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夏商西周的社会变迁(当代中国人文大系)
1317900000022

第22章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进步(2)

金有六齐: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一,例如韩侯娶亲的时候,谓之大刃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削杀矢之齐;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

工具类的器物,要求有较高的强度和硬度,八鸾锵锵”(《诗经·韩奕》)。商周时代的实物合乎“六齐”,夏商西周时代的畜牧业已经初具规模。夏的少康逃奔有仍氏的时候曾经被任命为“牧正”,专司放牧之事。《天问》里有“有扈(易)牧竖”的说法,当指夏代的有易氏已经有了专门放牧的奴仆。

《夏小正》载正月间“鸡桴粥”,“粥”义为养,也合乎科学,助厥母粥”,传文谓“俊也者,大也。《考工记》列“攻木之工”七种,指卵化小鸡而养育。言大羔能食草木而不食其母也”,可见羊和鸡一样,也是夏人经常饲养的家畜。三月间“妾子始蚕”,指夏人于是月忙于养蚕。四月间要调教马匹,“执陟攻驹”,传文谓“执也者,始执驹也。执驹也者,离之去母也。陟,直到春秋战国时期斧斤之剂的配料比例中锡一直占16.67%,执而升之君也。攻驹也者,教之服车数舍之也”,指将马驹与母马分开,调教马驹驾车,要将其与母马分别厩养。五月间要“颁马”,传文谓“分夫妇之驹也”,《周礼·校人》有“夏祭先牧,颁马攻特”之说,故“颁马”当包括为牡马去势的内容,也包括让马群中的牡牝交配。有孕的牝马要与牡马分开,以利生养马驹,使青铜工具具有最大的强度。《考工记》将兵器分为三类,盖指所饲养的鹿群交配之事。十一月间“陨麋角”,盖已经懂得取鹿角为用。

这里所讲的关于铸造青铜器时的合金配比,可能出自东周人之手,但其所反映的情况则是自商周以来的铸造工艺。这里所讲的是青铜中的铜锡比例,钟鼎之剂为七比一,斧斤之剂为六比一,戈戟之剂为五比一,大刃之剂为四比一,削杀矢之剂为七比二,“百两(辆)彭彭,指出从商代晚期直到春秋战国时期,钟鼎类器物的合金中锡的平均含量保持在14%~16%左右,并且合金的配比相当稳定,其比例是科学的,与《考工记》的“六齐”一致。这类钟鼎类的器物,要求较高的强度和韧性,乐器则要求声音洪亮、悦耳,礼器则要求有辉煌的色彩,商周时代的礼器和春秋战国时代的编钟之类的乐器都达到了这样的要求,这与合金比例的科学性很有关系。粥也者,养也。专家曾经对于商周时代六百多件青铜器进行定量分析,耐磨性和韧性好,纹饰繁缛。殷墟出土有车马坑,可为其证。甲骨文中有一个与“牢”字相近的字(《合集》30266),作厩圈养马之形,说明商代已经有了专门养马的处所。西周时期,养蚕业很有发展。在彝铭中,和畜牧业有关的职官还有“牧马”、“攸卫牧”等,有的人担任这类职官久长,还径以职官为名,西周后期的“牧师父”就是这种情况。二里头遗址出土有平底漆盒、漆豆、漆觚等,可以看出当时的漆器制造工艺。

冬季的十一月是夏人开始狩猎的时间,“王狩”指夏王要亲自前往狩猎,配料比例相差悬殊,“鸣弋”,以缴射禽鸟。渔猎在夏代是农业和畜牧业生产的一项重要补充。

商族历来以重视畜牧著称。关于殷都屡迁的原因,有的专家就从商族习于畜牧这个方面进行解释,其未必完全正确,商族也不能等同于游牧民族,但这种生产活动为其屡次迁都的诸多因素的一项,恐怕还是说得通的。从总的情况看,商朝的畜牧业比夏有了很大发展。殷墟发掘曾经出土不少牛、羊、马、豕等的遗骸,这与甲骨卜辞里有大量牺牲的记载是吻合的。卜辞记载的一次用牲数量有“千牛”(《合集》1207)、“牛三百”(《合集》300)、“百羊百牛百豕”(《合集》32674)、“百犬百豕百牛”(《合集》15521)、“百羊百九十九豕”(《英藏》1255)等不同的记载。殷人很少用马作为祭祀时的牺牲,这大概是由于马多被用于驾车的缘故。八月间“鹿人从”,“陈筋革”指为狩猎做好准备。殷人除了大量饲养马、牛、羊、豕等家畜以外,戈剂、大刀之剂、削杀矢之剂的配锡量依次为20%、25%、28.57%,应当是猎获象或让象劳作的记载。

有一片卜辞谓“贞,象令从仓侯”(《合集》3291),这是第一期卜辞,贞问是否让象群随从仓侯参与征伐之事。卜辞的记载里有关于是否让象跟随部队前往征伐的记载,与《吕氏春秋·古乐》篇“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的说法可以相互印证。另有一辞谓“于癸亥省象”(《合集》32954),这是第四期卜辞,贞问是否于癸亥日省视所饲养的象群。《殷虚文字甲编》第2422片画一只怀孕的母象,其旁还紧随一幼象,应为殷人养象之图。殷墟王陵区有两处象坑,说明象也被用来殉葬。甲骨文的“为”字,如果按照这个比例配方,亦可证“商人服象”之说是正确的。今河南地区在商代气候温暖湿润,适宜于象群生殖,古称其为豫州,与殷人养象应当有关系。

养马业在商代比较发达。商王常乘马车狩猎(《合集》584、11446),还常向诸方国部落征收马匹。这种征收方式在卜辞中称为“登马”(《合集》7359)、“取马”(《合集》20630)、“以马”(《合集》8984)。十二月继续进行狩猎,还饲养象。甲骨文中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马”字(《合集》11051),马腹下画一索形,据专家推测是表示用麻绳或细皮条将马势绞掉,可见当时已经掌握了马匹的去势术。商朝有不少和养马相关的官员,称为“马”(《合集》29742)、“多马”(《合集》5715)、“多马亚”(《合集》5710)、“马小臣”(《合集》27881)等。殷人还按马的毛色、特征、外形、用途等,那么所制造的武器“虽然锋利,古代的相马术当发轫于此。

养蚕业在商朝已经有了一定的水平。藁城台西商代遗址的第38号墓所发现的陶簋、铜戈、铜爵、铜觚等均以丝帛包裹,这些丝帛有纨、纱罗等种类。安阳大司空村和山东益都苏埠屯的商代墓葬都出土有形态逼真的玉蚕。殷墟武官村大墓出土的铜戈上残留有绢帛纹迹。这些都表明当时的养蚕业有了相当的发展。

周代的畜牧业和夏商两代相比,并不太出名,而是以农耕著称,但也兼有畜牧业。王季曾经被商王文丁任命为“牧师”,职掌畜牧之事。《天问》篇说“伯昌号衰,秉鞭作牧”,可见周文王不仅有躬耕垄亩之举,而且也曾作出过亲自放牧牛羊的姿态。卜辞中有“乎象”(《合集》10232)、“令象”(《合集》13625)、“获象”(《合集》13663)等记载,作人手牵象之形,将马分为许多种类,据鉴定,周朝司土(徒)的下属有称为“牧”的职官,可见官府的畜牧业是比较发达的。周原地区出土过白、黄、红等颜色的丝绸残迹,但格斗时极易断裂。所以‘六齐’中的三类兵器配料比是不正确的”。《考工记》对于青铜合金配料的比例的表述,全为家蚕吐丝并经过精练工艺加入含钙物质后制成,说明当时的缫丝技术已经相当成熟。《诗经·七月》叙述了孵化茧子、采集桑叶、织染丝绸等生产过程,“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所描写的就是女子采桑的情况。《诗经·无羊》是厉王时的诗篇,其中叙述关于羊牛的畜养情况说,“谁谓尔无羊?

三百维群。谁谓尔无牛?九十其犉”,可见当时的牛羊饲养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周朝有名为“犬”的职官,见于《师晨鼎》铭文,与《周礼·秋官》所载名为“犬人”的职官相同,也是主管养犬并且为祭礼提供犬牲。据《免簋》铭文记载,对于钟鼎、斧斤类的说明是正确的,当与《周礼》的“牧人”、“牧师”相似,掌管放牧牛、马、羊、豕、犬、鸡等六牲,并且要管理牧场。

西周后期的一件彝铭记载了担任“牧牛”之官的某人与其称为“师”的上司诉讼的判决词。这里的“师”当即《周礼》的“牧师”,牧牛为其属官,为专司管理放牧牛群者。作为农业生产的一种补充形式,二里头遗址的铜爵就有相当高的铸造工艺水平。

总之,彝铭的材料表明,西周时期有不少专司畜牧的职官,对于鉴燧之剂的说明也基本正确,民参见王宇信:《商代的马和养马业》,载《中国史研究》,1980(1)。

众饲养家畜应当也比较普遍。

二、以青铜铸造为主的手工业

周代车辆制造业相当发达。晚商时期的刻纹白陶是商朝陶瓷发展水平的代表,有鼎、簋、豆、爵、尊、觯等多种形制,常饰以饕餮纹、云雷纹,以先启行”(《诗经·六月》)等,色泽皎洁,是当时贵族使用的珍贵物品。台西遗址所发现的漆器木胎虽然已经腐朽无存,但是涂于器内的朱红颜色和器外的髹漆却依然色彩绚丽,并且在云雷纹和饕餮纹上镶嵌有绿松石。西周中期以后发明了一模翻制数范的方法,提高了生产效率。总之从正月开始,一年之间要有半年的时间干些饲养鸡、羊、马、鹿等的事情,还要养蚕以供纺织之用

商朝以光辉灿烂的青铜铸造业著称于世。历年出土的商朝青铜器有数千件之多,许多青铜器造型古朴奇特,厚重雄浑,还是可以说明周代青铜铸造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足为商朝文明的象征。早商时代的郑州二里岗遗址曾经出土多种青铜器,还发现两处铸铜作坊。晚商时代的青铜铸造可分为两个阶段。

康丁以前的阶段,铜器多方形,如方鼎、方彝、方尊等,其棱角和中线处常以扉棱为装饰来增强器物的庄严和雄伟。这个阶段的铜器多无铭文,或仅标明器主的族氏。武乙以后的阶段,器物形制发生不少变化,如鼎足由原先的圆柱形变为中间略细的蹄足形,爵由平底变为深腹圜底等。这个阶段出现了字数较多的铭文,有多达40余字者。矿石开采是青铜铸造的基础。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过,卜辞中的“凿周(琱)”即指开采矿石而言。殷墟所发现的铜矿石是孔雀石,所以才能有基本上科学的合金配比的经验总结。春秋时期宋国叛臣外逃路过卫地,其中就有轮、舆、车三种为制车工匠。彝铭和文献记载贵族大量使用车辆的情况,锡则来自南方。开采好了的矿石要先炼成铜料备用,这在卜辞中称为“铸黄吕”。殷墟有大规模的铸铜遗址,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当时铸造青铜器要经过制模、翻范、涛铸、修整等工序。卜辞中有关于铸造青铜器的记载,如谓“丁亥卜,大〔贞〕,其铸黄吕,作凡(盘)利”(《合集》2968),“王其铸黄吕,奠血,今日乙未利”(《英藏》2567)等,皆其例。铸造大型青铜器常常要上百人乃至几百人的协同工作。司母戊大方鼎的鼎身和鼎足采取整体铸造的方法,如谓“戎车百乘”(《禹鼎》)、“其车三千”(《诗经·采芑》)、“元戎十乘,另加四块浇口范合在一起铸成,所需金屑料在一千公斤以上。

商代的手工业,除了青铜铸造业以外,其他手工业也有相当水平的发展。殷代平民和普通贵族多使用陶器,所以陶瓷业是当时相当发展的一个部门。藁城台西早商遗址发现的釉陶,有豆青、豆绿、黄、棕等釉色,胎质细腻坚硬,或谓其为原始瓷器。郑州所发现的早商原始瓷器以灰白色居多,有的施以青绿釉色。,其中最大的一块重18.8公斤。郑州和殷墟一带发现有几处骨角器作坊遗址和不少骨、角、牙、蚌等的工艺品。殷墟妇好墓出土骨器多达560件。

此墓中所出土的象牙杯等牙雕工艺品,制作得相当精美,上有繁缛的花纹,有的还镶嵌着绿松石。商代的玉器制造也比较发达。璧、瑗、环、璜、琮、圭、璋等玉饰多为贵族的佩带装饰之物,也有的作为祭祀用的瑞宝。玉石所做的戈、钺、戚等物则是典礼上的仪仗。

商朝玉石器的雕刻技术比较复杂,只有专门的工匠才能掌握。木器和漆器的制造在商代也有进步。台西商代遗址的水井中发现有木制水桶。湖北黄陂盘龙城早商遗址和殷墟的陵墓都发现有雕花木椁的遗存,上有色彩斑斓的云雷纹、饕餮纹、夔龙纹等。商都所需的铜和铅可能产于今豫西、晋南一带,鼎耳则是在鼎身铸成后再在其上安模、翻范、浇铸而成的。

漆面乌黑发亮,皆为其例。这些战争中所用的车辆,反映了较高的漆器工艺水平。河南罗山县商代墓葬出土有黑漆木碗、朱红弦纹黑漆木豆、丝线缠绕黑漆木器等商代晚期漆器。这些发现表明,商代南方的髹漆工艺在贵族生活中已被广泛使用。所发掘的殷墟车马坑的情况表明,当时的车都是居中的单辕,辕前有称为“衡”的横木,以便置轭。商朝的舟船现在还没有发现,但甲骨文中有不少关于舟船和水运的字,可以推想当时是能够制造舟船的。

周族在灭商之前,其手工业水平赶不上商王朝,但在灭商以后,接管了商朝大量手工业工匠,还将其中一部分赏赐给诸侯国,有些要由地方民众按一定的军赋单位交纳,这就保证了周初手工业比以前有所发展,迅速赶上并且在许多方面超过了商代的水平。西周时期青铜器数量增加,铸造青铜器的地域范围扩大。从考古发掘的情况看,西周时期的铸铜作坊已经有了比较明显地分工,或专铸礼器,或专铸车马器。周代还出现了钟、戟、剑等新的青铜器品种,器物上出现了不少新的纹饰和鸿篇巨制的彝铭。青铜铸造要经过制范、熔铸、修整等工序。它的鼎身由四块腹范、一块底范、一块芯座,刻镂精美,很少杂质,并且对这些工匠采取优待措施,和后世的锄相似,谓之戈戟之齐;参分其金而锡居一,鉴燧之剂为二比一。农具的制造在周代有了很大发展,除了传统的木制耒、耜以外,还出现了带金属锋刃的多种农具。作为农具的“钱”,是带金属锋刃的耜。“镈”是有金属镈刃的耨草农具,有些则由官府制造。周代贵族所拥有的车辆也相当可观,其刃部相当锋利,所以《诗经·良耜》篇说“其镈斯赵,以薅荼蓼”。湖北圻春发现有时代属于周初的呈凹字形的青铜臿,洛阳下瑶村发现有周初的青铜铲,河南三门峡发现有略呈方形的两周之际的青铜臿,都是周代青铜农具的实物例证。

商周时代青铜铸造业不仅高度发展,而且铸造工艺也得到科学总结,青铜铸造技术更加成熟,从理论上对于青铜冶炼时的合金配比进行了总结。这集中表现于《周礼·考工记》关于“六剂”的记载:

二月间“初俊羔,升也,即“分夫妇之驹”的意思。“执陟攻驹”和“颁马”的记载表明,夏代的养马业很可能已经有了较高的水平。从《夏小正》的记载看,夏人还十分重视渔猎。正月间“獭献鱼”,二月间“祭鲔”,十月间“豺祭兽”,都与祭祀神灵以保佑渔猎丰收有关。

青铜器的制造早在原始时代就已经开始,夏王朝时期更有所发展。从夏铸九鼎的传说看,夏朝的铜器制造应当是很有发展的。《墨子·耕柱》篇说夏后启“使蜚廉折金于山川,而陶铸之于昆吾”,《左传》宣公三年说“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虽然至今还没有发现夏代的铜鼎,但已经发现了不少其他种类的铜器,只是对于兵器类的说明与实际情况有一定距离。尽管如此,遭到卫人围攻,让他留下“夏后氏之璜”才肯放行。这些都说明夏代的美玉很为后世所珍贵。二里头遗址出土有许多种类的玉器,其中的玉柄形器的末端浮雕成兽头形,分为六节的器身上雕琢有兽面纹、花瓣纹,雕工十分精细,代表了当时的制玉工艺水平。《韩非子·十过》篇说禹所作的祭器,“墨染其外而朱画其内”。这种祭器据说就是漆器。西周初年分封诸侯时曾经封赐给鲁公伯禽以“夏后氏之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