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道教与基督教生态思想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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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道教与基督教的生态神学思想(4)

道教认为这些神灵在冥冥之中监视着人的一切行为,善者受其庇佑,恶者受其惩罚。《老子想尔注》就鲜明地指出:“道设生以赏善,设死以威恶。”饶宗颐:《老子想尔注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5页。《太上老君经律》以太上老君的口吻论及遵守道戒、做道德之人的重要意义。《明真科》说:“甲子日夜半时,甲戌日黄昏时,已上天皇真官下日;甲申日晡时,甲午日日中时,已上地皇真官下日;甲辰日食时,甲寅日平旦时,已上人皇真官下日。右其日修斋,五岳四渎神君,各依方位,纠察善恶,无不上闻。”张君房:《云笈七签》,中华书局2003年点校本,第823页。人身中也有“神”,《无上秘要》卷五“身神品”详细具列了多种道经对“身神”的论述,从中可见,在道教“身神”神学里,人身已整个为各种身神所占领。道教认为,“人身中亦有三官六府、一百二十关节、三万六千神”,这些“三官六府”同天上神界的三官六府是上下相应相通的,“人身行恶,身神亦奏之三官;人身行善,则庆其仙名。生死罪福,莫不先由身神;影响相应,在于自然。人禀气而生,气结成神。人能养气,神则长存;内思守真,真不离身”《无上秘要》卷五,《道藏》第25册,第16页。除了养气之外,还可以常念身神,使人康强无病。如果人已生病,则三呼身神,便可得身神之卫助;若犯有罪过,亦将得神相通报,给以自我反省悔改的机会。身神观念是道教最具特色的观念之一。道教的身神说,不仅把众多的神灵引来监督人的思想和言行,迫使人们时时、处处、事事不忘谨慎守道,去恶从善,而且提供了许多用以“存神”的操作方法,使道教的道与道教的修炼思想联系起来。

在基督教神学中,不仅无身神概念,而且无道教这样严密的、无时不在运转着的从地(地祇)到人(身神)到天(神灵)相通的庞大的道德监督机制。基督教由原罪观生发而来的是强烈的罪感意识,人的得救在于上帝的恩典、基督的救赎,但却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人必须认罪悔改、皈依上帝才能蒙恩得救。

道教所有的神灵也具有超人格性的特征,表明神与人又是有区别的。姑且不论最高的“三清”天尊既是“道”之终极性的人格化,又具有人所不可企望的超越性质。即便在神阶中地位较低的雷公,也可“主天之灾福,持物之权衡,掌物掌人,司生司杀”《无上九霄玉清大梵紫微玄都雷霆玉经》,《道藏》第1册,第752页。“甲子日,太一简阅神祇。庚申日,伏尸言人罪过。本命日,计人功行。八节日,有八神记人善恶。三元日,天地水官校人之罪福”张君房:《云笈七签》,中华书局2003年点校本,第808页。这是天神考校人之善恶的日子的记述。尽管这些神灵都具有神人同形的特点,但其力量却超越于人世之上。不过,这与基督教至上、全能、全知的上帝相比显然又是有区别的。

在神人关系方面,基督教具有明显的神本主义特征。上帝是中心,是一切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是由上帝创造的,上帝是人类生活的主宰者,人的善恶行为的审判者和祸福的掌握者。敬畏上帝,遵从上帝的诫命,就能进入上帝的国,得享“永生”;相反,“如果我们不遵从上帝的诫命,我们就不能蒙恩得救”DennisMBattle,TheGospelReligionofJesusChrist,Ohio:DennisMBattlePublications,1980,p11。在这里,只有上帝具有绝对支配权,神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以遵行上帝的诫命、服从上帝的旨意、信“福音”为基础,而且人是有限的,没有人可以成为上帝。在道教中,人可以成为神仙,道教的许多神灵也往往与人的现实生活紧密相联。道教尊神中的三官大帝主管记录人的善恶得失,所谓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济民救苦,福应万灵。道教俗神原是流传于民间的神祇,后被道教纳入了自己的神灵体系,并加以供奉,如雷公、门神、财神、灶君、土地、妈祖、城隍等等。这些神灵的功能主要是满足人的现世需求,保佑人在尘世的平安与幸福,如财神主“迎祥纳福”;门神御凶镇邪,保佑家庭平安;城隍既是剪恶除凶、护国保邦之神,又是阴间长官,主人生死尚九玉:《中西宗教精神之比较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第85页。

道教徒追求的最高目标是得道成仙,长生久视,即进入所谓“形神俱妙,与道合真”的神秘境界。要达到这一境界,道教非常强调人自身的努力。道教认为“天道万端,在人可为”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39页。“我命在我不在天”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87页。

与道教不同,基督教传统认为人的“原罪”是无法自救的,于是上帝派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拯救世人,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为人类赎罪。所以,在基督教中,人类的拯救不可能依靠人类自己,而必须依赖上帝的意志和帮助,人的得救本乎上帝的恩典。加尔文进一步提出了“预定论”的神学思想。根据预定,有人得救,称为上帝的“选民”;有人受永罚,称为“弃民”。“选民”注定得救,“弃民”注定沉沦。人在现世生活中的成功与失败,就是“选民”和“弃民”的标志。

在神人沟通方面,道教不仅认为“仙道可学”,人人都有不死成仙的可能性,而且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以斋醮为主体,内容丰富而驳杂的科仪体系。道教斋醮科仪不仅是信道者向神明倾诉情感的形式,而且也是沟通神人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名目繁多,无论事生度死,建宅造舍,还是安镇乡里,道教科仪几乎无所不包。道教斋醮科仪使人与神、人与人、人与自然联系起来,通过举行斋醮仪式恢复人与神、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虽然基督教中人神不同质,人是上帝的创造物,人永远是一个有限的存在,而上帝是无限的存在,是永恒的;但是人与上帝又是可以沟通并建立关系的,基督教的神人关系就表现为人之有限和追求超越这种张力中。基督教的神人关系是通过立约建立起来的一种契约关系,人类在接受上帝恩典的同时伴有庄严的义务。在《旧约》中,耶和华上帝多次与以色列人立约,其中有“洪水灭世”后上帝与义人挪亚及其后裔以“虹”立约;上帝与犹太先祖亚伯拉罕立约,始定“割礼”;上帝在西奈山上与带领犹太民族出埃及的古代英雄摩西订立“十诫”律法,设立“约柜”,让犹太人永守其“约”。基督教继承并发挥了犹太教的“立约”之说,通过耶稣基督与人类订立了新的宇宙之约EverettJenkinsJr,TheCreation,NorthCarolina:McFarland&Company,Inc,Publishers,2003,p211,它标志着神人关系的复和。全部的《旧约》都是围绕上帝与以色列人的盟约这一观念展开的。在《新约》中,这一盟约则得到了更新。通过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耶稣在上帝与所有的愿意追随上帝的人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新的盟约。盟约所要传达的并不是如此众多的必须被遵守的约束,而是要维系一种确定的爱。上帝不是仅仅与人立约,而是和所有动物及“有生命的活物”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圣经·创世记》9:11。虹是上帝与地上各样有血肉的活物立约的记号《圣经·创世记》9:16-17。这种契约精神经犹太教、基督教的传承和弘扬而在西方文化传统中根深蒂固。在道教中也有“盟”,谈人与神的契约。所谓“盟”,明也,彼此未信,对神以相明也,但毕竟没有成为建立神人关系的主流。

基督教认为人人可与上帝直接交通。基督教会通过举行“圣事”与神沟通,基督教认为“圣事”是由耶稣基督亲自定立的。举行圣事可使领受者获得所谓的“圣宠”和“超性生命”。东正教和天主教皆行“七件”圣事(洗礼、坚振、告解、圣餐、终傅、圣职和婚配)。16世纪宗教改革产生的新教特别强调“因信称义”,从而否定了教会神职人员的代祷作用。基督新教主张减化宗教仪式,大多数教派只承认洗礼、圣餐为圣事。基督教认为领受洗礼之后的人是属于基督的,从此信徒之心与基督连合,与耶稣基督建立了一种新的关系。通过举行圣餐圣事,与基督契合,实现神人合一。正如耶稣所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圣经·约翰福音》6:56。在领受圣餐的过程中,耶稣与信徒们同在一起,而同基督契合又将导致信徒之间的契合。由此可见,道教与基督教的具体宗教礼仪尽管有别,其繁简程度也不同,但其沟通神人的功效却有着相似之处。

上帝不但创造世界,而且还实行神圣的拯救世界和人类的计划。基督既是神,又是人,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介。《提摩太前书》说:“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圣经·提摩太前书》2:5。基督教信仰三位一体的上帝,上帝既是创世主,又是救赎主。在《圣经》看来,上帝既创造世界和人类,又护佑世界和人类。在《旧约》中,上帝的护佑主要跟以色列人的解放联系在一起;在《新约》中,上帝对人类最大的护佑体现在上帝派自己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通过在十字架上的牺牲为人赎罪,从而使人与上帝复和。

《圣经》以神人关系为中心,无论是《旧约》,还是《新约》,都是从神与人的关系出发来建立是非、善恶的准则。所不同的是,《新约》超越了《旧约》狭隘的民族界限,耶稣宣称:“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圣经·马太福音》12:50。耶稣对使徒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万民”原文作“凡受造的”)。”《圣经·马可福音》16:15。上帝与人的关系成为普世的神人关系,“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圣经·加拉太书》3:26-28。这使基督教很快走向世界,成为世界性宗教。不仅如此,《圣经》中这种以神人相和为基础的神人关系,在《旧约》里是以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的,并由先知来宣示和解释。在《新约》里,通过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牺牲所体现的爱而另立新约,使人因信耶稣基督而恢复与他之间的正常关系,得以称义。“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圣经·罗马书》5:1。

在《圣经》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服从于人与神的关系,而且神人关系直接影响到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界,万物的命运与人类的命运息息相关。这与道教的神人关系从属于最高的“道”、“道法自然”是不同的。

道教更多强调神对人的赏善罚恶,突出劝善成仙,也更多地注重人对于神所应持的态度和行为。神灵对人的“责任”则是对那些奉道行善的人予以奖赏,或对犯戒者予以惩罚。这与基督教“爱”的神学不同,基督教非常强调“圣爱”(Agape)。“圣爱”乃上帝通过耶稣基督而表现的一种神圣之爱、绝对之爱和至高之爱NormanLGeisler,TheChrtstianEthicofLove,Michigan:FondervanCorporation,1973,p16。这种爱是给予的、无条件的、普遍的、绝对的;这种爱,在《旧约》所展示的上帝“创造之爱”与《新约》所呈现的耶稣基督“受难之爱”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基督教的这种爱来自于上帝的启示和恩赐。在《新约》时期,正如对上帝的认识集中于对基督的认识一样,对上帝的爱也体现在对基督的爱上。爱人是爱上帝的表现,人们彼此相爱,使上帝的爱在人们中间得以完全,最终达到爱上帝与爱人的统一。

基督教和道教都认为,有超越至高无上的存在,都构设出一个超越现实世俗生活的彼岸世界,不过,基督教比道教更凸现了天国与人世的对立。正如《中国宗教与基督教》一书所指出的那样,“耶稣的奉献是一劳永逸的、完美无缺的自我牺牲,和《旧约》里的祭祀不同,耶稣的奉献使得将来的赎罪祭祀成为多余……确实,耶稣的奉献号召社团和个人去奉献,但它期待的不是献出身外之物,而是献出人本身;不是物质的祭品,不是面包和酒,不是水果或牲畜,而是赞美神、感恩、信仰、服从神的意志、日常生活中的真正的爱,这些精神的祭品”秦家懿、孔汉思:《中国宗教与基督教》,吴华译,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43页。耶稣寄寓着人的终极希望。

不同宗教文化的差异可以导致冲突,也可以导致互补,这取决于人们对差异本质的认识以及相应的行动。实际上,无论是道教之“道”,还是基督教之“上帝”都意味着自我控制。道教追求“得道”、“体道”、“合道”,经过现实的转换有助于形成维护生态平衡的整体和谐观念;而基督教的上帝观,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抑制人在对待自然关系上的随心所欲,以维护人、社会、自然的和谐。

§§§第二节生态整体观

据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1866年对生态学的定义,生态系统整体性,是生态系统最重要的客观性质,反映这种性质的生态系统整体性观点,是生态学的基本观点,也是生态哲学的基本观点。世界是人—社会—自然的复合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它包括人、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各种环境因素。生态系统的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使生态系统成为一个合作而和谐的有机整体。

一、道教的“天人合一”与基督教的“神人合一”

道教的“天人合一”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统一,与基督教中的“神人合一”追求人与神关系和谐进而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既相似,又相区别。

(一)道教“天人合一”的生态学蕴涵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观念对中国人影响至深,不仅“天人合一”的思想频频出现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儒家、道家、道教等皆言“天人合一”,而且古往今来人们对“天人合一”进行了不同的诠释,有着多种含义。但是无论怎样,当把“天人合一”中的“天”解释为自然之天时,其基本思想则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