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清代宫廷社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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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家族政治(1)

正如詹妮弗 ·霍姆格伦所揭示的那样 ,皇室关于父系亲属的政策是有政治深意的 ,与权力角逐直接有关。大多数汉族帝王把自己的兄弟和儿子视为对皇位最严重的威胁 ,为此专门制定了压制挑战者的政策。明朝处理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在皇后的长子年幼时就立他为太子 ,其他儿子都被禁止参与朝政 ,终其一生居住在各省的封地。

清朝的策略大不相同。与拓跋魏 (约 400—500)、契丹辽 (970—1055)和蒙古元 (约 1240—1300)的帝王一样 ,清廷让宗室参与国家管理。但是 ,他们不赐予儿子封地和采邑 ,此点与蒙古统治者相同。他们也没有沿用契丹实行的绕开皇室近亲而把大量官职授予父系远亲的政策。相反 ,清朝统治者像拓跋魏一样 ,强调竞争为官 ,坚持 皇(“) 族成员拥有的权力和权威只能来源于官职,而官职则由皇帝根据各人的能力和忠诚来任命 ”。

拓跋魏行政体系的重心在于 保护皇帝父系亲属在政府中的特殊地位 ,维护非汉族的优越性 ,任用那些特别认同权力中心的人”。清朝追求相同的目标 ,但其所处的历史环境迫使其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在16世纪末 17世纪初 ,努尔哈赤的兄弟子侄是他获得军事胜利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努尔哈赤的亲属中 ,带兵权是严格按照实际表现授予的。没有任何一个人 ,甚至努尔哈赤的儿子 ,能够在没有屡立战功的情况下升为旗主。其结果是在 17世纪上半叶,贝勒对自己麾下的各旗拥有几乎绝对的权力。

皇太极和他的继承者面临的问题是在适当限制旗主权力的同时,继续依靠他们的军事领导才能。关于继承权的斗争更加突出了旗主对任何集权制度的挑战 (参阅下文)。 1683年征服大业的完成在几个重要方面改变了政治形势。皇帝继续削减贝勒享有的自主权。奖赏军事英雄的必要性和意义降低了 ,尽管清朝边疆地区的冲突又持续了 70年。封王封侯的标准有所变化 ,转而强调忠诚、办事效率和恪守满族的行为准则方面。

对王公贵族的抑制也有经济方面的动机。以战利品为基础形成数量庞大的王公财产 (参阅下文 )都是过去之事 ,皇帝现在用自己的财产帮助儿子建立独立的家庭。新建立的王公家庭是比较穷的 ,贵族爵位的传承次数被减少了。即使在利用新职位的任命以动摇下五旗的团结时 ,皇帝也要确保这些年轻的王公臣服于皇权。

皇帝对贝勒的胜利完成于雍正朝 ,这导致了另一个政策变化。统治者有选择地把爱新觉罗氏的征服英雄树立为满族尚武传统的楷模 ,但要求他们的继承人证明自己值得承袭这些爵位。在解除他们的政治权力以后 ,皇帝允许 “铁帽子王 ”的后代在荣耀中舒适地生活 ,并享受祖上挣下的巨量财产。虽然皇族可以通过特别的考试进入官场 ,但皇帝的恩封一般施予最亲的宗室。

所有的王公贵胄都被要求居于北京。从顺治朝的最后几年开始,他们只有在得到皇帝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离开北京。皇帝实际上控制着他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除极少数例子以外 ,王公贵胄的俸禄和财产都来自皇帝的恩赏。他们的财产由直接向皇帝负责的官吏管理。皇帝可以随心所欲地没收或重新分配他们的宅邸。他们被禁止与汉族大臣密切交往。未得皇帝准许 ,他们不能娶妻或嫁女。他们去世以后 ,皇帝有权确认他们的继承人的爵位。

清初的亲王政治

父位子承的胜利

女真社会、家庭和部族的首领主要是由功业决定的。女真金朝和蒙古元朝一样 ,都允许儿子和兄弟继承可汗之位。在 17世纪,关于继承权的斗争是爱新觉罗氏内部的一个重要方面。史料记载 ,继承权问题最初出现于 1622年,当时 ,努尔哈赤的儿子询问父亲选择谁继承汗位。努尔哈赤答复说 ,指定继承人将使他获得额外的权力 ,而他有可能滥用这种权力。他建议由八大贝勒推选他们当中最有才华和最有能力的人继承汗位。有些历史学家把这归因于努尔哈赤与长子褚英之间不愉快的经历 (参阅下文)。

努尔哈赤逝世后 ,他的权力被四大贝勒 ———他的三个儿子代善、 莽古尔泰、皇太极以及侄子阿敏 (舒尔哈齐的儿子 )———分享。正是努尔哈赤最年长也最有权势的儿子代善督率诸贝勒推举皇太极继承了汗位。然而 ,当时举行的即位大典表明 ,这次推举并没有给予皇太极无可争议的领导地位。代善和另外两大贝勒率领皇族宣誓效忠皇太极 ,皇太极也施鞠躬礼表示对两位兄长和堂兄弟的尊重。

皇太极逐渐削减了 “四大贝勒 ”的权力。1630年阿敏失宠并被监禁起来 ,他的镶蓝旗旗主之位被授予他的弟弟济尔哈朗。努尔哈赤的五子莽古尔泰死后被追究参与 1635年的叛乱 ,使其姐妹兄弟和儿子都被处死 ,他的后代被驱逐出宗室之列。代善的长子岳托因同谋罪被褫夺了爵位。只有代善在皇太极统治时期得以幸存。

1643年皇太极的逝世又一次引发了继承权危机。八旗贵族和朝廷重臣齐集在皇太极的棺椁前推选他的继承人。获得提名的有多尔衮、他的兄弟多铎、代善和豪格。两黄旗官员支持豪格 ,两白旗官员支持多尔衮。会议最后达成妥协 ,推举皇太极年幼的九子福临继承大位 ,由济尔哈朗和多尔衮摄政。阿达礼密谋反对此项决定 ,结果被处死了。

作为摄政王 ,多尔衮巩固了他的个人权力。他于 1647年以僭越为由除掉了济尔哈朗。豪格于 1648年死于监狱中。多尔衮在宗室中的盟友博洛、尼堪和满达海被晋升为亲王。多尔衮成为唯一的摄政 ,但是 ,他于 1650年去世以后 ,他和他已经死去的兄弟多铎都受到了谴责。多尔衮的继子回到了原来的家庭。多铎的爵位被降低。他们的兄弟阿济格被褫夺爵位 ,受到监禁 ,并被迫自杀。巴雅喇 (努尔哈赤的弟弟 ,多尔衮的盟友 )的血脉在其子巴音图被监禁 (1652年)和被驱逐出宗室之列后断绝。1659年,已经离世的满达海、博洛和尼堪都被指控盗挪多尔衮的财产为自己所用。满达海和博洛的后代被褫夺所有爵位。由于尼堪死于战场 ,所以他的爵位被允许保留。

当顺治皇帝福临 1661年死于天花时 ,兄终弟及没有成为政策选项。顺治皇帝指定了继承人 ,打破了过去的传统。由于福临的继承人尚不满 7岁,所以摄政体制就不可避免了。福临选定 4位摄政大臣 (没有一位是皇家父系亲戚 ),也开创了一个先例。两位 (遏必隆、鳌拜 )属于镶黄旗 ,一位 (苏克萨哈 )属于正白旗 ,首席摄政索尼属于正黄旗。

康熙初年 ,宗室王公之间仍在进行政治斗争。索尼年老体衰 ,难胜重任。在遏必隆的支持下 ,鳌拜成为主导人物。1667年索尼去世后 ,鳌拜把第三摄政大臣苏克萨哈逮捕审判 ,并把他和他的家人全部处死。1669年,在索尼的儿子索额图的帮助下 ,年轻的康熙皇帝成功地逮捕了傲慢无礼的鳌拜。遏必隆的盟友都被清洗出局。努尔哈赤六子塔拜的血脉在其子班布尔善和额克亲于 1669年受到指控并被处死以后宣告断绝。尼堪之子兰布的爵位因 “隐匿他的妻子的祖父鳌拜的罪行不报 ”而被降为第五等。

王公和八旗

兄终弟及传统的取消与皇帝对八旗旗主的压服是同时进行的。 1644年之前 ,八旗由各旗贝勒直接控制 ,他们对麾下的满洲、蒙古和汉军八旗的自主权远远超出了战场之外。牛录是贝勒的个人财产 ,不用报告大汗即可传给儿子。八旗贝勒与可汗共同拥有战利品的分配权 ,他们有权从事贸易 ,与可汗共同商议决定所有国事。

尽管努尔哈赤倡导兄终弟及的规则 ,但他本人正是可汗与八旗王公在他死后相互倾轧的始作俑者。政治清洗使许多人退出了政坛。当舒尔哈齐试图与兄长争夺最高权力的时候 ,努尔哈赤把他处死了 (1611年)。努尔哈赤的长子褚英因 “谋叛 ”罪死于狱中。努尔哈赤的 4个兄弟在征服大业中都屡立战功 ,但其中有两个不再是王公贵族家庭。舒尔哈齐的后代中几乎没有什么名人。努尔哈赤共有 16个儿子长大成人 ,其中一半或者被处死、被迫自杀 ,或者死后失宠蒙羞 ;另有约四分之一 (16个中的 5个 )或者因后来的政治犯罪被剥夺继承权 ,或者被边缘化。皇太极有11个儿子 ,其中 8个儿子或者没有子嗣 ,有子嗣者也没有出名人。

皇帝通过几条途径削减八旗王公的自主权。在顺治朝 ,皇帝巩固了对三个旗 ———镶黄旗、正黄旗和正白旗的控制 ,使这三个旗成为 “上三旗 ”。在下五旗 ,牛录连同爵位继续由父亲传给儿子,王公仍然拥有对牛录的传统权力。①在17世纪和 18世纪 ,旗兵对旗主的忠诚因八旗的扩大而被淡化。创建新牛录的一个重要办法是在皇子建立自己的家庭后让他们到下五旗任职。爵位递减之法意味着这些牛录最终将归于皇帝的上三旗 ,但这个过程需要传承几代才能完成。

在平定三藩之乱 (1673—1681)的过程中 ,被委任为各旗统帅的王公表现拙劣 ,这使皇帝得以乘机剥夺了旗主指挥自己的军队打仗的权力 :5位王公失去了爵位 ,另有 1位被罚俸一年。

在后来的战役中 ,康熙皇帝拥有了委任统帅的权力。在平定蒙古首领噶尔丹之役中 ,玄烨的兄长裕亲王、弟弟恭亲王和儿子允都在统率八旗军队的王公之列。在第二次远征时 (1693年),康熙皇帝有 5个儿子各统率一支八旗军 ,而他本人则统驭着主力部队。在康熙皇帝亲征并击败噶尔丹以后 ,他委任皇子允 (1718年 )率大军征伐噶尔丹以前的盟友策妄阿拉布坦。

八旗管理体制的官僚化也在皇帝战胜旗主的过程中帮了皇帝的忙。这个过程开始于皇太极赋予八旗官员各项新权力 ,并鼓励八旗管理体制官僚化。八旗的管理权不再由八旗贝勒掌握 ,而是转移到了皇帝委任的都统和副都统手中。第一批官员的任命是临时性的。1718年,康熙皇帝委任他的第七子允祐在带兵打仗期间管理 3个正蓝旗的事务。出于同样的理由 ,他委任第十子允管理3个正黄旗的事务 ,委任第十二子允祹管理满洲、蒙古和汉军正白旗的事务。后来 (1722年)允祹成为满洲镶黄旗都统。玄烨的十七子允礼从 1724年到 1733年先后出任满洲镶红旗、汉军镶蓝旗和蒙古镶蓝旗都统。虽然这些皇子都有亲王衔 ,但他们不是麾下各旗的世传旗主。相反 ,他们只是管理者 ,代表皇帝行使管理权。

雍正皇帝完成了对旗主的压服。他限定了八旗王公控制的旗丁的数量 ,把牛录佐领的任免纳入官僚体制 ,为八旗的运作制定了标准 ,并扩大了皇帝的监督体系。八旗王公原来拥有的裁决争端和惩治旗人的权力被转移到中央政府各部。皇帝也分散了对满洲、蒙古和汉军八旗的控制权。雍正皇帝剥夺了安亲王岳乐的爵位传承权 ,把岳乐的牛录交给了自己的弟弟允祥 ,并警告八旗王公:“国无二主。”雍正以后 ,“统治者可以对旗务和国家事务有最终决定权了 ”。

秘密建储

秘密建储制度始于康熙朝。玄烨对自己做出的把皇后所生长子立为太子的决定感到后悔。1712年他废除了允礽的太子之位。几个热衷于当太子的儿子周围形成了小集团 ,最终玄烨的 20个儿子中又有 8个因觊觎太子之位而遭到惩罚。长子允禔已于 1708年因对太子允礽施巫术而被逮捕削爵。他死于圈禁中 ,与他的弟弟允祉一样。在胤禛当皇帝时,允、允祹、允和允祺都被降级,但他们幸运地在乾隆朝恢复了爵位。

康熙皇帝与太子之间不愉快的经历典型地体现了把汉族继承制度———年幼时定太子———和非汉族任用皇族参与管理的征战传统结合在一起的危险。由于玄烨的所有儿子都居住在北京,他们热心地关注着允礽与父亲之间的矛盾关系,都想乘允礽失宠而使自己或某个兄弟得到父亲的青睐。王公深深地卷入了宫廷政治中。 1712年以后,玄烨拒绝公开任命太子,其结果是他临终指定胤禛继位之事一直笼罩在流言飞语中。

为防止以后再出现相似的继承危机,胤禛创建了秘密建储制度。他把继承人的名字写在诏书上,封于匣中,放在悬挂于乾清宫的一块大匾后面,这个匣子只有在他死后方能打开。在皇后所生诸子早夭以后,弘历也拒绝宣布继承人的名字。据我们所知,他直到17773年才决定选十五子颙琰为太子,当时他秘密地把写有太子名字的诏书放到匾后,同时把一份副本放在身边的小盒子里。他的这项行动显然告诉了军机处,但没有公开对外宣布。据皇帝回忆,此后他一直在观察颙琰,并多次祈祷上天和列祖列宗证实他的选择是明智的。弘历是清朝唯一一个让位的皇帝。1796年颙琰即位,是为嘉庆皇帝。

乾隆皇帝数次重申了这样的观点:选择继承人的主要标准应该是品德而非长幼顺序。有些官员认为明定太子可以使宫廷政治保持稳定,对于此论,弘历以自己的平稳继承事实反驳之。有官员请求他遵守立长子的原则,他予以拒绝,并指出尧没有选择自己的儿子,而是选择品德最高尚的舜为他的继承人。屡以此事向乾隆皇帝请愿的大臣最终激怒了他。1778年,他在关于此事的一份奏折上批示道 :“盖从来建请立储者 ,动辄征引古说 ,自以为得忠臣事君之道 ,不知其心隐以为所言若得采纳 ,即属首功 ,可博他日之富贵。名议国是 ,而实为身谋。即或其年已老 ,亦为其子孙计 ,大端不出乎此。”

秘密建储制度一直沿用到清末。当1820年颙琰病危时 ,他召集王公大臣到病榻前当着他的面打开了装遗诏的匣子。遗诏写于 1799年弘历逝世百日服丧结束之时 ,指定他的儿子旻宁为继承人。旻宁直到 1846年才指定了继承人 ,也是秘密的。他在圆明园弥留之际命人公开宣读了他的遗诏。奕于 1861年驾崩于承德 ,他是英法联军侵入北京前逃至承德的。据历史档案记载 ,奕身体过于虚弱 ,无力书写遗诏指定继承人 ,遗诏是肃顺和另外 7个大臣写成的。其实没有任何其他选择 ,因为皇帝只有一个儿子。

从奕开始 ,皇家进入人丁不旺的新阶段。奕逝世时只有 30岁。尽管他有 18个后妃 ,但只生下了两个孩子。他的继承人载淳在年满19岁之前数月死于天花 ,死时无子。摄政的慈禧太后和慈安太后召集御前会议 ,应对这一前所未有的局面。似乎是慈禧决定无视原有的原则 ,选择醇亲王奕 (奕的兄弟 )的长子为继任皇帝。也正是慈禧太后于 1908年为死时无子的光绪皇帝载湉选定了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