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清代宫廷社会史
1431800000023

第23章 宫廷奴仆(5)

然而 ,绝大多数太监从未担任过官职 ,令人厌恶的并不仅仅是他们企图利用宫里的关系谋私利的做法。对主子 (他们的观点贯穿于档案材料中)来说同样令人讨厌的是太监利用主子的地位做出的一些僭越行为。刘福的随从和轿子就是模仿了官员和贵族的惯例。最著名的敲诈勒索案可能涉及总管太监安德海的案子,或赢得宫里有势力的主子的恩宠。他们随时可能受到武断的惩罚 ,从罚款 (按太监的月俸计算 )到处死 ,不一而足。笞打是家常便饭 ,就像被判处 “铡草 ”一样 ,有时候也会丢掉性命。虽然对慈禧太后在大清统治中的作用有多种解释 (参阅第四章),但中国社会中的性别约束使我们想到,与在皇帝当朝时期相比,太监或许在慈禧太后主政时期更容易垄断接近最高统治者的机会。太监偶尔也会遭到圈禁 ,更多的情况则是被流放到黑龙江。逃跑后被抓回的太监一般都被圈禁在宫里铡草一年。第二次逃跑往往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1779年,内务府大臣指出,初次逃跑者被罚铡草一年,他是为自己死去的侄子回来的 ,然后转到宫外当差,而第二次逃跑者应被罚铡草三年,然后分到宫外当差。正常情况下第二次逃跑者的罚期是两年 (1796年的一个案例就是如此),第三次逃跑者则被流放伊犁为奴。这些惩罚还可能辅之以笞刑和戴枷。

皇帝可能 (也确实)赏赐荣誉、财产和特权给 “有功劳”的奴仆。某些时候,他可能 (也确实)宽宥罪犯 (包括奴仆罪犯)。他可能 (有时候也确实)因轻微的冒犯而处罚奴仆,如皇帝躬行祭祀大礼时或者皇帝的队列经过时奴仆的不当举动。实际上,引起皇上关注的任何事情都是危险的。

传统观点认为太监是贪得无厌的寄生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学者的看法与此不同 ,他们把太监描绘成与主流社会隔绝的悲惨的贱民 ,太监必须竭诚服侍主子 ,其晚年极有可能陷于贫困和孤独之中。皇帝问一句:“本日祭祀神肉如何生硬?”这一问不但会使负责准备祭品的太监及其上司受处罚,而且有可能牵连御膳房的官员及其上司甚至内务府大臣。这也许是因为1731年的一个事件,当时一些太监为了钱合伙把皇帝用于祭祀的鲜肉卖掉了。

处罚权由皇帝独享。皇帝绝不容许其他人觊觎这项特权。前面我们曾指出,因此 ,被派去掌管公主府下人的太监因对手下滥用暴力而被举报 (并受到惩罚)。这些律条也适用于皇亲和后妃。在1778年的一个著名案例中,乾隆皇帝把军机大臣和王公贵胄召集到养心殿的西厢房,宣布了对他的妃子惇妃的惩罚。惇妃汪佳氏是一位八旗都统的女儿,17岁入宫,在 1768、1771和 1774年三次得到晋升,1775年生下乾隆皇帝的十公主。她把一个婢女责打至死 “是极少见之事”,以前也确实无此类案例,所以正好为其他人树立一个反面的榜样。安德海乘坐悬挂皇家标志的一只船经由大运河前去赴任。

皇帝指出:“朕为天下主,掌生杀大权,而是真实的,从未有任一时之气,将阉监辈立毙杖下。诸皇子岂不知之。从前小太监胡世杰、如意等,在朕前常有惹气之事,不过予以薄惩,杖责二十,极多亦无过四十者。”“事关人命,其得罪本属不轻”,“于情于法”必须公允。在这样的案件中,并承认他要求离开的理由 ———祭扫祖坟 ———是一个借口。知府等官员决定以敲诈罪惩处刘福,最高统治者绝不能徇私情:“即如惇嫔平日受朕恩眷较优,今既有过犯,即不能复为曲宥。”惇妃被降级,管领太监也受到惩罚,皇上还谕命后妃把他们的一半罚款和 100两银子的赔偿款支付给死者的父母。

满洲最高统治者对地位等级的改变也很敏感。山东巡抚丁宝桢以安德海诈称办皇差为由逮捕了他 ,并把他在山东的一举一动上奏北京。太监的地位很低,康熙皇帝曾指出:“太监只足备宫中使令耳。”1769年,乾隆皇帝认为太监在太监学校受的教育过多,他为此极为愤怒地说:

内监职在供给使令,就使读书,他在向知府作自我介绍时竭力想表明自己与皇室的关系 ,不过教之略识字体 ……使若辈通文,便其自利之计 ……但能粗辨字画足矣。太监不得利用他们的职位对社会地位比他们高的人进行惩罚。1763年履亲王去世后,他的爵位由乾隆皇帝的第四子永珹承袭。永珹违背新养母的愿望,继续让宗辅卿料理家务。但是,这个太监一旦出外身无管束,遂妄自尊大,遇事纵恣。他命令内务府的三品和四品官员跪在他面前,申斥他们,“视如无物”。他甚至让八旗领催挨打:正如内务府大臣英廉指出的,还要求治他的主子未管好太监之罪。

关于太监因敲诈勒索而受到审判的记述表明,“领催虽微,乃正身旗人”,“非太监所应责打之人”。

一些中国学者认为,但他的言辞显示 ,清代没有经历过太监专权,直到19世纪下半叶,因数位幼帝登基而使实际权力落入女性手中之后,情况才有了改变。如果不受惩罚,这样的行为将导致府里的其他太监也 “肆行无忌”。宗辅卿必须受到惩罚,以儆示他人。

正常的秩序不但在社会地位低者斗胆惩罚名义地位比他们高的人时受到了破坏 ,而且 ,当奴仆之间的关系过于友好时也是如此。请看咸丰皇帝 1855年惩处低级别的妃子珳常在时的评论。她不但虐待了一位宫女 ,还犯了与太监 “说笑 ”之罪。珳常在被取消头衔 ,贬为宫女。咸丰皇帝在谕旨中警告宫里的人 (宫廷女性及太监 )不要过从太密。

诚然 ,部分太监掌管着宫廷的其他奴仆 ,身居高位且很富有。1712年,当太监梁九功被牵扯进一件罪案时 ,梁九功的家奴和仆人把他的田地和房屋转移到奴仆的名下 ,从而成功地为他隐瞒部分财产达数十年之久。太监张祥斋 1913年离开宫廷以后 ,成为北京和天津许多绸缎庄的富裕东家 ,他还兼任着一家银号的经理。

宫廷女性 (包括后妃和宫女 )被禁止与太监结干亲。任何宫廷女性如果用 “叔叔 ”和 “哥哥 ”一类词语称呼宫里的太监 ,所以他被逮捕并处死了。还有一点也很明显 ,即委任一个太监到宫外担任职务 ,加剧了太监在名义上受蔑视而实际上握有大权这种矛盾所造成的紧张局面。

19世纪60年代,必受严惩 ,她的亲戚也是一样。大清最高统治者还一再降旨说 ,不允许太监扎堆闲聊。皇帝巡幸承德或其他地方时 ,太监不得与受雇的脚夫混在一起 ,以免他们通过闲聊把内廷的事传到外面。最高统治者还降旨规定宫里的太监不得与王府的太监混杂相处 ,试图以此来控制关于内廷的消息外传。甚至太监首领没有事时也不得随意进入主人的房间 ,不得闲站着 ,不得闲聊天。

最糟糕的事例是太监或奴仆忘了自己的身份冒犯皇帝的尊严。例如 ,同时也被告知可借助皇帝的权威否决主子的违规行为。皇帝的权威使他们在宫外拥有一定的权力 ,在1801年内廷举办的生日庆典上 ,敬事房总管太监张进喜不但没有指示管事太监各就其位 ,而且胆敢与皇子一起站在前列。正如上奏要求对他进行惩罚的人所说的 ,“紊乱不齐 ,殊属错误 ”。“安得意之余,竟在船上传召女乐,并向地方官员派差索贿”。

儒家学说中经常使用的涉及统治者教化使命的秩序概念 ,孕育着理想社会的意涵 ,在这个理想社会中 ,每个人都安分守己 ,严格按照自己的社会定位而生活。当人们逾越自己的社会定位时 ,就逮捕了他。尽管刘福力陈自己是清白的 (“我是想找些钱买棺材埋葬尸体 ”),就会产生背叛、混乱和失序。从这个概念来看 ,太监对待官民的态度应该像对待王公和皇帝的态度一样。正如康熙皇帝所写的 : “太监最为下贱 ,虫蚁一般之人 ,如何见大人、侍卫竟不站立 ?且斜身踞坐 ,甚无规矩。嗣后俱著恭敬站立。”在一次宴会上 ,当王公大臣还站着时 ,数名太监就坐了下来。这也是该受惩罚的僭越行为。她派他前去掌管南京的织造局,而这个职位此前一直由包衣担任。

当太监为自己制作不符合身份的衣服时 ,其 “僭越 ”就清楚地体现出来了。正如第一章指出的 ,规范大臣、王公和宫廷居民服装的服饰法规一直受到最高统治者的重视 ,而侄子是被当地的一名士子打死的。他要求知府 “迅速结案 ”。知府认为刘福提出这个要求是企图勒索谋杀案中被告的钱财 ,他们垄断了法外施恩的权力。康熙皇帝看到年轻太监戴着主子才能戴的红帽子时 ,表示了坚决反对的态度。同样的 ,首领太监和其他人或可戴豹皮帽,但绝不可穿豹皮衣。咸丰皇帝重申 “礼服意在区分尊卑 ”,禁止太监穿绣着 “山水 ”画的袍服 ,除非是皇帝所赐。

皇帝对社会僭越现象的反应 (这种情况确实少见 )可在年轻的乾隆皇帝的一道谕旨中看到。这道谕旨是惩罚他父亲的首领太监的 ,写于他父亲 1735年逝世后不久 ,其中有云 :

尊卑有一定之体统 ,上下有不易之礼仪。历史学家把安德海之死解释为慈禧与恭亲王之间的内廷政治斗争的一部分。自宜循分遵行 ,安德海 (1844—1869)一跃而成为慈禧太后的宠臣。1869年,岂容稍有僭越 !太监乃乡野愚民 ,至微极贱 ,得入宫闱 ,叨赐品秩 ,已属非分隆恩。况朕八旗满汉旧人甚多 ,岂尽得如太监等日观天颜、出入内廷乎 ?尔等当自揣分量 ,敬谨小心 ,常怀畏惧 ,他的僭越不是象征性的,庶几永受皇恩 ,得免罪戾。凡诸王大臣皆国家屏藩辅翊之人 ,尔等寻常接见 ,自应恭谨尽礼 ,岂得与奉旨宣谕时一样举止乎 ?至内廷阿哥等 ,我朝旧制 ,无论王公、大臣,俱行跪见请安之礼 ,惟有亲伯叔行 ,乘轿子回到自己的家乡的府衙。刘福说 ,乃免跪见 ,至尊重也。何况尔等微末太监。谚云 :“一岁主 ,百岁奴。”上下之分秩然 ,岂得以阿哥等年尚冲幼 ,遂尔怠忽邪 ?即如苏培盛 , 乃一愚昧无知之人耳 ,竟敢肆行狂妄 ,向日于朕弟兄前或半跪请安 ,或执手问询 ,有些人就试着利用这些权力来谋私利。刘福是一位没有爵位的皇室宗亲家里的太监。他和随行的 6名太监迅即被处死 ,其他人则被贬为奴 ,发配到黑龙江。他带领一些随从 ,甚至庄亲王并坐接谈 ,毫无礼节。

让皇帝恼火的是 康熙皇帝之子 (译者注 :应为雍正皇帝之子)、朕的兄弟与一个太监之间异乎寻常的亲密关系。这使他想起了自己亲眼见到的其他弊陋现象 :有个皇亲称呼一名太监为 “叔叔 ”;在一次宴会上 ,倒霉的苏培盛与主子同桌吃饭。皇帝认为,这种行为是 “悖乱 ”。对于那些可能说他只注意琐事的人 ,他警告说 :“然星星之火 ,尚能燎原 ;涓涓不杜 ,终成江河。”太监必须尊重王公大臣、宫廷女性和王公的妻子。首领太监必须恭恭敬敬地对待位尊者 ,而苏培盛显然因雍正皇帝的恩宠而忘记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