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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从东走到西(2)

我是1999年秋天到梅里雪山去的。我那天和几位朋友从明永恰冰川上下来,在一个牲口圈边,被一个青年藏族汉子拦住了。青年藏族汉子不是一个人,是七八个一群,两个男人,其他的是女人。两个男人操着手在一旁站着,女人们围在牲口圈里贴饼子。他们从西藏来,贴完饼子,吃饱了,就去转经。

那个藏族汉子拦下我,是要我尝一尝他们贴的饼子。我尝了他们的饼子,饼子又脆又香,很好。我把随身带的香烟、饼干和口香糖拿出来送给他们,它们当然不可能和又脆又香的饼子比,但我没有饼子,要想现找也来不及,只好这样了。

我以为交换过饼子、香烟和口香糖,这个民族团结的仪式就结束了,就可以说再见了,哪知道并没有。那个青年藏族汉子不让我走,他笑嘻嘻地指了那些女人对我说,她们看上你了,你喜欢就带一个走,随便带走哪个都行。我看了看那些女人。她们的眼睛全都单纯得如同蓝天上的云彩,是我熟悉的那一种。我说我不是喜欢一个,是全喜欢,可是我要去很远的地方,我要走很长的路,我这个人习惯一个人走路,到哪儿都不爱带着谁去。他固执地说她们看上你了,你带吧。我指指身边说那就让我朋友带吧,我朋友不怕麻烦,他是一个热爱姑娘的男人,他肯定会让她们感到幸福。藏族汉子点头表示同意。

我以为这回该结束了,不光民族团结,连民族联姻都有了,剩下的事是他们去转经,我和朋友下山,大家各有来路,各寻去路。谁知还是没结束。藏族汉子笑着指了我身边的一个女性朋友说,你的朋友带走了我的姑娘,我也要带走你的姑娘。我没有思想准备,说那不行,她不是我的姑娘,我没有权力让你带走,她要是我的姑娘我才有权力,可是如果她真要是我的姑娘,我拥有了这样的权力,我肯定不会放弃这个权利,不会让你把人带走,除非你先把我打趴下,你再把我的刀打趴下,你还得扛着人快点走,你还要躲到一个我找不到的地方,否则你不但白带了,你还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青年藏族汉子哈哈笑,过来很友好地拍我的肩,拍得我倒抽一口冷气。

我们那次上明永恰冰川,头一天晚上在原始森林里迷了路,差一点没被狼吃掉;第二天下山的时候,下到一半,有马队上来,我们走累了,想偷懒,改了步行为骑马,结果一个同行者的马惊了,狂奔不止,我骑马走在最前面,差点儿没被他的马撞下悬崖。同行者连人带马撞到崖壁上,人滚下来,头上撞出一个大口子,血流满面,躺在地上不能动。我跳下马奔过去,做战场救护工作,把他搂在怀里,先拿一堆脏兮兮的纸巾给他堵上血口子,再从藏族姑娘卓玛的脖子上抽下围巾给他包扎上。我说,口子大了点,我用力扎,你受不了就叫。他说,哎哟哎哟。

1991年1月,中日联合登山队在卡瓦格博峰下不幸遇难,17名队员全军覆没,几年后,队员的遗体和遗物相继在明永恰冰川附近找到了。

二十世纪最后的那几天,我从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里看到一条消息,说又有一支登山队准备攀登梅里雪山卡瓦格博峰。有关这支登山队的消息连着播出了三天,是说登山队出发了,已经登到了什么什么地方,然后消息就没有了,然后新的消息一直没有出现。现在是新世纪的第九十天了,也不知道他们登上卡瓦格博峰没有?他们还打算登多少天?他们还在不在?

如果这样的消息不出现,那么我有理由相信,卡瓦格博峰迄今为止仍然是无人登顶的处女峰。

如果这样的消息出现了,比如说,那是一个人类认为的好消息,是人类终于登上卡瓦格博峰的胜利消息,我也不会替这些人鼓掌,认为他们有什么了不起。同时我仍然有理由相信,你可以登上卡瓦格博峰,但你不可以征服它,如果它愿意,它永远都会是处女峰。

山是需要仰头来看的。

C:花是钟,你是谁?

我面前的第三幅照片是在昆明世博园里拍下的。拍这幅照片的时候我主要是对绿色的草地感兴趣,而不是对身后的那座花钟感兴趣。那个花钟是世博园里著名的景点,它在世博园的大门口,用成千上万株花组成,很大的架式,上过很多画册和明信片,算得上花卉造型中的明星了,以它为背景的照片,如今在很多家庭的影集里都能够翻出来,要统计,恐怕得用百万数字来计算。

我那时有些累了——本来是去看植物的,结果到那儿以后才发现人山人海,植物被山海一般的人淹没了,看不见,看植物改成了看人;人如同介绍中的那些植物一样,是从天南海北来的,长相不一样,肤色不一样,习性不一样,品种不一样,也有美丑之分,也有香臭之分,也有珍稀与否之分,总之是五花八门的各色人等挤成了团,你又不能闭着眼睛走路,你又不能站在那里不走,你不看都不行。进一趟世博园,真正的植物没看到几样,好不容易看到一棵巨大的榕树,我兴奋得要命,逮住了一阵猛拍,拍完后人家告诉我,那棵大榕树不是真的,是假的,弄得我像被人打了一耳光,打了还没处还手。这个问题我始终没能弄明白,你说一个世博会,那是全世界都来参加的盛典,是植物的盛典,植物该有多少呀,怎么会弄出一棵假榕树来呢?就算没有榕树愿意让你毁了它的家,让你把它从它的家乡搬来,那就干脆了不要,干脆了还人家一个安静,何必非要弄一棵假榕树出来哄人呢?这样累人累心地走了一圈,走到花钟前面时,正好朋友们说要拍照,花钟地区是不让人去的,人少,我就借口拍一张,蹲在那里傻笑,乘机休息一下。

我说我对草地感兴趣,并不是说我对花不感兴趣。我对花也感兴趣。我一点儿也不讨厌花,相反,在有些时候我是相当喜欢花的。有一次我在成都,一个推着板车卖花的花农问我要不要他的玫瑰。那些花水淋淋的,半车花半车露珠。我问他多少钱一支。他说两毛。我那个时候很希望有一个认识的姑娘在旁边,或者一个我不认识但很喜欢的姑娘,我就买一千八百支送给她。我不光觉得花和我一样,不该摆出架子来显谱,同时还觉得那个花农和他的花之间,是一种很亲密的关系,不像我们现在经常要面对的那种人际关系,被很多脚手架、绷带、舞台、荧屏隔出了距离,哪怕最近的人,也隔了一层包装的透明薄膜,没氧,难受。

我说我在有些时候喜欢花,是因为我虽然喜欢,却不由着自己的喜欢。我喜欢只是有条件的喜欢,而不随着自己的性子,我一随着自己的性子就有可能出事。

比如有一段时间我喜欢种一些植物(植物都开花,只不过有些植物的花不在我们的审美习惯里,我们认不出来),我种过仙人掌、龙舌兰、海棠、吊兰、巴西木、文竹、月季、茶花、水仙、变叶木、水竹、万年青、香龙血树、石榴……总之我种过很多的植物。我种它们的时候真的是我想要种它们,我想我应该做一些好事,我喜欢做一些好事,而种植物无疑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事之一,我就种了。可是我每次种一样或者几样植物,时间都不会很长。我也浇水,也施肥,也在冬天把它们从凉台上端进屋子里来,和我住在一间房子里,不让它们冻坏了。可是我种的植物长久存活下来的很少,它们有的能够活上一年半载,有的连这样的寿命都没有,很快就死了。为此我很难过。我不是不爱植物们,我也不是没有尽心尽力。如果可能,我恨不得把自己喜欢吃的回锅肉都让出来,先让它们吃;我也可以让它们睡到我的床上去,我在地上打铺。我还疼着它们。我从来不践踏小草,也不攀摘花木,谁要干了那种事,我就朝他冷笑,甚至吼他。有一次我和一位朋友登山,朋友心脏病犯了,走不动,他很重,我没称过他,我想至少有一百公斤吧,在高原那种地方,我背不动一百公斤重的东西,我只能背上他之外的那些东西,并且去给他找树枝之类的东西来做手杖。我们是在一片森林里,身旁到处都是树枝,我找了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一棵死去了很久已经干枯了的小树,把它连根拔出来,做了朋友的手杖。我做这件事情时让朋友在一边喘着粗气不耐烦地等了很久。我想我都这样了,怎么植物它们还要打击我呢?

我现在已经不养花了。我也不养植物。我捡石头。石头也是植物,至少它们曾经是,或者它们曾经与植物相遇过。我想只能这样了。

我不养花,但我也不喜欢像世博园那样来养花。比如我身后的那口花钟,它们漂亮是漂亮,气派是气派,可那样的漂亮和气派是按照人类的喜欢来做成的,不是花的喜欢。如果真的有喜欢,花肯定不会喜欢被生生地做成那种样子,它们也许更喜欢开在自己的地方,开在随随便便的地方,开在不被打搅的地方。而且,花就是花,不该成为别的什么。你把花做成钟,好像你让鸟儿穿上时装站到T型舞台上当模特,让大熊猫抱着皮球蹬着单车客串小丑,让大猩猩戴上博士眼镜打上领带拍广告,全都属于最最无聊的事。如果你不觉得那样做是无聊,你觉得那是提携别人,那好,现在我代表花来包装你、打扮你、提携你,我要你和蝙蝠一样,和你的兄弟姐妹们一个连着一个,脚朝天头朝地悬挂在山洞里睡觉,那个样子肯定很好看,要是再加上一些别的节目,节目多了,说不定也能申办个世博会,再让你和你的兄弟姐妹们在世博会的大门口摆上姿势做一架造型美妙的人钟,你觉得这个建议怎么样?

这只是个赌气的话,我也只是说说而已,不会真那么干,因为花是花,我是我,我们共是个性生命,我不会毫无道理硬说我是花,我也不会那么蠢,要去代表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