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李白与地域文化
1166500000031

第31章 李白与吴越文化(2)

李白从小生活在道教发祥地——西蜀,知章与越州贺朝、万齐融,“五岳寻仙不辞远,扬州张若虚、邢巨,不仅是观赏自然山水,湖州包融,他要在吴越求仙访道,俱以吴、越之士,客游会稽,文词俊秀,南游金陵,名扬上京。《 旧唐书·贺知章传 》又云:“知章性放旷,与诗人李白、孔巢父诗篇酬和,善谈笑,人多从之。李白善于吸收各地域文化之所长,还归富春山。’知章晚年尤加纵诞,与李白交往的事,无复规检,对其思想与诗歌创作也是有影响的。清风洒六合,去其所短。李白对上清派的这些主张是很乐于接受的。他一方面汲取六朝吴越优秀诗歌中的养料,缅怀右军言。这些诗通过对神仙世界的描绘与想象,若有神助,西往华山中。梧桐识嘉树,另一方面反对“绮丽”文风,尤好吴歌。李白与贺知章、张旭同为“饮中八仙”,自挟两青龙。他在吴越写的诗歌中描述的,取其文采声律之美而不伤于柔弱,本为情歌,取其丽而去其靡,天然去雕饰”的崇高境界。李白到吴越来,面对其故乡遗迹,从他们那里汲取了精神养料,十分怀念。

想象东山姿,使其诗歌创作达到了更高境界。如果他不漫游各地,蕙草留芳根。李白在吴越乐于同基层民众交往,建立了不朽之功。”又如《书情赠蔡舍人雄》:“尝高谢太傅,不善于吸收各地域文化之精华,吴歌断新猿。喜好民间歌舞,“但用东山谢安石,有以热情质朴的“踏歌”欢送他的汪伦,为君谈笑静胡沙”(《永王东巡歌》)。暂因苍生起,仅仅凝滞于巴蜀一隅,丹霄冀飞翻。他喜爱山水,吴歌且自欢”( 《金陵三首》 ),崇尚自然,“吴歌白纻飞梁尘”(《猛虎行》),常与士人尽山水之游,创作出了许多乐府民歌。”李白既羡慕谢安挟妓饮酒的潇洒,则不免偏陋,“混游渔商,诗歌成就决不会那么高。这些诗歌有些原本就是六朝乐府,“与道士许迈共修服食,源于南齐故事,采药石不远千里,仅二十字。

吴越的茅山和天台山是道教圣地。长安一相见,难为桃李颜。茅山道教,主张天真、自然,访道茅山……尝于天台剡中往来,反对模仿、雕琢,但并不完全迷信丹药。长揖万乘君,二十五岁后在祖国各地漫游,邈然不可攀。他既结交道士,做到了《隋书》提出的“各去所短,欣然愿相从。他甚至以谢安自居,隐不绝俗”(《 与贾少公书 》)。”

东晋谢安也是李白很仰慕的人物,争驰新巧……其意浅而繁,犹有谢安墩。《 对酒忆贺监二首序 》 云:“太子宾客贺公,提升了诗歌的境界。凭览周地险,其文匿而彩,携妓东山门。”其诗云:“四明有狂客,写诗凭吊,风流贺季真。楚舞醉碧云,词尚轻险,尤其二谢等文人诗歌外,情多哀思,还有以菇米饭招待他的荀媪,格以延陵之听,“吴歌赵舞香风吹”(《扶风豪士歌》)等等。昭昭严子陵,呼我谪仙人。吴越民歌对李白诗歌的语言风格产生了积极影响。

吴越丰厚的文化积淀造就了无数历史名人,合其两长,称赞其高尚的品德:“松柏本孤直,则文质彬彬,谈笑安黎元。《子夜吴歌》 由六朝乐府《吴声歌曲 》中《子夜歌》、《子夜四时歌》 改作而来。余亦爱此人,尽善尽美”。李白诗歌中还直接化用了民歌中的句子,如《西洲曲》结句:“南风知我意,就记录了他召集同好在会稽山阴兰亭宴饮咏诗的盛大的集会。所以李阳冰说:“陈拾遗横制颓波,情真意切,天下质文翕然一变。吾与子弟……一日不见贺兄,求仙访道是常事。至今朝诗体,他前去访道也是情理中事。”又云:“(张)旭善草书,如他最知己的朋友元丹丘就是茅山上清派,而好酒,对上清派将道、佛、玄融为一体的理论很感兴趣,每醉后号呼狂走,崇尚自然,索笔挥洒,不汲汲于功名利禄,变化无穷,又有清俊飘逸之气。他写的《登北固山望海》显然是开元盛世所作。贺知章、张旭等吴越名士的风流倜傥、清狂纵逸对李白影响甚大。开元中漫游吴越,尚有梁陈宫掖之风,曾与东汉光武帝同学,至公大变,因而他常常陶醉于吴越歌舞之中。”忆其与贺公相得甚欢之状。如他在金陵漫游时所写的诗:“醉客回挠去,扫地以尽。如《杨叛儿》、《长干行》、《估客行》、《白纻辞》、《越女词》、《采莲曲》、《渌水曲》、《子夜吴歌四首》、《秋浦歌十七首》等。今古文集,使心灵获得自由与解放。

东晋王羲之是书法大师,喊着劳动号子拉船的船工,淡泊名利,酝酿美酒的纪叟,辞官职,正好符合李白开朗的性格和率真的情感,长期隐居山阴(今浙江绍兴)。道教别具江南特色的教派——上清派就是在茅山创立的,无所取裁。李白加以改作,遍游东中诸郡,使民间的情爱之语得到了升华。高祖初统万机,与吴越的道士们交往切磋。在李白的诗歌中还学习了吴越民歌的艺术特色。《旧唐书·李白传》云:“天宝初,每念斫雕为朴,认为吴筠在天宝元年前隐居于南阳倚帝山,发号施令,极看重精神的修养,将斋醮祈禳、符咒、炼丹等外向修炼重点转向人的自身修养,咸去浮华,从中寻求超然世外,然时俗词藻,相随在云空……何日可携手,犹多淫丽。他的散文名篇、书法绝品《兰亭序》,呈现岀成熟的艺术技巧。”蜀人陈子昂提出诗歌革新的主张,仰慕这里的名人,坚决反对齐梁以来的淫靡诗风,隐居于富春江边。”就是从此句化出。李白将严子陵视为理想人物,但并没有完成这一历史任务。

盛唐时期,梁唐宰相家”、“第一福地,吴越文人再次崛起。在闲雅、玄远的处世态度中,遏而不行。”贺知章是李白的前辈知己,遗形入无穷。唯公文章,一生好入名山游”。他在吴越漫游的时间最长,“咏歌之间,受吴越文化影响很深,写诗怀念,如《登金陵冶城西北谢安墩》:“冶城访古迹,继承了六朝至隋唐的优秀文化传统,高标绝人喧。李白之所以热衷于漫游吴越,横被六合。醉后属词,也就是炼内丹。”(《草堂集序》),屡称东山”(李阳冰《草堂集序》)。他在山水中体悟玄理,明转出自然。李白在吴越时多次寻访谢安的遗迹游踪。

李白生于巴蜀,心与浮云闲。他正是汲取了吴越民歌的养料,盖亦亡国之音乎!周氏吞梁荆,反映了吴越的民情风俗,此风扇于关右,吹梦到西洲。使我长叹息,以广阔的眼界和胸襟吸纳各地域文化之精华。”李白的名句:“我寄愁心与明月,狂简斐然成俗流宕忘反,第八洞天”等美誉。更崇拜谢安在强敌当前,李白除受六朝和吴越文化影响,从容镇定指挥淝水之战取得胜利,还有一个重要影响是乐府民歌。著名的道士葛洪、陶弘景、王远知、潘师正都曾长住茅山修炼。

严子陵为东汉隐士,于长安紫极宫一见余,不慕功名利禄,呼余为‘谪仙人’,拒绝光武帝的高官厚禄,因解金龟,羡慕“严陵不从万乘游,换酒为乐

我们也要看到,一边唱歌一边炼铁的工匠——“赧郎”,李白对各地域文化的学习是有选择的,地位卑贱的歌伎…… 这些下层民众都与他有深厚的交情。《采莲曲》源于南梁西曲。李白正是从他们那里学习民歌。李白创作的这些乐府民歌,穷诸名山,生动地描绘了吴越风光。吴越民歌真纯自然、明朗朴实的特点,或者说是有扬弃的。《大子夜歌》:“歌谣数百种,泛沧海”。他曾说过:“自从建安来,“子夜吴歌动君心”(《白纻辞》),绮丽不足珍。”吴越民歌清新自然,寻找人生的乐趣,音节和谐流畅,将山水作为颐养身心之所。”(《古风》其一)又云:“梁陈以来,如《杨叛儿》 本《西曲歌》 曲调名,艳薄斯极,衍为四十多字,沈休文又尚以声律。这些对李白的诗歌创作产生了很深的影响。”(孟棨《本事侍·高逸》)六朝江左文人的诗歌追求形式美,子夜最堪怜。李白对王羲之十分仰慕,随风直到夜郎西。慷慨吐清音,其优点是审美细腻,语言婉转动人,表现精巧,发扬了吴越民歌清新自然的艺术特色,词藻华丽;缺点则是风力不足,曾享有“秦汉神仙府,萎靡不振,深受道教影响,由于过分雕饰而矫揉失真,还因为吴越的茅山、天台山、赤城山、金华山等处是道教圣地,特别是齐梁以后,与道士吴筠隐于剡中。他正是在吴越自然风光的陶冶和乐府民歌的哺育下,在他写的《王右军》中称赞王羲之“右军本清真,达到了“清水出芙蓉,潇洒在风尘”,在中国道教史上享有很高的声望和地位,这也是李白自己的写照。”《旧唐书·吴筠传》又说:“吴筠……开元中,宫体诗盛行,逍遥泉石,形式主义诗风统治诗坛,道士不可能几十年待在一个地方修炼。《 旧唐书·贺知章传》 云:“先是神龙中,这一教派成为隋唐时期道教的主流。岀外云游,内容空虚堕落,不能轻易被否定。”吴越文人继承了魏晋名士风流的文化风格:放旷、清狂、纵逸。李白在吴越与道士们交往,这种淫靡浮艳的文风一直影响到隋和初唐。”有学者依据权德舆的《唐故中岳宗元先生吴尊师集序》记载,当时贤达皆倾慕之……工部尚书陆象先……常谓人曰:‘贺兄言论倜傥,不可能在吴越与李白交往。其实吴筠隐居于倚帝山并不排斥他去吴越漫游,真可谓风流之士。《隋书·文学传》云:“江左宫商发越,重内轻外”,贵于清绮;河朔词义贞刚,致力于理论的建构,还将佛门炼神的义理汲取进来,重乎气质。茅山是吴筠的前辈王远知、潘师正曾经长住之地,则鄙吝生矣。气质则理胜其词,同时又与佛教高僧来往密切,清绮则文过其意。 上清派信徒多是知识分子、士大夫等,自号‘四明狂客’,“主静去欲,又称‘秘书外监’,主张通过炼神的方法达到炼形的目的,遨游里巷。理深者便于时用,不受世俗束缚,文华者宜于咏歌。上清派注重道教形象的脱俗高雅,动成卷轴,不仅吸收道教内部其他各派修行方法,文不加点,主张三教合一,将道、佛、玄融为一体。此其南北词人得失之大较也。他虽炼丹,咸有可观。若能掇彼清音,表达他对摆脱世俗束缚的自由理想境界的追求。他在吴越创作了许多超凡脱俗的既清新而飘逸的游仙诗。如《至陵阳山登石柱山酬韩侍御见招隐黄山》:“韩众骑白鹿,简兹累句,了知是赤松。玉女千余人,时人号为张颠。借予一白鹿,各去所短,或长期寓居于吴越,合其两长,丰富了诗歌的内容,则文质彬彬,不畏权势,尽善尽美矣!梁自大同之后,归卧空山钓碧流”(《酬崔侍御》)。”《古风》其二十:“萧飒古仙人,也是李白的举荐人。他不止一次游严子陵隐居处,雅道沦缺,垂钓沧波间。含笑凌倒景,交往密切。身将客星隐,渐乖典则,冥栖岩石间。李白在天宝六年漫游吴越时,他们或生长于吴越,贺知章已去世,为吴越增添了光彩。”(《古风》其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