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胡适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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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胡适与《新青年》(2)

胡适经过了旧学与新学长期涵养、融汇的过程。这个过程有十余年之久(1904—1917)。他深知改变人们的观念之不易,因而肯做改革家必不能回避的与旧人、旧事相周旋的工夫(这往往是“革命家”所不屑为的)。他在给钱玄同的信中说:“老兄说我‘对于千年积腐的旧社会,未免太同他周旋了’,我用不着替自己辩护。我所有的主张,目的并不止于‘主张’,乃在‘实行这主张’。故我不屑‘立异以为高’。我獉‘立异獉獉’并不獉獉‘以为高獉獉獉’(着重点是原有的———引者)。我要人知道我为什么要‘立异’。换言之,我‘立异’的目的在于使人‘同’于我的‘异’(正当的‘立异’,皆所以‘求同’)。”(胡适致钱玄同的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上),27页,此信亦写于1918年夏间。)

1918年8月18日,胡适曾写信给张厚载(此信在《晨钟报》上连载(1918年8月22、23、24日)。),讨论改良旧戏,“废唱用白”的问题。张厚载是做戏评的文人,对旧戏有一种说不出所以然的爱好。他坚决反对废唱用白的主张,在《晨钟报》上发表文章批评胡适。胡适的信即针对他的文章而发。他平心静气地分析张氏的说辞,指出其内在的矛盾,说明废唱用白的新戏,易为广大人群乐于接受的道理。张厚载是个思想守旧而又为人无行的人。胡适原已想到:“若他真不可救,我也只好听他。”(《胡适来往书信选》(上),24页。)到1919年,新旧思潮斗争白热化的时候,张厚载向《公言报》提供假消息,造出陈、胡、钱等被辞退出京的谣言,为反对新文化的人张目。事实证明,他是不可救了。但胡适对这样一个人,亦不做詈骂之语,仍是平心讲道理,虽未能说服张厚载,但对于许多受旧戏、旧观念影响的人,却不无辩疑解惑之功。

理性、稳健,这是胡适的最大长处。革新的事业,特别需要这种长处。但,我们自然也不能因此而抹杀激进派的作用。激进,往往可以给麻痹的社会、麻痹的人群一种大的刺激,逼使他们作出反应。因而对于造成声势、扩大影响,会有相当的作用。但仅此而已。若整个的革新运动,按照激进主义的路线走,则往往收不到成功的实效。当时有一位在海外关注文学革命运动的人这样评论过,他说:“《新青年》、《新潮》听说在内地各省奏效很大。此地留学生都格外敬重先生。因为先生所持的纯粹是学者的态度,不像钱先生他们常常怒骂。我以为钱先生们也是少不得的。他并不是喜欢骂,实在是不得不骂。”(同上书,49页。)

胡适自己对文学革命中革新阵营内部两种不同的态度也有很公允的评估。30年代初,他在回忆《新青年》与文学革命时曾说过:“当日若没有陈独秀‘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的精神,文学革命的运动决不能引起那样大的注意。”因为胡适自己的“态度太和平了。若照这个态度做去,文学革命至少还须经过十年的讨论与尝试。但陈独秀的勇气恰好补救这个太持重的缺点”(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见《胡适文存》第2集第2卷,157、158页,上

海,亚东图书馆,1924。)。

在一场带有群众性的运动中,总是难免有激进、保守与稳健的不同倾向。它们各有各的作用。激进固然可以起造势和推进的作用,即是保守,只要是真正有所见的保守,而非顽固不化的僵尸,其实亦可从反面对运动产生有益的作用。自然,激进与保守都会产生消极的负面作用。唯一最少弊病而真能起建设性作用的,是稳健派。但不可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做稳健派。哲学家霍布斯说,世界好比一筐梨子,若全部拣出烂了的,那筐子里就不热闹了。

《新青年》所引发的思想革命运动,就其对中国社会的直接影响而言,实具有更为重大的意义。现在人们都知道,《新青年》的旗帜是科学与民主。在当时所讲的科学,主要是提倡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反对无意义的空想和玄谈,反对武断和迷信。所讲的民主,也主要是一种民主的精神,提倡尊重人的自由,尊重人的个性,反对各式各样的专制与强人接受的一尊权威。后来许多人误解当时的人提倡科学与民主的实在意义,指责《新青年》的同人中、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自身不懂得科学,也未提出什么具体的民主政制的构想云云。这些指责实在是文不对题。

胡适发表在《新青年》上的文章,着重讲科学的很少,几乎没有,但强调思想解放,主要是个性解放和女子解放的大块文章颇多,其影响亦非常之大。所以,这里着重讨论这一个方面。

《新青年》创刊之初,陈独秀写《敬告青年》一文,实有发刊宣言的性质。一则它明确此刊面对青年,二则提出对青年成为一代新人的期望,亦即新青年的几个主要标准。陈独秀所提六条标准中,只有第一条“自主的而非奴隶的”是发挥个性自由的思想。其最要紧的话如“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由自主之人格之谓也”。又如“盖自认为独立自主之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基本意思是主张个人自主、自立,意思是很好的。但总嫌有些抽象,有些笼统。以后,陈独秀又在《新青年》上发表过几篇有关同一题旨的文章,都不免笼统或未中肯綮的毛病。除陈独秀而外,发表此类文章较多、分量亦较重的是高一涵。但高氏是专攻政治学的,他每从政治学的意义上阐发个人自由的意义,虽较具体,但感染之力较弱。

《新青年》的其他编者和主要撰稿人,如陶孟和、吴虞、***、鲁迅等,也都分别发过少数同一题旨的文章,比较言之,分量和影响都不能与陈独秀、胡适相比。鲁迅写过《我之节烈观》和《我们现在如何做父亲》两文(分别载《新青年》,第5卷第2号、第6卷第6号。),但实在说,这两篇文章都不如他的一篇《狂人日记》的影响大。

当时被目为提倡个性解放的主要思想家是胡适。他的《易卜生主义》(载《新青年》,第4卷第6号。)被诩为个性解放最有力的一篇宣言。此文之所以能发生最大的影响,我想有以下几个原因:(一)他借一位声名甚著的西方思想家和文学家易卜生来发挥他的个性解放的思想。(二)胡适本人在美国受过系统的西方教育,他在文学革命中已赢得了很高的社会声望,他对西方思想的介绍,最易得到新知识界的信任。(三)他宣传个性解放的思想,恰当地借用了易卜生所创造的几个生动的文学形象,因而更富感染力。(四)胡适对个性解放做了比陈独秀等人更加清楚、具体的阐释和界说。

这里须对第四点稍作进一步的说明。

在《易卜生主义》一文中,胡适介绍易卜生揭露社会“往往用强力摧折个人的个性,压制个人自由独立的精神”(《胡适文存》第1集第4卷,24页。)。他明确地说:“社会最大的罪恶莫过于摧折个人的个性不使他自由发展。”(同上书,34页。)易卜生希望,“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同上书,32页。)。个性主义,不是狭隘自私的个人主义,它的最高宗旨是要每个人有充分机会发挥自由意志,发挥个人的才性,使之有益于社会。这是个人与社会真正合理的健全的关系。所以胡适又指出:“发展个人的个性须要有两个条件:第一,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同上书,35页。)这第二点非常重要。许多人对个性主义、自由主义有误解,都是因为不懂得这第二点所说的意思。一个自由的人和一个奴隶,他们之间的区别自然首先是有无自由意志。但是还有一个区别也是很重要的,即自由人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负法律的责任,负社会的责任。而奴隶则不然。奴隶是主人的所有物,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发自本身独立意志的言行,所以他没有个人的责任。许多人误解自由,误解个性解放,以为是个人可以为所欲为、无所顾忌,这绝对是误解。在专制制度下生活惯了的人,要么是放弃自由的追求,要么就要摆脱一切,也摆脱一切责任,无限制地放纵自己,这正是无政府主义最易在久行专制的社会里发生的一大原因。在真正尊重个人自由的社会里,个人因为要对社会负责任,所以他的行为绝不可能是毫无节制的。蒋梦麟在他的回忆录———《西潮》里曾提到,他初到美国时发现:“美国这个共和政体的国家,他的人民似乎比君主专制的中国人民更少个人自由。”(蒋梦麟:《西潮》,70页。)他的观察,正是一个长期生活于专制社会里的青年人,对个性自由尚缺乏深切理解的一种反映。

胡适总括地说:“自治的社会,共和的国家,只是要个人有自由选择之权,还要个人对于自己所为都负责任。若不如此,决不能造出自己独立的人格。社会国家没有自由独立的人格,如同酒里少了酒曲,面包里少了酵,人身上少了脑筋,那种社会国家决没有改良进步的希望。”(《胡适文存》第1集第4卷,36页。)

胡适后来在其《不朽———我的宗教》一文中,极力提倡一种“社会的不朽论”,即“小我”———个人,要对“大我”———社会负责任。充分发挥“小我”的才性,以不辜负“大我”的无穷过去,更不可因“小我”而贻害“大我”的无穷未来,而应力求有补于“大我”的将来。这种“社会的不朽论”是进一步在个人与社会的健全关系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新型的淑世的个性主义的人生观。

提到个性解放,必须提及女子解放的问题。《新青年》的同人中,有好几位写过这方面的文章,如***、鲁迅、陶孟和等等。但鲁迅谈的只是节烈问题(《我之节烈观》,载《新青年》,第5卷第2号。),***谈的只是女子参政问题(《战后之妇人问题》,载《新青年》,第6卷第2号。),陶孟和则着重从社会问题的角度讨论妇女问题(《女子问题》,载《新青年》,第4卷第1号。)。只有胡适,是从人的解放、个性的解放这一最为普遍的意义上讨论女子问题,是与新文化运动的民主精神、人文精神最相协调的一种立场。胡适发表在《新青年》上有关女子解放的文章共有3篇(《贞操问题》,载《新青年》,第5卷第1号;《美国的妇人》,载《新青年》,第5卷第3号;《论贞操问题答蓝志先书》,载《新青年》,第6卷第4号。),而在《易卜生主义》一文中也包含有女子解放的内容。胡适在讨论女子贞操问题时,把它作为男女之间相互的道德原则。这就同我们前面介绍他的个性解放是个人自由意志加上个人对他人对社会负责任的观念统一起来。而胡适对于女子问题尤其强调的是,女子应确立“超于良妻贤母的人生观”,应当做一个充分“自立”的人。“‘自立’的意义只是要发展个人的才性,可以不依赖别人,自己能独立生活,自己能替社会做事。”(《胡适文存》第1集第4卷,40~41页。)社会上男女都能“自立”了,社会自然健全进步。所以,我们的目标是“造成无数‘自立’的男女,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堂堂的一个‘人’,有该尽的义务,有可做的事业。有了这些‘自立’的男女,自然产生良善的社会”(同上书,61页。)。

正因为胡适的女子解放论,与他的个性解放思想极为协调一致,所以它产生的社会影响更为广远。当时有许多略有新知识的女子,因读了胡适的文章,仿佛触电一样,觉醒起来,活动起来,走出封闭自己的家庭四壁,或求学,或做事,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争做一个与男子一样能“自立”的新人。

《新青年》的编辑同人们在外界看来,真是精兵强将的阵容,是无法攻破的。但这个小团体的内部,一向没有什么共同的戒约,一向是个自由组合的群体。他们之能够走到一起,主要是对自由的共同追求和救起一代青年的共同愿望,加上蔡元培先生执兼容并包方针而延揽各方人才的宗旨有以致之。在政治态度、政治趋向上,他们原无任何默契。他们的门第出身、教育背景、生活经历并不相同,因而对时势的反应亦不可能相同,一旦政治问题逼人而来,他们的分歧就会公开暴露了。

《新青年》创刊初期是不谈政治的。陈独秀在答读者问时曾说:“盖改造青年之思想,辅导青年之修养,为本志之天职,批评时政,非其旨也。”(《青年》,第1卷第1号“通信”栏。)但以后《新青年》并未严守此范围。从第2卷起便有议论时政之文。当时曾有读者来信,批评《新青年》第3卷不如第2卷,第2卷不如第1卷。第1卷重学说,第2、3卷则重时论。该读者认为“教诲青年当以纯正之学说巩固其基础”(《新青年》,第3卷第5号“通信”栏。)。陈独秀答复说,社会进步根本在教育实业,但政治不达水平线以上,无法谋教育实业之进步。国人向不欲问政治,故无政治知识、政治能力,倘不改进,必致昏弱削亡而已。(《新青年》,第3卷第5号“通信”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