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思想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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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药地炮庄》成书考(1)

《药地炮庄》是明末清初思想家方以智(1611-1671)的晚年代表作。由于文字狱的缘故,更由于方以智的被捕并死于押解途中,此书刊刻流通不久,就逐渐淡出了学人的视野。晚近一二十年,随着方以智和庄学研究的深入,《炮庄》开始受到学者们的重视。除了“三教会通”论、庄子“托孤说”等核心思想外,此书之版本源流、写作缘起和成书经过也都成了讨论的话题。下面谨就后一问题,略述个人的看法,以供研究方氏学行和庄学史者参考。

《炮庄》现存的本子主要有四个:一是安徽博物馆藏“潭阳大集堂”本,一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藏“潭阳天瑞堂”本,一是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藏王木斋题记本,一是四川省图书馆藏本。四个本子虽印行时间有早有晚,序跋篇数或多或少,完整程度大小不一,但可以确定的是,它们属于同一个刻本。

从印行时间来讲,大集堂本应该最早。该本《目录》后面,第一篇文字是萧伯升的《刻炮庄缘起》。由此序我们知道,正是萧氏的捐资,才有了《炮庄》一书的刊刻。方以智第二个儿子方中通有诗《萧孟昉捐资为老父刻〈药地炮庄〉感赋》,讲的正是这件事:“苦心思救济,尽现漆园身。蛮触征皆罢,逍遥足绝尘。父书还赖友,古道可娱亲。三世交情重,应知贱子贫。”萧序末尾题曰“康熙甲辰,春浮园行者萧伯升谨识”,这和《目录》后面的识语“康熙甲辰,庐陵高唐曾玉祥刊”,时间上刚好吻合。因此,可以基本断定,《炮庄》的正式刊刻就是从康熙甲辰年(1664)开始的,这一年方以智五十四岁。

除了萧伯升的《缘起》外,大集堂本的序作者依次还有陈丹衷、何三省、余飏、竺庵大成,全书末尾则有兴翱、慈炳等人的跋语以及张自烈的《阅炮庄与滕公剡语》。这些序跋中,仅陈丹衷、弘庸、大成、慈炳四篇有明确的写作时间。陈序标以“雍茂孟陬”,是为顺治十五年(1658)。弘庸标以“辛丑”,是为顺治十八年(1661)。大成题曰康熙丙午(1666)。慈炳题曰“阏逢执徐”,是为康熙甲辰年(1664)。四篇的时间差了八年之久,这并不难理解。索序于人,并不需要等到完稿之时。从刻版到印刷,也会有个过程。假若大成之序是所有这些序跋中最晚的一篇,那么大集堂本的印行时间应该就在康熙丙午年(1666)。这离始刻之时已经过去了两年左右。

与大集堂本相比,天瑞堂本的序文有所变动:一是萧伯升的《刻炮庄缘起》被删除,二是新增了文德翼、苗蕃和戒显三序。萧序被删,原因不详。若与萧伯升晚年入狱有关,那么此本的印行时间需推到康熙十七年(1678)前后。新增三序,文德翼、戒显两篇无写作时间,苗蕃序则署曰“丁未纯阳月闰之朔,楞华狂屈蕃具草”。“丁未纯阳”为康熙六年(1667)四月。苗蕃此序未能收入大集堂本,只能有两种情况:一是错过了大集堂本的印刷时间;二是方以智对此序的内容不太满意。后一种的可能性极小,若属前一种情况的话,那么大集堂本一定在康熙六年的四月之前已经印出。另外两序,情况估计也差不多。还有一点需说明的是,天瑞堂本正文中缝出现二十余处“甲申年崇安补”的字样。假若这些都是当时的增补,那么该本的刷行时间就得推到康熙四十三年(1704),这离方以智辞世已有三十三年之久。

“中研院史语所”藏本实际上是大集堂和天瑞堂两本的拼合,其根据就在王木斋的扉页题记:“余二十一岁时,闻先师杨朴庵先生屡称无可大师《药地炮庄》为说《庄》第一书,即有心求之。廿余年来,仅得卷首一本。至辛亥六月,乃见有持此书求售者,欣然购之,如获异珍。首卷复缺四序一题咏。考前购残本,有此六叶,遂以补入,此书得成完本。”记中所称杨朴庵即杨摛藻,乃晚清佛学大家杨文会的父亲。他推崇《炮庄》,也许和佛学信仰有关。王木斋受老师影响,留心《炮庄》已久。辛亥年所购者可以肯定是大集堂本,所谓“复缺四序一题咏”,实际上并非全属残缺。苗蕃的题咏,文德翼、戒显的两序,本来就没有收入大集堂本中。他的补本,当然只能属于天瑞堂本。两本相加,王木斋为我们保留了《炮庄》的全部序跋,这是该本的最大优点。

四川博物馆藏本仅有正文九卷,民国美学林本即据此排印。由于缺少序跋总论部分,它究竟属于大集堂本,还是天瑞堂本,很难辨识,对成书过程的考辨帮助也不大。

相对于《炮庄》完稿和刻印时间来说,方以智何时开始写作此书,却是个比较麻烦的问题。由于史料中存在一些看似矛盾之处,研究者因此得出了两种相反的结论。一种观点认为,方氏作《炮庄》,源于他的老师道盛禅师的托付,因此该书的动手时间不能早于顺治十年(1653)的春天。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方以智从梧州北返、停经庐山时,就已经有了《炮庄》的稿子,他动手写作的时间,甚至比顺治九年冬天还要早。

持前说者,根据主要在陈丹衷的一段话:

杖人癸巳又全标《庄子》,以付竹关。奄忽十年,无可大师乃成《炮庄》。

“杖人”全称为“浪杖人”,道盛禅师之别号。“癸巳”即顺治十年(1653)。“竹关”原指南京高座寺看竹轩,此处代指方以智,因其圆戒后曾闭关于此。下推十年,为康熙癸卯(1663),《炮庄》完稿。甲辰年(1664),即有萧伯升捐资刻版事。

陈丹衷,字旻昭,号涉江,江宁人。崇祯癸未进士,长期追随道盛,法名大中。由《炮庄》正文九卷卷首皆题曰“天界觉杖人评、极丸学人弘智集、三一斋老人正、涉江子陈丹衷订”可知,他曾经亲自参与过《炮庄》的编订工作。有此特殊身份,他的说法的真实性当然用不着怀疑。

方以智自己的文字,似乎也支持这种说法。《炮庄小引》这样写道:

子嵩开卷一尺便放,何乃喑醷三十年而复沾沾此耶?忽遇破蓝茎草,托孤竹关,杞包栎菌,一枝横出,曝然放杖,烧其鼎而炮之。重翻《三一斋稿》,会通《易余》,其为药症也犁然矣。

“子嵩开卷便放”,典出《世说新语·文学》:“庾子嵩读《庄子》,开卷一尺许便放去,曰:了不异人意。”“喑醷”出《庄子·知北游》:“自本观之,生者,喑醷物也。”“破蓝茎草”指道盛的《破蓝茎草颂》。《三一斋稿》是方以智外祖吴应宾的遗稿,《易余》是方以智自己解《易》之书。整段话合起来,大意是说,庾子嵩读《庄》开卷便放,自己读《庄》三十年,为什么还要沾沾于此?是因为遇到了恩师道盛禅师,后者把解《庄》的任务交给了自己。于是支鼎烹炮,以《庄子》为药,以《三一斋稿》、《易余》及历代注疏为辅,就有了《炮庄》这本书。

需要指出的是,方以智这段话中的“忽遇破蓝茎草,托孤竹关”,不能理解为《破蓝茎草颂》中就有“托孤竹关”之事。《破蓝茎草颂》的确是道盛专为方以智所作,可文中全都是对后者担荷大法的勉励和期待,根本没有提到过解《庄》之事。方以智这里只是借用“破蓝茎草”代指老师而已,并不意味着“托孤竹关”一定要与该颂的写作同步进行。

在道盛师徒那里,“托孤”是一个双关语,既可指庄子以孔门之孤主动托身于老聃门下,又可指他们自己的学术薪火相承。对道盛来说,庄子已经是“孤”,再把这个解《庄》的任务交给方以智来完成,那就是另外一种托“孤”。方氏的旧友门人对此显然印象深刻,几位序作者不约而同地提到这件事,就是明证:

《炮庄》制药,列诸症变,使人参省而自适其当焉。梦笔、药地,立寓双冥,其寂感何如耶?(何三省)

杖人评《庄》,正欲别路醒之。药地炮《庄》,合古今之评,以显杖人之正,妙在听天下人,各各平心,自呑吐之。(弘庸)

浪杖人灯热一书,十方始知是火,师即传以为炮岐黄,不在父子间乎?(文德翼)

自天界老人发托孤之论,药地又举而炮之,而庄生乃为尧舜周孔之嫡子矣。(余飏)

杖人《庄子提正》,久布寓内。……在天界时,又取《庄子》全评之,以付竹关。公宫之托,厥在斯欤!(大别)

这么多人都强调两人的承继关系,说明道盛的托付对于《炮庄》的编纂来说,至关重要。如果没有他的《庄子提正》和“全标《庄子》”,恐怕就不会有我们今天所见到的《药地炮庄》。从这个意义上,说《药地炮庄》始著于竹关,并没有什么不妥。

持第二种观点者,也有自己的理由。最主要的一条,是方以智弟子传笑的一段识语:

此愚者大师五老峰头笔也。佛以一语穷诸外道,曾知佛现外道身,以激扬而晓后世乎?苟不达此,不须读《庄》,又何能读《炮庄》?大医王详症用药,横身剑刃,申此两嘘,苦心矣,岂问人知?壬辰孟秋,玉川学人传笑识。

这条识语系于《炮庄·总论下》篇《惠子与庄子书》的末尾。其中,“愚者”是方以智最喜欢用的别号。五老峰,即庐山主峰。方以智登庐山不止一次,但传笑的题识中却讲得清清楚楚:写作此文的时间是“壬辰孟秋”。壬辰年即顺治九年(1652)、南明永历六年。这一年年中,方以智随施闰章一道从梧州北返,中途借住庐山数月,直到年底他才回到老家桐城。由于不愿受地方官出仕的胁迫,方以智在第二年的春天再一次离家,前往南京天界寺,正式接受大法之戒。如果按照传笑所说,“苟不达此,不须读《庄》,又何能读《炮庄》”,那么方以智在五老峰时应该就有了《炮庄》的稿子。此时当然还不存在什么“托孤竹关”的问题。

持此说者早已注意到了方以智《冬灰录》中的一段话。该书第二册载有《天界老和上影前上供拈香,焚〈炮庄〉稿》条,其言曰:

十年药地,支鼎重炮,吞吐古今,百杂粉碎。藐姑犹是别峰,龙珠聊以佐锻。今日喷雪轩中,举来供养,将谓撤翻篱笆,随场漫衍耶?

既然可以焚烧《炮庄》之稿,说明此书已经有了全部或者部分的刻本。既然要上供于道盛影前,说明该书一定与道盛有关。这些都不成问题。有问题的是,方以智为什么说“支鼎重炮”?这不正好证明他早先已经“炮”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