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吴老二的女儿取名叫天一后,我有一年多没去北涧头村。上个周末,我家卫生间重新装修,缺一些贴墙用的釉面砖,我就去了装潢街。在一家叫鑫亿也可能是亿鑫的装潢材料店门口,我看到了吴老二,还是那件中山装,还是所有的衣扣都系着,但肩头和袖肘多了三块补丁。
我说,二哥你在这干什么?
他说,拉脚啊。他边说边拍了下他身边的倒骑驴。
一小箱釉面砖,我可以自己抱回家的,但我雇用了吴老二。一路上,我问他这一年多过得怎么样,他说很好。之后他就夸他女儿,会喊爸爸妈妈了,会走路了,还不尿炕了呢。他还一再说我给他女儿取的名好。吴老二真的满足得不行的样子,笑得智牙都能拍特写了。
而我的心却冰凉冰凉的。因为我知道,天一也许真的不是吴老二的亲生女。
就在这个月初,我们报纸在社会新闻版报道了河滨公安分局破获的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叫于根顺,家住北涧头村。我愣了愣神,想起于根顺就是当初问吴老二知不知道什么是处女的那个小儿麻痹患者。这人腿脚不利索也就算了,手还不老实,偷盗了价值五万元的通讯光缆。这就是我们报道的内容,仅占原稿的五分之一左右。被我删掉的那五分之四,是说警察审于根顺时,于根顺又交代了别的。他说他们村有对两口子,都傻。有一天晚上,他带了一斤猪头肉和一瓶白酒去了这对傻夫妻家,是想让傻丈夫第二天帮他清理菜窖。傻丈夫埋怨他不该带酒带肉来,乡里乡亲的,互相帮个忙不算个啥。于根顺说,那哪行?喝。
没用半个钟头呢,傻夫妻就都喝醉了,歪倒在炕上,一唱一和的呼噜简直要把房盖揭开。于根顺本来是想回家的,可他看到一只虱子在傻媳妇的脖子上爬。他想抓住它,可它爬到了傻媳妇的胸口,又爬到了傻媳妇的肚皮,接着就爬进了傻媳妇的裤裆。他不信自己抓不住这只虱子,结果真就没抓到,而是把傻媳妇奸污了,还觉得乡里乡亲的,互相帮个忙不算个啥。警察啪地一拍桌子,说,还有没有了?于根顺说,清理完菜窖,他又买了一斤猪头肉和一瓶白酒,去了傻夫妻家。警察又一拍桌子,说,还有呢!于根顺就又交代,傻媳妇后来就怀孕了,生了个丫头,现在快两生日了,模样越长越像他。警察就去了北涧头村,找到了这对傻夫妻。傻丈夫说他媳妇现在还是嘎嘎纯的处女,并且把他媳妇一条满是经血的内裤给警察看。警察磨头就跑……
原稿中,这对傻夫妻被记者使用了化名。但我知道,一定是吴老二和大抓啦。我就把这五分之四内容都删掉了。我把采写这个稿子的记者叫来了,告诉他犯了三个错误。第一,总编会认为他把我们报纸的品位降低了;第二,他把河滨分局得罪了,读者会认为警察办案不认真;第三,“你侵犯了傻媳妇的隐私权,你让他们两口子今后怎么抬头做人?”
吴老二帮我把釉面砖拉回家时,我也不知道是出于怜悯、愤恨,还是别的一种什么样心理,我给了他一百块钱。
吴老二不接,说,你给我这么老多干啥?
我叹了口气,说,二哥,这点钱,你拿回去把你酒量练一练。
吴老二说,不年不节的,我喝那玩意儿干啥?刘笑我跟你说,要是别人雇我,这趟活就是五块钱。你要是非给我钱,两块五就行,多一分我这就走。我本来也不该管你要钱。
我就给了他五块钱,他接了。我说,二哥,你真挺不容易的
他说,啥容易不容易的?我闺女都这么大了。他边说边从左裤兜掏出几张零钱,抽出两张一元纸币,又从右裤兜摸出五个一角硬币,塞到我手里,他转身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