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傅斯年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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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求学岁月:贯通中西学问(5)

《新潮》与《新青年》有许多相同点,它们不局限于思想文化范围,主体是关注社会,研究和讨论“社会因革之方”。傅斯年在《旨趣书》中已经阐述的相当明确,罗家伦后来进一步总结说:“我们不但主张,而且实行彻底的以近代人的语言,来表达近代人的意想……用科学的方法来整理国故。我们推广这种主张到传统的社会制度方面,而对固有的家族制度和社会习惯加以批评。我们甚至于主张当时最骇人听闻的妇女解放。《新潮》的政治色彩不浓,可是我们坚决主张民主,反封建,反侵略。我们主张我们民族的独立和自决。”罗家伦和傅斯年都强调了《新潮》杂志对人和社会的关注与研究。如果系统研究傅斯年这个时期所发文章研究的重点,更能发现这个问题。

傅斯年在《新潮》发表的文章可以“五四”运动为界。前五期他发表关于人与社会方面的文章最多,在各种报刊上发表约35篇,其中约12篇是论述人与社会方面的文章,可以看作傅斯年早期社会政治思想的系统阐述。这里分两个方面进行简要论述:

(1)关于人性与人生观的论述。傅斯年在《人生问题发端》中系统论述了人性与人生观问题。人是社会的细胞,是研究社会、政治等问题的基础,所以讨论人性、人生观是讨论社会诸种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傅斯年在文章的开始就强调:“人生问题是个大题目,是个再大没有的题目。”如果“不曾解决了它,一切思想,一切行事,都觉得没有着落似的。”傅斯年在系统论述此问题以前,将中外古今关于人生观的主要观点进行了总结和介绍。西方关于人生观问题的讨论涉及到哲学界、生物学界和社会学界。具体说来,达尔文、斯宾塞、孔德、哲(詹)姆士、尼采等人曾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对人生观进行阐述,最后形成生物学派和实际主义学派两大流派。两派的主要区别是:生物学派的人生观念是机械的,实际主义的人生观念是创造的。至于具体的观念都比较抽象,难于一一分析,亦不是此文研究的重点,故略而不论。

中国历史上对人生观的认识主要分为三派:其一,达生观,以古代的庄周为代表。达生观的主要观念“齐生死,同去就”,人生不过是一切物质的结合,随时变化,没有不灭的精神,没有性质的差别,尧、舜与桀、纣同样“死则腐骨”,没有区别。这种人生观念,必定造出与世浮沉的人类。傅斯年对这种人生观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探讨,认为历史上这种人生观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中国人只见物质不想精神;第二,中国人缺乏科学观念,所以,这样在科学上讲不通的人生观念却可以在中国行得通;第三,也是最要紧最关键的是专制政治的影响,中国政治永远是昏乱的。在昏乱政治之下,没有人生的乐趣,也没有了人生追求,生死看得很淡,就形成了达生观。

其二,出世观。出世观又分两种:一、肉体的出世;二、精神的出世。前者是中国的隐逸之士,中国传统社会许多隐士,是专制政治消灭个性的结果;后者是佛教思想。

其三,物质主义。中国的物质主义人生观最占优势,中国历代专制政治,不许人有精神上的见解,教导人专在物质上用功夫,影响到人生观方面,只要求物质的享受,吃好、穿好、住好,只知求快乐、纵淫欲,精神上的要求、个人修养、快乐、希望等永不会想到,坚持这种人生观的人不仅卑下不堪,有时与猪狗一类动物一样。

其四,遗传的伦理观念。傅斯年认为:当时中国最有势力的人生观念,是传统的伦理主义,认为人是为道德而生,也就是为所谓圣人制定的道德而生,道德指明的只有君父,只有制定道德的圣人,而对这些君父、圣人只有无条件的依附,不许存在个人,这种道理根本不承认人生。傅斯年把这四种人生都称“左道”,原因是这些人生观都不是拿人生解释人生问题,都是拿“非人生”破坏人生,都是拿个人的幻想或是一时压迫出来的变态,误当做人生究竟。总之,以上所说的人生观都不是现代社会所应有的人生观。

对于什么是现代人应有的健康的人生观,傅斯年认为应当是:“为公众的福利自由发展个人”。为了更确切表达这个概念的含义,他又用英文进行了表述:“The free development of the individuals for the common welfare.”对于这种人生观念,傅斯年进行了阐释:自由发展个人,就是充分发挥己身潜蓄的能力,却不遵照固定的线路;公众的福利,就是大家皆有的一份,而且是公共求得的福利。为什么要为公众的福利?就是因为个人的思想行动,没有不受社会的影响,并且社会是永远不会消灭的。怎样能实行这种人生观念?就是努力。实际上,傅斯年是利用讨论人生观的问题,讨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按照他的理论,每一个人都要自由自觉地努力去做好工作,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社会富足、发展、进步,个人的利益和价值也就得到了实现。人与社会具有强烈的一体性关系,人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

(2) 对社会的认识和批判。傅斯年在《新潮》第1~5期发表的文章,有十几篇是关于社会政治的文章,主要批判社会存在的问题,呼吁进行社会改革和革命。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傅斯年在1918年11月写成的《社会革命——俄国式的革命》,文章对十月革命进行了充分肯定,并且对世界革命演变趋势进行了积极评价。他在文中首先肯定了俄国十月革命的意义,他说:“一年以来,我对于俄国的现状绝不抱悲观,我以为这是现代应当有的事情。将来无穷的希望,都靠着它做引子。”接着傅斯年对世界革命演进形式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近世史之精神,全在思想自由。文艺复兴后,此思想之自由一现于“宗教改革”……精神上脱离宗教专制,对文化的演进做出了贡献。第二种演变是政治革命,试验者是法国,而现阶段要进行改革的是社会。傅斯年对此论述说:“凡今日之社会,本其历史上之遗传性质组织,多有不适于现在者;或仅有形式而无灵性者;或有许多罪恶凭传之而行者。推翻之另建新者,理想上所有事也。”也就是说,过去的宗教革命、政治革命都没有触及传统的社会组织、规范准则等,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俄国十月革命标志社会革命取得成功,在世界的影响不可限量,所以“将来俄国于文明史上非同等闲。德哲人尼采谓兼并一切之能力,吾则谓俄之兼并世界将不在土地国权,而在思想也。……中欧各国起了社会革命了!俄国式的革命到了德意志了。从此法国式的革命——政治革命——大半成了过去的事;俄国式的革命——社会革命——要到处散布了”。从历史的演变来看,傅斯年的预言是正确的,社会革命在中国迅速兴起,荡涤传统社会的污泥浊水,并在短短几十年内夺取了全国政权。可是傅斯年本人的社会革命思想却犹如昙花一现,不论对俄国的认识,还是对社会革命认识都到此为止,从此以后他转向要求对社会、政治进行和平改革,反对暴力和武装革命,对俄国也渐持批判与否定的态度。

研究现代思想史的学者认为: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反传统问题,主要是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及其维护专制的基础,包括制度、规范与意识形态等,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到了清代后期,原有的专制制度、规范人伦的礼教,处处表现出不适应新时代的需要。五四时代的新文化,主要就是针对传统中不适应新时代需要的这一方面展开批判,意在解放人心,吸收新文明,改造旧文明,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傅斯年在新文化运动中发表的关于社会批判的系列文章,主要是批判传统礼教规范的,如《心气薄弱之中国人》、《自知和终身不业》、《社会——群众》、《社会的信条》、《破坏》等。在《社会——群众》、《心气薄弱之中国人》中,他批评了中国封建专制政治长期统治下,民众的一些劣根性。他认为,中国一般的社会,有社会实质的绝少,只有群众,而社会与群众的区别主要是,社会的民众有细密的组织,健全的活动力。而群众仅是散沙一盘,乌合之众。他把当时的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相比较,认为西方社会是健全的,所以个人的能力有机会发展;中国人所凭托的社会,只是群众。他把中西社会形象地比做矿物,西方社会是多边形复式的结晶体;中国社会是附着在岩石上半沙半石的结合。他认为中国的官署、官吏、工商会等都是“社会其名群众其实。至于乡下的老百姓,更是散沙,更少社会的集合。”即使是文化程度较高的大学生的生活“也是群众的,不是社会的。”傅斯年得出的结论是“中国人有群众无社会,并且喜欢群众的生活,不喜欢社会的生活。”这种社会状况生出的恶果,“第一,是社会上多失职和不称职的人;第二,是使社会不健全了”。傅斯年在此文中基本上是就事论事,只强调了中国当时有群众无社会,整个社会是一盘散沙,这种社会状况的危害,傅斯年没有深论,应该说各阶层民众没有责任心、凝聚力,这是中国落后、社会混乱的重要原因。

在新文化运动中,新兴社会力量以《新青年》、《新潮》为主要领地,批判传统社会的各个领域,对以儒家思想为主要内容、为专制政治服务的意识形态着力较多,其中包括以儒家纲常名教为中心的伦理道德和宗法制度、规范信条等。陈独秀曾强调指出:“吾敢断言曰: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傅斯年作为激进的青年代表,其批判的重点也集中于此。他在《万恶之原》中曾尖锐指斥名教,“其实名教本是罪人,哪里有不名教的罪人,名教本是杀人的,哪里有不杀人的名教。”在《社会的信条》中对传统的信条进行了批评,他所说的信条主要是封建专制社会的规范准则和教条,信条与社会有密切关系。傅斯年在文中指出:“一般社会里,总有若干公共遵守的信条。……中国社会里,自然也有若干信条的。”但是当时社会的信条,是历史上遗传下的,是有极大威力的,是旧道德所托命的。一般情况下,信条应根据社会状况设立,随着社会变化而演革损益,但是信条、规范又属于意识形态,有相对的稳定性。尤其是在中国封建社会,为专制政治服务的、以儒家纲常名教为主体的信条、规范对中国社会有深远的影响。辛亥革命名义上推翻了封建专制政权,建立了民主共和政权,实际上不仅政权长久地被封建专制余孽所控制,以纲常名教为主的规范、信条更是制约着社会各个层次。新文化运动时期,许多人都注意了传统的规范、信条影响、制约着社会的发展,傅斯年对此论述说:“信条总应合于现日的社会情形;若是遗传的信条,经过若干年,社会的性质改变了,人生观念不同了,我们反来遵守历史上的信条,岂不同信仰死灵魂,崇拜泥菩萨一样?可是中国现在社会上的信条,一百件中,就有九十九件是死灵魂、泥菩萨。”他最后呼吁:“我们必须建设合理性的新信条,同时破除不适时的旧信条。”傅斯年对传统社会各个领域的批判表明了他当时的思想意识。从批判的内容和态度来看,他对许多问题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缺乏理论的深度和系统性。可以看出,他对社会的认识、对批判对象的了解都比较肤浅,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且有较强的感情色彩。这说明他的社会政治思想尚处于初步形成时期。

(二)发展自己与改造社会

正当傅斯年主编《新潮》杂志,积极撰写文章,鼓吹“民主”与“科学”,宣扬新文化,抨击旧传统旧道德,向传统社会意识猛烈攻击的时候,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激变,由此而引发了“五四”运动,把埋头写文章、编稿子的傅斯年拉到社会,由文化批判转变到社会批判方面。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在法国巴黎举行分赃会议,中国北洋政府作为战胜国参加了会议。会上,中国代表要求收回德国在中国的领土和权益。可是,各帝国主义无视中国的要求,把德国在中国的权益转让给了日本,而中国的代表竟然同意在丧权辱国的和约上签字,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怒。5月1日,中国在巴黎和会上外交失败的消息传到国内,北洋政府外交委员会委员长汪大燮把此消息告诉了蔡元培。翌日,蔡元培在北京大学西斋大饭厅召集学生代表一百多人开会,讲述了巴黎和会上帝国主义相互勾结,牺牲中国权益的情况,指出这是国家存亡的关键时刻,号召大家奋起救国。同学们听了蔡元培的讲话,都非常激动。傅斯年本来具有强烈的爱国思想,又是山东籍的学生,想到自己饱受苦难的家乡父老,又要遭受日本帝国主义的蹂躏,更有其他同学所不具有的激愤。5月3日晚上,北京大学学生会在法科大礼堂举行了一千多人的集会,并邀请了北京各校代表参加,讨论了当前救国应采取的步骤,决定第二天举行游行示威。会议推举20名代表负责学生的组织工作,傅斯年由于在同学中间素有威望,被同学们推举为代表和游行总指挥。

5月4日,学生高举“外抗强权,内惩国贼”的标语在校园集结,傅斯年扛着大旗率学生在天安门与其他院校学生会合,然后向东交民巷使馆区进发,准备向各国使馆抗议示威。走到东交民巷,受到外国军警的阻拦,学生推举代表向各国使馆递交了说帖,这时有学生提出:我们找卖国贼算账去,于是傅斯年又率学生经御河桥直奔赵家楼曹汝霖的住宅,火烧了曹汝霖的住宅,痛打了章宗祥。第二天,在讨论下一步行动时,傅斯年和一位名叫胡霹雳的同学意见不一致,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最后二人互殴,胡霹雳动手打坏了傅斯年的眼镜,傅斯年一怒之下,发誓不再过问学生会的事。

“五四”运动是由学生发动的反帝反封建运动。傅斯年作为具有新思想的学生领袖,虽因个人意气不再直接参与,但他的思想和注意力不可能离开这一震撼人心的爱国运动,只是从台前转向了幕后,一方面为其他学生领袖段锡朋、罗家伦等人出谋划策,一方面开始对五四运动的发展过程和意义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和研究。

“五四”运动由学生发起,但随着运动的深入,工农群众成为运动的主力,广大工农民众的积极参与,使运动取得了完全的胜利。运动的发展过程给有识之士以深刻的启示:要达到救国的目的,单是青年学生基于爱国热情从事爱国运动,力量是弱小的,无力与反动势力相对抗,最深厚的原动力在广大民众之中。

五四爱国运动唤醒了民众,震动了社会,由于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终于取得了胜利。而运动的胜利进一步促进了民众的觉醒、社会的进步。运动过后,社会各领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