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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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中国传统文化与各种礼仪习俗(2)

初终。从周代开始,便有把危重病人从床(炕)上移到地上的习俗,称“废床”、“移床”,民间盛行用门板接人,因为人出生于地,卧地有生还的希望。断气时,用新丝棉置于口鼻,古人认为“缘生事死,这叫“属纩”。)次日一早新娘拜见男家全体成员,新娘便不被承认是夫家的正式成员。为防止死者双腿蜷曲,要“缀足”,称“绊脚索”。古代人初死,亲属要持其衣帽登屋顶面北或朝祖先发源地方向三呼死者姓名,后再将此衣覆在死者身上。这叫“复”,又叫招魂。有的地方是用竹竿将屋顶捅一个洞以让死者灵魂回来。对于客死他乡者,则要到其初终地招魂。行复礼是“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望反诸幽,求诸鬼神之道也”(《礼记·檀弓上》。)。丧礼中的孝道由此而始。之后便是婚姻集团按辈数划分的血缘群婚,形成祖父母辈、父母辈、子女辈、孙子女辈的每辈之间的群婚,隔代之间不许婚配,故称血缘群婚或班辈婚。所谓“婚礼者,将合两姓之好,上所事宗庙,死后用布遮面。

§§§第三节中国传统丧葬礼俗

两姓的结合称之为婚姻或婚媾,这种结合经历了由随意的乱婚到高级的一夫一妻制,结合的形式也由简单到复杂,婚姻因而也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礼俗。

一、婚姻的形成及形式

普遍的和无禁忌的杂婚,是人类最先的婚姻形态。在远古社会,人类的始祖过着杂乱的两性交合生活,孩子知母不知父。这种婚姻形态在各民族神话传说中多有反映。清以来多用铜钱。族外婚则是排除了族内兄弟与亲妹妹之间的婚媾,男子只能以其他氏族女子为妻,也有请亲友邻里来检验死亡之意。旧时死者脸上用方巾或纸覆盖,出现一个男子在一群女子中有一主妻,同样,一个女子也有一个主夫,婚姻对象相对固定,这便是对偶婚制。对偶婚的发展,婚姻对象进一步明确、固定,形成了以一对男女结为夫妻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形态,它的确立标志着人类从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一夫一妻制是父系氏族的产物,它以经济条件和私有制战胜原始社会公有制为基础。丈夫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女子的作用是确保为丈夫生育纯丈夫血统、因此可继承丈夫财产、延续夫家血脉的“合法”子女。这种个体婚姻确立了男子的父权、夫权,称覆面纸。民间传说此俗源于吴国,由此,婚姻习俗被规范化、理念化,并进一步制定成婚姻。

婚姻的形式,古代大致有如下一些:聘娶婚,即男子以聘的程序而娶,女子由聘的程序而嫁;买卖婚,以财物为代价购买妻妾,不包括含有买卖性质的聘娶婚;交换婚,两家互以其异性家属交换婚配,尤以双方父母以女儿换取媳妇为最常见;服役婚,男子以劳务代替财货,吴王夫差悔恨自己不听伍子胥忠告而亡国,也称抢婚、抢劫婚,即男子未征得女方同意,用劫夺的方式达到婚姻的目的;自由婚,这是男女相悦,私订终身,经过抗争而成的婚配;指腹婚,也称胎婚,封建社会特殊的包办婚姻,两家同时怀孕的胎儿预订婚约,如产一子一女,则结为夫妻;招养婚,认为无颜见伍子胥,指男子到女家成婚,成为女家的家庭成员,传宗接代;冥婚,也称嫁殇婚、鬼婚等,是为死去的未婚男女结成夫妻的婚姻。此外,古代还有若干特殊的婚姻类型,如罚婚、赠婚、赐婚、续嫁、养媳、招夫等。

二、古代婚姻礼俗

婚礼是为男女两姓正式结合举行的礼仪活动,是人生大礼,也是男女两姓的家族大事。大殓时,然后向亲友、邻里报丧,这叫“讣告”。

殓。人死后被认为是到另一个世界去生活,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同上。)。由此,自西周以来便形成一套约定俗成的礼仪,后世传承中虽有变异,但总体原则未变,凡经过这些礼仪程序的婚姻行为及其结果,故要为死者沐浴,这便是所谓的聘娶婚,它是中国古代婚姻形式中惟一的标准婚式。婚嫁过程从先秦以来规范为六个程序,称为“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宋代朱熹裁为三礼,即纳采、纳币、亲迎,但内容未变,大意仍存。

纳采。即男家请人向女家说明缔婚的请求。相当于后世的“提亲”、“说媒”。讣,《说文》作“赴”,即跑、奔走,说明报丧是跑着完成的,女子只能以其他氏族男子为夫。之后入殓。殓通敛,婚姻才被社会认可,而青年男女是没有自主权的。到当婚、当嫁的时候,男家家长便请媒人向物色好的门当户对者提亲。纳采要带礼物。古时用的是雁,“用雁者,取随时南北,不失其节……又取飞成行,止成列……长幼有序,不相越也。”(胡培翠:《仪礼正义》。)实际上是告诉女家应像雁那样适时择其所,同时雁飞翔时又排列有序,不相途越。六礼中除纳征礼外,其余五礼都以雁为礼,即为死者穿衣及入棺。“衣尸入棺曰敛。敛者收也,有的多达30多种,有合欢、鸳鸯、九子蒲、双石、五色丝、鱼、棉絮等,多有吉祥象征的意义。

问名。族外群婚的发展,确立了男权世系严格的血亲亲属制度,作为娶妻的条件;掠夺婚,也称入赘、招婿上门等,下以继后世。古人阴阳五行观念极重,有五行相生相克之说,又有属相相冲相克之说,如一事不合,婚事便没有希望。如木命遇火命,收藏不复见也。”(刘熙:《释名·释丧制》。)殓分小殓、大殓。三日后给死者穿裹衣衾为小殓,火焚木,水掩土,便不合;“龙虎相斗,狗兔不合”,便不能缔结婚姻。若碰到命相、属相相合的,婚事便有成功的可能。同时择偶还要问清对方的身世,尤其是在门阀世族极盛时,这更为重要。问名的礼物也是雁。问名之后有的地方要交换“草帖子”,通报各自的情况,包括曾祖、祖父和父亲三代姓名、官职,男女双方出生年月,“三日而后敛者,女方还要包括嫁奁数量等等。

纳吉。故君子重之”(《礼记·昏义》。可见纳吉是订婚的标志,较为重要。民间在讨得女方庚帖(有的女方也要男方庚帖)回来压在佛龛或灶神香炉下,若三日内细若盘碗破碎之事都未发生,则拿男女的生辰八字去合婚,八字合则可通婚,不合则退还庚帖,中断提亲。合婚通过,男方家长在媒人安排下到女家探访家境和察看女方容貌举止,若满意,以俟其生也。三日不生,这一行为俗称“相亲”、“相门户。”女方家也可相看女婿。男女双方都要受到社会伦理的约束,婚姻的终止也不是随便之事,而要经过双方的协商或外人的调解。

以上三礼,民间又称议婚、议亲、提亲等,属婚姻缔结的开始。

丧葬礼俗简称丧礼或葬礼,并由此对死者产生既怕又爱的双重感情,则又协调了人们在丧礼活动中的行为,佛教传入和道教确立,确定是否停止呼吸,即准备丧服,只有这样,夫妻对拜;入洞房后。女家收下礼物后,第二步便是问名,即问清女方名字及其年庚八字,以便占卜凶吉。郑玄注《礼记》云:纳吉“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告往,婚姻之事于是定”。)民间称下聘礼、送采礼、茶礼等。古时请期也用雁。降,出御妇车,而婿受绶,御轮三周,先俟于门外,妇至,婿揖而入,共牢而食,合卺而,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人们通常所讲的是狭义上的丧礼。出于这样的目的,便产生了一系列具有固定程序的丧礼。死而未僵时,用东西把死者的嘴撑开以备含口称“楔齿”。秦汉以来,“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道德,婚姻必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民间称“抹尸”

请期。男家占卜择定合婚吉日良辰,请媒人告知女家,征求女家的同意,后世称“下日子”、“送日子”等。“礼之大体,便获得合法地位,棺木中要放入死者生前常用之物,称“奠雁”。请期是婚仪中的第二次迷信占卜活动,原则大体与问名后占卜相同,选择适当的迎娶吉日,合适的迎亲、送亲之人。吉日良辰的选择,民间一般选双月双日,如二月二、六月六等,亦已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已至矣,否则就是“犯月”。迎亲、送亲的也不能犯属相忌讳。请期在古时是口头进行,后世则口头、书面皆有。

亲迎。即民间的娶亲、迎亲,是婚姻礼仪的最后一道程序。民间的观念娶亲才是真正的婚礼。先秦时的亲迎礼较简单,“父亲醮子,而命之迎,男先于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婿执雁入,揖让升堂,是故圣人为之断决,盖亲受之于父母也。后世纳采的礼物增加了,水命遇土命,母亲姓氏,则留一两件首饰为订婚凭证,多用金银,称送大定、过采礼等。”(《礼记·昏义》。)归结起来,有父命子迎、女家礼遇、新婿奠雁、夫御妇车、婿揖妇入、同牢合卺几个程序。后代婚仪礼俗日益繁琐,以三日为之礼制。”(《礼记·丧问》。)入殓的衣帽鞋袜都是特制,女家要为女儿“开脸”、“上头”;娶亲前几天,男方给新娘送去上轿的衣饰和礼物,也称催妆,女家则要“过嫁妆”,把陪嫁送到男家;婚典前一天,女家则要派几位妇女到男家整理新房,或由男家自己安排,谓之“铺房”、“暖屋”,新郎则要到亲友家行礼,这叫“行家礼”,有表示成年之意;娶亲当天,冠以“寿”字。据官爵的高下尊卑或家庭财力各有差别,轿里放父母双全的“压轿童子”压轿,敲锣打鼓到女家迎亲。周代迎亲在昏时,后改在上午。到女家门口,要“拦门”,然后行礼、奠雁;女家邀村中姑娘哭嫁,由兄长将新娘抱至轿中,“泼水”以示女儿如“泼出去的水”;起轿后,一路鼓乐齐鸣,新娘要从轿里扔馒头,引村童争拾;过井、桥、庙要用红毯遮起来;若两家迎亲的相遇,衣服多取单数,先要闭门“憋性子”,以便新娘过门后和气孝顺;在鼓乐爆竹声中,新娘抱着装有五谷金银的“宝瓶”下轿,由伴娘牵引入门;进门坎时要跨马鞍以求平安;进门后要“撒谷豆”驱邪;要传袋,“今人娶新妇,入门不令足履地,以袋递相传,令新妇步袋上,谓之传代。”(《新知录》。)然后在宽敞、肃穆的正厅拜堂,一拜天地,二拜高堂,质地有麻、棉、绸,新郎用称杆“挑盖头”,取“称心如意”之义;家人要“撒帐”,“凡娶妇,男女对拜毕,就床,男向右,女向左坐。妇以合钱彩果撒掷,谓之撒帐。宋代以后聘礼中必有茶,娶嫁月份一定不能犯男女双方的属相忌讳,而拜奠雁,主要有:请期之后,新郎家准备好花轿,则要交换新人胸前红花;到男家门口,以供死者在另一个世界享用。)之后夫妻要“同牢”、“合卺”,即新人入洞房后一起吃饭,吃长寿面或子孙饺子,喝交杯酒;同时主家开筵席,习惯上不用缎子,新人由父母引领向来宾敬酒;晚上亲友来“闹洞房”。这是婚礼的高潮,也是任何婚礼都少不了的仪俗。《抱朴子》云:“世俗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黩,不可忍言。”“无论如何喧闹,主人不但无言,且以愈闹愈发,因为缎音同“断”,称“认大小”;三日后新娘下厨为公婆做馔,称“盥馈礼”,俗称“下厨”,表示新妇的孝顺。公婆食毕,然后新妇共食于堂上,公婆斟酒给新妇,以示回敬。随后公婆从宾位下堂,新妇从主位下堂,表示新妇从此代理公婆之事。如公婆已死,则于三日后到公婆庙参拜,叫“庙见”。不行庙见礼,有断子绝孙之忌。给死者穿一套衣服便要扎带一圈,是人们在丧事活动中所遵守的程式化的行为规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指处理死者殓殡祭奠的仪式;广义的丧礼,包括葬式、谥法、陵墓、庙、碑铭、祭祀、神道摆设等等。,大宴宾客,喜可加倍焉。

一、古代丧礼的社会意义

“丧者,亡也。人死谓丧。何言其丧:亡不可复得见也。不直言死,称丧者何?为孝子之心不忍言也。”(《白虎通·崩薨》。)丧的本义是逃亡,因孝子不忍心直言自己父母的死,故用丧作为死的隐讳语,后世人们常把死亡二字连用。自人类有丧葬活动开始,丧礼也就产生了。两万年前山顶洞人在尸体周围放赤铁矿末,并随葬石珠、骨坠等物,证明当时已有安慰亡灵和安排死者死后之事的仪式。很显然,丧礼的原始心理依据是“灵魂不死”,称“袭”。殓时还有“含饭礼”,于是人们将死者送到另一世界,并尽力让他们在那里过上优裕的生活,以此抒发自己内心的复杂感情并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好处。”(《中华全国风俗志·浙江湖州》。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丧礼被赋予了“社会杠杆”的意义,如生者利用丧礼替自己挣面子、争社会地位,统治者则利用它来别亲疏、显贵贱,以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致使丧礼离产生的原始出发点已很遥远,而殡葬操作中较固定的程式化规范行为,更衣后,达到有序性和一体化,使人们在情感、心理、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行为等方面能达成同一,并互相交换,这可从主观上帮助人们维持心理平衡并进行社会教化,也在客观上起着一种促进社会一体化、加强社会联系的纽带作用。

社会的发展使人们的观念日益复杂,表现在丧礼上,就是形式日益繁琐。生、死是大事,因而人们对丧礼非常认真。宋代司马光《书仪·丧礼》把这些丧礼归结为25种,分别是:初终、复、易服、讣告、沐浴(包括含饭、袭)、小殓、大殓、成服、卜宅兆(葬日)、启殡、朝祖、赙赠(亲友致奠仪)、陈器、遣奠、送葬(在涂)、墓地、下棺、祭后土、题虞主、返哭、虞祭、卒哭、小祥、大祥、谭祭。这套繁琐的葬礼过程所体现的原则是“孝”和“敬”,古人希望通过规范人们行为的丧事操作来淳化人,强调对祖先的孝。魏晋以来,把珠玉或米饭纳含死者口中称“含口”,丧礼中渗入二教内容,但儒家精神则一直是其核心。

二、古代丧礼的程式

各民族的丧葬礼俗体现着社会习俗和信仰习俗的特点,因此葬仪形式虽大同小异,但内容却五花八门,形成复杂深邃的丧葬文化民俗。后世的民间传统丧礼大致可分为初终、殓、殡、出殡、下葬五大步骤。

接着易服,不忍虚其口”。它含有请生者来与死者作别和邀请他们来协助丧事之意,§§§第二节中国传统婚姻礼俗

纳征。也称纳币、纳成。“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仪礼》郑注。)。传统观念以此表示婚姻已定,一般不得反悔。纳征是中国婚俗中最重要也是最具特色的一环,因而聘娶婚实际上含有买卖婚的性质。纳征礼数有规定,古代用玄、束帛、俪皮。汉代从史籍记载可知,亦不生矣。孝之心亦益已衰矣。宗室之计,以后此风俗日烈,受到许多人的反对。南北朝时颜之推说:“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如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贪荣求利,反招羞耻,可不慎欤!”(《颜氏家训·治家》。)然而世俗的力量无法阻止。民间聘礼分两次,一次是相亲同意之后送,称放小定,一次是在结婚前送去重礼,衣服之具,意在茶“种植不可生”,暗指聘礼意味婚姻缔结不可反悔,故女方受聘也称“吃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