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汉末魏晋文人群落与文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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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漢末曹魏文人群落的分化與重組(8)

文人群體分化經過從西漢武帝到東漢、尤其是東漢中前期的發展,漢代經學“大一統”的文化格局與基本態勢根深蒂固地確定下來。作為文化格局的主流與核心,作為政治及日常生活的指導術,儒家思想擁有無上的權威和絕對的影響力,它不但使掌握、運用這一思想的人群成為社會人群的最高層與核心,而且還指導、規範着社會普遍人群的意識、行為,使他們的思想向儒家規範皈依,後世指認儒家為“儒教”,是有一定道理的。在這一過程中,雖仍然被輕視,但上層文士在“儒教”的浸染、薰陶、規範、要求及現實利益的誘招下,思想、行為已基本完成儒化改造,在思想傾向上已經成為地道的儒者,開始自覺地遵循、維護儒家的禮儀規範及現實制度,在對他們從事的主要行當——“文事”的認識上,他們自覺認同儒家對“文事”的認同規範與標準,這從當時一些著名文人自己的說辭及當時会集文人的蘭臺被典型儒者認同的事實就可以看得出來。所以,由《漢書·藝文志》所反映的漢代文化格局及基本的文化態勢欲發生實質性的變動,但入樂已經是第二意了。”(第576頁)《晉書》卷五〇《曹志傳》:“帝嘗閱《六代論》,問(曹)志曰:‘是卿先王(曹植)所作邪﹖’志對曰:‘先王有手所作目錄,請歸尋按

詩作的文本意義日漸得到突出並逐漸成為創作的首要意,風流殊别。僅僅依靠上層文士的推動、僅僅依靠“文事”自身的緩慢發展來完成,曹氏父子及其周圍文人大量擬作樂府,其中有一個與文學傳播密切相連的關節點,那就是曹魏文人擬樂府創作實踐所帶動的歌詩與徒詩的進一步分離、徒詩化創作的深入發展(此點在下章展開論述)。曹氏的擬樂府創作雖然保存着可歌的特性,是不大可能的,正如王運熙所說的,曹魏的樂府詩創作“逐漸脫離音樂和歌唱,愈益成為案頭文學”,也就是說,詩歌以音樂歌唱傳播為主的局面發生了巨大的改變,文本傳播開始取代音樂傳播的主體地位,而成為文學傳播的主導方式。這一改變的影響是極其深遠的,文本傳播成為文學傳播的主導方式標誌着文學已從根本上回到自身的運行軌道上來,開始更大程度地按照文學自身的規律進行運作和生存,人們開始以文學自身的特徵來認識“文學”,“文學本身”成為首先被關注的對象。衹有文學本身成為人們首要關注的对象,那麽關於文學的一系列認識、評價、發展纔能够得以進行和展開,同時,文本傳播成為文學傳播的主導,意味着文學便宜、快速、大規模的傳播成為可能,這是文學勢力在社會當中快速增長的根本性前提。而這一環節正是在曹魏文人的手裏實踐完成的。

與這一情形對應,曹魏時期的文集編訂出現了新的發展局面。文集的編訂不能說從曹魏時期開始,此前《詩經》、《楚辭》、劉向父子校書整理文本、《後漢書》各傳每有傳主著詩、賦、碑、誄、箴、頌若干篇等,都已不同程度地帶有“集”的性質,如前述章帝命封上東平憲王劉蒼的作品“並集覽焉”,已是“文集”的形式,但上述現象或為别有他圖,或為特例,或還處於“無意識”當中,其時社會並没有主觀的結集意識,衹有到了建安時期,文集的編撰纔有了較為明確的主觀認識。

明確提出收文成集的是曹丕,其《與吳質書》中提到:“昔年疾疫,親故多離其災,徐、陳、應、劉,一時俱逝……頃撰其遺文,都為一集。”可見,曹丕是為徐、陳、應、劉等人編了集子的(《魏文帝集》尚存有《繁欽集序》、《陳琳集序》、《建安諸序》,前揭《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第一冊,第700頁。)。曹丕還可能為孔融的作品也編了集:“魏文帝深好融文辭,每歎曰:‘楊、班儔也。’募天下有上融文章者,輒賞以金、帛。”曹丕比較重視作品的編集整理工作,在《與王朗書》中說“故論撰所著《典論》、詩賦,蓋百餘篇”。胡沖《吳曆》也說曹丕:“以素書所作《典論》及詩賦餉孫權,又以紙寫一通與張昭。”(《三國志》卷二《魏書·文帝紀》注引,第89頁。)可見其為自己也編了集子。曹植《與楊德祖書》中自述“今往僕少小所著詞賦一通相與”,把自己從少小以來的作品收在一起給楊修,其中似乎已包含了集結其作品的意思。以後曹植是明確為自己編了集子的,其《前錄自序》曰:“余少而好賦,其所尚也,雅好慷慨,所著繁多,雖觸類而作,然蕪穢者眾,故刪定别撰為《前錄》七十八篇。”曹植死後,魏明帝還曾為其編撰過集子(《三國志》卷一九《魏書·陳思王曹植傳》載明帝于景初中下詔:“撰錄植前後所著賦、頌、詩、銘、雜論,凡百餘篇,副藏內外。後之君子,如果辭賦没有得到一定的認可,陸賈、司馬遷、劉子政、揚子雲。’還奏曰:‘按錄無此。’”(第1390頁))。另正始中,曾詔撰群臣上書,以為《名臣奏議》(《三國志》卷二二《魏書·陳群傳》注引《魏書》,第638頁。)。

文人編集或為文人編集是一個重要的舉動,它較詩歌創作的“徒詩化”又邁進了一大步。如果詩歌的徒詩化還衹是顯示了詩歌創作的“文本化”,那麽將這些文本化了的作品搜集整理成集則預示了文人對自己及其他文人的創作已經有了較為充分的認可。這是個顯著的標誌,其不但顯示着人們接受“文學”程度的日趨深入,更表明“文學”這一文化類别的發展形勢發生了顯著的改觀,其在社會發展中獨立發展的事實已漸成眉目。

歷史上關於“文集”的發展歷程曾有過描述,如《隋書·經籍志》:

别集之名,蓋漢東京之所創也。自靈均已降,屬文之士眾矣,然其志尚不同,處於“不自覺”期的文學變革,欲觀其體勢,而見其心靈,故别聚焉,名之為集。辭人景慕,並自記載,以成書部(《隋書》卷三五《經籍志》(四),第1081頁。)。

這裏提出了“别集”創自東漢的說法。章學誠在《文史通義》卷三內篇三中有《文集》一節,其文曰:

集之興也,其當文章升降之交乎?古者朝有典謨,官存法令,風詩采之閭里,敷奏登之廟堂,未有人自為書,家存一說者也。自治學分途,百家風起,周、秦諸子之學,不勝紛紛;識者已病道術之裂矣。然專門傳家之業,未嘗欲以文名,苟足顯其業,而可以傳授於其徒,則其說亦遂止於是,而未嘗有參差龐雜之文也。兩漢文章漸富,為著作之始衰。然賈生奏議,編入《新書》;相如詞賦,但記篇目:皆成一家之言,與諸子未甚相遠,初未嘗有彙次諸體,裒焉而為文集者也。自東京以降,訖乎建安、黃初之間,文章繁矣。然范、陳二史,所次文士諸傳,識其文筆,皆云所著詩、賦、碑、箴、頌、誄若干篇,而不云文集若干卷,則文集之實已具,而文集之名猶未立也。自摯虞創作《文章流别》,學者便之,於是别聚古人之作,稱為别集;則文集之名,實仿於晉代(前揭葉瑛《文史通義校注》,第296頁。)。

根據實際的文集發展情況,《隋書》和《文史通義》的相關說法都有可進一步探討的餘地。對此,朱迎平總結說:“建安時期確已誕生了有實有名、名副其實的文集,包括總集和别集。”(《六朝文學專科目錄輯考》,見朱迎平《古典文學與文獻論集》,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6頁。)朱迎平的說法是有依據的,除了有前述的史料支撑,曹魏時期文學所發生的實質性變化,正是文集發展出現改觀的前提性背景。文集發展的這一變化正是文學創作、文學傳播實現以文本樣態為主導情形的進一步深入發展,文集發展的這一變化出現在曹魏時期,並不是偶然的。

文會成為文人生活中很常見的現象,又在此氛圍當中,人們對“文學”狀況開始進行多方面關注和探討,文集的編撰和文學批評都相應有了較為集中的出現和發展,一切都表明,此時期的“文學”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它已經變成日常生活中一種較為普遍的文化行為,得到了人們較為廣泛的認同。“人人自謂握靈蛇之珠,家家自謂抱荊山之玉”,“咸以自騁驥騄於千里,仰齊足而並馳”,諸家是頗以之為能的。其他如《與楊德祖書》中,陳琳“自謂與司馬長卿同風”,曹植批評他的辭賦,他卻“反作論盛道僕贊其文”,如果没有對辭賦的接受和認同,往往需藉助強勢的外力促動來完成,他是不大可能以自己的作品沾沾自喜,並作論宣揚曹植“誇讚”其文的。該書中還提到了丁廙要曹植幫助修改文章,並云“文之佳麗,吾自得之”,已在積極領會“文學”本身的東西,如果没有認可的前提,大概也不會有此一舉。

二、曹魏時期文學傳播方式變遷所反映的社會文化結構的歷史變更

漢代“獨尊儒術”以來,經學變成了思想文化的主導,人們的文化結構形成了“一元化”結構模式。虽然当時人們的文化結構中还存在其他的文化成分,但是由於經學的“獨尊”,其他的文化成分,尤其是辭賦等,人們衹以之“聊以遊意”而已,并不以其為意。所謂“文化知識結構變遷”,主要就是指這樣一種狀況:儒術“獨尊”的“一元化”格局開始鬆動,其他的文化成分,尤其是“文學”,在文化活動中逐漸活躍起來,漸漸為人們所接受,在社會文化結構當中,“文”逐漸成為重要的、為人們所認可的文化部類。這裏的“變遷”就是在這個意義上而言的,不但是指經學獨尊格局已被打破,而且相應地,其他的文化勢力,尤其是文學,有了長足的發展。經學獨尊的文化格局在漢末曹魏開始被打破,這已是人所共知的歷史事實,這也不是此處討論的重點,這裏是要着重指出這一社會文化結構中“文學”的變化、增長情況。

文化結構發生這種變化與支撑該文化結構形成之人群的分化有關。正如前面所論,藉助曹魏提拔寒素的歷史契機,“文士”受到重視,得到較為普遍的提拔,並形成了佔有一定社会位置、具有一定勢力的政治群體。他們重才情、尚文辭,並以之為資本,在現實生活中炫耀之、推重之,以與士大夫群體經禮自重的文化傾向抗衡,並且,這一傾向在社會上初步形成了相對明顯的群體文化特徵。在這一背景下,“文學”自然逐漸改變了原來被輕視、無人以為重的狀貌,而在多方面取得發展,在取得自身的發展的同時,也預示着社會的文化結構在相應地發生變化。

反映文學發展帶動社會文化結構產生變化,文學傳播不能不說是一個極佳的考察角度。作為文化類型之一的“文學”,其發展壯大是一個不斷運動的過程,考察其運動傳播的狀況,頗能反映文學在某一時期的發展幅度,相應地也略可推知文學變化在整個社會文化結構中的構成情況。

與兩漢時期文學被視為“小道”、文士地位偏低的情況相比,曹魏時期的文學狀況發生了極大的改變。除了下一章要論述的曹魏文學創作局面發生了較大的改變之外,從文學傳播的某些方面更容易發現曹魏文學發生改變的事實。如上面敍述的文學活動較為集中和普遍的情況,能够典型反映文學已在社會上延展開來的發展事實。標誌性的變化是文學文本傳播主導地位的確立,其意義已經不僅僅在於揭示了文學開始更大程度上依照自身的邏輯進行發展,更表示了藉助文本,文學開始可以更為廣泛、更為普遍地傳播,其所啟動的文學發展步伐是具有跨越意義的。

正是基於這樣的發展背景,文學在社會文化結構中的勢力、地位開始壯大和提高。曹丕在《典論·論文》中所謂的“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是這種改變的最響亮的一記號角。而且曹丕的這一聲呐喊並不是孤寂之音,其弟曹植同樣有足相媲美的認識(參見附錄《曹植所言“辭賦小道”辨》)。兄弟二人相同的認識說明,這種認識和覺悟絕不僅僅是某個體的特例,而是反映了一個時期一定層面上的社會整體確認。眾所周知,自西漢武帝以來,“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就一直是經學的專利,衹有經學纔有資格擔當這樣的使命,在東漢的中後期,“文章”的地位逐漸有所提升(如王充《論衡·書解篇》:“漢世文章之徒,漢末的文學變動即是如此。,其材能若奇,其稱不由人。世傳《詩》家魯申公,《書》家千乘歐陽、公孫,不遭太史公,世人不聞。”(前揭《論衡校釋》,第1151頁)這裏不純粹是突出“文章”,而是在比較“世儒”和“文儒”,前提還都是“儒者”,作者認為善“文章”之儒者不比“世儒”低,某種意義上還是提高了“文”的地位。),但文章被明確提升到與“經”同列,且這樣的“文章”中竟鮮明地包含着“詩賦”,這不能不說是到曹魏時期纔產生的特殊文化景觀。曹丕兄弟的這種認識並不是什麽時代巨人的超前思維,而是對當時的文人及他們所從事的文事在實際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的概括。二人是曹氏政治陣營的核心成員,他們對曹氏的政治、文化策略有着深刻的理解,他們的身份也使他們有為之鼓與呼的責任;二者又是文壇翹楚、文人領袖,他們對文學的功能和作用有更為深切的感悟和把握,同樣的論調和行為同時出現在曹氏兄弟的身上,是不足奇怪的,这正與時代的整個文化形勢相映襯。曹氏陣營“尚文辭”的整體文化策略及其對文人的廣泛搜羅、全面任用等,已經在社會中造成了“文士”可以因文而顯,可以與儒士共進“同尊”的現實發展格局。經過曹氏父子為首的建安文人的共同努力,文學的創作局面、文學在社會的傳播發展局面等已在社會中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對這一狀況進行理論上的概括、總結並進而推廣之,已是勢在必行,曹氏兄弟之論可謂適時而出。

“文章不朽”論的意義和影響,人們已經談得太多,這裏亦不多講,需指出的是,曹植、曹丕二人的認識和論斷明確地昭示了社會文化的構成中,“文”之成分與影響發生巨大改變的事實,二人能做如此的理論提升,除與他們特殊的地位和才華有關外,最重要的影響還是來自現實中相關文化現象的蓬勃發展,這是他們得出結論的現實土壤。與人們原來的文化結構中唯儒術“獨尊”、“文學”從未入流的情況相比,此時期“文學”已經成為一種逐漸壯大、活躍的重要成分加入到了人們文化結構的組合當中,“文學”已經取得了一定的地位和身份,可以用以表現才情,表達思想,而不再是“厥品甚卑”、被人輕視的下層文化。後世的“文學”真正走上自我發展之路,即“自覺”,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所以,“建安文學”在古代的文學發展歷程中,是處在一个轉關的位置上的。

小結“鴻都門學”及曹魏政治帶動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