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道教自然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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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天人感应(1)

"天地自然感应,果何法之有哉"

——宋·郑思肖《太极祭炼内法》

天人感应是中国哲学思想中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学说,其基本思想为天能干预人事,人之行为亦能感应上天,自然界的灾异和祥瑞表示着天对人的罚赏。""天人感应"的观念,在《易传》中便已存在;不仅"天道"作用和影响"人道","人道"也作用和影响"天道"。"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116页。这一理论的主要代表为汉代董仲舒,"汉武帝时,儒家的董仲舒,以"天命论"为核心,吸收邹衍神秘主义的阴阳五行说改造儒学,建立了以"天人感应"为理论基础的神学体系。"李养正著,张继禹编订《道教经史论稿》,第311页。"董仲舒正是把原来是自然的"天",将之神秘化而成为有意志的人格神。"李锦全《李锦全自选集》,中国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09页。他把"天"视为百神之君,有意志,亦有目的,天与人相副,具有喜怒哀乐之情,春夏秋冬四时就体现了天的喜怒哀乐,"人副天数",天能创造人类,目的只是为实现天的意志。在天人关系中尽管人也影响天,但是天仍然是主宰,是施与者,而人仅仅是天的缩影。人的形体、精神、思想情感、道德品质,都是天的复制品,与天相符合。"自董仲舒确立天人感应学说之后,对中国思想史的影响非常深远,道教作为本土宗教自始至终贯注了这一观念。"李大华《生命存在与境界超越》,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第44页。天人感应之说深深影响了道教,并已作为一条普遍原理贯穿于道教各种典籍及方术之中。

§§§第一节天人感应的自然本质及主要特点

道教天人感应论的自然基础与本质属性在于天与人在道本质上的同构、同性。《老子想尔注》认为:"自然相感也,行善,道随之;行恶,害随之也。"《老子想尔注校笺》第40页。天和人本质上统一于无所不包的道,这个道乃为宇宙所具有的根本属性和基本规律,从而使人道与天道具有许多共同性的特征及自然属性。"按照古代中国人的想法,大宇宙是一个彼此相连又和谐的整体,将大宇宙中的天地人鬼贯通一串的是气、阴阳、五行、八方等基本要素,既然这些基本要素是彼此相同而且互相对应的,那么,在天地人鬼之间就有共同的存在方式,天地人鬼之间也有可能发生神秘的但又是必然的联系和感应。"葛兆光《宇宙、身体、气与"假求于外物以自坚固"》,《中国哲学史》1999年第2期。道教天人感应体现了天人之间彼此相应,互补有无,使天与人之间难舍难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进而形成一系列理论和思想。这些理论和思想充分表达了道教天人感应思想的自然本质和主要特点。

一"天人相与,如影赴形"

——天人感应的自然属性

道教认为天人感应是宇宙产生和演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是宇宙运动所具有的本然属性和主要特点,是宇宙运行在天人关系方面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其具体表现为"天人相与,如影赴形"《道藏》第27册,第10页。葛洪在《抱朴子内篇》中说:"山水草木,井灶洿池,犹皆有精气,人身体亦有魂魄,况天地万物之至大者,于理当有精神,有神则宜赏善而罚恶。"《道藏》28册,第193页。杜保瑞在《哲学的基本问题》一书中认为:"天人相感作为一个自然知识上的理论仍有待开发。"杜保瑞《哲学基本问题》,华文出版社2000年版,第8页。道教的天人感应思想是道教自然观对天人关系的系统化、神圣化、宗教化和泛神化认识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人天相交,以人合天"。道教天人感应的本质思想和目的,在于使人通过各种各样的行为最终实现"人天相交"《云笈七签》第953页。使天人之间产生并建立各种各样的美妙和谐关系,其中"以人合天"《道藏》第27册,第35页。等为代表的天人感应思想就是这种关系的表现之一,并作为判断、解释、处理、调节和改善天人关系的出发点和重要内容之一,对道教的各种经典、教义和理论产生影响。明代危大有集《道德真经集义》中认为:"从事于道者,和顺于道德,混同于事物,自然感通于物,物也自然相应也。"《道藏》第13册,第567页。道教将宇宙间万事万物都当成"道"所演化的结果,人和万物的一切都与"道"有着密切关系。由于共同的"道性"存在使天与人在宇宙的运动和发展中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关系,相互响应,彼此应和。人天之间如果能够"和顺",则人与万物将"混同"为一,实现人与道之间所具有的自然的相通相应,从而为天人关系的合一提供条件和奠定基础。

第二,"天和人和,顺天应人"。道教天人感应所追求的目的是天人之间积极的"天和"与"人和"关系。这种天人之间"和和"相应关系,是宇宙演化过程中所必然的客观存在和本质本性之要求,是"宇宙演化"与"人为愿望"都为之共同期盼的理想化的现实结果。这种追求的理想结果表现为:"顺天所以应人也,故天和至而人和尽也。"《道藏》第16册,第445页。"天和"与"人和"的理想结果是由于"顺天"之原因,这种天人关系是宇宙演化和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天人作为"道"之产物所具有的必然属性,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天人感应的本质属性乃是宇宙运动所具有的内在本质的具体体现,但是人之主观行为则对于天之"施报"大小、多少、快慢具有重要的影响因素,是人主观能动性在天人关系中的必然反映,体现了人在天人感应中所具有的主观因素对于天人关系影响的力量。

第三,"理有施报,出于自然"。天人感应是存在于人与道之间相应相感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的好坏善恶直接影响着能否顺应道之规律。天人感应具有客观性,但人的因素以及人在天人感应中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如果人能遵循"道"所具有的本然属性,则可感天动地而"神明"。东汉时期的哲学家、无神论者王充在《论衡》一书中批驳了汉代统治数百年的天人感应思想,适应了当时的社会需要,将天人感应归宿于天道自然。参见李申《道教本论》,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第138页。宋元之际郑思肖在《太极祭炼内法》中认为:"天地自然感应,果何法之有哉。王自量德行可敬,自然感动天地神明。"《道藏》第10册,第465页。道教将这种"天人自然感应"作为客观存在的"本然"必然现象,其"果何法之有哉",其法不过是宇宙客观所具有的法则而已,非人为之。但如果人能"自量德行",即遵循道之本然本质规律性,可自然感动神明。其原理则是道教的"自然应灵"《道藏》第7册,第767页。等天人感应思想的重要体现。对此,宋代李昌龄注《太上感应篇》认为:"理有施报,出于自然。"《道藏》第27册,第7页。所以,道教的天人感应是道教宇宙生成思想中具有重要内涵的天人观,它除了具有丰富的天人哲理以及受"道法自然"规律支配以外,还体现了道教作为传统宗教所具有的特点和规律,体现了道教对于宇宙生成过程中人天之间所共同具有的属性与规律的认识,体现了天人感应所具有的本然本质属性。

二"我通天地,天地通我"

——天人感应的客观规律性

道教认为天人感应是基于"道"对天人关系的影响所产生的一种天人观,是由道所具有的规律和内容所决定的,它是客观的、本然的、有规律的。"在孔子、墨子,天有意志。在《老子》书中,天只是苍苍的天。在庄子就不然,天成为大自然的代名词。天不与地对称而与人对称了。显然实质的天是由意志的天到自然的天之过渡,老子在前庄子在后。"刘鄂培主编《张岱年文集》(第一卷),清华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96页。在感应与被感应关系中,人道又必须以天道为基础,遵循道所具有的内在规律而不是违背它,否则就会遭到道之规律的惩罚。"人之数当与天地相应,不相应力而不及,故得凶害也。"《太平经合校》第38页。这里的"凶害"之结果是由于人在对待与天之关系中"不相应",而且不能够把握和顺应道所具有的客观规律,使人之力量与天之力量之间彼此难以相"及",并导致最终造成人天感应之"凶害"。这种天人感应的客观规律性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第一,"天人合发,道之所在"。天人感应的客观规律性是由"天"、"人"、"道"共同具有的"道"、"情"、"意"、"序"、"礼"、"伦"等客观因素所决定的,离开了这些内在因素和客观存在,"天人感应"是难以实现的。南宋崆峒道士邹在《黄帝阴符经注解》中认为:"天人合发者,道之所在,天意人情所同。然天序有典,天序有礼,人之大伦是也。"《道藏》第2册,第826页。这里的天人关系是"道"所固有的规律,体现在"天意人情所同",人以天之"典"、"礼"为大伦,人天关系之间具有"伦"之规律、道之属性。"天人相感的作用模式是透过同类相动的气化宇宙论的变化规律在进行的,因此主体的作为本身的阴阳律动影响了天地整体的阴阳律动,天地整体的阴阳律动已经由阳德阴刑以及阳主阴从给规范了,人性主体的作用也应该顺从这一规范,否则将遭到同类相动的恶果。"杜保瑞《哲学基本问题》,华文出版社2000年版,第199页。

第二,"天性人也,人心机也"。天人感应的客观规律性是"天定胜人",而非"人定胜天"。人具有天之属性,人之心则属于客观之存在,人在宇宙生成与演化中只有"立天道",才可以实现"定人心",因为二者是由于"机"、"道"之联系,才最终建立并成为"心性"相感、"天人"相应的。《黄帝阴符经》说:"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道藏》第1册,第821页。天人感应所代表的是天人"性机"之间所具有的补充关系,你中有之我没有,我中有之你没有,而天则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立天之道以定人",具有天定胜人而非人定胜天之属性。

第三,"天地有道,人亦有道"。天人感应的客观规律性是天人之间的"契合",这种契合表现为"我"与"天地"相通,天地与人之间互有而并生。这种人与天地契合与并生的客观基础则为"道",这是天人感应所具有的必然规律和共同属性。宋元之际牛道纯撰《文始真经注》认为:

我通天地,天地通我,即是我与天地似契合,则又不契合。天地有人,人亦有天地,天地即大人,人即小天地也。似离远又不远,故云我与天地似契合似离也。天地与我并生,天地有道,人亦有道,道者统一而无杂,本自全真,道为天地人归宿之所,故云纯纯各归也。《道藏》第14册,第619页。

这里体现了"我与天地似契合似离"之规律,即天人感应体现了天人关系的既"似契合",又"不契合";既"似离远"又"不远"。同时,又表现为"天地有人"、"人亦有天地"之特征,充分表现了天人感应的"似合似离"性。其思想基础是"道者统一而无杂",是天人感应的必然本质所在。天人感应的这种"全息"思想,即"天地即大人,人即小天地"。从人的某些特征,可以全面反映出天地所具有的各种信息和运动状况,反之亦然。

第四,"以人道言,天人交通"。天人感应客观规律性的原因和基本依据是天道。南宋武林道士褚伯秀在《南华真经义海纂微》中认为"人道始终以天道言相应,以人道言天人交通,阴阳性命之理备矣"《道藏》第15册,第618页。说明天人感应所具有的客观规律性是"人道"建立在"天道"规律基础之上的,道对于"阴阳性命之理"等方面的影响既包括天也包括"人道",以及"天人交通"天人之间的感应与被感应关系。所以,道教认为天人之间应当实现"相应"、"相力",使天人关系通过人的主观努力达到天人合和,是天人感应客观规律性的必然要求,"人天相应"是人在天人关系中所应当认真履行,同时应当在天人关系中避免因人"不及"天人感应所具有的客观规律性而导致"凶害"。

三"合天应人,功不厌多"

——天人感应的系统相应性

道教认为天人感应是天与人之间的相互感应过程,这个过程具有多种因素并涉及到多方面之间的相互影响,其相应的内容和范围具有系统性。道教的天人感应思想表达了天人之间的系统相应性,这种相应性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动求为称,赴与为名"。天人感应遵循着天人自身运动所具有的客观规律,从而使天人感应具有其相应的系统性。孟安排在《道教义枢·感应义》中从天人感应所具有的"六感六应"方面全面阐述了天人感应的系统相应性:"感是动求为称,应是赴与为名。"又云:"感者凡情发动之称,应者圣道赴接之名。感应体义者,旧义有六感六应。六感者,一正感、二附感、三普感、四偏感、五显感、六隐感";"六应者,一气应,二形应、三文应、四圣应、五贤应、六袭应。"《道藏》第24册,第835页。这里的"六感六应"既系统又相应是天人感应系统相应性表现之所在。即正感与气应、附感与形应、普感与文应、偏感与圣应、显感与贤应、隐感与袭应。这种一一对应关系虽然很难具体表达"感"与"应"之间的本质内容,也很难具体表述所感应的内在机理与感应之效果,以及六者之间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但是道教通过这种感应关系的表达,显示了道教对于天人感应系统而对应关系的认识,体现了天人关系所具有的"感是动求为称,应是赴与为名"之内在感应的系统相应性。

第二,"天机人机,彼此相符"。天人感应的内在机理和系统机制,即天之机与人心之机相应其动,彼此相符而不妄动是其内在的系统规律性,它不但是天人感应的内在机制,而且是天地万化之本。宋末元初俞琰解《黄帝阴符经注》中认为:"天之机与人心之机相应。其动也,彼此相符,是为天人合发。天人合发之机,非知道者孰能知之?知其机而不妄动,则万化之本定矣。"《道藏》第2册,第831页。道教认为天人之间由于"道"之影响而存在着"天人合发"等系统的相应性,使天人之间相互感应,这种感应的内在机理是"道"之规律。只有知其"道"者,才能知其道之机理而按照道之规律而动,否则非知"道"者,不知"道"之运行规律而动者乃为"妄动"。所以"知其机而不妄动",即知"道"之机理乃为万化之本,是天人感应的内在机理和系统机制。

第三,"天地人伦,自安其分"。天人感应的系统相应性表现为"天地人伦"。天人感应只有在符合"天地人伦"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应有的结果,使天人之间"自合其宜"、"自安其分",实现由天人感应到天人合和的转化和渐进过程。金代全真道士侯善渊注《黄帝阴符经注》认为:"递互相盗,自合其宜,天地人伦,自安其分。"同上,第824页。"人伦"一般指人类社会之伦理关系,道教"人伦"除了表示人类社会以外,还具有天地万物与人都有其"伦"的意思,这种"伦"表现了系统相应性,即"天地人"之伦。天与人都必须在这种"伦"的制约下运动与演化,使天人感应仍然在系统有序的前提下相应相感,并表现为"自安其分"之外在和谐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