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第二版)(21世纪政治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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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宋代官员的人事制度

宋代是个对官员尤其是文官特别优待的朝代,用清代史学家赵翼的话来说,就是“恩逮于百官者唯恐其不足,财取于万民者不留其有余”。对官员的任用铨选考核口径特别宽,作为士大夫,只要读书做了官,基本上就可以没有什么风险享受一生,即苏轼所谓“无灾无害到公卿”。只有那些特别贪婪、或者想有所作为的官员,才会有麻烦。

1.官员任用资格

有资格做官的人,首先是科举考试及格的人,其次是通过门荫出身的人。宋朝凡是正式官员,无论大小几乎都可以通过门荫制度,使自己的子弟亲戚甚至门客获得任官资格。凡是皇帝郊祭(祭天、祭地)、登基、改元、生日等等庆典,都让百官获得荫补子弟的机会。其中以郊祭为最,凡郊祭一次,大小百官子弟凡获得荫补资格者计4000余人,后来不得不将郊祭改为三年一次。再次是通过进纳(即后世所谓的纳捐),即一般百姓通过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者粟米,从而获得任官资格。越是到了王朝末期财政吃紧的时候,对进纳的限制就越少,而进纳得官的人就越多。最后是军功,宋代凡是在军队期间有重大功勋的人,退役之后,可以参加铨选,进人低等文职官员行列。

2.官员的铨选任用

所有具有任官资格的人,包括科举五甲中第者(五甲以上均直接授官)、荫补者、进纳者、军功者等等,要想成为正式官员,必须到吏部报到,填写自己的“脚色”即简历,然后参加铨选考试。由于宋代考试制度从来都不严格,所以,虽然得上等较难,但通过并不困难。铨选考试在北宋初的百年之内,由审官院和流内铨主持,元丰改制后,改由吏部主持。

铨选通过的候选官员,必须等待官职出现空缺才能上任,所以必须候缺。官缺分为“堂缺”和“常调缺”。堂缺是指由宰执所在都堂直接选派的官职,而常调缺则是由吏部选派的官职。宋代官职有好坏之分,有的官职收益大、责任小,有的则反之。苦寒地区的地方官,大家都不乐意去,不仅没有多少收益,而且有危险。这时候就出现走后门的现象,候选人通过疏通某些权要人物,使自己早一点候上缺,或者排个好缺,或者干脆行贿铨选部门,为他们开方便之门。宋仁宗年间,为了防止候缺的弊病,将所有官缺张榜公布,但时间一长,铨选部门作弊如故。候选人补缺得官之后,按例有一定期限的假期,准备行装,视官职所在的路途远近,再给一定的路期。到任后,由当地衙门的长官当天验明各种文件,确认没有假冒,就算正式到任。宋代官员的任期一般是三年,最短的任期是30个月。

南宋临安有个沈官人,对于朝廷所有的官缺情况了如指掌。什么官职收益好坏、责任大小、苦寒与否全明白,更重要的是,他还知道什么官缺通过什么渠道获得。于是,候缺的人们,纷纷登门求教,希望指点迷津,沈官人家往往门庭若市。当然,求教的人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下)

宋代与前代一样,官员的任用必须实行原籍回避,即本地人不做本地官。在原籍回避的同时,还实行避亲制度,即在一个部门和一个地方系统中,上下级中不能出现亲戚关系,有这种关系就要申请回避改任。

3.官员的考核升迁

宋代是由审官院负责朝中官员的考核,由御史台和翰林学士负责对地方官的考核,御史台和翰林负责考核各路的长官(监司)。而由各路长官考核州县。考核的标准为“七事”:一曰举官,二曰劝农桑,三曰招流亡,四曰兴利除害,五曰按察部吏赃罪,六曰平反冤狱,七曰稽查盗贼。如果七事可以做到五项,为上等;达到三项为中等;三项以下为下等。但是,宋代官员考核,基本上流于形式,很少有人认真对待,因考核下等而被降官的人屈指可数。所有官员,基本上是按年限升迁,每四年升转一次。有出身的人(科举及第者)超资升转,无出身的人循资升转。官员临升转时,按例要有考察和考试,即所谓的磨勘,但实际都是走过场,过个手续,交一点资费,几乎没有人磨勘不过的。

4.官员的俸禄

宋代实行厚禄政策,对各级官员尽可能地照顾,让他们过上优裕的生活。不是高薪养廉,而是高薪养士。只要有人反映官俸低,就可能导致新一轮的加薪。官员俸禄有各种名堂,有月俸,有春、冬衣料,有每月的禄米,有职钱,有薪钱、炭钱、盐钱、饲料钱、供应的肉食钱,还有随从人工钱和饭费。在地方为官的还有公用钱和自身的职田,无职田者还有茶汤钱。俸禄高的如宰相、枢密使每月月俸30万钱,俸禄低的如县里的主簿、县尉也有月俸1.2万钱,其他的补贴也基本按这个比例下发。而且,在宋朝,朝官往往有加官,即在本职官之外另加作为优待级别的官衔。凡是有加官的人,则可以按加官衔领俸钱,同时还可以领本职官的俸银和职钱。只是某些特殊时期,由于国家财政的困难,才会对官俸减半支给,但财政状况稍好,就恢复原状。除了俸禄之外,朝廷还不时有赏赐,官员稍有劳绩即有赏赐来也,动辄数以万计。

宋代对于士大夫极尽优待之能事,读书人得官容易,官员的待遇优厚,而且得了官以后,还可以荫及子孙。只要做了官,一般都是只升不降,只要年头靠到了,就“无灾无害到公卿”。即使犯了过错,也很少处罚,朝官犯过则罚做外官,或者投闲置散,去做管理宗教事务的官员,再大不了被贬去远恶军州做地方官。只要不是谋反,从来没有士大夫被杀的,因为宋太祖有誓,不杀士大夫,所以宋朝官员的风险特低。由于对于官员的考核和监督实际上成为具文,所以官员一般对自己行为约束很少,普遍地追求享受,公开谈论待遇,争取待遇,不以谈利为耻。稍微大一点的官,不仅车马仆从成群,而且有专门的歌儿舞伎。寇准号称贤相,日食万钱,还云无下箸处。官员腐化与贪污成为普遍现象,因为即使贪污,也不见得会受到处罚。即使处罚,也不过是换个地方做官。宋朝的皇帝,对官僚制有着比其他朝代的帝王更深刻的认识。他们意识到,官僚体系是跟皇权捆绑在一起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只要能获得大体安定和尊荣,保证他们过上体面的生活,文官是最不希望王朝更迭的人群。因为王朝的更迭,他们要付出的成本,往往不可知。士大夫是中国这个选举社会的精英,如果摧毁这个精英层,势必导致五代十国时期那种军阀割据、武人专制的局面。这种局面显然对任何一个皇帝都是一场噩梦。所以,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只要能保证官僚系统稳定,保证士大夫对王朝效忠,那么王朝来自内部的威胁就会降低到最小。不仅不用担心内部反叛,即使发生农民起义,由于没有士大夫的参与,也成不了气候。因此,两宋虽然也有农民造反,但均构不成致命威胁。

一次宋神宗由于对西夏用兵的失利,亲自批示要杀一个严重失职的转运使,结果被宰相蔡确拦阻,无论如何杀不了。想将之发配远恶军州,又被宰相章悖挡了回去,还是办不成。神宗不得已叹道: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