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论宋元时期的中日文化交流及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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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元代社會經濟 政治對文學的影響(2)

理學的理論,較爲適合封建統治者的需要,所以“時君世主,欲復天德王道之治,必來此取法矣”(《宋史·道學傳》。)。對入主中原的元朝統治者來說,也必然需要理學的觀點。忽必烈是一位爲理學的廣泛傳播作出重要貢獻的人物。他崇尚儒家學說,任用各族儒士,注意用儒家經籍教育培養蒙古子弟。在忽必烈的提倡下,他身邊的主要謀臣大多不僅尊信理學,而且本身就是著名的理學人物。以程朱理學爲主要内容的儒學觀念逐漸被元朝統治者所接受,並推廣應用,爲理學在全國的廣泛傳播和迅速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元仁宗延祐年間(1314~1320),元朝統治者恢復科舉取士。仁宗是元代帝王中有較高漢文化修養的皇帝,他即位後革新政治,標榜儒學,並深悟理學之要領,認爲“所重乎儒者,爲其握持綱常”(《元史·李孟傳》。)、“明心見性,佛性爲深;修身治國,儒道爲切”(《元史·仁宗本紀》。)。爲表示對儒家先賢的崇奉,仁宗還命國子祭酒前往曲阜,以太牢祭孔子。科舉考試從《大學》、《論語》、《孟子》、《中庸》内設問,並用朱熹章句設問。從此之後,研學朱子學的文士迅速增加,儒學在社會上得到了空前的繁榮,爲理學在更大範圍内傳播提供了更爲寬鬆的環境。元末的朱升、宋濂、劉基等一大批理學名士後來成爲明初的理學傳授者和學術中堅人物,與元朝統治者把程朱理學定爲“官方哲學”的政治大環境是密不可分的。

元代理學直承兩宋理學,就總體而言,其天道觀、心性論、知行觀等等都是旨在論證封建倫理綱常的合理性。元代理學家同樣都十分看重《四書》、《五經》,講究儒家經義,探究義理之學,堅持儒家傳統的道德修養方法。

元代理學與宋代理學之間也存在不同之處,其中的一個主要区别是,由原來的朱、陸之爭逐漸趨於朱、陸和會。兩家互補短長的合流,既減少了學問的空疏,又具有了篤實的氣象,對後世影響極大。如明代王陽明的學說即是既以陸學爲宗,又融合了朱學的一些内容,從而形成了博大、精細的王學體系。

元代理學對於宋代理學而言,不僅僅是繼承,而且有所發展。它不但彌補了宋代理學中的某些不足,而且也爲理學在明清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思想基礎和社會基礎,在中國哲學思想史上具有較高的地位。

§§§第三節少數民數文化的進一步發展

元朝統治者以非漢族的身份入主中原,在中華民族的發展史上尚屬首次,因而他們對少數民族的地位問題也就格外關注。蒙古統治者把境内的百姓人爲地劃分爲四等,在民族觀念上極力高揚少數民族的歷史地位。

蒙古先人有修史記事的傳統,在入主中原之前,蒙古統治者便已編撰了《蒙古史》。元朝建立後,屢屢提出修遼、宋、金三史的建議,中統二年(1261)七月,“初立國史院,三鶚請修遼、金二史。……乞以右丞相史天澤監修國史,左丞相耶律鑄、平章政事王文統監修遼、金史,仍採訪遺事。並從之”(《元史·世祖本紀》。)。但因正統問題而長久爭論不決,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脫脫爲修遼、宋、金三史的總裁時,纔獨斷“三國各與正統,各繫其年號”。從此三史正統之爭纔告結束。脫脫此舉,既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漢族儒生士大夫的傳統正統情感,又使遼、金非漢族王朝獲得正統地位。從保存史料這一角度來看,脫脫的做法無疑是正確的。在關注少數民族政治文化地位的決策意向影響下,少數民族文化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發展着。

元代的語言文字。蒙古語屬阿爾泰語系蒙古語族,大約出现在公元六至九世紀。“在成吉思汗的蒙古國建立之前,歷史上還不存在蒙古這樣一個具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和共同文化的民族共同體。”(參見亦鄰真《成吉思汗與蒙古民族共同體的形成》,《内蒙古大学学报》1962年1期。)成吉思汗曾經試行以畏兀兒字母拼寫蒙古語的文字。忽必烈建立元朝之後,由於蒙藏關係密切,便由帝師八思巴創制了用梵藏字母拼寫一切文字的蒙古新字(後稱蒙古國字),這種新字俗稱八思巴字,由母音十個、子音三十二個,共四十二個字母組成。元成宗時,國師搠思吉斡兒推出《心箍》一書,制定了規範的蒙古字正字法和書畫語言。蒙古新字頒行後,蒙古學者以此爲工具撰寫了《元朝史》、《蒙古源流》、《蒙古黃金史》三大歷史著作,翻譯了《亞歷山大傳奇》等國外名著及漢文典籍《資治通》、《貞觀政要》、佛教經典《帕拉締穆卡西》,這些都證明了蒙古新字可以作爲溝通蒙、漢文的工具。蒙古新字的創制和發展,有力地促進了蒙古語言的統一和民族的形成,推進了蒙古族文化的發展。

契丹王朝建立後,曾創制過契丹大字和契丹小字兩種不同類型的文字,以適應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據王溥《五代會要》記載:“契丹本無文紀,惟刻木爲信,漢人陷番者以隸書之半,就加增減,撰爲胡書。”此後,歐陽修在《新五代史》中也說:“至阿保機,稍並服旁諸小國,而多用漢人,漢人教之以隸書之半增損之,作文字數千,以代刻木之約。”從這段記載可知,耶律阿保機在漢人的幫助下,是以隸書增減制成契丹文的。《遼史》對此記載較詳:“(神冊)五年(920)春正月乙丑,始制契丹大字……九月……壬寅,大字成,詔頒行之。”(《遼史·太祖本紀·下》。)契丹大字從開始制字到頒行全国,衹用了不到一年的時間,其速度還是較快的。

契丹小字的創制者是叠剌,他是耶律阿保機之弟,“字雲獨昆……性敏給……回鶻使至,無能通其語者,太后謂太祖曰:‘叠剌聰敏可使。’遣迓之。相從二旬,能習其言與書,因制契丹小字,數少而該貫”(《遼史·皇子表》。)。從契丹大、小字來看,“兩種契丹文字除了有不少直接借用漢字的字形外,即便與漢字不全相同的字,其形體特徵、筆畫走向,也是套取漢字而來,很像漢字的偏旁部首。從契丹造字的史實不難看出,中原文化對邊區兄弟民族文化的深刻影響和祖國各民族間文化交流的悠久傳統”(清格爾泰、劉鳳翥、陳乃雄、于寶林、邢復禮:《契丹小字研究》第5頁,中國社會科學岀版社1985年版。)。

契丹大字與契丹小字應該說是漢人與契丹人共同努力的産物。

女真人長期受契丹人的管轄,因此受契丹文化的影響較深,這種影響浸潤到多個方面,當女真文還没有問世的時候,便使用契丹文字,“金人初無文字,國勢日強,與鄰國交好,乃用契丹字”(《金史·完顔希尹傳》。)。“女真初無文字,及破遼,獲契丹、漢人,始通契丹、漢字,於是諸子皆學之。”(《金史·完顔勖傳》。)女真人學習契丹文、漢字,說明契丹、宋朝的文字在女真人中産生了巨大影響。

阿骨打建立金國後,女真人有了自己的國家,於是女真文便應運而生,“太祖命希尹撰本國字,備制度。希尹乃依仿漢人楷字,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國語,制女真字。天輔三年(1119)八月,字書成,太祖大悅,命頒行之”(《金史·完顔希尹傳》。)。女真文在很長的時間内與漢文之間不能直接對譯,需要以契丹文字爲媒介。金朝在相當長的時間内也同契丹文一樣,岀現了女真大、小字與契丹字並存的局面。

金世宗完顔雍時期,爲推廣女真字,朝廷專門作出一系列的規定。大定四年(1164),世宗命頒行用女真大、小字所譯的經書,不久又創辦女真字學校,後來科舉考試也用女真文字了。金朝滅亡之後,隨女真貴族遷入中原的女真人,因長期與漢族雜居,一舉一動都必須使用漢語、漢字,在這種環境中,女真文、女真字便被摒棄不用了。到明朝正統十年(1445)左右,在中國流行了三百二十七年之久的女真文便完全廢棄了。

地處中西交通要道的西北畏兀兒地區,文化素來發達。畏兀兒族很早就創制了本民族的文字,爲契丹、蒙古族後來創制文字提供了依據。畏兀兒人中有不少精通畏兀兒字並兼通多種民族語言文字的文士。蒙古建國後,畏兀兒人多受蒙古統治者的器用,擔任文化方面的要職。近年來的敦煌考古發掘出了十四世紀時的數百個回鶻文木刻活字,木刻活字的廣泛使用,反映了当时畏兀兒文化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出現了文字學家搠思吉斡節兒、翻譯家安藏劄魯達思、史學家廉惠山海牙、文學家貫雲石、農學家魯善明等一大批畏兀兒民族的學者。用畏兀兒文字寫成的傳世之作《福樂智慧》、《馬斯可汗傳》、《真理入門》等在元代畏兀兒地區廣爲流傳。

西夏被蒙古人滅亡之後,曾經在西夏使用、流傳過的西夏文已逐漸被人遺忘。直到清代史地學家張澍重新發現西夏文後,纔引起了專家學者們的注意。

關於西夏文的創制,至少有如下三種說法:

(1)李德明創制

《遼史·西夏傳》載:

[李繼遷]子德明,曉佛書,通法律,嘗觀《太一金鑒訣》、《野戰歌》,制番書十二卷,又制字若符篆。

(2)李元昊創制

《宋史·夏國傳》載:

元昊自制番書,命野利仁榮演繹之,成十二卷,字形體方整類八分,而畫頗重複。教國人紀事用番書,而譯《孝經》、《爾雅》、《四言雜字》番語。

(3)遇乞創制

《夢溪筆談》載:

元昊果叛,其徒遇乞先創造番書,獨居一樓上,累年方成,至是獻之。上面三例所提到的“番書”,便是指西夏文了(關於西夏文與“番書”的關係,參見任崇岳主編《中國文化通史》“遼西夏金元卷”第146頁,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2001年版。)。

西夏文的産生,與當時的時代背景有關。而西夏文的應用,也爲西夏政治和文化的發展提供了契機。西夏被蒙古人滅亡之後,西夏文並未隨之消失,仍在原西夏地區流行。蒙古人稱西夏爲河西,因此西夏文便被稱爲“河西字”。明代以後,西夏文便湮没無聞了。從元昊時創制西夏文開始,到明末爲止,西夏文流行、使用了五個世紀之久。

藏族文化在元代也有重要發展。正是在元代,蒙族與藏族結成了特殊的歷史關係。從忽必烈開始,元代帝王都推崇藏族黃教,尊喇嘛爲帝師,以喇嘛教爲國教。藏文英雄史詩《格薩爾王傳》於元代基本形成,並傳入蒙古地區,蒙古族又在續編、說唱中賦予它本民族的文學特色。藏醫、藏式寺院、藏寺佛塔不僅在藏族本地區有了新的發展,而且也廣泛傳入中原内地,爲中原文化增添了斑斕的色彩。

其他如雲南等少數民族也都有用本民族文字撰寫出了歷史文化典籍。

元代少數民族文化發展的幅度與速度,爲前朝各代所遠不能及,這些特點構成了元代文化的一大特色。

§§§第四節中外文化的相互融合

蒙古統治者建立元朝之後,中外文化交流之廣泛、影響之深遠,超過了我國歷史上的任何時期。成吉思汗所建立的龐大帝國使歐亞大陸的大部分地區都處在了其統治之下,各國從前的疆界完全被掃除。在空前遼闊的帝國疆域内,元朝統治者建立起了完善的驛站制度,從元大都或中國其他城市到中亞、波斯、黑海以及俄羅斯和小亞細亞各地,都有驛道相通。窩闊台時期的和林與忽必烈時期的大都,處在了國際交通網的中心。忽必烈定都大都後,亞、歐各地的貴胄、官吏、衛士、傳教士、天文學家、陰陽學家、建築師、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樂師、美工、舞蹈家等各色人等也都彙集於此。在空前開放的文化交流格局中,中華文化與外域文化的交流絢麗多彩地展開了。

一、天主教的傳入與伊斯蘭教的發展

元帝國對歐亞大陸的征服,使中國西部和北部的邊界實際上處於了開放的狀態,阿拉伯、波斯和中亞的穆斯林大規模地遷徙中國,伊斯蘭教開始在中國迅速地傳播開來。

伊斯蘭教是七世紀阿拉伯人穆罕默德創立的宗教,唐時雖已傳入中國,但勢力不大。“蒙古幾次西征後,中西交通非常發達。中亞和西亞的回回人通過各種途徑(被俘、投降、經商、求官、應召)大批來華,其中不僅有商人,還有工匠、技師、軍官、士兵、教士、貴族、平民、婦女等各色人。其中不少人在政治上取得了較高的地位。”(楊志玖:《元史三論·元代回回人的政治地位》第246頁,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爲太宗理財的奧都剌合蠻,丞相祃祃、阿合馬,治世能臣賽典赤·贍思丁等人都是回回人。

元代進入中國的穆斯林,多爲隨軍征戰的士兵和工匠,他們南征北戰,多數未帶家眷,來華後隨地擇偶,通婚融合者劇增。他們不僅在東、西、北邊疆居住,而且也來到内地的陝西、河南、山西、雲南等地。元代穆斯林的社會地位也頗爲優越,其政治地位雖居於蒙古人之下,但權勢還是比其他民族要大些。元代移居中國的波斯人和阿拉伯人,數量十分可觀,他們屬於色目人,通常被稱爲“回回”。

元代“回回遍天下”(《明史·西域傳》。),凡回回人幾乎都信仰伊斯蘭教,極少有例外。這一方面是回回人善於經商,多奔走四方;另一方面是因爲元朝政府對宗教採取了兼容的政策,使得伊斯蘭教得以在全國傳播。隨着回回民族的形成,伊斯蘭教在全國傳播的規模更大了。十一世紀時,新疆伊斯蘭教僅限於西南一隅,但到了順帝至正二十五年(1365),伊斯蘭教已風靡天山南路。忽必烈之孫阿難答是虔誠的回教徒,他自幼受到一回教徒的撫養,“歸依回教,信之頗篤。……所率士卒十五萬人,聞從而信教者居其大半”(《多桑蒙古史》第三卷第六章第340頁,馮承鈞譯,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年版。)。隨着伊斯蘭教廣爲傳播的足,伊斯蘭教的禮拜寺也在全國各地陸續修建起来,除了著名的長安清教寺、廣州懷聖寺、泉州清淨寺之外,在燕京、和林、杭州、鄯闡(昆明)等地,也都建有著名的教寺。在宗教建築上,中國内地的清真寺大都擺脫了阿拉伯和中亞的建築模式,而採納了中國傳統的合院建築樣式。在宗教習俗上,中國穆斯林稱穆斯林的傳統節日“古爾邦節”爲“忠孝節”,顯示出中國傳統文化對倫理親情的格外注重。在宗教體制上,中國穆斯林推岀教坊制,所謂教坊是以一個清真寺爲中心的穆斯林聚居區,它由該地區的全體教徒組成。教坊既是一個獨立的、地域性的宗教組織單位,又具有鮮明的封建性,其體制是伊斯蘭教與中國封建制度相結合的産物。伊斯蘭教的中國化,不僅對我國回回民族的形成與發展,而且對其他一些少數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産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與此同時,元代穆斯林對中國文化也同樣做岀了巨大貢獻。這些貢獻表現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等多方面,且早已爲後世所重視,同樣也對中國文化産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二、中外科學技術的交流

隨着中外文化交流的進一步擴大,外國科學技術也開始向中國輸入。當時輸入的科學技術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天文

忽必烈建立元朝之後,其帝國疆域異常龐大,爲中外科學技術交流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元代對外部世界的大規模開放,使大批中亞波斯人、阿拉伯人遷居内地。在這些人之中,有不少科技方面的人才。當時文化發達水平與元朝並駕齊驅的阿拉伯科學技術便是以這些人爲媒介,传入中國科技界的。

阿拉伯的天文學十分發達,元朝統治者和科學家對此都十分重視。公元1220年,耶律楚材在隨成吉思汗西征時,曾制《西征庚午元曆》進獻給成吉思汗,但未被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