限也一直徘徊在距今3900年左右。鱼凫村遗址的发掘者认为鱼凫村第三期遗存早于三星堆遗址第二期,其实当时认识的三星堆遗址第二期是不完整的。

1999年和2000年,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月亮湾城墙及其内侧地点连续进行了两次总发掘面积逾1000平方米的主动发掘,发现月亮湾地点的文化遗存远较三星堆遗址内的其他发掘点丰富,堆积厚,层次丰富,从一期一直不间断地延续至四期,以前不太丰富的一期遗存在此大量出现,尤其是相当于鱼凫村遗址第三期文化遗存的发现(以1999年月亮湾、⑩层为代表),正好填补了三星堆遗址一、二期之间的缺环。

与鱼凫村遗址第三期文化遗存的陶器一样,以1999年月亮湾、⑩层为代表的文化遗存的陶器也可明显分为两组:

A组:为三星堆一期——宝墩文化晚段陶器组合中的一部分,不过同类器物在形制上又有所演变,比如沿部更窄,沿下角更小。主要器型有喇叭口器、折沿尊形器、绳纹花边口深腹罐、绳纹花边口尊形器、折沿盆、折沿罐、翻领罐、小口瓮、高圈足盘、镂孔圈足器、平底盘等。

B组:器型出现于三星堆遗址第二期(三星堆文化第一期)、但每类器型的具体形制在演变轨迹上又明显属于偏早阶段的一组陶器,主要器型有深腹小平底罐、有领小平底罐、高柄豆、器盖、敛口瓮、侈口瓮、大口缸等。一方面,与三星堆遗址第二期稍晚阶段的同类器较为素净的风格相比,B组陶器器身上大多饰有细密、繁缛的细绳纹、交错绳纹、旋转瓦棱纹以及常见于三星堆一期——宝墩文化陶器上的箍带纹等,一些陶器尚残留有花边口的遗风,深腹小平底罐、侈口瓮也显然系从一期的绳纹花边口深腹罐和小口瓮演变而来。可以认为,这组器物应该是保留了相当多的一期陶器遗风的三星堆遗址第二期最早阶段的陶器,三星堆遗址第二期是直接在第一期的基础上演变过来的。另一方面, B组器物又为新出现且仅见于三星堆文化的器型,表现为明显的三星堆文化因素,因此将这一阶段的文化遗存(包括鱼凫村第三期)仍归为三星堆一期——宝墩文化阶段是不合适的,它们应该是三星堆遗址第二期最早阶段(三星堆文化最早阶段)的文化遗存,绝对年代距今4100~3900年。

关于A组器物的解释,实际上,通过整理,我们发现在三星堆遗址第二期偏晚阶段的文化遗存中仍然存在一定数量的A组器物。因此,在第二期最早阶段有相当多的A组器物与B组共存是毫不奇怪的。看来,三星堆一期——宝墩文化的因素在三星堆文化时代仍保持了相当的时间。

1999年月亮湾、⑩层和鱼凫村遗址第三期遗存的发现,使得原本有明显缺环的三星堆遗址分期变得环环相扣,因而极大地丰富和充实了三星堆文化最早阶段的文化内涵。成都平原的考古学文化分期和演变序列也因此更加清晰和完善,并由此确立了成都平原青铜时代文化遗存(三星堆文化)与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三星堆一期——宝墩文化)的渊源关系。

(作者单位: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