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湖广填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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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土地和幸福

外省入川移民中,较早抵达四川的那部分人曾经获得过大量的土地。在被战争、饥饿和瘟疫摧残得面目全非的巴蜀之地,唯有土地资源是最大的一笔财富。尽管,这些肥沃的土地已经杂草丛生,干涸焦渴。

以成都为例,最先抵达成都的外省垦荒移民是跟随清军南下的陕西人(秦人)。史籍记载他们垦荒时的情景十分艰苦,临时居住的帐篷往往搭在“骷髅瓦砾间”。入夜以后,星星点点的磷火像萤火虫在荒草间游弋闪烁,到处是枯骨残垣、虎豹豺狼。用于居住的草屋也不用砌墙壁竖门框,而是直接将密密生长的树拦腰斩断,作为主柱。然后在竖柱上“覆以茅”,就算搭起了一座房子。当时垦荒和生产的条件虽然十分艰苦,但土地却可以大量插占。

移民初期较常见的一种占有土地的办法是:凡是你看中的土地,就可以在地界边缘的大树上做记号,以此表明这片土地的归属权。所谓“斫树白其皮为界”,即在树干最显眼的地方剥皮,使树露出一截白白的主干,以此作为暗记。当然,也有可能移民直接在树上镌刻自己的家族或尊姓大名。

民国《刘氏族谱》记载他们的祖先刘廷奇,于康熙三十九年(1700)在中江垦荒时的情景说,当时的中江县人烟稀少,林密山深,鸟兽纵横,因此刘廷奇圈占了很大一片土地,“地界旷远”。到底有多“远”?族谱上说,这片地稍微远一点的地方常常无暇过问。随着新移民们的陆续到来,刘廷奇发现他的地界内常有生人“窃居”,于是他就骑着马佯装打猎,定期在自己的地界内巡游一次。这个记录,可能是清朝初年移民在四川圈占土地较多的一个例子。

除“斫树白其皮为界”的圈占手法,还有一种占地手法更夸张,“由人手指某处至某处,即自行为业”。完全连记号也不做了,仅凭手指嘴言说了算。因此,初期入川移民的“土地执照”往往都宽阔得可怕,“跨山逾岭,常数十里”。

清初四川的土地执照是一个移民入籍四川后的土地凭证,相当于今天的房地产“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为了详细了解该执照的内容及要素,我们不妨看资阳县一个名叫徐值的贡生的土地执照:

成都府资阳县正堂、纪录二次涂为首状事:本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据贡生徐值具呈前事,呈称四十六年报粮田一分,坐落玉河沟,成熟田六十块,地十块。东至唐时茂地界,南至周玉鸣官山分水界,西至三教庵界,北至徐翔云界,中下田地共五十一亩,共载粮叁斗五升三合一勺六抄六撮,四至分别。具给乡约朱可圣、徐翔云等情前来。据此,合行给照给贡生徐值,前去东乡玉河沟,依所首亩粮管业,毋得藉以所首界限影占,希图广阔,致人力不及,徒抛荒国土,预状衅端。倘敢故违,查出定行重处,宜恪守须至照票者。右给贡生徐值收执。

康熙四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县行

由此可见,当一个移民在四川占有比较固定的田产,并且垦荒成熟时,就必须向当地政府申请土地执照,由县衙验明田亩数量和税收情况后,发给产权证。徐值的这份土地执照有这么几项要素:

一是土地的范围。比如徐值的那60块田和10块地的范围是:东面到唐时茂的地为界,南面到周玉鸣家的坟地为界,西面到三教庵为止,北面到徐翔云的地为界,说得十分清楚明白。

第二项要素是要有人当场证明上述范围的田产是徐值的。这份执照的证明人就是徐值的同乡朱可圣和徐翔云等人,而且政府在发给土地执照时不忘叮嘱:领得土地执照的人要安守本分,耕种纳粮,不得强行占有别人的土地。这么宽的土地你要耕种好已经很难,千万不要贪多嚼不烂,导致土地抛荒或土地官司出现。

徐值的这块地每年的税收是:叁斗五升三合一勺六抄六撮,精确到了最小的计量单位,可见政府对税收的管理十分严格。

移民垦荒发展生产是当时政府的第一要务,因此对这些移民土地产权的保护也是一件重要事情。在当时人口流动量大、土地产权不明晰的状态下,也容易出现土地官司。比如湖广宜章人董子能于康熙初年携带家眷入川,路过广安时,在路边的破庙里碰见三十多个以前入川的同乡,正在神龛下抱成一团哭哭啼啼。董子能就问,咦?你们比我先来,一定是得到乐土早已安居了,怎么倒在这里哭天喊地?

众人见是以前的湖广老乡,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他哭诉说,我们本来有自己的土地,而且粮食产量也不错,正等着下一年的好收成呢。不想有一个姓何的恶霸,不知从哪里钻出来,耀武扬威,硬说那片地以前是他的。我们说这明明是块空地嘛!他却说以前这块地就是他的,他逃荒出去几年就被我们“霸占”了。现在,非得把我们赶走。你说我们来四川本为耕种纳粮,遇到这样的倒霉事冤不冤枉?

董子能听罢众同乡的哭诉,勃然大怒,说,岂有此理!他把土地抛荒了,现在却来捡便宜,世上哪有这本书卖?不怕,走,我带你们打官司去。

这起土地官司的赢家当然是这三十多个湖广移民,因为按照清初四川的土地政策来说,“凡土地有数年无人耕种完粮者,即系抛荒,以后如已经垦熟,不许原主复问”。这就极大地提高了移民垦荒的积极性,同时对于土地的利用率、开垦率也是大有裨益。

根据四川民间传说,移民初期尚有一种“插茅秆花”的土地圈占手法。比如某人说某人来川时间长,会说:“你哥子资格老哦,插茅秆花的。”但随着移民数量的逐渐增加,像中江县刘廷奇大量圈占土地的情况开始受到政府制约,并改圈占为安插。换句话说,新来的移民将由政府统一分配土地。

顺治六年(1649),清朝政府由户部和都察院等中央职能部门统一向各抚、按、道、府、州、县发了一道文件:凡是流寓逃亡的人民,不管他以前的籍贯在哪里,只要愿意在当地垦荒乐业,各级政府都应当把无主荒田分配给他们,并“给以印信执照,开垦耕种,永准为业”。

《入籍四川例》则明确规定:“凡流寓情愿垦荒居住者,将地亩永给为业。”雍正六年(1728)三月户部针对入川人口众多的情况,临时颁布一条土地数额分配制度:“入川人民众多,酌量安排,以一夫一妇为一户,给水田三十亩或旱地五十亩,如有兄弟子侄之成丁者,每丁给水田十五亩或旱地二十五亩。”如果家中老弱病残的人口相对较多,政府可以将“奇零不成丘段之地”酌量给予,算是对这些特殊家庭的照顾。

虽然在土地分配制度上有政府的直接干预,但移民进入四川后的居住和分布情况还是比较有规律。最基本的原则,即是以乡谊或省份的名义聚居一处。这样的人群分布规律,对于政府管理和移民的生存发展空间来说,在当时情况下还是具有积极意义。

最明显的例子是从广东、江西、福建等省入川的客家人,他们的分布规律至今没有大的改变。单从居地来说,大部分集中在以下三个区域:一是成都平原周边的山地和平原土质较差的黏土地带;二是沱江流域的金堂、简阳、资阳、内江等地的丘陵区;三是川北的仪陇、川南的威远以及西昌等边远县市。客家人的这个区域分布规律除了他们入川时间较晚,平原沃野已被湖广、陕西等就近省份的移民占有外,跟政府的安插也有关系。

在一些小的地方,政府为了减少不同人群的矛盾纠纷,往往也采取因地制宜的手段。比如,云阳县“邑分南北两岸”,南岸全部安插的是康熙、雍正年间入川的湖广人,而北岸全是明代洪武年间由湖广麻城孝感“敕徙来者”。虽然同是湖广人,但因入川时间的迟早和原居地的细微差异,也进行不同的安插。

南溪县对移民的安插办法是:土著多在山地,而后来的移民则大多“临河种地”。

政府为了管理的方便,往往在同一地区不同省份的移民中选一位“客长”,负责对移民的管理。客长制度的诞生,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清初四川人口流动和社会情况相对复杂造成的,在政府职能暂时不能触及的地方,由客长实行自治,自然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成都民间文学集成》有两则通过不同省份客长解决族群之间矛盾纠纷的记录,对于移民环境中客长的作用有比较充分的说明。第一则记录是说客家人的小伙勾引湖广人的姑娘,从而引起一桩纠纷,最后通过客家首领出面,才把这桩纠葛解决。

从前,有个客家小伙子学会了说湖广话,就去偷偷勾引人家湖广姑娘。

这天,他下山去,看到一个湖广姑娘在菜园里摘菜,便上去搭白。他东拉西扯地跟姑娘说着就动手动脚起来。姑娘以为是自家人,见他又长得伸展(四川方言,这里指端庄漂亮),也装作不晓得、不开腔。

哪晓得姑娘的父亲回来,看到小伙子对女儿非礼,鬼火冒(四川方言,这里指十分愤怒)。跑过去把小伙子逮住,吹起牛角号。周围团转的人听到了牛角声,都撵拢来(四川方言,这里指赶来聚集)站了一院坝。

他们把小伙子吊在树上,拿吆牛(即“赶牛”)的条子打,打得小伙子血流血滴,惊叫唤。小伙子抵不住了,只好说出自己是山上的客家人。

姑娘的父亲马上派人上山,要客家首领带一百挑桃子,一百挑苹果,一百挑梨子来换人。客家首领晓得(知道、了解)这件事情后,只好喊人担着东西下山把人换回来。随后,把小伙子带到山上,吹起海螺,把周围团转(即“附近”“四周”)正在做活路(即“干活”)的客家人都招拢来了。

客家首领在神龛上点起香蜡,叫小伙子跪在祖宗的灵牌前,向大家认罪。小伙子晓得自己犯了死罪,就向祖宗磕了个头,然后,拉伸(比喻“大步流星”)一趟子跑到山崖前,跳崖自尽了。

第二则记录也是说客家人的首领和湖广人的首领结亲以后,因一桩小事发生矛盾,从而导致族群间的不和谐:

原先,湖广首领的女儿嫁给了客家首领的儿子。

一天客家首领做生日,来了好多朝贺的人。他的湖广儿媳帮着端茶,不小心被一个尖桩桩石头绊了一下,“哐当”一声,杯盘打烂了,茶泼了一地。

首领说这事不吉利,就莽起(即“大肆”)骂儿媳妇,儿子见阿爸发气了,就去打婆娘。婆娘觉得受了委屈,没脸见人,就跑到后山吊死了。

湖广首领听到女儿被逼死了,马上带了一拨人,拿着棍棍棒棒来问罪。客家首领晓得湖广人多,赶快去报官。官府也怕湖广人,就判客家人由湖广人随便处罚。

湖广首领喊人把客家首领的衣服脱光,捆在木桩桩上,然后就一手拿钻子,一手拿黄豆,朝客家首领身上钻一个洞,按一颗黄豆进去,一直将一包黄豆用完。客家首领疼得咬着牙,颗子汗(即“大汗珠”)直冒。侧边的客家人都埋着头,流着泪。湖广首领将黄豆按完,才得意地走了。

客家首领叫大家跪在祖宗灵牌前,说:“从今天起,客家人不准跟湖广人打亲家。”说完就断气。从那时候起,客家人就不跟湖广人通婚了。

当然,上述两则由“客长”出面解决族群间矛盾纠纷的事,一方面说明客长在最初的移民环境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当时各省移民之间确有矛盾存在。这种在文化和族群意义上的冲突,将随着各省移民的不断交流融合而冰消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