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幻情神仙,谁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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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老凤凰刚刚说的一句话差点没惊散了他的魂魄:“厄运将至,性命难保。”

老凤凰送与迦弥的风驰电掣诀乃凤羽族类专用的顶级飞行术法,修行未达三万年以上的神仙皆不敢使用,因为根本驾驭不了,若贸然使用极有可能被高速飞行引发的电流烧死,仙力微弱的甚至会被击成齑粉。四万年来天界安享太平,没万分紧急的事谁会闲得无聊使用这样的飞行诀?若非迦弥急需,老凤凰也快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个宝贝法术。

虽说使用这等飞行术有凶险,但老凤凰敢交与迦弥使用自然是相信他承受得住。

一路上,风驰电掣诀带来周身气流剧烈摩擦,雷声阵阵,闪电不断,迦弥纵然用仙气护体依旧被击打得浑身剧痛,可他再也顾不得,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想:救她!救她!救她!

去往凡间的入口原有九道,但近来为了提防魔界力量渗透进凡间作乱、以此胁迫天界分散兵力前去保护故而封闭了六道,只留下三道,皆由作战经验丰富、法力深厚的天兵天将戍守,防范重点又都放在魔界方向,故对天界这个方向的防卫反而疏松了许多。

迦弥驾着风驰电掣诀在一层层结界上打出无数个小孔时,沿路把守的天兵们只看到一道道弧光一闪而过,伴着雷声阵阵,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既不是魔兵来犯,就不必大惊小怪,只当是天界偶尔出现的异常天象。

平常须一日行程的路途迦弥只用一盏茶的功夫便到了,把守凡界入口的天兵于是看到了有生以来难得一见的奇景:一位衣衫褴褛、面如锅底、发型如球,且根根头发弯曲竖起的奇怪仙人从天而降打听进凡界的入口。

天兵皆愣神,其中一个小将反应过来,双拳一抱,施礼道:“仙君可有令牌?”

“有,可赶得急,掉在路上了。”迦弥谎道,能蒙则蒙,不行再做计议。之前他试过几次,无奈入口隐遁,早已精疲力竭、脑袋眩晕的他无力再硬闯过关。

小将见他浑身仙气,急于赶路赶成这副惨淡摸样,自然同情心大起,“很紧急么?”

“急得不得了,本仙奉帝后之命来人间办事,一个时辰内必须赶回去复命。”迦弥朝上空抱拳作揖,以示尊敬。

帝后的火爆脾气天庭上下谁个不知,哪个不晓?办事不利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小将更加同情他,从腰间取出令牌一挥,一道大门立即开启于下方,还好心的指着入口对迦弥道:“仙君速去速回,在凡间不得超过十五日。”

天界一个时辰,凡间则为半月,小将再次好心的提醒这位悲催的仙君莫误了时辰。

迦弥大喜,谢过这位小将,一头扎进凡界。

于是,在千钧一发的危机关头,迦弥赶到犯罪现场,救下了他的小九。

此刻,迦弥竭力掩饰内心的激动,一张脸看似风轻云淡,可抱着小九的一对臂膀竟在颤抖。

怀抱中的小人儿其实很轻,轻到几乎觉不出份量,可他又觉得很沉,仿佛追逐了几个世纪才得以抱住她,一身的份量随着时光的流逝不断加码,压得他胳膊酸痛。

他感觉她沉,还因为他抱住的是不仅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承诺,沉沉的,实实的,载满他的幸福,只属于他的幸福。

可当他细细打量过她,突然有些不知所措。

眼前的她与记忆中的她大相径庭,再也不见曾经的绝色容颜。

眼前的这个她,还能算女孩子吗?

乱蓬蓬的短发,不男不女倒也罢了,还穿着和尚袍一般的衣服出门,刚才有幸看到她走路的姿势“啪叽啪叽”活像只鸭子,哪里还有他所熟悉的那个人的半点影子?更没在意她的左眼窝处居然长了一块大大的黑色胎记,几乎遮住整只左眼,仿佛熊猫的眼睛错长在了人脸上。好吧,他承认他刚刚只顾着高兴,错以为她的左眼被一撮头发遮住了。不仅如此,她的肌肤粗糙泛黄,明显营养不良。一般的女孩子到她这个年纪早就发育了,而她那里仍像柏油路面毫无起伏。

他在心底暗暗叹息,目光停在她的脚上,一双鞋子大得夸张,套在她纤瘦的脚上像两只小船。

女孩顺着他的视线垂了眼帘看向自己的脚,并没觉得窘迫,仿佛这副模样再自然不过。

看着她如小乞丐般穿着却并无自惭形秽之色,迦弥心头泛起一丝宽慰,同时又涌起一股怜惜,这就是他的小九么?只属于他的小九么?

可这种情绪没能左右他太久——他还是对她着了迷。无论相貌怎么改变,她始终是她,是他深爱着的那个凡人。眼前的女孩尽管形貌丑陋,头发凌乱,衣衫破旧,但她是爱整洁的,发丝中廉价洗发水的香气便是证明,洗得发白的有着淡淡柠檬味的衣服便是证明。而且她的天真无邪,她的淡然大方,她与生俱来的气泽都可以证明现世的这个她来自于同一个灵魂,而且她歪着脑袋看他时的样子像极了她。

他熟悉她的每个笑容,每一句话,每个眼神,甚至每一次的呼吸,或嗔,或恼,或喜,或悲,或羞,或痴……任何细微的变化他都熟悉——他早已经深深沉沦在有关于她的一切记忆里。

也只有在这一刻,他才无比惊诧的发现自己如此深爱她,一直以来深爱着的竟是她的灵魂,而非她的皮相。

他抚了抚她乱蓬蓬的头发,不由想起前世的她那头丝绸般顺滑的秀发,心随之颤了一下,花茎一阵乱颤。

只有她能让他有如此反应,唯有她。

心底丝丝缕缕的记忆潮水般漫上来,引得他唇角再次优美地勾起,真想这就将她瘦小的身躯揽入怀中直接带走,离开这里算了。

想归想,他不能这么做。她是凡人,如此做只会害了她。

他展开迷人的笑容,极温柔地看着她,透过她纯净如水的眸子看见自己的形象——相当不错,临时幻化出的发型,从衣着到相貌,很搭调,符合自己的审美情趣,也符合当代人的风貌。

他任由她将自己看个够,心底竟有种受宠的感觉——她一开始就对自己很有兴趣——唔,很不错的开始。

虽然这个小丫头盯着他猛看的神情也挺花痴的,但跟那些仙娥们的花痴神情截然不同。她明亮纯净的眼眸说明她只是惊诧于他无可匹敌的容貌,却未掺杂其它内容——一丁点儿也没有。

既欣慰又有点小失落,毕竟,她还是个孩子,没开窍的孩子。

迦弥抱住她小小的身子,感概万千,幸亏老凤凰授予他风驰电掣诀,否则他又要失去她了。倘若这次他没能救下她,还得再等她个二、三十年,重新轮回为人,天知道他会不会急疯掉。

迦弥狠狠的瞪了地上几个人一眼——已是重残,这辈子休想再作恶。抱着小九跨过其中一个人的身体,他往她来时的路走去。

小九感觉自己的包动了一下,一小袋一小袋面粉般的东西不知怎的就飞到了地上那些人身上。那不是舅舅让她送的货吗她陡然一惊,瘦小的身子挣扎了一下。

“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迦弥柔声说道,心底却怒火中烧。让一个纯净的孩子干这等罪恶的勾当,简直该死!

她没有说话,但挣扎得厉害,他当她害羞,只得放她下地,心里却有些舍不得——还没抱够呐。(原谅他如此吼巴巴的表现吧,快一百年没见着面,心肝儿快焦灼成炭粉了。)

小九并非害羞被一个陌生男子抱着,她还不懂什么叫害羞,只是不习惯。从小到大,记忆中就没被人这么亲热的抱过。她舅舅从不抱他,用拎这个字眼比较恰当。在她还不会走路时,她舅便如拎一只小狗般将她从某处拎到另一处,她自然体验不到被抱人抱着的美好感觉。在她接受过的少得可怜的学校教育中,她将自己跟舅舅之间的关系理解为相依为命,更多的是她如小狗般依附她舅舅,却从未享受过来自于这个唯一亲人的任何的亲切问候,除非打骂也能算是。

因而,她喜欢被这个叔叔抱着的感觉却极不习惯。

牵着她枯瘦的小手,迦弥心中不住的叹息,她怎么这么小,有十三岁?他表示怀疑,是不是星君老儿占卜有误?她看上去只有八、九岁,个子这么矮,有一米四吗?

嗯,完全是个小家伙。

小九此刻也在发表感慨:这个叔叔的手好柔软,好细滑啊,而且有股温暖顺着他的掌心传递给她,仿佛有着神奇的力量,感觉舒服的同时令她不再害怕,不再紧张。

还有,她莫名的对他产生了信赖,这种感觉与她对舅舅的依赖感截然不同。

她一言不发跟着他走,始终侧歪着脑袋仰望他。唔,他有着很高的个子,比她高出两个头还不止。不久,她又有了新的发现,自他身上散发出一种非常好闻的香气,从未闻过却似曾相识,只消闻过一次便再也忘记不掉,仿佛雨后的山谷,纯净、芬芳,令人神清气爽。

她傻傻地对他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鼻子偶尔还凑近他嗅一嗅,就差拿脏兮兮的小手摸摸他了。

迦弥清楚地记得前世的她也爱歪着头看人,时常似孩子般冒出纯纯的傻气,但她非常害羞,绝不会像今世这般大胆。那时,他喜欢叫她傻丫头。

小九将这个好看的不得了的叔叔打量了无数个来回,终于叫这个叔叔不好意思起来,“丫头,总这样盯着别人看不礼貌。”

他以为她可以挪开目光了,可她没任何反应,照看不误,又过了会儿,大概总算看够他了,这才发表评价:“你长得真好看。”

“呃……谢谢。”

“比我见过的所有姐姐,阿姨,婶婶还好看许多许多。”她加了一句,同时很肯定地点点头,“你是最最好看的。”

迦弥的脸一红,“咳咳……呃,谢谢。”心头说不出什么滋味。对一个男人不带这么夸的吧?他别过脸去,独自发窘:为毛把我跟女人放在一块儿比较?

“你的脸怎么又红了?”她很认真地问他,流露出非常自然的、丝毫不加掩饰的探究之色。

“咳咳……先前喝了点酒,稍一吹风就会脸红。”他撒谎道,一个三千岁的大小伙子居然在一个只有十三岁的丫头片子面前红了脸,丢人,太丢人,万一被那帮花痴的仙娥们瞧了去,他迦弥今后在仙界还怎么混下去?

“我舅舅也经常脸红,一喝多了酒就会红,可你一点也不像喝过酒的人。”

迦弥又是一阵难堪的轻咳,心想这孩子怎么像完全没见过世面的哩。刚将脸再别过去一些,却听她又说道:“真好看。”

“别再夸我好看了。”他猛地转过头,红着脸刻意装作很严肃的样子,却见她小嘴微微张着,正在抬头看天。“下过雨的天空最好看了,你看是不是?”她由衷地赞叹,像在欣赏头顶一幅巨大的画卷。

他哑然,这会儿小丫头没在夸他。

她跟着他快步走着,一路就这么不停地看他,心里还一直在问:他是谁?突然又想起舅舅嘱咐的事情还没完成。

“舅舅要我送东西给一个叔叔。方向走反了。”这可是头等大事,完不成任务后果很可怕。

“你舅舅要你干的是坏事,以后别再做了。”好看的脸带了丝怒意,只管拉着她走。

“不行,舅舅会打死我的。”小九连忙说给他听,身体往后赖着不愿走,可这位叔叔的手看似柔软却很有力,她双手并用挣脱了几次都没能成功。

“不必担心,有我在,他不敢对你怎样。”迦弥微笑着看着前方,优柔地笑,回忆起前世的情景。

彼时,他是池春树,一个凡人,一个正在读医科硕士的傻小子,而她,是一个叫柳拾伊的大学女生,一个温柔腼腆且闭塞的绝色女子。他追求她,她欣然接受,于是开始她的初恋。他经常去她学校的图书馆接她,自豪地拉着她柔若无骨的手,走出图书馆,走出校门,任由她一路羞涩的在他手心里挣扎也绝不放手,就这样,带着她坦然的穿过周围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小九低声哎哟了一下,鞋子太大,叔叔的步伐也大,她的鞋一不小心就从脚跟脱落了。

迦弥俯身抱起她,感觉她实在轻,有七十斤吗?道了声“等会儿”,他将她抱到路旁的一棵树墩上坐好,回去捡鞋子,拾起的瞬间,心头发酸。他的小九真像个小乞丐呢。

小九正在打量自己身上的衣服,下摆不知何时划破了一道大口子,风吹起豁口像一块破布条舞动在身前。隐约看见薄薄的皮层下凸出的肋骨,她有些心疼——不是心疼自己这么瘦,而是心疼衣服破了。她的衣服原本就不多,坏了更显窘迫。

迦弥蹲下身,正待替她将鞋子穿上脚,她却像个猴子一抬脚缩了上去,并敏捷地攀爬到旁边一棵大树上,坐到树杈上,如此,她的脸恰好与他的脸平齐。

她很想问他一些问题,早就想问,可经常挨揍的经验告诉她不可以有太多的好奇心,尤其是对陌生人。

“你叫什么名字?”好看的叔叔先问她了,于是她又听到他天籁般的声音。

原来他跟她一样有好奇心啊,小九感觉与他的距离又拉近了一些。

“我叫小九。”她愣生生的看着他回答道,再次无所避讳地在他脸上扫来扫去,又从头打量到脚,从他的淡紫色T恤、亚麻灰长裤一直看到皮凉鞋,好像他是个异类,总也研究不够。

“是不是排行老九?”迦弥故意这么问。他早就从司命星君那里摸清了她的状况,这么说纯粹是为了套近乎,消除她对他的陌生感。

“当然不是。我舅舅说我是九月份生的,跟他姓,所以叫袁小九,比较好记。”她老实地回答。他的样子很和善,不像舅舅总是凶巴巴的,小九觉得他比舅舅可亲,甚至更愿意这个叔叔当她的舅舅。

“哦,原来小九是九月份生的,有大名吗?”他亲切地问道,然而看见她像个男孩子一样动作不雅地挠挠脑袋,眉头不由一皱。

“什么大名小名的?我的名字就叫袁小九,所有人都这么叫我。”她微微皱了眉,大咧咧地回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