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郭沫若的青少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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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乱了少年的心

在郭开贞进入19岁那年的暑假,母亲对回家度假的开贞郑重其事地提起了他的人生大事——婚姻。

其实早在十岁上时,家中就曾给郭开贞订下过一门亲事,后来订了亲的那个女子死了,这桩婚事便半途终结。对于已经从新旧小说中读过不少爱情故事的郭开贞来说,反倒为此暗自高兴。虽然他还搞不清楚男女情事到底该是个什么样子,但在心里是羡慕着那些书中的故事的。此后,凡有来家中提亲的,他都以“不忙”二字应对父母的询问。父母念他年纪还小,倒也并不催促此事。

而母亲这次提起他的婚事,是认了真的。尽管郭开贞仍然极力推脱,假期在家的日子里母亲也没有把事情最后敲定下来,但开贞返回成都不久就得到家书说,已经给他订了婚,是母亲订的,女家姓张,是远房一位叔母的亲戚。

郭开贞得知此讯,心里非常矛盾。认真地讲,他还真是没有仔细考虑过自己的婚姻问题,那时他头脑里也还没有爱情自由这样的概念,只是朦朦胧胧觉得,结婚总得是一件能令自己愉悦的事情,娶回家中的女子,总得是一个能令自己满意的人。但是现在完全由大人们决定了这件事,他实在拿不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开贞是个孝顺的儿子,知道母亲是出于爱子之心,再以“不忙”

为由推掉母亲已经订下的姻缘,似乎是不可能的了。于是,他就尽量往好处想:叔母应该是可信的,叔母说那姑娘的人品与三嫂不相上下,又是天足,正在读书,还要求什么呢?三嫂可是家里最美的人呢,或许与这姑娘会有个美好的未来吧?……郭开贞的心像是被放在一架天平的秤盘上,失望与希望在左右摇摆,摇到最后,秤盘的底座突然被抽走,两只秤盘归于平静。

到年假回家的时候,张家已经有信来,希望在一两个月之内便把开贞他们的婚事办了。父母征求了开贞的意见,开贞点头同意,反正已经是订了婚的,迟早要过结婚这一关。

结婚仪式是在转过年来的正月间,一切都是按照旧式传统来的。

因为正是在农历过大年期间,临近婚期的那几天,郭开贞的心情也没什么特别的波动,只是有点淡淡伤感。俗话说,“结婚以前是娘的儿,结婚以后是婆娘的儿”,开贞觉得好像失去了点什么。

婚事的一切大小细节都是父母安排操办的,用不着开贞劳神,他只需要扮好新郎官这个角色。所以,直到接亲的队伍吹吹打打进了沙湾场的街面,新娘乘的花轿抬到郭家宅院的大门前,郭开贞才真正地意识到,他人生的命运,从此刻开始将与一个叫张琼华的陌生女子连结在一起。

花轿抬进前堂,家人们已经急着要看看新娘的模样了,开贞自然也怀着期待,但还要有一套拜轿的仪式,新娘才能下轿。等仪式完成,新娘在伴娘的扶持下抬脚迈出轿门时,郭开贞的心里咯噔一下:

“啊,糟糕!”——他看到的是一只三寸金莲。

接下来的婚礼仪程是拜天地、拜祖宗、拜父母、新郎新娘交拜,然后入洞房。进入洞房后,新郎新娘要喝交杯酒,到这时,两个新人才第一次面对面。新娘头上覆着几层盖头,上面的都由伴娘揭开,开贞在伴娘的引导下揭起最后一层黑色的纱帕,心顿时沉了下去。他觉得似乎什么都没看到,眼前只有两只露天的猩猩鼻孔。

再下面的事情,他只是机械地做着,脑子里不停地在回响着蜀地的一句俗语:“隔着口袋买猫儿,交订要白的,拿回家来才发现是黑的。”

新娘是小脚,但在别人看来新娘说不上是丑女,郭开贞在揭起新娘盖头的那一瞬间,之所以会有那样一种感觉,其中显然包含着浓重的情绪色彩。毕竟心里一直多少都还存着几分期望,所以订亲的时候纵然感到矛盾,还是相对坦然地接受了父母亲的安排,婚前也一直想着只要新娘聪明,可以要求父母同意,带她到成都去读书,爱情可以在今后的生活中慢慢地培养。但是一双裹了的小脚——意味着那完全是一个旧式女子——彻底打碎了郭开贞那几分期望,剩下的自然只有极度的失望。

母亲安慰开贞说,她也没想到幺婶看错了人,但新娘的小脚是明天就可以叫她放的,品貌虽然不如意,人只要性情好、资质高,以后可以教她诗书礼仪……然而,这些话开贞已经听不进去了。他觉得自己是陷入了一张命运的罗网。

失望透顶的郭开贞在结婚仪式以后的几天里,虽然强打起精神,继续扮演一个新婚丈夫的角色:应酬贺亲的亲戚朋友,陪着新娘回门拜岳人、岳母,但他再也不想在家中多待一天了。

婚后第五天,开贞登上自家包下去省里办事的一只船,匆匆离开了沙湾场。

船离岸的那一刻,母亲伫立在瑟瑟江风中呼唤道:“八儿,你要听娘的话。娘已经老了,你不要又跑到外洋去吧!”母亲似乎是有了一种预感,儿媳娶进了家,儿子却会远走高飞,真不知这桩婚事是好是坏。

开贞听到母亲的呼唤,默然无语。他心里想的的确是要到远方去,怎么才能到远方去。但母亲的悲切,始终是让他感动的:

阿母心悲切,送儿直上舟。

泪枯惟刮眼,滩转未回头。

流水深深恨,云山叠叠愁。

难忘江畔语:休作异邦游!

在船上,开贞写下这样一首诗。但他无法对母亲做出承诺,即使没有这场白猫变黑猫的婚姻悲喜剧,他也一定要走到外面的世界里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