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第二版)(21世纪政治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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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法家帝国——秦(2)

据卜宪群先生研究,三公、九卿体制的出现,跟中国哲学中,三和九这两个数字具有特殊的意义有关,三、九体现着天数,是万物滋生转化的关键环节。(卜宪群:《秦汉官僚制度》,第四章,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秦朝将境内分为36郡(后扩大为40郡),开驿道、设驿站沟通连接。地方官制分为两级:郡与县。京师地方主官为内史,其他郡则设郡守为主管,郡丞为副,郡尉掌武事。另设监御史监督郡县各官。县一级,设县令(小县为县长)、县丞和县尉。在县以下,还设有乡官和亭长,乡有三老、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听讼和收税,游徼巡查贼盗。严格讲来,乡官不是官僚体系中的正式官吏,只是这个体系的补充和延伸,乡官虽然也有俸禄,但十分微薄,主要还是靠在乡间的产业为生。刘邦在秦朝曾为亭长,但自家谋生尚有困难,需靠兄长接济,因此他父亲怪他不会“治生”。

与官僚系统相配套的是文牍主义的盛行。官僚系统的运转,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公文的传递,沟通各部门的信息,使政令上传下达。诸如上计(各地定期汇报情况)、司法审批、一般行政事务、军情奏报、监察等,无一不需要借助文牍来实现。皇帝实际上也是凭借文牍来掌握政局,了解国家运行的过程,秦始皇规定自己每天要看奏章120斤(简牍),相当辛苦。实际上,在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官僚系统的日益扩大,文牍已经流行,秦统一以后,取消封建制,皇帝与官吏共治天下,“书同文”成为一个首要的为政举措。文字统一之后,显然有利于政务信息的沟通,上行下达不存在文字上的障碍,但文牍主义也水涨船高,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此以后,愈演愈烈。

四、“以吏为师”的政治文化

以商鞅变法为起点,秦国在社会基本层面已经开始实行什伍编制、相互连坐、鼓励告发的治理方式。随着“法治化”的进程,相互监视、互相告讦的风尚在君主政治的导向下,开始在官场和社会上流行。在“大一统”的帝国格局内,所有人都是相互猜忌、互相敌视的,政治操作基本的指导思想是法家的“性恶说”。将人的本性定为恶,虽然看起来是对人和社会观察得比较透彻,往往能看穿人行为动机的原发点,从而在操作中以恶制恶,但是这种露骨的政治操作,往往不仅将人行为中的善因子扫除干净,而且刺激了人与人之间的争斗,使人变成了狼,甚至比狼还要凶残无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情形对治理的危害更大,如夏曾佑所说:“夫性既恶矣,则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其天性本无所谓忠、孝、慈、爱者,而弑夺杀害,乃为情理之常,于此而欲保全秩序,舍威刑劫制末由矣。”(夏曾佑:《中国古代史》,254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虽然这种严刑峻法的治理方式在某一时间段内可以实现绝对的秩序,达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境界,但强力手段稍有松懈,在争斗频仍的状况下,往往会因为一点火星,就引发冲天大火,导致空前的无序和混乱。

显然,秦朝统治者对此是有所认识的,他们防范的办法是彻底的愚民和思想禁锢政策,以期从根本上泯灭人们的反抗意识和反抗能力。统一后不久,秦始皇就采纳李斯的建议,推行文化禁锢政策,以吏为师,尽焚民间书籍,以严刑禁止民间接触任何除了医药、卜筮、种树之类纯技术性的书籍(偶语诗书者弃市),如果民众要想知道点除了种田以外的事情,只能以吏为师。以吏为师的意义是,基本上除了文吏以外,整个社会没有有文字能力的人,所有的人,包括文吏在内,要学只能学习朝廷的法令,人们看到的文字,也只有朝廷的法令。意思就是说,法令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官吏要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只许刻板地遵行,不许有任何的违拗。反过来,对于文吏而言,掌握熟悉法令也是他们的最大政治资源,20世纪70年代发掘的云梦秦墓,作为县级文吏的墓主人喜,竟然将记载当时的法律条文的竹简大量陪葬,除此之外,其他的书籍基本没有。由此观之,秦朝真是一个“法治”社会和“法治”的国度。

秦朝的法令,规定得非常严格,一点弹性也没有。陈胜吴广造反,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秦朝法令的刻板而且严酷。明明是因为大雨连天的缘故,陈胜吴广等戍卒根本无法按期到达指定地点,但法令却没有一点可以变通的地方。明摆着到地方就要杀头,但押送的军官却只能严格执法,坚持要将戍卒送往死地,结果激出了覆灭秦朝的第一颗火星。

禁锢政策从焚书走向坑儒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原本,秦始皇对儒生还是颇为重视的,博士官基本上就是为他们而设置的。秦始皇在泰山封禅,开始还招了几十个鲁地的儒生议礼。一来,秦朝的禁锢政策并不涉及朝廷。道理很简单,愚民不能愚皇帝,而儒生是为皇帝服务的。二来,作为一个王朝,仪式和排场是免不了的,而且也是统治者所喜欢的。秦始皇开始也希望儒生们为朝廷制礼仪,但是在一系列重大活动中,比如封禅、朝仪,儒生七嘴八舌,莫衷一是,惹得喜欢专断干脆的秦始皇特别不高兴。随后又发生了卢生议论朝廷的事情,这种事情,就当时而论,也许是李斯辈故意兴狱,但只要有这些“知识分子”存在,议论朝政的事情是免不了的。由卢生事件导致了对儒生的大规模迫害。严刑之下,儒生们相互告讦,越牵越多,最后有460余人被活埋。460个儒生当然不是当时儒生的全部,更不是有知识者的全部,但从此以后,思想的禁锢就在全社会推开了。写在竹简上的,只剩下了枯燥的法令条文。有材科说,所坑之人中,也有方士。当时的方士欺骗秦始皇之事,非止一端,被坑也有可能。

然而,严厉的禁锢政策并没有使王朝的统治固若金汤,愚民的结果,也恶化了人性。我们前面说过,性恶论基础上的治理术,无视伦理道德的作用,将人们的行为规范全绑在繁复而苛刻的法令上,所有的人不存在一丁点的人情,结果是使人变成了食肉动物,一旦作乱,往往毫无顾忌。而且,秦朝比较彻底地打破了权势地位的世袭传统,也自然地让人们产生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思想,更容易导致觊觎之心。繁复而刻板的法令,没有丝毫的弹性,对于治理也是一个非常不利的因素,往往不是导致滥杀,就是激起民变。后人讥讽秦政道,“坑灰未冷山东乱,原来刘项不读书”。越是彻底的思想禁锢,往往越是不能防止动乱,因为真正乐意作乱的人,更多的并不是读书人。只是不读书的刘项(还包括陈胜吴广)乱起来以后,往往伴随着空前的杀戮,秦统一经历百战,中国的人口损失和生产破坏却远没有秦末大乱那么厉害,这里,秦政是要对秦末大乱负相当责任的。

从官僚体系的角度来看,皇帝和官僚之间没有任何道德依附,也没有人类起码的情感联系,官吏服从皇帝服从上级,仅仅是由于服从对象具有强力和手腕,具有高超的权力技术,不服从要付出太多的成本。不仅在一般人中间,充斥着告密和猜忌,而且在官僚集团内部,这种互不信任、互相拆台的风气更盛。在一个深不可测、高高在上的君主面前,所有人的命运都是不可确定的,随时都有可能人头落地,人人都有强烈的不安全感和失落感。君主以权术待下,群臣也以权术待上。一旦君主不再具有雄才大略,不再明察秋毫,那么被玩弄和愚弄的对象就变成了皇帝。到了这个时候,因害怕而导致的服从链条就会锈蚀,一有风吹草动,大厦就会崩塌。如此强大的秦朝,居然会因“戍卒一叫”而雪崩式倒塌,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

秦始皇将咸阳之旁二百里内的二百七十多座宫观以复道和甬道相连,自己的办公地点随时迁移,有泄露皇帝所在的,马上处死。一次在山上发现丞相李斯的随从车马甚多,稍微有点不快,结果身边的人将这个情况告诉了李斯,等到秦始皇再见李斯的行踪时,发现他已经将随从和仪仗大大削减了。秦始皇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于是将那天在身边的人都杀了。由此可见,秦始皇虽然贵为天下主,但不信任任何人,即使在比较受秦始皇信任的李斯和皇帝之间,也充满了权术和阴谋。李斯收买皇帝身边的人为自己做耳目,而皇帝则不惜采取非常手段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秦二世上台后,权臣赵高为了操控他,先是将能与之抗衡的官员统统除掉,然后居然演出了指鹿为马的闹剧,牵一只鹿来,告诉秦二世说这是马,左右的人都说这是马,凡是说实话的人,统统杀掉,几次三番,最后皇帝也就相信他看到的是马了。

也许董仲舒说得有道理,他说,秦朝的百官“外有事君之礼,内有背上之心,造伪饰诈,趋利无耻,是以刑者众,死者相望,而奸不息,俗化使之然也”(《资治通鉴》卷17《汉纪九》)。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实行的实利主义的国策,虽然迅速地使国家强大,但其孕育的政治文化,也埋下了日后迅速败亡的种子,“俗化使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