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孝道文化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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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漫谈孝道——“孝”是人类独有而永恒的伦理和行为(2)

文章开始说:孔子在家闲坐,学生曾子坐在旁边侍候。孔子问:古代的贤明君王,有最高的德行和最重要的道理,你知道吗?曾子赶紧站起来回答说:我不聪敏,怎么能知道?孔子就讲: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是一切教化的源泉。并叫曾子坐下听他细讲: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是说我们的身体哪怕是头发和皮肤,都是从父母那里得到的,要尽量珍惜爱护,使其不受伤害,是行孝的开始。天下的父母无不希望子女健康成长,为人子者难道能以病残之躯使父母无忧而高兴吗?瞎眼、跛足能更好地报效社会和国家吗?所以从小就要保护身体,以健全的体魄去孝养父母,报效社会和国家。对此决不应理解为教人贪生怕死,畏缩不前,否则就曲解了孔子本意。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这是说我们成人后,事业有成、行为仁德能扬名后世,使父母也获得荣耀,这就是行孝尽善尽美的终极目的。天下父母无不以子女能事业有成、德行高尚为最大心愿,希望从子女处得到钱财总是十分次要的,为子女者不可不体察此情。所以行孝不仅要使父母衣食不缺,还重在有无怨恨的“敬心”并能尊重顺从父母意愿,使其“无忧”。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是说,一个人行孝,是从青少年在家孝敬侍候父母开始的,成年后进入社会,应移“孝”为“忠”,侍候君王,为国效劳,使自己老年时能功成名就,成为名垂青史的人。这就是孝道的全过程。

通过第一章的解读,《孝经》的宗旨和大意已明白。其后内容有:

天子应率先垂范,用孝道等德行教导百姓,以孝治天下。诸侯应做到,在上不骄,谨慎节约,满而不溢,长守富贵,方能保其社稷。卿、大夫应做到,遵守先王法度,言无过失,行无怨恶,方能守其宗庙。士人应做到,要如同侍候父亲一样侍候母亲和君王,不失忠顺以侍候上级,才能保其禄位,守其祭祀。庶人应做到,顺应天时地利,不误农时,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孝经》力主“以孝治天下”,《广要道章》中指出:“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这是说,要教导民众相亲相爱,没有比推行“孝道”更好的办法。要教导民众礼貌和顺,没有比推行“悌道”(尊敬兄长和上级之道)更好的办法。要移风易俗,没有比推行“音乐”(包括各种文艺手段)更好的办法。要使执政者安心,民众守法,没有比推行“礼节”更好的办法。什么是“礼节”?相互尊敬就是礼节。《孝经》安定、和谐社会之功能已不言而喻。《论语》云:“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又云:“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儒家以孝、悌为人伦之本,能协调化解人际矛盾,以求社会和国家和谐安宁。

《孝经》的“谏争章”,曾子对孔子说:关于慈爱、恭敬、安亲、扬名,这些根本道理我都听了,现在冒昧请问:“子从父之命,可谓孝乎?”这是说:儿子只要服从了父亲的命令,就是孝道吗?“子曰:‘参,是何言与!是何言与!’”孔子激动地讲:曾参啊,这是什么话!这是什么话!孔子接着讲:“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这是说:古时的天子,只要有七个敢于直言诤谏的臣子,哪怕无道昏庸,也不会失去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这是说:士人如有诤谏的朋友,就不会失去好名誉,不至于身败名裂。“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这是说:父亲如有诤谏的儿子,就不会做不仁不义之事。

“故当不义,则子不可弗争于父,臣不可弗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命,又焉得为孝乎?”这是说:遇到父亲和君王不义,儿子不能不向父亲诤谏,臣子不能不向君王诤谏。所以遇到不义就应诤谏。盲目唯命是从地执行父亲之命,怎么称得上孝道呀!

可见孔子主张的忠孝,不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愚忠愚孝。这对高高在上,不体察下情,听不进反对意见的人,难道没有警示和启迪作用吗?

“事君章”又说:“子曰:君子事上,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这是说:有道德的贤能之人,对待上级和长辈时,在朝堂上,思进取而守职尽忠,退朝在家应思考如何补救过失。顺从上级和长辈美好的言行,挽救上级和长辈丑恶的言行,这样上下级就能相亲和睦了。这是何等开明周全的见解啊!不难看出《孝经》是儒家全面总结、升华三皇五帝以来人伦教化的精粹之作。

孟承孔道。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离娄》云:“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可见孔、孟提倡君臣父子应平等互敬,其治国之道“以民为本”的民主思想十分鲜明,比之西方文艺复兴和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民主思潮也不逊色。孟子主张“事亲养志”的孝道,还特别讲了曾子养其父曾皙重养志、其子曾元养曾子重养口体,两者效果不同的故事以告诫世人。这与孔子在《论语》中指出的“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即对父母缺乏敬心,只作物质供养,无异于养牛养马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当今有人供养父母不如养宠物尽心尽责,而且这种人为数不少,难道不应认真反省这一现状吗?

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为祖国培养出过无数情操高尚的贤能志士和国家栋梁,也是当今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19世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他的《法的精神》中写道:“中国的立法者们认为政府的主要目的是帝国的太平。在他们看来,服从是维持太平最适宜的办法。从这种思想出发,他们认为应该激励人们孝敬父母;他们并且集中一切力量,使人恪守孝道。他们制定了无数的礼节和形式,使人对双亲在他们的生前和死后,都能恪尽人子的孝道。尊敬父亲就必然和尊敬一切可以视同父亲的人物,如老人、师傅、官吏、皇帝等联系着。对父亲的这种尊敬,就要父亲以爱还报其子女。由此推论,老人也要以爱还报青年人;官吏也要以爱还报其治下的老百姓;皇帝也要以爱还报其子民。所有这些都构成了礼教,而礼教构成了国家的一种精神。”孟德斯鸠对中国“孝道”的宗旨、内容和表现形式的理解和评价是较准确而积极的,所以我们对中华孝道这一“东方文明”,只要下一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工夫,再加以继承和发扬,必将受益良多。

三、中华孝道再放光芒

我们伟大的祖国是历史悠久、民族文化传承不断的文明古国,也是“孝”文化的故乡。但因近百年的历史和政治原因,使民族传统文化形成了巨大断层,“孝”理念和“孝”实践都急剧淡化。现今百岁以下之人,都是断层中人,笔者身处其中,对此感触亦深。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非剥削阶级之人若言孝道,则被讥之为“封建意识浓厚”;出生剥削阶级之人若有孝行,则斥之为“阶级立场未转变的剥削阶级孝子贤孙”。“文革”十年摧毁民族传统文化更是登峰造极,毁古籍、烧族谱、拆祠庙、挖祖坟。已陷入混乱和僵局的“文革”后期,还在大吼“批林、批孔、批周公”,致使国人羞谈孝道,怕谈孝道,“孝”竟成了忌讳和贬意之字词。造成了大陆孝道之风气,逊色于港、澳、台以及海外华人集中的地区甚至日本、韩国等邻国这一不争的事实。但可喜者有三:一者,中国孝道根基雄厚,虽八级地震亦难全摧;二者,官方压抑之时,民间传承未断,家家户户无不教育子孙孝顺,“二十四孝”之类的故事在民间仍讲个不停;三者,中共十三大之后,快速拨乱反正,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而提出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真可谓衣食足而礼义兴。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版了大批“十三经”之类的民族传统文化书籍以及道藏、佛典。今人的研究成果也不断涌现,近年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也多有弘扬传统文化的栏目,于丹、易中天等一大批填接“断层”的勇士学者登台演讲。于丹的《〈论语〉心得》火暴热销,海外的“孔子学院”有如雨后春笋,这表明中华文化有强大生命力,当今国人和老外皆很欢迎,此乃中华文化复兴之兆!

我国目前人口老龄化状态是“未富先老”,加之农村广大这一国情,“家庭养老”将是我国很长时期的主要养老形式。笔者认为家庭养老贵在有“敬心”,各家的物质供养其优劣定有差异,但“敬心”不能有差异。民间流传一副既俏皮又富哲理的对联:“百行孝为先,论心不论绩,论绩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绩不论心,论心亘古无完人。”在行孝中要做到始终都有“敬心”是十分困难的,所以《论语·为政》云:“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孔子讲的“色难”其义有二:一者,承色为难,意为观父母喜怒之色而顺其心是很难做到的;二者,在父母面前长期保持和颜悦色很难做到。大足宝顶石刻中的《父母恩重难报经变相》也强调“观喜怒常不犯慈颜,非容易从来谓色难”,甚至借助鬼神“父母如忧念,乾坤定不容,人间遭霹雳,地狱饮洋铜”。古人之所以如此,因世人多未解“孝敬”、“孝顺”两字连用的真谛。今常见有青年人,强求父母充当保姆,为自己带小孩,使二老分居,而且要妈不要爹,或粗暴干涉父母婚姻,或因划分遗产使父母为难等,恐多为不明“敬”、“顺”二字所致。

推行孝道,父母为子女做表率至关重要。常言道“屋檐水点点滴”。有一则外国童话说:有一个父亲叫儿子和他一道,用一个筐把年迈体弱的祖父抬到海边去甩掉,甩后父亲转头就走,儿子却在收筐,父问收有何用?子答:待你老时好用,省我另找费事。父闻子言大为彻悟,急与儿子细心将祖父抬了回去。笔者儿时从母亲口中学得一儿歌,至今能背诵,歌云:“梁上有双燕,翩翩雄与雌,衔泥两椽间,一巢生四儿。四儿日夜长,索食声孜孜,青虫不易捕,黄口无饱期。……辛勤三十日,母瘦雏渐肥,喃喃教言语,一一刷毛衣。一旦羽翼成,引上庭树枝,举翅不回顾,随风四散飞。雌雄空中鸣,声尽呼不归。……燕燕尔勿悲,尔当返自思,思尔为雏日,高飞背母时,当时父母念,今日尔应知。”近日于电视中常见一广告:一中年妇女,为母亲打水并洗脚,儿子见后便十分吃力、踉踉跄跄地也端一盆水来,稚声叫:“妈妈洗脚!”父母身教重于言教,行成孝道“家风”必不可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1996年10月1日施行,在我国“孝道”文化史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法既有传统继承又有时代创新,“中国特色”和“现实所需”都很鲜明,是我国推行社会主义“新型孝道”的国家意志和法律依据。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新型孝道”之花,定会迎风绽放,越开越艳。

(郭相颖:原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