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第二版)(21世纪政治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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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元朝的大汗和皇帝制度

在忽必烈建立元朝的时候,蒙古人已经拥有一个横跨欧亚大陆的大帝国。这个帝国虽然实际上并不统一,分成四块,但彼此毕竟还有联系。对于那些还在蒙古草原上的人们来说,成吉思汗开拓的蒙古帝国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是蒙古人的真正归属。所以,在大都的元朝皇帝,始终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蒙古帝国的大汗,又是元朝的皇帝。作为后者,是千年王统的传续,必须经过带有传统汉人仪式的认可。但作为前者,他则是蒙古人的王,是超出汉地皇帝之上的王中之王,必须经过蒙古王公贵族“忽里台”大会的推举,履行蒙古充满萨满教气息的特殊仪式,才具有合法性。

显然,对于元朝列位皇帝来说,蒙古大汗的位置要高过元朝的皇帝。自忽必烈开始,他们都是先到上都,召开忽里台大会,继承蒙古大汗,然后再回到大都,做元朝的皇帝。

蒙古大汗按道理只能由成吉思汗的子孙做,但蒙古汗位并没有严格的继承制度。是兄终弟及,还是父死子继?是嫡长继承,还是传位于贤?成吉思汗并没有立下一个准则。更严重的问题是,成吉思汗这个大汗之位,固然是他自己打下来的,但也必须经过忽里台大会的推举。因为即使作为成吉思汗,他也必须尊重蒙古人过去的传统,大汗必须经过全体贵族推举,由推举赋予大汗的合法性。成吉思汗之后,窝阔台的汗位虽然是成吉思汗指定的,但同样需要忽里台的推举认可。窝阔台之后,汗位的争夺成为成吉思汗子孙之间势力和能力的角逐。凡成吉思汗的子孙要想图谋汗位,就必须有足够的贵族王公支持,忽里台大会的召开与会上的较量,成为问题的关键。

忽里台是蒙古语“聚会”的音译,是全体蒙古贵族商议重大事务的场所,后来成为推举大汗的仪式,一般由摄政者或者大汗生前指定的继承者召集。汉人皇帝的继承固然亲贵大臣也要参与意见,但主要还是要依皇帝自己的意志,而且,制度上也有相应的规定,绝对没有推举这一说。所以,新皇帝一般用不着讨好谁。但是,蒙古大汗不一样,谁要想坐上这个位子,必须得让大部分蒙古贵族感觉到他是能代表他们利益的,至少得找到相当数量的蒙古贵族前来开会,而且必须讨好这些会议的参加者,否则,他就做不了大汗,勉强做了,也不稳。忽里台大会还是新汗登基的仪式,这种仪式完全按照蒙古的老规矩,弥漫着萨满教的神秘气息和蒙古草原宴享的热烈氛围。

当然,蒙古大汗也是中原王朝的皇帝。作为以中原王朝的正统自命的继承者,他们也学了一些汉人仪制,建宗庙、设年号、立庙号、刻玉玺,还制定了一些不够完整的朝廷礼仪,借以说明他们是王朝传续的正统。

不过,汉人的仪制,还是被打了很多折扣,朝会是蒙汉规矩混杂。

忽必烈建国之始,并无国号,跟从前一样,只称蒙古。至元八年,才采用汉臣刘秉忠建议,建国号为“大元”,取《周易》“大哉乾元”之义。

元朝的皇后,不像汉人王朝那样,一个时期只有一个,而是同时有好几个。每个皇帝一般都有五六个皇后,有时往往以正宫、大皇后、次皇后、三皇后这样的称谓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