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素有“人文”精神,自孔、孟开始,儒学“心性”说即特别重视以发明“本心”来显示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其认为万物皆备于我,外在的礼教纲常本是人“心”的产物,只要加强内省修身,人人皆在道德人格上媲美尧舜。表面上看,这些主张似乎是在否定外力束缚人性,鼓吹个人的理性尊严与人格平等,但实际上却是以维护“尊卑有序,贵贱有种”的宗法等级依附秩序、铲除个人的自由平等渴求为最终目的的。它与古希腊文化注重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希伯莱文化、印度佛教文化重视人与神的关系不同,强调将个体与类、将人——自然——社会交融互摄,强调人对宗族和国家的义务,注重个人与群体共存亡、调节个人欲求与君体利益冲突的人生价值观和道德修养观,可说是一种宗法集体主义或封建集体主义的“人学”。在儒家的“人文”精神中,包含一种明晰的价值取向,即一切以“群体”的意志、欲望来作为人观察、思考和评判万事万物的是非标准和价值尺度。在宗法制社会中,由于家庭、家族的整体利益关系到每一个成员,因此要求把维护家庭、家族的整体利益作为首要的价值取向。儒家所谓的“礼”,精神本质上就是一种秩序精神,强调整体秩序对个体的意义,要求个体服从并服务于整体。从《诗经》提出的“夙夜在公”,《书经·周官》的“以公灭私,民其允怀”,墨子的“举公义”,直到贾谊《治安策》中的“国耳忘家,公耳忘私”,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无不在反复强调一种为整体、为国家、为民族献身的集体主义精神和情操。
正是从国家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在个人对他人、对社会、对群体的关系上,儒家强调“义以为上”、“先义后利”,儒家对“群体”价值高度重视,认为群体是人们得以生存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如《荀子·王制》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群是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之一,也是人类征服自然、发展自身的前提。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类同则志和,志和则力并,力并则事可成、功可成”(李觏:《与章秘校书》。)。故此,在公私关系上,儒家主张公而忘私、大公无私、以公灭私、先公后私;在义利关系上,主张先义后利,以义制利。因儒家认为,公私是区分君子和小人的标准之一:“君子小人趣向不同,公私之间而已。”(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奉公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就个人而言,以公心行事就会畅通无阻,还会对他人的行为产生广泛影响,“公则四通八达”(薛瑄:《薛子论道(上)》。),“人心公则如烛,四方上下无所不照”(薛瑄:《薛子论道(上)》。),如果官民上下都能积极奉公,就会国泰民安,为私则必致“天理灭绝”,人性泯灭,与禽兽为伍,损害人际关系,扰乱社会秩序。在公私之辩的基础上,儒家又提出应该行我义后利、义重利轻,必要时甚至舍生取义,因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阳货》。),对义利的抉择不论对个人还是社会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大略》。),“义胜利者为治世,利胜者为乱世”(《荀子·大略》。)。儒家文化中大公无私、重义轻利的思想充分显示了一种集体主义或群体主义精神。
三、重人伦轻自然的学术思想
生长于宗法氛围中的中国文化,有厚重的“伦理本位”的思想底蕴,属于以“求善”为目标的“伦理型”文化,同西方文化以“求真”为目标的“科学型”颇有差异。中国文化中,传统伦理思想、道德观念一向居于重要地位,它是传统文化的核心,规范和调整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维系着社会统治秩序,并渗透和贯穿于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审美观、历史观乃至整个思想认知之中。哲学、政治、文学等各领域的许多观念的产生,都以伦理思想为起点、为核心,向外作水波式的扩散。如阴阳这对范畴,从人伦(夫妇)推及到政治(君臣)、哲学(一阴一阳之道)、文学(刚柔正变),又如中国文化高度强调“教化”功能,史学以“寓褒贬,别善恶”为宗旨,都是伦理本位的突出表现。
高度重视伦理道德学说,不只是中国某一学派的观念,而且是整个中国文化系统的共同特征。《易经》最先出现“人文”一词,含有教化风化之意,显露出人伦至上、伦理经世的观念。二程释曰:“人文,人理之伦序。观人文以教化天下,天下成其礼俗,乃至圣人用贲之道也。”(《周易程氏传》)“人文”释为人的伦理秩序,视为圣人教化民众,使人循礼守俗的依据。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主导学派的儒家始终认为,人所以高贵和伟大,是因为人外能缔结和恪守等级有别的礼制伦常,内有天赋善性所滋育的道德自觉,这既是区别于禽兽、夷狄的文明标志,也是人的价值和力量的鲜明体现。儒家创始人孔子极端注重伦理学说是人所共知的,他以“仁”为“至德”,把孝悌、忠信、礼、勇等德目都从属于仁的总原则下。“仁”讲的就是如何处理人际间的伦理道德关系,它以“亲亲”为出发点,认为“孝悌”是“仁”的根本,又由血亲之爱推及广泛的“仁者爱人”。“仁学”是宗法思想与封建国家观念的中介,在封建社会备受推崇。孟子将孔子的学说条理化,进一步提出“仁义礼智”、“孝悌忠信”和“五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等德目。此后,无论是董仲舒讲“天生五谷以养人”,还是宋代程朱讲“天命之性”、“气质之性”的天理人欲之辩,张载“民胞物与”的思想,都是将自然和社会伦理化,渗透了人伦思想。以“三纲”(明德、新民、止于至善)、“八目”(格物、致知、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人生哲学的儒家修养理论和认识,完全是以对道德的自我追求和完善为宗旨。这种人伦思想也在其他学派中有所体现,道家希望不为境累、不为物役、绝圣弃智、洁身自好,实际是以对自由人格的追求,表达对实现个体价值、建立良好的社会伦理秩序的向往。佛家宣扬万法皆空,了无自性,慈悲为本,普度众生,以劝善恶为旗帜,仍不脱尘世间伦理的框架。法家提倡“人皆以计算之心以相待”(《韩非子·六反》。),被后人称为“非道德主义”,但实际上大儒董仲舒倡扬的作为封建社会伦理精神核心的“三纲”之说,却源于大法家韩非,可见,法家思想也颇具伦理色彩,且与儒家伦理是相补相融的。各家各派的演进过程中,相互影响、渗透、交融,最终凝聚成为中国学术思想鲜明的伦理色彩。
中国文化中的伦理本位主义,表现出强烈的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精神。自孔、孟突破商周神学樊笼,开掘扬人抑神、积极入世思想的先河始,儒学“以人为中心”的“人文”伦理精神虽几经流变跌宕,却绵延不绝,世代传承。历代中国学者谈天说地论人,始终带有浓厚的伦理色彩,并从不同角度赞美人的高贵,认为人是万物之灵长,是参天地育万物的伟大的世界主宰。中国文化的主要内容、中国文化的价值体系,都始终围绕着人生目标和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而展开。中国哲学,无论儒、道、佛,本质都是一种人生哲学。中国传统文化将人推尊至很高的地位,所谓“人为万物之灵”,“人与天地参”,“天有四时,地有其材(资源),人有其智”,把人与天地等量齐观,并列论之,故有学者将欧洲中世纪神本主义的基督教文化称为“天学”,将宣扬“轮回”、“因果报应”的印度佛教文化称为“鬼学”,将重人伦道德的中国儒学称为“人学”。但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本主义与西欧14~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兴起的人文主义存在着本质区别。中国人本主义以家庭为本位,以伦理为中心;西方人文主义以个人为本位,以法治为中心。中国文化重人,并非尊重个人价值和个体的自由发展,而是将个体融入群体,强调五伦,强调人对于宗族和国家的义务,是一种宗法集体主义人学,是一种以道德修养为宗旨的道德人本主义。西方文化中的人文主义重个体价值,强调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契约关系,实质是一种个性主义,是西方民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重要思想基础。
中国文化中强烈的伦理本位色彩导致中华文明最突出的成就与最明显的局限都与其作为主导倾向的伦理品格有关。中国伦理文化中的人本主义传统,重视道德伦理、角色意识、义务履行,对维系社会正常运转、人际和谐和人生修养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存在着重人伦轻自然、重群体(家庭)轻个体的倾向,与封建专制主义也有较密切关联等消极方面。中国古代思想家由于重人轻物、重视伦理研究而不屑于对自然的研究,故存在明显的非科学主义倾向,其中尤以儒家为甚。这种重人伦轻自然的学术思想,虽有助于人们合理对待人与神的关系,增强人的主体意识,抵制宗教迷信的影响,但也对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很大的负面影响,而科学技术的落后又成为中国在近代被动挨打、遭受西方列强侵略欺凌的重要原因之一。
科学以自然为研究对象,科学发展的直接结果是增强人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以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但是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思想主导的儒家却重义轻利,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与利是对立的:义是为人的根本,是最重要的;利则是人欲的表现,是低级乃至恶的东西。儒家的义利观决定了他们对实用科学的基本态度。
首先,儒家虽不决然否定实用科学和技艺的作用,但他们认为,这只是“小道”,君子不可沉溺其中。如孔子对当时的实用科学和技艺都有一定的了解和研究,但他认为,技艺“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论语·子张》。)。因为实用科学和技艺解决不了人安身立命的根本问题,故孔子主张“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孔子是大教育家,但他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古代文献、典籍和处世之道,“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论语·述而》。),不讲对自然的研究。北宋大儒朱熹提出“格物致知”说,认为通过接触具体事物可以获得有关理的知识,但他认为光局限于具体事物的研究是做不成大学问的,甚至还会迷失做人的方向。“兀然存心于一草一木一器一用之间,此是何学问?如此而望有得,是饮沙而欲成饭也。”(《朱子文集·答陈齐仲》。)朱熹提出,“格物”的目的是“明理”,“理在事中”,万事万物都是“天理”的体现,所谓“天理”是指被本体化了的人伦纲常,只有它才是真正的认识对象,值得认真研究。“格物致知”归根结蒂就是“究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理学研究远远高于实用科学和技艺的研究,把握做人的道理和根本远远比对具体事物的研究重要。
其次,儒家还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来贬低对实用科学和技艺的研究。孟子把人分为“劳力者”和“劳心者”,把从事各类实用技艺如耕种、纺织、陶冶、制器等研究和工作的人也归入“劳力者”之列。在他看来,这些都是“小人之事”,不是君子做的。“劳力者”和“劳心者”的地位有天壤之别,“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孟子看不起从事实用科学或技艺工作的人,他对自己的学生彭更“尊梓匠轮舆而轻为仁义”的行为给予了严厉批评。荀子也有类似看法,他把学业分为两类:一是“精于物者”,如农精于田、贾精于市、工精于器,他们都对某一种具体技艺有一技之长;二是“精于道者”,他们长于管理和使用那些有技艺的人。“精于道”,是君子应该努力的目标,“精于道者”优于“精于物者”,“精于道者”应掌握用人、治人之道。
当然,中国古代也曾出现过重视科学技术的学派,如先秦墨家就曾以科学探索精神活跃一时,但终因儒家的独尊地位而中绝。儒家在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居主导地位,它轻视、贬低实用科学和技艺的非科学主义倾向,对中国古代科技的发展有重要的消极影响。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制度和官僚制度更把儒家“重人伦、轻自然”的传统,用行政强力固定下来。尤其是隋唐以后沿袭千余年的科举制度,驱使士人把精力集中在儒家经典的考订和解释上,以求“金榜题名”、“蟾宫折桂”,至于自然科学知识的研究,尤其是生产技艺,被排斥于读书人的视野之外,成为“雕虫小技”,是士林不齿、社会藐视的行当。许多取得成就的科学家和技术能手,大都是被“儒学正宗”、“科举正途”抛弃后才“绝意功名”、弃儒从医从技的,他们的成就也得不到社会承认,其科学思想或技术成果非但没有可能纳入学校教育内容,通过书院、私塾加以研习和传递,而且其著作往往无人问津、迅速绝版。加之政治功利主义使科学技术在古代中国没有独立地位,只有那些与国家功利直接相关的科技门类(如天文历算、工程技术)才能不时得到国家赞助并有政府部门管理(如钦天监之于历算、工部之于工程技术),其他科技学科只能在草野民间自生自灭。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科学技术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压抑,也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变革和进步。
中国是文明古国,曾取得过诸多辉煌的科技成就,不但以其“四大发明”著称,而且总体上在15、16世纪以前科学技术的发展一直处于世界前列。但此后,西方近代科学不断进步,并成为世界科学技术的中心,而中国却落后了,差距还日益增大,其中很大程度应归因于中国传统文化中重人伦轻自然的学术思想的实践。
四、尊君重民相辅相成的民本观念
由于中国以血缘为纽带的原始氏族社会解体得不彻底,华夏文明所依托的是宗法——专制社会结构,加之私有制和商品生产与交换不发展,因此人与人之间以平等为前提的民主观念历来就不发达。但是统治阶级及其思想代表们出于维护君主专制的根本利益以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所倡导的尊君重民相辅相成的民本观念倒是比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