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新国学(第九卷)
1432400000031

第31章 從《文辨》看王若虛的散文觀念(1)

王永

王若虛(1174-1243),字從之,號慵夫,河北槁城人。他是金代末年著名的學者、作家,與元好問比肩的詩文批評家,有《滹南遺老集》傳世。王若虛“文以歐、蘇為正脉”元好問《内翰王公墓表》,《元好問全集》卷一九,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443頁。,其文章創作崇尚自然、平易。他擅長談辯,議論公允透徹。“李右司之純以辨博名天下,杯酒淋漓,談辭鋒起,公能以三數語窒之,唯有嘆服而已。”同上,第444頁。王若虛具有非凡的疑古辨誤的才能,其《滹南遺老集》四十六卷中有三十七卷為“辨惑”類文字,自五經、《論語》、《孟子》、《史記》、《新唐書》、諸史乃至各家詩文多有評點,疑前人之成説、破千古之謬論,頗具灼見。

《滹南遺老集》有“文辨”四卷、“詩話”三卷,其詩話已有單行本行世,久為學界所知,然而其評點歷代散文的“文辨”却一直沒有受到足够的重視,歷來的文論史著作多是一筆帶過,其藴含的價值亟待深入研究。

正如民國時期標點本《滹南辨惑》編者侯毓珩在“導言”中所言:“《文辨》雖名為‘辨’,其實與詩話差不多,只是文話。”王若虚《滹南辨惑》,國學門徑叢書本,上海:大東書局,1933年。的確,《文辨》四卷並不是系統成篇的理論著作,而是衆多評點條目的羅列集合,其共計130餘條,每條百字左右,編排大致以年代為序,因篇幅考慮而釐為四卷。它是集中討論散文作品和散文評論的著作,文中已三次直接使用“散文”這個概念:

退之評伯夷,止是議論散文,而以頌名之非其體也。(《文辨》二)王若虚《滹南遺老集》,《四部叢刊》本,下同。

歐公散文自為一代之祖,而所不足者精潔峻健耳。《五代史論》曲折大過,往往支離蹉跌,或至渙散而不收,助詞虛字亦多不愜,如《吳越世家論》尤甚也。(《文辨》三)

揚雄之經、宋祁之史、江西諸子之詩,皆斯文之蠧也,散文至宋人始是真文字,詩則反是矣。(《文辨》四)

王若虛在《文辨》中所評點的,主要就是史傳(包括《史記》、《漢書》、《晉書》、《新唐書》、《資治通鑒》等)和楚辭、南北朝文、唐宋諸家散文作品等散體文字,還有如邵博、陳師道、洪邁等人對這些作品進行評論的文字,其涵蓋比今天的散文範疇要寬。

《文辨》中的評點條目主要是從文章學的角度着眼的,内容涉及創作得失、文字校勘、文體流變等方面,主要是針對前人創作、評點和傳寫的錯誤發表自己的看法,其宗旨在於指導後學的創作。

一、文體論:大體須有、定體則無

或問:“文章有體乎?”曰:“無。”又問:“無體乎?”曰:“有。”“然則果何如?”曰:“定體則無,大體須有。”(《文辨》四)

中國古典散文具有源遠流長的歷史和豐富多彩的體類,這一點從南北朝時劉勰的《文心雕龍》中就可以看出。發展到宋代,各種體類的文章都開始趨向完善,隨着創作的日漸成熟,“尊體”與“破體”的問題也開始進入學者的理論探討視野。由於宋代古文運動本身就是在復古號召下取得成功的,部分學者本着固守前代經典的觀念,對有“越界”之嫌的佳作妄加指點,無疑成為散文發展的理論障礙。

正如《文辨》所引陳師道關於宋代記文的批評:“退之之記,記其事耳。今之記乃論也。”(《文辨》二)陳師道以韓愈的記文為準則,認為記文的要求就是記事,從這個標準看,宋代加進了議論成分的記文便已經失去了固有的文體特點。對這種看法,王若虛給與了針鋒相對的批評:“予謂不然。唐人本短於議論,故每如此。議論雖多,何害為記?”的確,作為記文的標準本身就是在形成的過程中。宋代以文治國,太祖就曾立下戒碑禁止後代帝王殺戮讀書人和直言敢諫者。因此宋代文士對朝政的議論熱情空前强烈。這種議論的傾向又發展到性理的探討,擴展到各體文章中,其實好發議論是宋文的整體特色,並非是記文一體的情况。因此,認為加入了議論成分的記文便失掉了文體身份的觀點是片面的。“蓋文之大體固有不同,而其理則一。殆後山妄為分别,正猶評東坡以詩為詞也。且宋文視漢、唐百體皆異,其開闊橫放自一代之變,而後山獨怪一二,何邪?”王若虛就此提出自己對於文體之間關係的看法:只要能把自己要表達的一個“理”(這個“理”的内涵是比較寬泛的,道理、事理、情理、物理應該都包括在内。)説清楚,文體之間大體有一個區别就可以了,而陳師道之所以會有這種看法,原因正是由於他對文體界限的一種嚴格要求,使他沒有看到宋文擺脱傳統因循桎梏、力求突破和創新的成績。

從這種觀點出發,王若虛對前代吸收其他文體特點的文章其文體歸屬也給與了寬容的肯定。“邵公濟嘗言:‘遷史、杜詩,意在不似,故佳。’此繆妄之論也。使文章無形體邪,則不必似;若其有之,不似則不是。謂其不主故常,不專蹈襲可矣。”(《文辨》一)實際上邵博對司馬遷《史記》和杜甫詩的評論是揭示了二者之魅力所在的,《史記》之所以勝於其他史書,恰恰是由於書中藴含的情感和個性以及對歷史的詩性體驗;而杜甫詩歌的突出特色也是在於對安史之亂時期歷史風貌的反映。這種觀點與錢鍾書在《談藝錄》中所説:“文章之革故鼎新,道無它,曰以不文為文,以文為詩而已。”錢鍾書《談藝錄》,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29-30頁。的觀點是相通的。王若虛對《史記》和杜詩在這一點上的特徵也是認同的,但是對於邵博用“不似”這種表述是極為反感的。因為這又是先有了一個對文體的主觀刻板的規定在裏面。他認為用“不主故常”、“不專蹈襲”這樣的詞語指出其創新價值纔是準確的。

王若虛認為,文章創作“定體則無”,但還是“大體須有”的。這要根據文體的不同功能而定,記、論、賦這些文藝性文類的要求自然寬泛些,但是像史書、實錄、制誥等實用類文章的創作還是要嚴謹對待的,决不可以“失體”和用它來展示雕飾的才華。針對宋人關於胡旦借掌制誥的便利撰文戲弄江仲甫的故實,他還提出了“夫制誥,王言也,而寓穢雜戲侮之語,豈不可罪哉?”(《文辨》四)的看法。正是基於這種文體觀念,王若虛對講究藻飾的四六文體表示出極度的厭惡:“四六,文章之病也,而近世以來制誥表章率皆用之。君臣上下之相告語,欲其誠意交孚,而駢儷浮辭,不啻如俳優之鄙,無乃失體耶?後有明王賢大臣一禁絶之,亦千古之快也!”他還舉出了一個正好説明這種文風浮華、堆砌故實現象實例:“孫覿《求退表》有云:‘聽貞元供奉之曲,朝士無多;見天寶時世之妝,外人應笑。新豐翁右臂已折,杜陵叟左耳又聾。’”王若虛認為:“夫臣子陳情於君父,自當以誠實懇惻為主,文用四六,既已非矣,而又使事如此,豈其體哉?宋自過江後文弊甚矣。”(同上)

金代文章是直接繼承北宋歐陽修、蘇軾等人的古文傳統發展起來的,王若虛在文章理論上大體繼承了宋人的美學原則:“凡文章須是典實過於浮華、平易多於奇險,始為知本末。世之作者往往致力於其末而終身不返,其顛倒亦甚矣。”(《文辨》四)但是在對待四六駢文的態度上,他明顯失去了歐陽修“偶儷之文,苟合於理,未必為非”歐陽修《論尹師魯墓誌》,《歐陽修全集》卷七二,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版,第1045頁。的公允態度。其實駢文作為宣講類的文章形式有它的價值所在。因此儘管四六文產生了很多確實存在的流弊,但是終整個封建時代的歷史,並未像他所希望的那樣被徹底禁絶,這説明四六體的實用文字還是可以從屬“大體須有”的標準之内的。

二、文法論:文無定法、文理暢達

夫文豈有定法哉?意所至則為之,題意適然,殊無害也。(《文辨》三)

自宋代起,關於文法的討論開始在文人間流行,名家的書信、同時代人的筆記記載了大量相關的内容。王若虛一方面承認許多成功作品的藝術價值,一方面反對將這些作品作為萬世法則。他認為創作應該由内心的情感和思想來引領,達到一種自然真率的境界:

張九成云:“歐公《五代史論》多感嘆,又多設疑,蓋感嘆則動人,設疑則意廣,此作文之法也。”慵夫曰:“歐公之論則信然矣,而作文之法不必再是也。”(《文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