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每天要懂的消费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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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电视购物广告瞄准消费者心理

心理学关键词:消费者六大心理

电视购物的兴起,给人们带来了一种新的消费习惯,面对遥远的可望而不可及的产品,为什么还是有很多消费者下单订购呢?这种看得到摸不着的远程购物,消费者又是怎样被打动的呢?它又有哪些消费陷阱呢?

陷阱1:利用拍摄、电脑“创造”广告视觉效果吸引消费者注意力

电视购物最常使用的手段,一是反复播放“轰炸”,赢得视觉效果。二是过分夸大产品功效或采用虚假的演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三是雇佣演员扮演消费者、专家,利用消费者、专家名义或形象现身说法。四是设置价格诱惑,刺激购买欲望。

陷阱2:利用“货到付款”变相剥夺消费者的验货权。

顾客付款后拆开商品包装,发现货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所定货物型号、款式、数量不符时,快递公司并非销售主体,因此概不负责。

所以,在购买方式上,消费者应选用货到付款的方式购买。当商品送到后,若发现产品存在瑕疵、损坏或者功能不全,应拒付货款和拒绝收货,以避免权益受损。

陷阱3:不提供经营者名、址,消费者难维权。

一些电视购物企业在广告画面及销售过程中,除了订购电话外,一般都不标注售后服务电话和公司名称及具体地址,甚至在邮寄给客户的包裹上,也没有这些信息。使消费者出现问题进行投诉时,也会因无公司名称及地址,造成相关部门无法查找。

因此,消费者如有意购买,应先拨打订购热线,核实产品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售后服务网点等情况,如订购热线不能提供详细资料,则需保持谨慎态度。

陷阱4:无购物凭证,消费者维权举证困难重重。

大部分电视购物公司自己没有产品,接到消费者的订购电话后,直接让供货单位发货,快递公司送货并收款,即使提供凭证,也无明确的名称、地址、商品规格、保修等详细资料,造成事后消费者维权举证困难。

因此,消费者购物后要保留好各种证据,如订购单、发票、汇款单、保修单等。对于商家提供的各种单据和承诺,应当要求其在保修单上加盖公章以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