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新国学(第九卷)
1432400000033

第33章 試論劉克莊的史學素養與其詩文中的詠史用典(1)

侯體健

南宋理宗淳祐六年(1246)八月二十四日,晚宋著名文學家劉克莊以秘書少監職被任命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就在此前一天(八月二十三),宋理宗當面贊譽他説:“朕知卿久著文名,且有史學,當朌錫第之命,兼任修纂之事。”劉克莊《錄聖語奏申狀》,曾棗莊、劉琳主編《全宋文》,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27册,第260頁。下文所引劉克莊文均據此版,隨文出注。繼而在賜同進士出身御制中公開表彰他“文名久著,史學尤精”(《辭免賜同進士出身除秘少狀·一》,第327册,第280頁)。南宋史學極為發達,其間成就,衆所周知,毋庸贅言。其具體情況只需參考新近出版的燕永成《南宋史學研究》(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羅炳良《南宋史學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二書即可概知。劉克莊能在這樣的環境中被官方認可其史學修養,其精於史學的程度可想而知。細思之,這一認可的來源,頗顯特别。劉克莊在此前並未有任何史學著作,也未曾參與任何修史組織,卻獲得了宋理宗如此稱譽。最可能的解釋,即在其詩文創作中,表現出了深厚的史學根柢而為大家所注目,因為其詩文當時已在朝野廣為流佈了。事實確實如此,在劉克莊的詩文作品中,我們隨處可以看出他淵博的歷史知識、敏銳的歷史感覺和獨到的歷史見解。史學的學術背景無疑對他的文學題材選擇與風格形成產生了多層面的影響。

在劉克莊文學創作中,史學素養留下痕跡最重者,至少有兩個方面值得强調:一是利用詩歌形式,表達史論觀點,突出表現在其衆多的詠史詩之中;二是利用熟稔歷史的優勢,自如驅使典故,或編排詩詞成語、或組織四六對仗、或引證古文論述,由此形成了其詩文獨特的用典特色。下面即以此二者分述之。

一、詠史組詩的深層透視

據統計,劉克莊的懷古詠史詩有300首左右關於劉克莊的詠史詩,王述堯已有簡單梳理,可參《劉克莊與南宋後期文學研究》第二章第二節。懷古、詠史詩有時很難區分,所以王述堯統計為320餘首(第52頁),而張小麗《宋代詠史詩研究》統計為273首(陝西師範大學博士論文,2006年,第41頁),蓋因各自標准不同,實難統一,故此處用約數。另,關於“詠史”與“懷古”的區别與聯繫,學界討論甚多,這裏不再贅述。我們下文要談論的詠史詩,主要指狹義的詠史,而不包括一般的懷古詩。,其表現形態主要為三種:一是以遊覽古跡名勝為主的感懷詩,如卷一《魏太武廟》、《張麗華墓》;二是以閱讀史書為主的讀史詩,如卷三七《讀嚴光傳二首》,卷三九《讀秦紀七絶》;三是以褒貶人物為主的雜詠詩,如卷四五《蔡奴》,卷四七《曹孟德》。此三者一般均可看作詠史作品,而本文要關注的乃在最後一種。其最具代表性者即《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卷一五的兩組《雜詠一百首》,計詩200首整。

這兩百首詠史詩,作於淳祐四年(1244),時劉克莊在江東提刑任上。《跋江咨龍注梅百詠》回憶説:“憶使江東時,作五言詠史絶句二百首,游丞相愛之,置書笈中,雖入省以自隨。書謂余曰:‘每篇雖二十言,實一篇好論。宜令子弟注出處板行。’然余子弟竟未暇為。”(《全宋文》第330册,第66頁)從這則材料中,我們不僅可以推知其創作的大概時間,而且還可對這組作品當時的流傳走向有所了解。前文已言,劉克莊在淳祐六年被擢入史館前,並無任何史學論著,而這組作品顯然是他當時涉史詩文中最有力的作品。恰好,它們又被時為丞相的游似帶入首都,甚至“入省以自隨”,理宗及皇宮大臣們是極有可能讀到此作的。由此大膽猜測,其史學盛名或許主要就是因這組作品的問世而獲得。

那麽,這組作品究竟具有怎樣的史學特質,而能借以直窺作者史家風範呢?為便論述,不妨先就其總體情況作一紹介。組詩以五言絶句出之,每首以人名為題,一詩論一人,十人為一組,每組之中又以時間為序,依次評論了二十組兩百位歷史人物,主要是正史中記載的真實人物,也雜有極少數文學作品中虛構的人物形象,如宋玉《登徒子好色賦》中的“東家女”。他的分組雖是以人為基礎,但其實質是以作品的中心議題歸類,而不在對象的主要身份。如李白歸在“十臣”,因其著眼於李白與唐玄宗、楊貴妃的緊張關係;莊子歸在“十辯”,乃特别在意於莊子的“誇大”、“形容”,由此分别作:十臣、十子、十節、十隱、十儒、十勇、十仙、十釋、十婦、十妾;十豪、十辯、十智、十貪、十憸、十嬖、十醫、十卜、十稚、十女。因為分類出發點實為議題,所以標准並不統一,其中所謂“臣”、“子”、“婦”、“妾”、“女”等都在於人倫關係,議論的是“為人臣”、“為人子”、“為人婦”等歷史上的重要人物;而“節”、“勇”、“豪”、“辯”、“智”、“貪”、“憸”等則出乎個性品格;“隱”、“儒”、“仙”、“釋”、“醫”、“卜”又是社會身份。如此分類,不拘一格,其議題靈活而集中,不失為一種方法,是故謂之“雜詠”。另外,圍繞同一議題,其態度也並不一致,如同在“十臣”,有得君而行道者,有失君而自潔者;同在“十智”,有正面贊許歷史人物的智慧,也有反面歎息對象的不智。這樣,就使得組詩的議論方向具有變化性,而不死板。

從詠史詩本身的發展脈絡來看,自晚唐開始,已存在兩條平行的線索:一是帶有情感的詠史,實為抒懷的變異,這類作品的創作一般具有偶然性與隨意性;二是以理性的態度詠史,對人物事件進行評論,其特點常常是以組詩形態出現,具有系統性。關於這兩個傳承系統的簡單梳理,可參莫礪鋒《論晚唐的詠史組詩》,載《唐宋詩論稿》,沈陽:遼海出版社,2001年版,第191-199頁像劉克莊《雜詠一百首》這類作品不帶個人情感,純以議論歷史人物為主要特徵的詠史之作,當以晚唐胡曾為開拓者,故而張政烺先生徑直説:“詠史詩始於胡曾,前無所承,與漢、魏人之詠史絶無關係。”張政烺《講史與詠史詩》,《張政烺文史論集》,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165頁。張氏當然不可能不知道詠史詩始於班固,他的論斷自然是特指純然以評論歷史事件、歷史人物為主要内容,而不具詠懷性質的詩作。這類作品自晚唐之興,至南宋而大盛。張先生在掌握豐富材料後,論定它們“析而論之,約有兩種用塗:一用為訓蒙課本,二用為講史話本”張政烺《講史與詠史詩》,《張政烺文史論集》,第139-140頁。,這當然是極具識見的。不過,劉克莊創作這兩百首詠史詩,其出發點似不在此二塗。

與胡曾開辟的新詠史詩傳統相較,劉克莊的這組作品有兩個特點值得重視。首先是形式上,這類詠史作品一般喜愛採用七言絶句,而劉克莊採用的卻是五言絶句,其容量較七絶少了八個字,創作難度也就增加許多,採用五絶詠史是組詩詠史中很少見的;其次是手法上,胡曾以來的詠史七絶,在藝術表達手法上幾成定式,以至於被斥為“輾轉模擬,程式相因,既無當於文藝,亦無裨於史學”張政烺《講史與詠史詩》,《張政烺文史論集》,第154頁。,莫礪鋒也曾將其中套式歸納為如下四種:“如果無此原因……怎會有此結果”、“為何有如此之事”、“誰知會有如此之事”、“今日惟存景物,古人不復可見”,並對這四種模式進行了藝術優缺點的分析。莫礪鋒《論晚唐的詠史組詩》,《唐宋詩論稿》,第199-201頁。但劉克莊這組作品,雖於藝術上並不見特别成就,卻大體跳脱了這樣的程式,這是很難得的。

從這兩個特點觀察,幾乎可以説,劉克莊創作這組作品,是具有較濃厚的創新意識和深層意圖在的,而不在於提供訓蒙教材與講史話本——當然,這兩點用塗仍不排除,比如所謂“宜令子弟注出處板行”即是欲作訓蒙教材耳——也不在於有益於世教而已張煥玲認為這組作品乃“在有益於‘世教民彝’的創作宗旨指導下”而成,其結論尚須再斟酌。見《宋代詠史組詩考論》,陝西師範大學碩士論文,2008年,第23頁。那麽,其深層意圖何在呢?我認為,它們之中所表現出的形式與内容的創新,背後隱藏的其實是創作思想的改易與史學積累的迸發。換言之,劉克莊的這組作品之所以能夠跳出程式,是源於他博洽的史才與精敏的史識。他試圖在簡短的二十字中,以極為凝練的語言和高度的概括力寫出自己對歷史人物獨到的評價。這一創作初衷,具有强烈的史論表達意識,是要“寓論於詩”,自然也就使得它們具有異乎尋常的史學品質。

更為確切地説,這兩組作品自覺地繼承胡曾以來的詠史傳統,而不是班固、左思以來的傳統,其著眼點就已在“為詠史而詠史”。它們是“以才學為詩”的極端表現形式,所要展示的並非詩歌本身的藝術美,而在於能夠在五絶有限的字數中,表達自己的史學見解。在這裏,劉克莊是用一種“玩魔方”的心態,挑戰自我的詩歌語言能力與歷史評斷功底。從文學角度來看,這組作品是詩歌語言對史學論斷的嘗試性征服;而從史學角度來説,則又是劉克莊史識、史斷的一次集中展現。它們不是感懷,毫無寄託,而是詩歌技巧與史學見解的一種碰撞,是二者相互滲透的結晶。

劉克莊認為,詠史詩成功的關鍵在於“意新”。他在《後村詩話》中評論前人詠史諸作,無不以意新與否作為評價標准。如論鄭清之《昭君詩》“意新而理長”劉克莊《後村詩話》,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35頁。下文所引均據此版,隨文出注。,論曾鞏《明妃曲》“諸家之所未發”(《後村詩話》第53頁),都是從立意角度評價。對於詠史之作,他並不在意詩歌語言是否流麗、氣格是否高古,而在構思是否巧妙、議論是否精警。這一觀點,費袞《梁谿漫志》有集中表述:

詩人詠史最難,須要在作史者不到處别生眼目,正如斷案,不為胥吏所欺。一兩語中須能説出本情。使後人看之,便是一篇史贊。此非具眼者不能。自唐以來,本朝詩人最工為之。”費袞《梁谿漫志》卷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75頁。

劉克莊在兩組《雜詠一百首》中所追求的,就是這種“一兩語中説出本情”、“一篇史贊”的效果。同時,他認為意新並不意味著要刻意求奇,而是要在符合史實的基礎上發表議論且切中肯綮,這就要求作者必須熟悉歷史材料,並具有一定的史識,而不只是作為一個“風人”隨便發幾句新鮮的感慨而已。他曾評價方寔孫的詠史詩説:“余謂君尚論古人,不必求奇,但以此篇意義為准的,雖不中,不遠矣。然前輩詠史皆簡切可諷味,今累百言,押十韻,失之繁,斵而小之乃善。”(《跋方寔孫詠史詩》,《全宋文》第329册,第225頁)這位方寔孫並非一般的詩友後生,而是一位專注歷史的學者,後亦曾應邀入史館,並著有《史斷》一書(《跋方寔孫經史説》,《全宋文》第329册,第404頁)。在此,劉克莊的評人之語,實質上也是自己所追求的目標,他要求詠史詩在意新的同時“簡切可諷味”,其實是對詠史之作在史識的要求之外,又强調了詩歌語言的凝練,這或許也是他採用五絶而不用七絶的原因吧。

在“意新”、“簡切可諷”之外,對於以人物為題的詠史詩,劉克莊還强調另一個重要特點,即“當人可用”。他在《後村詩話·後集》中曾就賈島的兩首哀挽詩提了看法,其云:

賈島《哭孟郊》云:“家近登山道,詩隨過海船。”此為郊寫真也。及《哭張籍》云:“即日是前古,何人耕此墳。”施之他人皆可,何必籍也?籍盡有可説,今八句無一字著題,良不可曉。(《後村詩話》第42頁)

哀挽詩許多時候也就是詠人,只是對象為自己相識的人,而非歷史人物。在這一點上,哀挽詩與純人物性詠史詩,是具有相通之處的。劉克莊認為賈島《哭張籍》所詠“施之他人皆可”而“無一字著題”,這顯然是詠人大忌。何焯《義門讀書記》曾云:“詠史者不過美其事而詠歎之,檃栝本傳,不加藻飾,此正體也。”何焯《義門讀書記》卷四六,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893頁所謂“檃栝本傳”,就是要將對象的史載相關事跡在充分了解的基礎上,提煉出關鍵性特點,進行概括。何氏此語實道出劉克莊雖未明言,卻一直實踐著的詠史詩創作原則,也是《雜詠一百首》的創作指導思想,即要求作品不能只是泛泛而論,應能抓住人物的特質進行論斷。如組詩“十臣”之《劉蕡》:“貂璫竊大柄,韋布獻孤忠。榜出惟風漢,無名在選中。”二十字已將劉蕡的氣節與遭遇概括無遺。劉蕡因一篇試策揭露宦官弊政而得罪當權,文辭出色,卻榜中無名,是為可歎。劉克莊只用“孤忠”一詞,就表明了他的態度與劉蕡的品格,真可當“簡切”二字,又恰可以“檃栝本傳,不加藻飾”移評。當然,所謂“風漢”(即瘋漢),並不載於新舊《唐書》劉蕡本傳,而見於佚名的《玉泉子》一書。這又可見劉克莊取材範圍之廣,並不是僅僅照著一篇“本傳”專意琢磨出來的,而是史學積累的自然流露。

簡言之,劉克莊的兩組《雜詠一百首》就是將史論的内容表達貫徹於詩歌的形式要求之中,其優點是儘力圖新、言辭簡切。正如前文所言,由於有充沛的史學學養支持,所以他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胡曾以來此類詠史詩的局限,並對之進行改創。是故,陸文圭曾稱贊這組作品説:“後潛夫自作‘十臣’、‘十佞’等五言百首,句簡而括,意深而確,前無此體,視胡曾《詠史》直可唾去。”陸文圭《跋蔣民瞻詠史詩》,《牆東類稿》卷九,文淵閣《四庫全書》本。雖有過譽之嫌,卻也説明劉克莊在這一體詠史詩上的努力是有所成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