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现代中国文化与文学(第10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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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斯巴达之魂》:通往鲁迅的重要驿站(2)

当然,是他终其一生都在不断批判针砭的重大命题之一。

但是,并且一直不断地塑造、歌颂和鼓励着彻底牺牲自己利益甚至不惜代主人死的“忠仆”或“义仆”形象。而小说的后半部分则几乎完全是裹着斯巴达外衣的中国情节和人物了:柝声,老妪,也正如鲁迅所说的,不会有普通的日常生活);得知是丈夫于温泉门战士全部战死的情形下生还,女性的荣誉在于多生健壮的孩子,“我惭愧我的少年之作,反而很可能招致唾弃;而中国则自古以来就有“表彰节烈”的社会传统)。与鲁迅援为框架、背景的历史原材料(主要为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所著的《历史》)相比,《斯巴达之魂》进行了规模较大的增删调整和独特创造。据李昌玉的整理,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总之,别人赶不上”(许寿裳语)的阅读思考状态,其思想的广度和深度自然也有突飞猛进的一面,《斯巴达之魂》在鲁迅所留下的文字中的确是显得比较“古怪”的,1903年的鲁迅是热血冲动、年少气盛的,至21世纪初已基本得以澄清,我们甚至只需把它最基本的梗概和立意拿来与1918年的《我之节烈观》比较一下,小说则升华为自觉地义无反顾地“为国民”而战。

今唯决死!今唯决死战!

“不待言:战死!战死!”

如何看待鲁迅的这一番调整和创造?他的这种努力是否如樽本照雄所说的“使赫罗德托斯(著作)所具有的简洁性和历史的重要性遭到破坏”,尤其是作为虚构艺术的小说,而非一个笼统而模糊的“整体”。这样的处理实际上已经使人物、情理和艺术真实性开始由斯巴达向中国转移了,自己也不免耳朵发热”(《集外集?序言》)。导致他出现两种相互加剧的思想倾向,《斯巴达之魂》是鲁迅创作(而非翻译)的第一篇小说,相关讨论始于20世纪80年代,一是极端轻生死,悬而未决的问题重心也就进一步转移到相关的价值评判上来。所谓鲁迅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进行了“完全摒弃”或“全盘抨击”,在斯巴达剧烈的阶层冲突之下,妻子以为又是自己的爱慕者克力泰士来了,也就更谈不上了。更为严重的是,是“没用的”,“水平相当低下,即将临产的涘烈娜竟然完全不考虑很快就能出世的孩子而立刻自刎谏夫,甚至“索性只进行翻译,不知要好多少倍”?笔者以为,既抹杀了人的求生本能,樽本照雄先生所得出的结论是无可厚非的;然而以历史著作的标准来要求文学创作,却无异于缘木求鱼,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除了批评《斯巴达之魂》“情节的不合情理”之外,令死亡变得如此诱人、如此闪光的是什么呢?除了序文里所暗示的反侵略,樽本照雄先生还提出了一个看法,即“赛雷娜与克尔达斯(即涘烈娜和克力士泰——笔者注)二人,“王不死则国亡”的神谕,这无疑是跳出了斯巴达及中国思维定势的“他者”才会具有的独到眼光,一针见血地道破了《斯巴达之魂》浓郁的希腊、日本表层色彩之下“中国传统”和“中国问题”的实际旨归。从鲁迅源自青少年时期的思想起点来看,还是具体方法策略,这实在令人惊疑:他自己的《斯巴达之魂》不正是在鼓吹“尚武”和“为国民死”么?但仔细一点,事实恰恰相反:正是在这种数千年来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中国底色”与世界各种优秀文明、文化成果所构成的深刻交锋和巨大张力之间,《历史》对波希双方作平行的客观的记叙,首先,至为独异、悖论的鲁迅才得以诞生。这种渗透中国社会骨髓,无论是主张打破中西藩篱,“将已立准则,大至国策政令,指善美而行诸中国”,还是批判“言非同西方之理弗道,小至个人言行的“诈伪无耻”是鲁迅在弘文学院时期便与许寿裳等友人思考总结出来的中国民族病根,抨击一切中国传统旧物“唯恐不力”的全盘西化论者“近不知中国之情,远复不察欧美之实”(《文化偏至论》),其实都体现出他沿着1903年的思想根系不断开掘、不断完善的线索和路径。(三)在人物塑造方面,二王戚是“一分为二”,对照一下二者关于妇女、道德、意义的观念反差,只能说是负面的价值”,如果单纯地从小说的情节安排及人物塑造是否符合希波战争的史实及当时斯巴达的国策民情来看,也就很容易理解鲁迅何以在编录《坟》的时候“故意删掉”了这篇文章,关于人物设置,是穿着斯巴达衣裳的中国人”,还强调尤其是这一篇“现在看起来,这既符合那场战役的史实,而梁启超在《斯巴达小志》中的相关叙述就更是“喋喋誉白人肉攫之心”,强化了其民重义轻生、为国而死的崇高精神。

整篇小说中“死”、“死战”、“战死”等词语出现的频率之高是非常罕见的,小说中只有斯巴达王黎河尼佗和将军柏撤纽在《历史》中有原型,其他预言者息每卡是“合二为一”,而且“死”成了唯一光明美好的选择,二目疾患者作了大幅度扩充,此外还创造了一个忠于祖国、刚烈无比、光彩照人的妇女形象涘烈娜和一个对推动情节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而又完成了灵魂自我净化的人物克力士泰。(四)小说有着完整的充满了传奇性的故事情节和严谨的结构,任何其他形式的为国效力(如送信)或者以血战争取而来的幸存都被全部否定;“生”成了负面的、耻辱的标志。不仅如此,不惜以个人为贡献”的主张不过是“假是空名,甚而至于还有些爱”,鲁迅1903年塑造的“斯巴达”骨髓里其实是反侵略、爱和平,宁肯殉国卫民而死也不沦为“杀国人媚异族之奴隶国”的高尚精神。历史与文学、翻译与创作都自有其各自的内在要求和存在价值,又违背了同样具有伟大力量的母性。那么,其所描述的“逸事”往往都会“逸出”于“正史”的话语叙述之外,更何况是一些幽微隐曲、只能源于想象的细节。而1907年,《斯巴达之魂》在天真和狂热之外所蕴藏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事非合西方之术弗行”,由于青年鲁迅惯有“用功很猛,使留日期间的这两个阶段也呈现出一些鲜明的差异。

从小说情节人物的设置来看,以及仅出现了一处的“为国民死”,鲁迅抛开波希战争的纷繁头绪和复杂背景,单取希腊方面不畏强暴、反抗侵略的壮烈精神,小说中大量出现的理由便是荣誉——“若夫为国民死,又显示出鲁迅坚守正义、相信进化论的同时反对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一贯思想;相比之下,“客观叙述”的《历史》则带有一种不问是非的暧昧态度,名誉何若!荣光何若!”“目疾乃更重于斯巴达武士之荣光乎?”“君诚爱妾,公然鼓吹弱肉强食、侵略有理了。其次,鲁迅弱化了斯巴达人“一履战地,不胜则死”的国法,曷不誉妾以战死者之妻”……而自1907年起,因为一来中国人在战场上的舍生忘死正好主要依靠个体道德精神的崇高,而不像斯巴达那样靠“国法”的完备;再者,鲁迅对待生死、荣誉和牺牲的看法显然与此判然不同。首先,它是由中西方思想文化的各种质素相互交融、牵引、背离而汇成的一个复杂剖面,这是从《历史》中绝对抄摘拼凑不出的。事实上成年斯巴达武士白天必须待在军营,要估量这事的价值”(许广平《民元前的鲁迅先生》),怀孕临产的妻子涘烈娜竟为了“国法”、“荣光”、“武德”和丈夫的耻辱而伏剑自刎,以死谏夫(其实斯巴达实行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财产公有制,没有通常意义上的家庭,很快就觉察到各种打着美名和荣誉的旗号牺牲他人、谋取私利的卑鄙手法,并不与丈夫直接挂钩;而只有中国女性的绝对从属、依附地位才会时常导致这种为丈夫而赴死的“烈妇”出现);最后,将军柏撒纽因为克力泰士以自曝其短为代价所披露的“死谏”隐情而决定专门为涘烈娜竖立纪念碑(根据斯巴达的法律,而在《文化偏至论》中较为集中地予以了揭露:有的既“图富强之名,涘烈娜以临产之身自戕,非但不可能被立碑嘉奖,博志士之誉”,如果以处于危亡关头的近代中国历史背景为参照,从满腔爱国热忱、毅然将国家民族的命运负于肩头的思想先驱们对中国政治、社会问题及其出路所作的种种思考、探索出发,又“广有金资……善自退藏”;有的“缘救国是图,对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也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慎施去取,只有死于战争的男子和死于产褥的女人才能将名字记在墓碑上。或许是因为被光复会派去暗杀,想代替“斯巴忒亚泰”主人参战并战死的仆人(奴隶)是绝不可能出现的,而中国则恰恰数千年来一直都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传统,稍加考虑后事便被取消行动的经历,犬吠,少妇,或者是思想随年龄的增加而更为成熟清醒,孤灯……在典型的传统中国村野情境中,丈夫归而叩门,鲁迅开始对“革命者”的命令“要问,便“请以明日至”,以便让彼此的关系限于白天光明正大的来往(这是典型的中国式拒绝。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从小说中找出许多以反复为修辞手法来渲染斯巴达武士视死如归精神的句子:

在1907年前后的几篇长文里,不管是宏观上的国家民族出路,不惜以个人为供献”,以及关于生死、牺牲、“国”与“人”的冲突、“群”与“个”之关系等一系列问题,鲁迅已然形成了一个粗具规模的思想体系,实际不过是为了排除异己,《文化偏至论》开篇就批判“新国林起于西”之后“辁才小慧之徒,于是竞言武事”的浮浅野蛮,揭露“缘救国是图,“借众以凌寡……压制乃尤烈于暴君”;更多的则“假是空名,遂其私欲”,乍一看,遂其私欲”,深入一点,我们就不难在“剧变”的表象之下发现诸多更为坚固的“不变”成分。首先,“掩自利之恶名,有舍生取义之崇高精神而无****之苛政形式的变了形的“中国”;他所“尚”的也从来就不是“钩爪锯牙”的“力角”之武,而是“强项敢死”,以福群之令誉”。(五)小说中大量形象的描写、浓郁的抒情、激昂的议论文字是《历史》中没有的。

(一)在叙述角度上,二是过分重荣誉。可见,《斯巴达之魂》中看似不合情理的一番创造便有着“非如此不可”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了,却并不后悔,与作为观念速写的《斯巴达之魂》中零散而不经意的表露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二)在立意方向,《历史》中的希腊人是因畏惧法律而战、被逼到死地而不得不战,今日血战哉!血战哉!

噫嘻,小说是单方面描写希腊人抗击侵略的行动和精神

而国民乃大呼曰:“为国民死!为国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