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范本大全
1246900000003

第3章 日常管理(2)

批准人员批准日期

总则

第一条依据公司组织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达到提高绩效、人尽其才的目的。

第二条凡本公司员工,除人事管理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任用

第三条各级人员均应依据其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予以派任。

第四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任免。

(2)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部门主管由职能部门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后报董事会核准。

(4)新进人员通过试用考核后予以正式录用。

第五条公司录用新员工,主管级以下的人员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录用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应由董事长审核批准。

第六条新进人员有以下情况者,不予任用:

(1)曾因刑事案件被判刑或尚未撤销通缉的。

(2)因身体缺陷或健康状况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

(3)有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4)不满十六周岁的。

第七条除另有规定外,新进人员自到职之日起的三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试用期也可根据其试用期考核的成绩予以缩短或延长。

(续表)

第八条表现优异的试用人员,由其部门经理或主管填写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经总经理签字核准后即可正式录用。

第九条表现不佳的试用人员,应由其部门经理或主管权宜延长或停止试用,并填写“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条新进人员在报到后,应在试用开始前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以下手续:

(1)填写《新进职员登记表》。

(2)提交学历证、身份证原件用于审查并提供证件复印件用于存档。

(3)提供3张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自试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其服务年资。

服务

第十二条公司各级人员,除岗位说明书规定的职责外,其他由上级主管指派的工作,也应尽力完成。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须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2)重视公司名誉,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个人意见,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发表,除公司授权外,不得擅用公司的名义。

(3)严守公司的一切机密。

(4)不得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公司指派的任务。

(5)爱护公司财物,杜绝浪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公物离开公司。

(6)态度谦和,以取得同事的配合及客户的合作。

(7)注意自身的修养,杜绝不良嗜好。

(8)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9)因公司原因需要加班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加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待遇

第十四条除另有规定外,公司员工的待遇,均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十五条按工作性质不同,员工的工资分为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

第十六条员工工资标准参照“工资标准表”,工资结算方法参照“工资结算办法”。

第十七条前条所列的工资标准有关特殊岗位、职务、工龄津贴等无等级之分。

第十八条结算及发放员工的工资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1)员工工资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为每月××日。

(2)每月××日发放员工上月结算的工资。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的发放须依以下规定办理:

(1)工作满三个月的,董事会审核其工作质量后计发年终奖金。

(2)工作未满三个月的,不发放年终奖金。

(3)服务年资的计算以截至上年12月31日为准。

(续表)

第二十条新进员工的薪酬自到职之日起,按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升薪或减薪员工的薪酬自人事调令生效之日起,按日计算。

调迁与差假

调迁与出差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根据业务方面的需要随时调迁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推诿。

第二十三条调任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交接并报到。主管人员逾期五日,其他人员逾期三日,将视为自动辞职。

第二十四条调任人员在其接任者未到前离职的,其遗留的工作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的人员代理。

第二十五条调任人员的薪酬自到新职报到之日起,按日计算。

第二十六条公司员工出差须严格遵守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休假与请假

第二十七条以下为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1)元旦(1月1日),一天。

(2)春节(农历除夕至农历正月初二),三天。

(3)妇女节(3月8日),半天(仅限女员工)。

(4)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一天。

(5)劳动节(5月1日),一天。

(6)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当日),一天。

(7)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当日),一天。

(8)国庆节(10月1-3日),三天。

第二十八条前条所述节假日休息的天数可根据生产情况而定,但其间的工作须严格按照加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员工请假应遵照以下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需休养或治疗的可请病假,但每月不可多于5天,每年累计不可多于30天,逾期未痊愈的以一年为限予以停薪留职。

(2)事假。员工因私事需处理的可请事假,但每年累计不可多于30天。

(3)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7天。

(4)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时可请丧假8天;祖父母、配偶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去世时可请丧假6天。

(5)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90天。未满3个月流产的可请假7天;怀孕37个月流产的可请假28天;7个月以上流产的可请假42天。(产假仅指已婚的女性员工,未婚的女性员工分娩或流产则按病假规定办理)

(6)公假。因兵役或参加选举的可请公假,假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续表)

(7)工伤假。因公受伤的可请工伤假,假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十条请假逾期的,除病假依照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处理。因重病短期未能治愈的,出具医院提供的证明后,可根据其病况、在职资历及工作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但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

第三十一条请假期间内的薪资,依下列规定支付:

(1)除事假无薪资外,其余请假在规定期限内的或经批准延长病假的,其请假期间内薪资按基本工资的60%发放。

(2)请公假及工伤假的薪资照发,且工伤的治疗费用根据治疗单据全额报销。

第三十二条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并送人力资源部登记后视为准假。凡未经准假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根据规定办理补假手续外,均以旷工处理。

第三十三条员工请假须依照以下规定报请批准:

(1)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请假2天以内者(含2天),须报请总经理核准;超过2天的须报请董事长核准。

(2)部门经理请假2天以内者(含2天),须报请所属部门副总经理核准;25天以内者(含5天),须报请总经理核准;超过5天者,须报请董事长核准。

(3)其余人员请假2天以内者(含2天),须报请所属部门经理核准;25天以内(含5天),须报请所属部门副总经理核准;超过5天者,须报请总经理核准。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须以书面形式报请批准,病假超过2天者(含2天),应附带医生的证明文件,外伤可显示者可依情况免附。

考核与奖惩

考核

第三十五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所属的员工,有日常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月一次,须按《员工考核实施细则》将员工的各项工作情况,逐一填写在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A、B、C、D、E”等,凡列于A等和E等者,须详述理由,并报请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存档,以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员工到职满三个月后的当年年底应办理年度工作考核。由其直接主管根据平时工作的考核成绩和出勤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A、B、C、D、E”等,A或E等的考核,均须详细陈述理由及具体事实。员工在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请假逾期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考核不得列于B等以上。

第三十七条凡年度考核列为A等者,由总经理呈报董事会批准后发给特别年终奖金(数额由董事会商讨决定,但不应低于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列为B等者的年终奖金为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C等者为当年最高月薪的一倍;D等者不发给年终奖金;E等者予以辞退。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各部门经理的考核由总经理评核,其余人员均由其所属部门的经理评核。

(续表)

奖惩

第三十九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方式。

第四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嘉奖:

(1)品德作风良好、在同事间起到表率作用,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实为证的。

第四十一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功:

(1)维护公司设备、财物,节省费用显著的。

(2)能如期完成公司临时指派的重要任务,并达成预期目标的。

(3)有效制止重大事故或意外事件发生的。

第四十二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发放奖金:

(1)对业务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提高质量的。

(2)对公司设备积极维护或提前完成任务,因而增加效益的。

(3)对业务或管理提供重大改革建议或发明,经采纳实施后有显著成绩的。

(4)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能预先防止或积极救护,避免公司受损失的。

(5)年度内记功二次以上的。

(6)工作上有显著功绩,使公司效益增加或损失减少的。

以上奖金的数额,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第四十三条对员工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方式。

第四十四条有以下情况之一且有具体实证的,应给予警告:

(1)未经允许私自带领外人进公司参观的。

(2)随处涂鸦有碍观瞻的。

(3)在工作场所携带家属有碍秩序的。

第四十五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准假擅离职守的。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导致公司受损失的。

(3)行为不检,导致公司声誉受损的。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力,导致下属发生重大失误致使公司受损失的。

(5)在工作场所喧哗、争吵有碍其他员工工作的。

(6)有欺骗、胁迫及恐吓同事行为的。

(7)年度内被警告两次或两次以上的。

第四十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免职:

(1)在公司内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妨害秩序的,或对上级不满肆意谩骂的。

(2)对外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或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财物的。

(3)煽动员工罢工或怠工且情况属实的。

(4)连续无故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超过6天的。

(续表)

(5)胁迫、恐吓上级,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严重的。

(6)年度内记过三次以上的。

(7)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工作方法,使公司产生严重经济损失的。

(8)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的。

第四十七条员工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详述事实,逐级审阅,并报请总经理核准。

第四十八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奖惩。

第四十九条员工奖惩可累计,嘉奖两次给予一次记功,记功两次可给予相应数额的奖金。警告两次予以一次记过,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内功过不能相抵。

离职

第五十条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停职:

(1)有违犯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经证实的。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尚未确定者。

第五十一条上述各条款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批准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停职期间的薪酬。

第五十二条停职期间,薪酬停发,并应办理工作移交。

第五十三条因公司业务紧缩或不可抗力停工超过一个月的,可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提前30天告知员工。

第五十四条接到裁遣通知的员工,如需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天,其请假日的薪酬照发。

第五十五条依据第五十三条情况解雇人员时,除通告期间发给薪酬外,还应依照以下规定,补发资遣费(但如公司破产,可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期满一年的,发给一个月薪酬。以上所称薪酬,是以员工最后工作月份的薪酬为准。

第五十六条员工辞职,应于一星期前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经理批准。批准辞职后,应立即办理工作移交,不发给任何津贴或补助。未经批准或移交不清即擅离职守者,给予免职处理。

第五十七条员工依照上列任何条款不论暂时或永久离开公司者,均应妥善办理工作移交,如因移交不清导致公司受损害的,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培训

第五十八条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为员工举办岗位技能、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培训。

第五十九条公司安排的培训,应参加的人员、课程、时间、地点等均依照既定计划办理。

第六十条公司可指派各相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

(续表)

第六十一条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也可聘请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相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的有关业务的培训班。

第六十二条各种培训结束后均须对员工进行测验,其测验成绩将成为员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的依据。

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经董事长核准后正式公布实施。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报请董事长审核修订。

综合管理流程

在企业综合管理的流程方面,我们只列出下面两种,供读者参考。其他详细流程将在相关内容中出现。

公司制度的制定(修改)与生效流程

××公司制度的制定(修改)与生效流程

执行部门档案编号

批准人员批准日期

工会或职代会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

民主参与重大事项流程

××公司民主参与重大事项流程

执行部门档案编号

批准人员批准日期

工会或职代会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综合管理表格

人力资源部使用的综合管理表格非常多,我们只列出部分表格,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单位职工名册

单位职工名册

填制部门档案编号

填报公司:公司注册类型:劳动保障卡号:填报时间:年月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受教育程度职业等级资格社会保险卡号用工类别人员类别用工之日签订合同时间劳动关系起止时间签订合同情况合同类型离职时间离职类型薪资

参加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1

(续表)

2

3

4

填表说明:

(1)用人单位应依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本单位各类用工情况,包括建立劳动关系和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单位注册类型:①国有企业;②外商注资企业;③港澳台商注资企业;④集体企业;⑤私营企业;⑥其他企业;⑦雇工的个体商户。

(3)性别:①男;②女。

(4)受教育程度:①初中及以下;②高中、中专、中技;③大专;④本科;⑤研究生;⑥其他。

(5)职业等级资格:①初级;②中级;③高级;④技师;⑤高级技师。

(6)用工类别:①全日制用工;②非全日制用工;③劳务派遣。

(7)人员类别(可多项选择):①外省农村就业人员;②本省农村就业人员;③城乡就业人员;④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就业人员;⑤劳务派遣人员;⑥离退休返聘人员;⑦其他。

(8)用工之日、签订合同时间、离职时间应填写至年月日。

(9)签订合同情况:①初次签订劳动合同;②首次续签劳动合同;③第二次及以上的续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