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胡适新论
1434800000031

第31章 胡适与梅光迪(1)

——从他们的争论看文学革命的时代意义

当胡适以文学革命的倡导者和新文化运动的领袖而声名大振的时候,除了林琴南之类的前朝遗老遗少们嫉视他和攻击他以外,还有一批以留学生为主将的所谓新保守主义者对他施以猛烈的攻击。他们办起一个刊物,叫做《学衡》,于1922年1月在南京出版。梅光迪是创办这个刊物的主要参与者和主要撰稿人之一。(梅氏发表文章总数不多,但都是很能代表《学衡》精神的重头文章。如创刊号的《评提倡新文化者》,第二号的《评今人提倡新学术之方法》,第四号的《论今日吾国学术界之需要》等。)该刊物所发主要针对胡适的重头文章就有七八篇之多。其中尤以梅光迪、胡先骕两氏的文章攻击最烈,常挟有谩污之语。所以,胡适看了,颇不满意他们的格调。其1922年2月4日日记写道:“东南大学梅迪生等出的《学衡》几乎专是攻击我的。”又道:“我在南京时,曾戏作一首打油诗《题〈学衡〉》:‘《学衡》出来了,老胡怕不怕?’(迪生(迪生,即梅光迪字,又字觐庄。)问叔永(叔永,任鸿隽字。任是四川垫江人。民国初立,曾任孙中山总统府秘书,1912年赴美留学,1918年回国。曾任四川大学校长、中央研究院总干事等职,是中国科学社的创办人与主持人。)如此———原注)/老胡没有看见什么《学衡》,/只看见了一本《学骂》!”(《胡适的日记》(上),258、260页。)

梅光迪在《评提倡新文化者》一文中,不指名地骂胡适“非思想家乃诡辩家”,“非创造家乃模仿家”,“非学问家乃功名之士”,“非教育家乃政客”(《学衡》,第1期。)。

梅氏攻骂得如此厉害,而胡氏又大有鄙夷不屑的姿态,人们或不免以为两氏一向交恶,互为水火,从而疑及他们之间的争论或许是意气成分居多。

本文要通过他们的争论,透视文学革命的重大时代意义,首先要澄清他们的争论,非由交恶而来,甚至恰恰相反,乃是由其交谊颇密、互知短长、互相攻错而来。胡适自美归国前曾说:“吾数年来之文学的兴趣,多出于吾友之助。若无叔永、杏佛(杏佛,杨铨字。杨是江西玉山人。民国初立,任孙中山总统府秘书,1912年赴美留学,1918年回国。曾任东南大学工学院院长,中央研究院总干事,参与创立民权保障同盟并任总干事,1933年被特务暗杀。),定无《去国集》;若无叔永、觐庄,定无《尝试集》。”(《胡适留学日记》,1145页。)

胡、梅之交,颇有历史。

梅光迪(1890—1945)字迪生,又字觐庄,安徽宣城(宣城在胡适的家乡绩溪以北100多公里。近年,绩溪从徽州专区划出,并入宣城专区。)人,是清初大学者梅文鼎之后裔。少年丧父,12岁曾应童子试。当胡适在上海中国公学读书时,梅氏就读于复旦公学。其同舍同学胡绍庭是胡适宗兄。绍庭每言及胡适,盛称其“负异才,能文章”,梅氏从而“心志之”。1909年秋,有一次,胡适去看望胡绍庭,至其居舍,遂与梅光迪相识并订交。1910年夏,胡、梅两人同船北上应庚款留美的考试。舟中数日,“每浪静月明,相与抵掌扼腕,竟夜不稍休止”(梅光迪为送胡适赴美而写的序,见拙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3册,480~481页。)。到北京后,胡适住在他二哥的朋友家,曾数次去会梅氏纵谈。考试结果,胡适入选而梅光迪落榜。迟一年,1911年,梅氏亦到美留学。胡在康奈尔,梅在西北大学,两人信片往来,极为频密。信中于国家事、家庭事、朋友间事、个人事及学问上事,无所不谈。他们都有很强烈的使命感,不但怀有学成报国之志,而且皆有意为祖国造新文学,皆有志弘扬祖国文化,唤起异邦有识者的敬意。胡适为此经常在当地报刊上发表文章,在各团体发表讲演,都得到梅光迪的衷心赞佩。梅氏在一封信中说到:“幸有适之时时登台,发彼聋聩,彼亦当不谓秦无人矣。天下最伤心之事,莫如蒙冤莫白,任人信口雌黄,而无有为之辩护者。吾国之旧文明、旧道德,自谓无让人处,而彼辈乃谓为heathen,是可忍,孰不可忍!足下真爱国男儿。足下一篇演说,胜吾国教会中人出版之各种报纸万万矣。”(梅光迪致胡适的信,见拙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3册,411~416页。)梅氏对胡适的才华甚推崇,时而许之为“东方托尔斯泰”(同上书,307页。),时而许之为“稼轩、同甫之流”,冀其“将来在吾国文学上开一新局面”(同上书,334~337页。)。当他得知胡适被选为某会会员时,梅氏称他“真能代表吾族少年,尚望足下努力,他日在世界学人中占一位置,为祖国吐气”(同上书,401页。)。胡适对梅光迪的才气亦颇赏识。可惜,他写给梅氏的信不曾见到,只能在其《胡适留学日记》中依稀看到一点点记录。1915年9月,胡适作《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诗,其中说:“梅生少年好文史,近更摭拾及欧美。新来为文颇谐诡,能令公怒令公喜。昨作檄讨夫己氏,倘令见之魄应褫。又能虚心不自是,一稿十易犹未已。”(《胡适留学日记》,784页。)但自从文学革命的辩论发生以后,胡适有关梅光迪的评论多含有箴规之义。例如,1916年1月19日《和叔永题梅任杨胡合影诗》,其中题梅氏之诗曰:“种花喜种梅,初不以其傲。欲其蕴积久,晚发绝众妙。”(同上书,838页。)又如1916年7月13日记道:“觐庄治文学有一大病,则喜读文学批评家之言,而未能多读所批评之文学家原著是也。此如道听途说,拾人牙慧,终无大成矣。此次与觐庄谈,即以直告之,甚望其能改也。”(同上书,855页。)这已经是相当直率的批评了。可以说,梅氏对胡适的期许,不为过誉;而胡适对梅氏的箴规,似亦颇近事实。

两人在文学革命问题上的争论,主要发生在1916年。其间有时争论得甚为激烈,几乎有决裂之势。例如,8月8日梅光迪致胡适信,开头即谓:“读致叔永书,知足下疑我欲与足下绝,甚以为异。足下前数次来片,立言已如斩钉截铁,自居‘宗师’,不容他人有置喙之余地矣。夫人之好胜,谁不如足下?足下以强硬来,弟自当以强硬往。处今日‘天演’之世,理固宜然。此弟所以于前书特恃强项态度而于足下后片之来,竟不之答者也。”(梅光迪致胡适的信,见拙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3册,450页。)又如10月5日梅氏致胡适信称:“足下将弟前片掷还,本无足怪。因弟之讽刺惯习固不宜施之好友如足下者也。正拟作书自解,复来手札作道歉之语,足下之待友,真可谓真切大度矣!”(梅光迪致胡适的信,见拙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3册,459页。)梅氏发语“能令公怒令公喜”,而胡氏待人,有如“春风吹万碧”(杨杏佛语),一方虽有些傲气,但颇坦诚;一方待友“真切大度”,所以,虽多次发生“友谊危机”,终获化解。以致胡适临归国时,仍以感激的心情回忆他与梅氏的交往,认为梅氏的反对,正是催成他的《尝试集》的促媒剂。

胡适回国后,任北京大学教授,又为新文化运动领袖,声名甚著。他不忘故人,曾托任鸿隽约请梅光迪归国后到北京大学任教。但梅氏对北京大学与方兴未艾的新文化运动颇持批评态度,故表示“决不作入京之想”。1919年,梅氏归国,先落脚南京,“在那里大张旗鼓的讲演新文学,还带着攻击‘Huism’”(任鸿隽致胡适的信(1919年11月26日),未刊。)。但第二年他任教于南开大学,遇到经济困难,还是写信向胡适求助,胡适自然是慷慨解囊。胡到天津讲学时,亦去看望梅氏。据梅氏自己说:“数日之谈,总于彼此之根本主张无所更变,然误会处似较前为少。此亦可喜之事也。”(梅光迪致胡适的信,见拙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3册,473页。)

梅光迪尽管不赞成胡适的许多主张,但对胡适的事业一直是关注的。1922年5月,胡适办起《努力周报》,发表“好人政府”的政治主张。梅氏见了,居然欣喜异常,写信说:“兄谈政治,不趋极端,不涉妄想,大可有功社会。较之谈白话文与实验主义胜万万矣。”(《胡适文存》第2集第3卷,91页。)1927年,梅光迪赴美任教。这一年,胡适亦曾自欧赴美一游。两人异国相逢,重叙旧谊。足见胡、梅两人是争论归争论,友谊归友谊,可算是中国学坛上一件有趣的事。

抗战时期,胡适在美从事外交活动,梅光迪随浙江大学辗转避至贵州遵义。不幸于抗战胜利之年,病死在那里。1946年,胡适自美归国,就任北京大学校长。时浙江大学校长、胡适的老朋友竺可桢先生代表梅氏家属,兼亦表示他个人的愿望,请胡适为梅氏写一篇传记。胡适答应了。但是,那时已到了烽火连天的时候,这篇传记似乎一直没有写成。

以上叙述胡、梅交往的大概情形,意在证明,他们在文学革命问题上的争论,完全是学术思想见解不同,并非意气之争。这样,我们就可以进一步从学术立场上去冷静分析和评估他们的争论了。

胡适每谈起文学革命的历史,都要提到留美学生监督处的钟文鳌。此人每月给留美学生分寄官费时,都顺便附上几张传单,其中就有主张废除汉字、实行罗马字拼音的内容。胡适因反对他轻率无据的态度而引起对汉字问题的关切。胡适自幼在私塾读书时,已备感古文与日用语言的互相背离之苦。至是,当深入研究这一问题时,乃提出“汉文乃是半死之文字”(《胡适留学日记》,759~760页。)、而白话是活文字的见解。那是1915年夏天的事。当时,胡适的朋友任鸿隽、梅光迪、杨杏佛、唐钺都在康奈尔大学所在的绮色佳(今译作依萨卡)城过夏。他们朝夕过从,时有讨论,从中国文字问题讨论到中国文学问题。“这一班人中,最守旧的是梅觐庄。他绝对不承认中国古文是半死或全死的文字。”(胡适:《逼上梁山》,见《胡适自传》,108页,安徽,黄山书社,1986。)为了反驳梅光迪,胡适不得不仔细检讨自己的立场和见解。由是而想得越多,议论亦越多,两人相互辩难亦越多。梅氏愈辩愈保守,胡氏愈辩愈激烈,终于激出“文学革命”的想法来。那时,梅氏已决定转学哈佛大学,而胡适亦将转学哥伦比亚大学。即将分手之际,亦正当辩论方酣之时。胡适乃乘辩论之余兴写成《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一诗。其中写道:“梅生梅生毋自鄙,神州文学久枯馁。百年未有健者起,新潮之来不可止。文学革命其时矣,吾辈誓不容坐视。且复号召二三子,革命军前杖马箠。鞭笞驱除一车鬼,再拜迎入新世纪。以此报国未云菲,缩地戡天差可儗。”(《胡适留学日记》,784~785页。)这首诗鲜明地打出“文学革命”的旗帜,以迎接一个思想和文学的新世纪。并且预言,文学革命之有功于社会,只有近代的科技革命差堪比拟。这首诗的重要性还不止于此,它本身又可视为文学革命的实地试验。它随意引用新名词,不避俗语俗字,不受格律拘牵,叙事说理颇能自由。这都是前人诗少见的。任鸿隽见此诗,颇含讥刺地以诗中所用外国名词连缀成一首打油诗给胡适,诗曰:“牛敦爱迭孙,培根客尔文。索鲁与霍桑,‘烟士披里纯’。鞭笞一车鬼,为君生琼英。文学今革命,作歌送胡生。”(《胡适留学日记》,788页。)对这首游戏的打油诗,胡适却作了很庄重的回答。他的答诗说:“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琢镂粉饰丧元气,貌似未必诗之纯。小人行文颇大胆,诸公一一皆人英。愿共僇力莫相笑,我辈不作腐儒生。”(同上书,790页。)这里一是提出“诗国革命”的目标,二是提出“作诗如作文”的途径,所以可说是提倡白话新诗的先声。

这首诗惹起梅光迪的强烈反对。梅氏说:“诗文截然两途。诗之文字(poeticdiction)与文之文字(prosediction)自有诗文以来(无论中西——原注)已分道而驰。”又说:“吾国求诗界革命,当于诗中求之,与文无涉也。若移‘文之文字’于诗,即谓之革命,则诗界革命不成问题矣,以其太易易也。”(梅光迪致胡适的信,见拙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3册,431~432页。)胡适见了梅氏的高论,大不谓然。第一,他不同意“诗文截然两途”的说法。第二,他认为梅氏误会了他的“诗国革命”的主张。他并非只是主张以“文之文字”入诗。他曾用心比较诗词进化的痕迹,以为诗词的发展趋势是愈益趋于不避“文之文字”,以便于表现实在的思想感情与真实的景物。胡适所想望的诗界革命,本意主要在反对雕琢文句而无真实的内容。他在1916年2月3日日记中写到:“与觐庄书,论前所论‘诗界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之意。略谓:今日文学大病在于徒有形式而无精神,徒有文而无质,徒有铿锵之韵貌似之辞而已。今欲救此文胜之弊,宜从三事入手:第一,须言之有物;第二,须讲文法;第三,当用‘文之文字’时不可避之。三者皆以质救文胜之弊也。”(《胡适留学日记》,844页。)这以后,梅光迪于3月14日、3月19日两次致信再辩“诗之文字”问题,但究未提出“诗之文字”到底如何不同于“文之文字”。却说“文学革命,窃以为吾辈及身决不能见,欲得新文学或须俟诸百年或二百年以后耳”。并表示,自己“初有大梦,以创造新文学自期。近则有自知之明,已不作痴想”。这意思主要是表明,他决不肯做胡适的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