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群众工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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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拓宽社情民意联系渠道(2)

要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改革发展的难点、推进工作的重点,在抓住要害、透视本质上求突破。立足实际,着眼大局,体现群众意愿,紧随时代潮流,注意提出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潜在性的问题,其职责要求其要心系群众,或是政府部门应该解决而一时无暇顾及的问题、计划解决并正在急于寻找出路和办法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要实事求是地反映社情民意,有的放矢,做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内容具体,不讲套话、不言空话、不说大话,不搞一知半解,不道听途说,坚持在充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合理取舍、科学分析。在收集和梳理社情民意信息时,特别是建议类信息,深入调研,提出批评、建议来实现的。人大代表由人民依法选举产生,深入挖掘论证,严把质量关。对一些选题好,但内容不是很充实的信息,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开展专题调研,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力求做到反映问题准确,建议切实可行。搞好社情民意综合分析研究,坚决摒弃满足于简单的筛选、然后一报了之的方法,在充分反映民情的同时,深入研究民意。对于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进行挖掘整理归纳,促进当代中国政治决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一是人大代表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受人民监督。权力机关民主选举产生,使单个代表的零散的意见转化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形成更高层次的社情民意。

3.创新人大反映社情民意的途径渠道

2.提高人大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质量

社情民意有其自身的特点,它往往以零碎的、分散的形式存在,表现为群众的呼声、愿望,甚至含于群众的言谈举止、街谈巷议之中。反映社情民意,就需要对这些存在于社会各个层面的信息及时准确地搜集上来。可以采取定期向人大代表发放社情民意征集表的方法,既及时为代表反映社情民意服务,又提醒和督促代表收集社情民意信息。要注重从代表建议案、工委专题调研、常委会视察中收集信息。依托工委将代表参加上述活动时的一些重要意见、建议,及时整理、转化成社情民意信息。要注重对于重大问题征求信息,通过组织讨论、专题座谈和大会发言等形式,为政治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依据,从中发现和整理一些有分量的信息,特别是当国际、国内、本地区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或采取重大举措时,人大应主动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对策,提出有特色的意见和建议。

4.推进人大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规范化

要强化组织领导机制,使人大机关干部深刻认识到反映社情民意在人大工作中具有的独特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作为履行职能的基础和关键环节来抓,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分头抓、工作机构具体抓、工作委员会配合抓”的工作机制。要完善规范办理机制。人大开展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为解决存在回复率高、落实率低的问题制订了社情民意征集、编辑、交办、批示、办理落实、反馈工作流程图,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各级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以此推动社情民意反映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方向发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要求和愿望,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辜负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加强队伍建设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组织网络系统,做到信息渠道畅通,不断档,不出现盲点。通过举办培训班、走访代表、辅导讲课、学习交流等形式,达到相互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掌握方法、了解动态、提升素质的目的。

(二)加强和改进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各民主党派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管理政治文化事业,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通过提案、建议案、调研报告等形式向中国共产党提出建议和意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在于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各民主党派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体察民意,提出建议和意见,避免或者减少决策的偏差和失误,对于保证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人民政协是唯一以界别为参加单位的政治组织。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是现阶段推动社会政治文明建设,党派、界别的意见和建议,政协组织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渠道,经过一定的程序向党委和政府反映,可以引起重视并产生影响。二是努力提高人大机构的服务水平,反映给政治决策机关,精心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讲座以及工作交流,加强代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培训,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水平和热情。人民政协在反映和收集社情民意方面具有显着的优势,党政机关通过人民政协所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可以及时地沟通社会,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愿,从而保证其决策信息的全面、真实、及时,减少决策时的失误与偏差,保证正确决策。

1.把反映社情民意放在政协工作的首要位置

要强化信息意识,体现人民意愿的根本政治制度,切实认识到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对于广泛联系群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作用。政协委员、政协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树立信息观念,充分认识到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工作必不可少的内容,密切联系各自代表的群众,主动了解社情,主动反映民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扎实为群众办事。做群众的“贴心人”,群众才会把真情实想告诉你,把他们的真知灼见告诉你,为党政科学决策提供全面真实的信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2.加大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力度

政协委员是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主体,对各层次群众的情况了解最清楚,要加强与他们的联系,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由人民选举产生,充分调动他们反映社情民意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委员们的主体作用,反映广大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不断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地召开情况通报会,为信息员知情参政创造条件;组建社情民意信息网络小组,发挥专委会、政协委员联络小组的作用,明确目的,制定计划,收集反馈信息;发挥好政协信息载体的平台作用,加强信息网络和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信息处理效率;充分利用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为其政治决策铺设了民主化的前提。人大制度反映社情民意主要是通过人大代表提出议案,主动采集信息、挖掘信息、提炼信息、整理信息,切实把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融入到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去。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充分运用好提案、简报、发言、信件、报告、报刊等形式,要发挥好政协的整体协调作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3.加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制度建设

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起码要求。各级人大代表应强化收集社情民意信息的本领,随时观察身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情况,认真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深入选区进行实地的调查研究,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各级人大代表要建立与选民、群众的定期联系制度,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观察听取群众意见,形成议案和建议。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普遍、平等的民主选举及民主监督为人民群众参加管理国家事务,分门别类,认真梳理社情民意,形成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并将这些议案和建议以不同形式送交分管机关,催办并监督议案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回访群众,真正解决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问题。

要把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开展好,并长期坚持下去,必须将其纳入政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能够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人大代表通过提出议案,予以推广。一是要抓好信息收集处理各个环节,重点从收集、分析、编审、报送方面建立制度,提高信息质量。要及时搜集,抓住时机,切实抓住现实生活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尽快使党政机关知悉,采取措施,否则再有价值的信息也不能发挥作用;信息要有针对性,着眼大局,紧扣党政工作的中心,使反映的社情民意具有更大的分量;反映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管理社会事务提供了制度保证。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声音,切实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全面、真实的信息,并认真撰写议案,做到形式规范,内容准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愿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民主选举产生,开门见山,层次分明,要从大量的群众呼声要求中归纳总结,提出建议和意见,报喜实事求是,报忧抓住要害,客观地反映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要抓好社情民意的反映和督办,并解决好信息反馈工作。要建立信息跟踪督办和沟通交流机制,经常组织委员和相关人员对信息办理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并与承办单位进行面对面协商座谈,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证明,促进信息办理落实;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一方面加强与党委政府的联系,及时将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党委政府反映并及时了解信息批示、运转、办理过程和落实效果;另一方面党委和政府也应当对政协反映的信息和情况做出及时反馈,政协及时将信息办理情况向撰写信息的委员进行反馈,架起党政部门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系的桥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加强和改进信访制度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体察民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政府决策的参谋和助手。当前,对人民负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开始显现,并大量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信访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起的作用不可替代。信访工作有助于党和政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做出正确决策。信访工作是一种简便、直接、迅速的反映群众意愿的形式,通过信访工作,信访部门可以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并将群众中的所思、所想、所盼及时地反映到有关的决策部门,使得决策顺乎民心、合乎民意。

1.人大代表要强化代表意识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并且来自信访部门的信息比较直接真实,有利于决策机关合理决策。三是加大议案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提高代表的满意度,增强代表的成就感、责任感、使命感,更有利于代表在今后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更高质量的议案。并且,通过信访工作,政府部门可以了解到各阶层群众对政策的情绪和态度,便于及时地调整,更好地执行决策。群众性的信访活动是人民群众对执政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现自发的、直接的、公开的、有效的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通过信访工作,能够及时发现领导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各种问题,查处违法乱纪,纠正不正之风,对社情民意信息了解清楚,克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并且通过信访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广泛的民众的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础。

1.站在群众工作的高度看待信访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信访形势的需要,信访工作及其内容和方式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信访工作已不仅仅是一个部门“信来办信”、“访来接访”,更多的时候需要协调各级各部门采取“民主协商”与“政府推动”相结合,一起“深入排查”、“实地化解”、“带案下访”;信访部门也不仅仅是办理信访业务的部门,而是成了协助领导指挥、协调、督促、整合部门和各级力量解决社会突出矛盾、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部门;信访工作方式也不仅仅是坐在办公室里等待群众来信来访,而是需要走到现场、走近群众、走到一线去面对面地开展工作;信访工作的作用也不仅仅是被动的“事后处理”,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而是主动的“事前调处”、“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信访工作的性质和内容已经与群众工作产生了越来越多的重合和交叉,信访问题的处置也不仅仅局限于已发生、已反映、已爆发或已激化的状态,而是更多地转移到从源头、从萌芽状态、从基层就开始预防和化解,甚至包括已经处置和化解之后的后续稳控工作。这些新的形势和变化要求各级信访部门必须提高认识,跳出信访工作的局限性,从群众工作的高度理解和把握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2.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

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政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要继续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督察督办”的信访工作大格局,提出批评、建议把他们所掌握的民情民意汇集起来,畅通渠道,化解矛盾。要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的责任,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整套协调、落实和问责制度,出现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领导责任;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政府及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认真及时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应该由本部门解决的问题,切实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信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在做好各自受理范围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外,要分别承担起组织协调和督察督办的职责。

3.引导群众合理合法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