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国学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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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小学(19)

“康功田功”即路功田功也。《西伯戡黎》:“故天弃我不与康食”,伪孔训为“不有安食于天下”。义虽可通,而一人不能安食,亦不至为天所弃。如解为“糟糠”之糠,则于义较长。故依《尔雅》解《尚书》,当可十得七八,要在引用得当耳。然世之依《尔雅》作训者,多取《释诂》、《释言》、《释训》三篇,其余十六篇不甚置意,遂至“五达”之“康”一训,熟视无睹,迂回难通,职是故耳。

《经义述闻?春秋名字解诂》郑公孙侨字子产,既举《尔雅?释乐》之训,“大管谓之,大龠谓之产”;复言“侨”与“产”皆长大之意。实则“侨”借为“”而已。《离骚》:“吾令蹇修以为理”,理,即行理之理,使也。蹇修,王逸以为伏羲氏之臣,然《汉书?古今人表》中无蹇修之名,此殆王逸臆度之言。

按《尔雅?释乐》:“徒鼓钟谓之修,徒鼓磬谓之蹇。”以蹇修为理者,彼此不能相见,乃以钟鼓致意耳。司马相如以琴心挑之,即此意也。是知《尔雅》所释者广,故书雅训,悉具于是,学者欲明训诂,不能不以《尔雅》为宗。《尔雅》所不具者,有《方言》、《广雅》诸书足以补阙。《方言》成于西汉,故训尚多。

《广雅》三国时人所作,多后起之训,不足以释经。《诗?商颂》“受小球大球”、“受小共大共”。毛《传》以“球”为“玉”,以“共”为“法”,深合古训。《经义要闻》以为,解“球”为“玉”,与“共”殊义,应依《广雅》作训,拱、球,法也。改字解经,尊信《广雅》太过矣。要知训诂之道,须谨守家法,亦应兼顾事实。按《吕氏春秋》,夏之将亡,太史终古抱其图法奔商,汤之所受小共、大共,即夏太史终古所抱之图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