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愁城纪
1124900000026

第26章 相见恨晚(2)

同理而论,若然没有母亲时刻的诅咒,他早就忘记自己还有一个忘恩负义狗头狼心的父亲。

那个男人的面目他早就忘记。唯一忘记不掉的,是他丧尽天良的罪行。

他曾是广东穷苦仔,流落香港遇到她,于是,千颜万颜讨欢,加上一张还算俊俏的脸,她于是帮定他。青春全部奉上,生了他,未讨得名份,却被他抛弃,她穷到分文未有,没有钱给他买奶水,哭着去求他,谁知他脸面一暗,逐她于冰冷间,她抱着他,哭到无泪无欲妄图舍弃生命以谢此恨,最后却是新人不忍,趁着夜深丢了一些碎钱给母子。她十几年一直在重复那句话,那个女子,烟视媚行,有干净苍凉的手,夹着烟,身段美好,给了她一些钱,转身的时候迟疑地回头看了她,再看她,叹了口气,眼睛里有泪。于是,她不再恨她。

爱恨情愁里,女子永远不要嫉恨女子。都是男人作的孽。母亲恨恨地说。

眼眶里布满凶刀,只恨不能一刀刺死负心人。

街坊四邻救济完毕,他成功活到八岁,她再次遇到一个男人,竟然神奇地,又是宁姓,一样俊美,北方人,于是她再次,在众多祝福声里跟他到了北京,陌生崭新的城,从此改变了人生。

也改变了他的。

他在这些年她的爱恨情愁里,充当了一个永远忠实的听众,她在夜深的时候,总会唠叨起那些往事,他判定她对那个男人的仇恨,已经毕生难平。

恨一个人,需要付出的力气,永远比爱一个人要大,他不寒而栗。他宁愿,不爱也不恨,因为他在过小的时候,就因为承载着过多的爱恨的符号,而热情未生便被淹灭。

他惧怕女子。世上一切的生兽猛禽,皆敌不过一个充满仇恨的女子的一句诅咒。

他不要背负诅咒沉沦,于是他宁愿,这样多年,孤身独影,他身边唯一的女人,便是越老越仇恨的母亲。——忘记说一句,第二个宁生,跟第一个相仿,遇到新人,抛弃旧人,唯一不同的是,他留了一些钱给他们母子,毕竟,北方人,说到底还是比那些土著南方仔有些良心,他们受的教育是,先做人后为事。而过多的南方人,从小就被告之,无有钱不如死。于是,现实和感性面前,人格血拼后,感情退后,她自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