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胡适文选:演讲与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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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容忍与自由2

最近出版的《自由中国》创刊十周年纪念的特刊中,毛子水先生写了一篇《〈自由中国〉十周年感言》。他在那篇文章中又提到一部世界上最有名的书,就是出版了一百年的穆勒的《自由论》(OnLiberty);从前严又陵先生翻译为《群己权界论》。毛先生说:这本书,到现在还没有一本白话文的中译本。严又陵先生翻译的《群己权界论》,到现在已有五六十年;可惜当时国人很少喜欢“真学问”的,所以并没有什么大影响。毛先生认为主持政治的人和主持言论的人,都不可以不读这部书。穆勒在该书中指出,言论自由为一切自由的根本。同时穆勒又以为,我们大家都得承认我们认为“真理”的,我们认为“是”的,我们认为“最好”的,不一定就是那样的。这是穆勒在那本书的第二章中最精采的意思。凡宗教所提倡的教条,社会上所崇尚的道德,政府所谓对的东西,可能是错的,是没有价值的。你要去压迫和毁灭的东西,可能是真理。假如是真理,你把它毁灭掉,不许它发表,不许它出现,岂不可惜!万一你要打倒的东西,不是真理,而是错误:但在错误当中,也许有百分之几的真理,你把它完全毁灭掉,不许它发表,那几分真理也一同被毁灭掉了。这不也是可惜的吗?再有一点:主持政府的人,主持宗教的人总以为他们的信仰,他们的主张完全是对的;批评他们或反对他们的人是错的。尽管他们所想的是对的,他们也不应该不允许人家自由发表言论。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教会或政府所相信的是真理,但不让人家来讨论或批评它,结果这个真理就变成了一种成见,一种教条。久而久之,因为大家都不知道当初立法或倡教的精神和用意所在,这种教条,这种成见,便慢慢趋于腐烂。总而言之,言论所以必须有自由,最基本的理由是:可能我们自己的信仰是错误的;我们所认为真理的,可能不完全是真理,可能是错的。这就是刚才我说的,在七八百年以前,我们的一位大学者吕伯恭先生所提出来的观念:就是“理未易明”。“理”不是这样容易弄得明白的!毛子水先生说,这是胡适之所讲“容忍”的哲学背景。现在我公开的说,毛先生的解释是很对的。同时我受到穆勒大著《自由论》的影响很大。我颇希望在座有研究有兴趣的朋友,把这部大书译成白话的、加注解的中文本,以飨我们主持政治和主持言论的人士。

在殷海光先生对我的《容忍与自由》一文所写的一篇《读后》里,他也赞成我的意见。他说如果没有“容忍”,如果说我的主张都是对的,不会错的,结果就不会允许别人有言论自由。我曾在《容忍与自由》一文中举一个例子;殷先生也举了一个例子。我的例子,讲到欧洲的宗教革命。欧洲的宗教革命完全是为了争取宗教信仰自由。但我在那篇文章中指出,等到主持宗教革命的那些志士获得胜利以后,他们就慢慢的走到不容忍的路上去。从前他们争取自由;现在他们自由争取到了,就不允许别人争取自由。我举例说,当时领导宗教革命的约翰高尔文(John Calvin)掌握了宗教大权,就压迫新的批评宗教的言论。后来甚至于把一个提倡新的宗教思想的学者塞维图斯(Servetus)用铁链锁在木桩上,堆起柴来慢慢烧死。这是一个很惨的故事。因为约翰高尔文他相信自己思想不会错,他的思想是代表上帝;他把反对他的人拿来活活的烧死是替天行道。殷海光先生所举的例也很惨。在法国革命之初,大家都主张自由;凡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宗教自由,言论出版自由,都明定在人权宣言中。但革命还没有完全成功,那时就起来了一位罗伯斯比尔(Robespierre)。他在争到政权以后,就完全用不容忍的态度对付反对他的人,尤其是对许多旧日的皇族。他把他们送到断头台上处死。仅巴黎一地,上断头台的即有二千五百人之多,形成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恐怖统治。这一班当年主张自由的人,一朝当权,就反过来摧残自由,把主张自由的人烧死了,杀死了。推究其根源,还是因为没有“容忍”。他认为我不会错;你的主张和我的不一样,当然是你错了。我才是代表真理的。你反对我,便是反对真理:当然该死。这就是不容忍。

不过殷先生在那篇文章中又讲了一段话。他说:同是容忍,无权无势的人容忍容易,有权有势的人容忍很难。所以他好像说,胡适之先生应该多向有权有势的人说说容忍的意思,不要来向我们这班拿笔杆的穷书生来说容忍。我们已是容忍惯了。殷先生这番话,我也仔细想过。我今天想提出一个问题来,就是:究竟谁是有权有势的人?还是有兵力、有政权的人才可以算有权有势呢?或者我们这班穷书生、拿笔杆的人也有一点权,也有一点势呢?这个问题也值得我们想一想。我想有许多有权有势的人,所以要反对言论自由,反对思想自由,反对出版自由,他们心里恐怕觉得他们有一点危险。他们心里也许觉得那一班穷书生拿了笔杆在白纸上写黑字而印出来的话,可以得到社会上一部分人的好感,得到一部分人的同情,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这个就是力量。这个力量就是使有权有势的人感到危险的原因。所以他们要想种种法子,大部分是习惯上的,来反对别人的自由。诚如殷海光先生说的,用权用惯了,颐指气使惯了。不过他们背后这个观念倒是准确的;这一班穷书生在白纸上写黑字而印出来的,是一种力量,而且是一种可怕的力量,是一种危险的力量。所以今天我要请殷先生和在座的各位先生想一想,究竟谁是有权有势?今天在座的大概都是拿笔杆写文章的朋友。我认为我们这种拿笔杆发表思想的人,不要太看轻自己。我们要承认,我们也是有权有势的人。因为我们有权有势,所以才受到种种我们认为不合理的压迫,甚至于像“围剿”等。人家为什么要“围剿”?还不是对我们力量的一种承认吗?所以我们这一班主持言论的人,不要太自卑。我们不是弱者;我们也是有权有势的人。不过我们的势力,不是那种幼稚的势力,也不是暴力。我们的力量,是凭人类的良知而存在的。所以我要奉告今天在座的一百多位朋友,不要把我们自己看得太弱小;我们也是强者。但我们虽然也是强者,我们必须有容忍的态度。所以毛子水先生指出我在《容忍与自由》那篇文章里说的话。不仅是对压迫言论自由的人说的,也是对我们主持言论的人自己说的。这就是说,我们自己要存有一种容忍的态度。我在那篇文章中又特别指出我的一位死去的朋友陈独秀先生的主张:他说中国文学一定要拿白话文做正宗;我们的主张绝对的是,不许任何人有讨论的余地。我对于“我们的主张绝对的是”这个态度,认为要不得。我也是那时主张提倡白话文的一个人;但我觉得他这种不能容忍的态度,容易引起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