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道教自然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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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道之本体论(4)

第一,"道行如此,欲令人法"。《老子想尔注》以道教思想注解《老子道德经》,以道为最高信仰,宣称道是有意志有人格的最高神灵。道即是"一",一散形为气,聚形则为"太上老君",并最先把"玄"提升为一种实体性概念,具有本体本性意义:"玄,天也。常法道行如此,欲令人法也。……玄,天也。古之仙士,能信守微妙,与天相通。"《老子想尔注校笺》第14、19页。东晋时期葛洪在建构道教教义理论体系时,借助老庄道家和魏晋玄学的一些范畴,建立了自己的哲学本体论,将"玄"定为宇宙的本原。成为先天地而存在,产生万物的根本。葛洪《抱扑子内篇·畅玄篇》曰:

玄者,自然之始祖,而万殊之大宗也。眇昧乎其深也,故称微焉;绵邈乎其远也,故称妙焉。其高则冠盖乎九霄,其旷则笼罩乎八隅。光乎日月,迅乎电驰。……因兆类而为有,托潜寂而为无。《道藏》第28册,第172页。

葛洪认为"玄"是宇宙"本然"所具有的根本属性,被称之为"始祖",是万事万物的根本本性之体现,其微妙深远,盖九霄,罩八隅。并且认为"玄"与"道"具有同一性,"夫玄道者,得之乎内,守之者外,用之者神,忘之者器,此思玄道之要旨也。"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畅玄》,第3页。""玄道"就是宇宙中的无限者,永恒者,其为玄道,可与为永。"牟钟鉴、张践《中国宗教通史》(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351页。"玄"不但构成宇宙万物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动力,而且作为道之本然属性其存在也具有普遍意义,充盈于宇宙任何角落。说明道教将"玄"作为道之本体存在的本性,并作为其认识宇宙本体基本出发点的内容,成为道教道之本体本性认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唯吾老君,犹处空玄"。南北朝道教著名经典《太上老君开天经》从宇宙生成论方面,提出"自然空玄"思想,认为宇宙天体本然之属性"未有天地之间,太清之外,不可称计",是一种"虚"、"无"、"空"、"玄"。这里的"空"、"玄"是本体意义的存在方式,表明了道之本体存在所具有的本然本性:

盖闻未有天地之间,太清之外,不可称计。虚无之里,寂寞无表,无天无地、无阴无阳,无日无月,无晶无光,无东无西,无青无黄,无南无北,无柔无刚,无覆无载,无坏无藏,无贤无圣,无忠无良,无去无来,无生无亡,无前无后,无圆无方。百亿变化,浩浩荡荡,无形无象,自然空玄,穷之难极,无量无边,无高无下,无等无偏、无左无右,高下自然,唯吾老君,犹处空玄,寂寥之外,玄虚之中,视之不见,听之不闻。若言有,不见其形;若言无,万物从之而生。《道藏》第34册,第618页。

如果"天地"、"阴阳"、"日月"、"晶光"、"东西"、"青黄"、"南北"、"柔刚"、"覆载"、"坏藏"、"贤圣"、"忠良"、"去来"、"生亡"、"前后"、"圆方"、"变化"、"形象"等是表明宇宙天体的性质、方位、形状、体积、运动的话,那么"空玄"则是这种本体存在的基本属性,是道教关于道之本体存在本性的体现。这种"玄空"本性道教又称之为"自然空玄",是宇宙运动演化中一种本然属性的体现。其特征为"无量无边,无高无下,无等无偏、无左无右",既具有"唯吾老君"之体现,又具有道"视之不见,听之不闻"的特征,并使"万物从之而生"。王玄览在《玄珠录》中所表现的所谓"道体实是空,不与空同。空但能空,不能应物,道体虽空,空能应物"的思想,既是道教本体存在论的重要内容,又是对道之本体本性"空玄"思想的重要认识。当然这种"空"在道之本体论中已经表明是一种"非空"不与空同的概念,是道体应物的体现。

第三,"既真实空,非空不空"。初唐道教经典《道教义枢》卷九《道性义》从佛教的"缘起性空"上引入道教自然本体本性的"空玄之说":"道性者既真实空,非空不空,亦非不空,道性众生,皆与自然同也。"《道藏》第24册,第831页。"非空不空"、"亦非不空",实际上是讲道之本体存在本性的"空"性,"真实空"其实是"道"之本体本质之属性。对此,李刚教授认为:"《道教义枢》结合缘起性空诠解自然,使"自然"的含义具有一股"空"的气息,从而让人相信自然现象和精神现象本质上都是空幻,不可执着。"自然即是空"与《道教义枢》所说的"道"是虚无、虚通完全一致,自然与道在"空"的意义上合为一体。"李刚《〈道教义枢〉的自然观简析》,《宗教学研究》1997年第1期。可以认为"空玄"说是对于道之本体本性的深入理解,体现了道教自然观对于道之本体存在所具有的自然本性的深入把握。道教还将道之"玄"扩展到内丹学,认为生命的本体本性是以"玄中有玄"为基础的构成形式,生命领域的一切现象都是在"玄"之本性的构建上逐渐演变、发展和进化的,没有"玄"就没有生命的存在和诞生。产生于唐宋间的《太上老君内丹经》认为:"玄中有玄是我命,命中有命是我形,形中有形是我精,精中有精是我气,气中有气是我神,神中有神是我自然之道也。"《道藏》第11册,第399页。这里道教所主张的生命本性之道,即由"玄"开始而产生的"命"、"形"及"精气神"等一系列生命现象,是道教道之本体"玄空"思想在生命领域中的反映,使道教道之本体本性"空玄"说最终落实在道教对于生命本质本性的理解、尊重和顺应上,并认为此乃"我自然之道也",使道教关于道之本体"玄空"说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因缘者,强名自然"

——道之本性"因缘"说

道教道之本体本性论的"因缘说"是借助佛教"因缘和合,诸法即生"等"因缘"理论而来,其含义泛指以形成事物、引起认识和造就"业报"等现象所依赖的原因、条件和基本属性。佛教的圆融之道对于道教影响较大,佛教认为一切事物都是虚幻不实、无有自性,这就是"空观"、"真谛",但都是以"因缘"和合而现为"假有"、"假观"。道教将它引入道之本体本性论的"因缘说",成为道教道之本体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绝待自然,宜治此也"。唐太清观道士史崇等编《一切道经音义妙门由起·妙门由起序》对"自然"、"因缘"在道之本体本性发展中的功能作了如下界定:"自然者,性之质也;因缘者,性之用也。因缘以修之,自然以成之。"《道藏》第24册,第721页。所谓"自然者,性之质"乃表现了道之属性是通过"自然"来表示的,即"自然"表示了道之本体本性。所谓"因缘者,性之用"即道之本然本性是可以通过"因缘"之说加以表达的,因缘之作用在于表达道所具有的本然之性质。如果将"自然者"作为宇宙本然所具有的"性之质",那么,因缘则是表达本然所具有的"性之用",这种"性"与"用"的关系表达了"自然"对于"因缘"所体现的道之本体本性所具有的重要作用。通过修"因缘",可以把握和认识道之本体所具有的本质本性,并因顺道之自然本性而"修道"成之。即人可以通过"修"道而顺应道之本体本性,使人之行为符合道之自然本性,道教将此称之为"自然以成之"。人可以通过后天的主观能动性来认识和顺应道之自然本性及内在运动规律。但这种主观努力只有符合客观"道"之存在本性的运动规律才能获得,人们的主观愿望必须符合"道"之本性的条件、要求才能取得成功。孟安排集《道教义枢·自然义》引《玄门大义》对"自然"之义又做了解释,认为:

自然者,本无自性,既无自性,有何作者。作者既无,复有何法,此则无自无他,无物无我,岂得定执,以为常计,绝待自然,宜治此也。《道藏》第24册,第831页。

"绝待自然"是不加入任何其他因素的干涉,是自然者"本无自性"的条件和前提。要保持道之本体所具有的"无自无他"、"无物无我"的"不变不改之性",何须"作者",岂有"何法",只需要"常计"、"绝待自然",就可以"治此也"。这里"绝待自然"体现出了人在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方面,必须遵循道之本体本性所具有的"自然"之属性,只有"绝待自然"尊重并顺应道之本然本性,才可以正确认识和把握道之本体的存在及客观运动规律。

第二,"无所不自,无所不然"。为了更好地解释道之本体本性所具有的"本无自性",孟安排引用佛教的"缘起论"对《自然义》中"因缘者,强名自然"的"因缘"之说作了如下论述:

因缘者,强名自然,假设为教,故自是不自之自,然是不然之然;不然之然,无所不然;不自之自,无所不自。无所不自,故他亦成自;无所不然,故他亦成然。他既成然,亦是他然。然则他之称然,亦是不然之然,然之称他,亦是不他之他。不他之他,无所不他,故自亦成他;不然之然,亦无所不然,故自亦成然。是则自之与他,俱有然义。今但明自然者,以他语涉物,义成有待,自名当已,宜以语绝也。《道藏》第24册,第831页。

这里的"待有成"之结果是通过"不自之自"、"不然之然"达到"无所不然"、"无所不自"之目的的。其实质是"亦成自"、"亦成然"。即"道"是按照自己的固有规律的存在本性而发展变化,一切都顺其本然。故强名之为"自然",又称"因缘"。道教借助佛教缘起说,演化为道教道之本体本性论的"因缘"说,拓展了道教对道之本体本性的认识。对此李刚教授有过精辟的论述:"从初唐道教对"自然"的释义看,调合道教自然与佛教因缘的一派占着主导地位,这势必影响《道教义枢》融汇自然与因缘,也正折射出当时道教解释自然的动态。""隋唐时,道教学者则将注意力放到自然与因缘的关系上,设法在佛教因缘与道教自然之间找到沟通点,赋予道家自然以新意。"李刚《〈道教义枢〉的自然观简析》,《宗教学研究》1997年第1期。说明道教对于道之本体本性的认识通过"因缘"说有了进一步发展。

第三,"内无自性,外绝因待"。道教晚唐五代时期典籍《三论元旨》从道所具有的因缘属性对于道之本体本性的因缘说做了进一步的深化,认为:"自然中有因缘,因缘中有自然,自然不离于因缘,因缘不离于自然,而能异之而同者矣。然夫一切因缘者,悉是自然之因缘也。"《道藏》第22册,第912页。这里表达的思想体现了"一切因缘者悉是自然之因缘也",即道之本体所具有的存在本性是"因缘",这种因缘之属性乃表现为"自然"。这里道教认识论通过"自"之"然"的表达方式来看待道"本"之"然"所具有的"因缘"之本性,认为其本质本然属性称之为"自然"。所以,道教认为"因缘"、"自然"是同一个事物本质本然属性的两个方面,二者"能同能异",是对立统一关系,"自然不离因缘" ,"因缘不离自然"。"自然"与"因缘"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二者难舍难分。其实质是道教将道之本体本性通过"因缘"表现出来,这种表现乃为"自然而然",又称之为"自"之"然"。对道教借助佛教"缘起论"的"因缘之说",北宋陈景元在《西升经集注》中似乎又有所否定,但其思想似乎又为引入佛教的"空"留下了悬念:

自然者,内无自性,外绝因待,清虚玄寂,莫测所由,名曰自然,不可以自他分其内外,不可以有无定其形质,不可以阴阳定其气象,不可以因缘究其根叶,所谓虚无自然之大道也。《道藏》第14册,第56页。

这里对于"内外"、"形质"、"气象"、"根叶"所表现的四个"不可以",特别是其中"不可以因缘究其根叶"等,不但是对道教借助佛教"缘起论"探求"自然"本性的否定,更重要的是体现出了其道之本体本性之"虚无"思想带有明显的"空"。即所谓"内无自性,外绝因待,清虚玄寂,莫测所由"而称其"自然",是道教对于佛教"无自性"、"玄寂"等思想的引入和借鉴。融入了佛教的"玄空"和"因缘"思想的道之本体本性的"因缘"说和"空玄"说,给道教自然观关于道之本体本性的认识增添了新的内容,共同丰富了道教自然观在认识道之本体本性方面的思想基础和理论体系。

三"自然而然,不可使然,不可不然"

——道之本性"本然"说

道教道之本体本性论的"本然"之说,是道教从道所具有的本质特性方面探讨"道"之本体存在所具有的基本性质,是道教道之本体论思想的重要内容。佛教从道之对象性出发认为道就是"法身",就是"诸性实性",也就是"涅槃"、"佛性",认为"一切法实性,……出名字语言道。"(《大智度论》卷一)道教道之本体本性认识论的"本然"之说既包含了道之本体存在所具有的"一切法实性",又强调了人如何顺应道之自然本质。"《道德经》的思想表现出独特的人生观和处世哲学,其特点是不信人所具有的能力,而信自然所具有的能力,并必须顺应之。它同儒家、墨家、法家等提倡的人本主义迥然不同,认为自然规律是不可抗拒的,因此不关心国家和社会秩序,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顺应自然规律。"(日)漥德忠著《道教史》,第39页。道之本体存在的"自然"属性具有本然性,其存在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性。

第一,"天下之事,各从其类"。道教认为,"自然"是指道之存在本体所具有的"本然"属性,这种属性是客观的,与宇宙万物的本体所具有的特性是不可分的。《太平经》对于道之本体本性论的"本然"之说,从道所具有的客观"自"与"然"本性规律上进行了阐述:"天地各有文理,知用前不知自却,此自然耳。"《道藏》第24册,第550页。这里主要强调天地各有自己的本质属性及规律,人们在利用和顺应这种规律之前,应当认识并遵守其所具有的本质本性及内在规律,否则就应当自行"退却",不能人为地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道之自然,"物有自然,天下之事,各从其类也。"《太平经合校》第456页。这样才是自然之"本然"所具有的原义。东汉魏伯阳《周易参同契》在解释自然所具有的本然属性时认为:"植禾当以粟,覆鸡用其子,以类辅自然,物成易陶冶。"《道藏》第20册,第77页。植禾理当用种子,孵化小鸡应当用鸡子,世界万物各以其属性构成宇宙世界,物质世界才会按照本来的样子产生和演化。所以,"阴阳相吞食,交感道自然。若非自然,谁使为也?金水相感,理亦如之。"同上,第78页。阴与阳相食相感是道之"本然"所具有的特性,如果不是道所具有的特性,即道之自然,又有谁能使之然呢?五行生克、金水相感也如此道之"本然"而已。

第二,"自然理性,不可易也"。对此,唐太清道士史崇等在《一切道经音义妙门由起·妙门由起序》认为:"盖方圆动静,黑白燥湿,自然理性不可易也。"《道藏》第24册,第721页。宇宙之本质本然如"方圆动静""黑白燥湿"一样是"自然"所具有的属性,人不能轻易地改变它,即"自然之理不可易"。唐代内丹派道士阳子注《黄帝阴符经颂》认为:"自然鼎道合天机。"《道藏》第5册,第774页。"鼎道合天机"体现出了道之本性"本然"说具有的本质属性,只有符合于道即"鼎道",才可以"合天机"并称之为"自然"。这种"自然"如"五纬"、"五经"、"五行",体现出了"物"之本然性。唐宋年间《太上元宝金庭无为妙经·五行章》认为:"天之五纬,地之五经,人之五行乃自然之物也。"《道藏》第34册,第278页。《南华真经注疏》是一部重要的道教著作,其内容具有丰富的自然观思想,成玄英疏认为:

彼自然也,自然生我,我自然生,故自然者,即我之自然,岂远之哉?……彼自然也,取禀受也,若非自然,谁能生我?若无有我,谁禀自然乎?然我则自然,自然则我,其理非远。《道藏》第16册,第291页。

道教从人与道的统一关系中看待人与道所具有的自然性,而不是将"我"看作是独立于道之外的事物,道和我完全是一回事,并将这种状态称之为"自然"。这实质上是将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运用并转化为道我关系,即"自然与我"的关系具有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