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新国学(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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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神童”時代(上):楊億(2)

楊億《偶興》詩云:

芳蘭滋九畹,蕭蒿亦旁植。威鳳翔丹山,鴟梟猶接翼。雅琴歌南風,蛙鳴不容息。驪珠媚清川,魚目光激射。薰蕕豈同器,雲壤自懸隔。咄咄來逼人,薨薨止於棘。發蹟由屠沽,操心希桀跖。天形固殘毀,吏曹嘗擯斥。很羊遠刀杌,黠馬委銜策。心同溪壑險,惡比丘山積。天聽本聰明,神道尤正直。當用禦魑魅,豈令為鬼蜮。舂喉魯陽戈,鉤頸子雲戟。肉委餓虎蹊,屍投窮髪北。饑鷹礪吻啄,猰貐磨牙食。魂氣縶酆都,膏血塗荒磧。去草絕本根,決疽恣針石。所居必汙瀦,遺種盡刳剔。渠魁已殲殄,非類彌怵惕。稂莠既芟夷,善苗漸滋殖。君子益知命,視履如平昔。小人競革音,滅身在漏刻。堯民率可封,湯網從此釋。永躋仁壽期,共造華胥域。

此詩見《武夷新集》卷一。這個集子裏的詩歌與《西昆酬唱集》確實呈現著不盡相同的面貌,讓我們可以看到以文采華麗著稱的“西昆體詩人”的另一面。但無論如何,大部分作品仍表現出遣詞造句的精美和溫文爾雅的書卷氣,只有這首《偶興》顯得非常特別。楊億在這裏表達的是對某一個壞人的極度痛恨,開篇的八句就用四個比喻,寫這個壞人混在好人當中;然後寫壞人的劣蹟,全然不是溫文爾雅的貶斥,而是破口大駡;更為怵目驚心的是“當用禦魑魅”以下對壞人的詛咒,要用武器將他殺死,並把屍體投到荒野去喂各種兇猛的動物,連魂魄到陰間也要囚禁起來,而凡留有其人遺蹟的地方都要徹底清剿,其同類都要遭受毀滅。無所不用其極的言辭,簡直令人不忍卒讀——人與人之間的怨恨,竟可以到達這種程度!究竟是什麽人給這位“神童”帶來如此巨大的心理創傷?

依《武夷新集》的編次順序,楊億此詩作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秋後,作者時在處州(今浙江麗水)知州任上。曾棗莊先生《論〈西昆酬唱集〉的作家群》一文注意到這首詩,謂楊億“在處州嚴懲了受賄為奸的酒案吏陳元凱”,因而作此詩,“集中表現了他那嫉惡如仇的精神”[12]。按,楊億在處州所作《郡齋即事書懷十二韻呈諸官》詩有自注云:“鹽酒案吏陳元凱受賕為奸,舞文變法,其事已敗。”(見《武夷新集》卷一)此當是曾先生所據。但是,認真想來,這位貪財的“鹽酒案吏”顯然不會是《偶興》詩裏痛恨之極的那個壞人,因為他無論如何不至於“操心希桀跖”、“惡比丘山積”,而懲罰一個小吏也用不上“天聽本聰明,神道尤正直”,更何況這小吏根本談不上是什麽“渠魁”。

李一飛先生的《楊億年譜》將此詩全文引錄,並云:“憂讒畏譏之思,抑邪扶正之志可見,而意深切,語隱約,已露西昆端倪。然係泛論抑或實指,俟考。”[13]按,此詩語意非常顯露,且一點沒有溫柔敦厚之氣,與西昆風格全不相似,李先生所謂的“端倪”,實在難以看到。在楊億所痛恨的對象不明的情況下,無論是“嫉惡如仇”還是“抑邪扶正”的說法,都過早地認同了楊億的立場。

今考詩中所云“天聽本聰明”,一般當指皇帝而言。由皇帝來處理的壞人,當然不會是偏遠小州的一位吏員,而是有著相當權勢的某個政治派別的首領,即所謂“渠魁”。“當用禦魑魅”,是說此人被貶竄,而“渠魁已殲殄”云云,則此人必是剛剛死去。綜合這些信息,筆者推論楊億所指的這個壞人應當是宦官王繼恩,《宋史》本傳謂其“咸平二年卒於貶所”,楊億想必是聽到了他的死訊,覺得出了一口惡氣,但餘恨未釋,所以寫了此詩來詛咒他的屍體、魂魄和黨羽。詩裏寫到這壞人“天形固殘毀”,可以證明他是宦官。

楊億何以痛恨王繼恩?這完全出於政治立場。王繼恩在太祖時代就參與宮內機要,太祖臨死之夕,王繼恩及時將太宗喚入宮中,使太宗有機會控制彌留之際的太祖,獲得皇位繼承權。所以,他一直得到太宗的信任。到太宗的晚年,他又在皇位繼承問題上自有主張,因為他同情太宗的長子楚王元佐,但太宗卻與寇准密謀,立了壽王元侃為太子(即後來的宋真宗),並派寇准的同年李沆去輔導太子。於是,王繼恩一方面爭取了李皇后的支持,一方面又與朝臣胡旦、李昌齡等聯絡,尋求廢立的機會。胡旦和李昌齡都是太平興國三年進士,而寇准、李沆則是太平興國五年進士,分別成為擁元佐和擁元侃派,明爭暗鬥。胡旦的同年馮拯首先向寇准發難,使太宗疑心寇准擅權,而本來被寇准提拔的參知政事張洎(楊億岳父),可能因看到王繼恩一派勢大,突然倒戈出賣寇准,致使寇准被貶出京。危急關頭,幸虧“大事不糊塗”的老臣呂端在太宗彌留之際用計誘捕了王繼恩,並控制了李皇后,才使真宗得以順利繼位。繼位之後,當然要貶斥王繼恩、胡旦、李昌齡等人,而呂端老病,相權實際上落入李沆手中,任其副手的參知政事向敏中、樞密副使宋湜,也是太平興國五年進士。李沆去世之後,寇准入朝繼為宰相,主持了“澶淵之盟”。後來寇准罷相,繼任的仍是其同年王旦。王旦不僅自己做了十幾年宰相,且令他的同年向敏中也一起當宰相,令他的盟友馬知節成為樞密使,在他死後仍掌握朝政,而在向敏中去世之前,寇准已經及時復相。所以,這個基本上由同年進士組成的政治集團,從太宗晚期到真宗一朝,始終在政壇上扮演著主角。而真宗之所以如此信任他們,當然因為他們本來就是太宗朝晚期的擁元侃派,雖然王繼恩曾使他們受到挫折,但在呂端的幫助下,他們仍獲得勝利。繼位之初的真宗說過一句話:“朕在宮府,多令楊億草牋奏,文理精當,世罕偕者,宜即加獎擢。”(《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四十一)這說明,楊億也早就投入擁元侃派的懷抱,與太平興國五年進士集團同氣連根。所以,楊億不但跟他的岳父張洎在政治上對立起來,那對立一派的“渠魁”王繼恩更是他的生死仇敵。《偶興》一詩為聞其死訊而作,可以無疑。

由於楊億在真宗繼位後馬上成為《太宗實錄》的主要撰修人,而這《太宗實錄》顯然成為此後有關史書的基礎,因此關於太宗晚期儲位之爭的紀錄當然都烙上最初的“秉筆”者楊億的褒貶痕蹟。宦官干政本來就令一般人反感,加上勝利者又是真宗一派,於是王繼恩自然成了十惡不赦的壞人。其實,在儲位之爭中支持皇長子,並不違背中國的政治倫理,問題的關鍵只在成功與否。儲位之爭本是最大的政治賭博,成則雞犬升天,敗則萬劫不復。“神童”楊億在二十出頭的年齡參與了這場驚心動魄的賭博,雖然獲得了勝利,但在《偶興》詩裏也可以看出他心有餘悸。當時王繼恩等人必然花樣不少,連真宗後來也回憶說:“當此之時,朕亦自危懼。”[14]真宗尚且如此,楊億就更不用說了。

《偶興》詩的表達風格不但偏離了楊億的通常作風,在北宋士大夫文學的整體中,也是頗為獨特的。從他本人的政治立場出發,當然不妨說成“抑邪扶正”或者“嫉惡如仇”,但如此激烈的詛咒,其實已不止是“如仇”而已。士大夫在“黨爭”中攻擊乃至咒駡政敵,固然是常有的事,但其言辭到達如此咬牙切齒的程度,則可謂絕無僅有。蘇軾在元祐年間所撰的貶責呂惠卿制書[15],是當時盛傳的駡人文字,駡得痛快淋漓,但與《偶興》詩相比,就是非常溫和的了。如果我們有興趣去作對比,楊億的這番詛咒恐怕還超過大部分南宋士大夫對“金虜”的痛斥。指出這一點,並不是要批評楊億用辭不當,而是要說明其心靈受到傷害的程度,與他處在那個年齡的承受能力實在相距遙遠。這當然是“神童”出身帶來的問題。楊億與真宗朝黨爭

在李沆的援助下,楊億在真宗繼位後只當了不到兩年的地方官,就被召回京城,出任要職,從諫官到知制誥,到翰林學士,他一直是李沆、寇准、王旦的得力助手。值得一提的是,在“澶淵之盟”時,他也跟著真宗和寇准到了前綫,負責起草文書的他肯定給寇准幫了不少忙。他們在真宗朝的“党爭”對手是淳化三年進士王欽若和丁謂。大概太祖、太宗朝尚有進士集團與開國功臣間的“黨爭”,至仁宗後則士大夫以不同的學術和政見立黨,而在真宗朝,“黨爭”的雙方只是不同年份的進士集團而已。由於王欽若和丁謂搞出了“天書”、“封禪”的鬧劇,所以史書上說他們是“小人”,而寇准等便成為“君子”,以同年關係黨同伐異的鬥爭被認作“君子小人之爭”,楊億也有幸而做了“君子”。不過,王欽若、丁謂雖然能使勇任大事、不拘小節的寇准罷相,也經常能欺負一下官位稍低的楊億,卻一直被老謀深算的王旦所壓制。有王旦的保護,加上真宗的念舊,楊億即便意氣用事,也不致於太吃虧。

局勢的變化導源于真宗朝後期上臺的一位厲害女性,就是章獻明肅劉皇后。《宋史》本傳稱:“真宗欲立為皇后,大臣多以為不可,帝卒立之。”按劉后之立在大中祥符五年(1012)之末,次年五月,就發生了翰林學士楊億擅自離開朝廷,到陽翟(今河南禹縣)去看望母親,繼而稱病家居的事。這一次出走事件,當然引起朝野譁然,而推究其內幕,卻與劉后相關。范鎮《東齋記事》卷一云:

祥符中,楊文公以母疾,不俟報歸陽翟。初,真皇欲立莊獻為皇后,文公不草詔。莊獻既立,不自安,乃託母疾而行。上猶親封藥,加以金帛賜之[16]。

按劉后原諡“莊獻”,慶曆四年改諡“章獻”[17]。楊億不肯起草冊立劉后的詔書,也被看作他不附權貴的正直表現,其實劉后出身微賤,家庭背景決非權貴。在宋代的政治語境中,詞臣不肯草詔,是表達政見的一種方式,就是反對立她為后。可見,《宋史》所謂“大臣多以為不可”,這些“大臣”便包括楊億。除了范鎮外,黃庭堅也提到此事,其《思賢》詩的序文云:

思賢,感楊文公遺事也。公事章聖,以直筆不得久居中。詔欲命公作某氏冊文,公不聽,卒以命陳公彭年。命下之日,全家逃歸陽翟。今者道出故邑,塚木合抱,想見風烈,故作是詩[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