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职业化背景下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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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发达国家和地区学生管理工作的比较与借鉴(2)

“学生学习”理念,为理解高等教育的目的提供了新的视角,对美国学生事务管理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它对学生事务领域与学术事务领域之间建立了一个共同的平台——学生发展。学生事务确立了不可动摇的地位,促进了学生事务管理在原有的服务体系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加强了学生事务与学术事务的联系。学生事务人员在做好学生服务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学习”的效果,学生事务人员不仅是管理者,同时也是教育者。

二、美国高校学生事务工作的特点

美国学生事务工作在高校整体工作中占据重要的位置,美国几乎所有高校都独立设置学生事务管理的组织机构,自主开展学生事务工作,而且美国各州都有高校开设学生事务管理专业。美国的学生事务工作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国家重视,政策支持

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的显著特点就是学校按照政府的法律,依据本校实际制定学生事务的规章制度,并以此规范学生的行为,实现有效管理。

1937年,美国教育总署就发布了《学生人事工作宣言》,确立了以形成“完人”为主要目的的学生事务工作,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工作原则。1949年美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了与1937年《学生人事工作宣言》同名的指导文件,该文件对学生的需要作了分析,并提出为学生发展和学生在社会中的地位提供相应的最佳服务。

1987年美国“全国学生人事管理者协会”发布了《学生事务观》,重申了学生事务的宗旨,即提高和支持院校的教学使命,通过鼓励创新精神确定行为界线,促进共同理想,维护个人权利,鼓励独立思考和学生的联合行动。除此之外,主要的规章制度有:《美国高等学校学生事务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美国高等学校学生事务管理人员伦理标准》、《高等院校学生事务管理》、《学生服务手册》、《学生事务应用手册》等,这些规章制度严格而明确,如对学生违纪事件,从报告、调查、听证到处理、申诉、执行,每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这些规范性文件,对形成稳定的学生事务工作制度有重要意义。

2.理念生本,理论先进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把单纯为学生服务和对学生教育结合起来,将教育融入服务之中,强调“满足和服务于不同天赋、不同需要、不同目的、不同个性的全体同学”的学生工作理念。把尊重学生作为工作的前提,把了解学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作为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将平等与多元化作为基本的工作原则,将学生发展作为工作的目的。现代学生事务管理在关注学生的能力、情感、身体、态度、技能以及价值观念、美学欣赏等具体行为发展的同时,以服务学生的智力发展、促进学习为根本目的,学生作为具有主体性人的发展得到应有的尊重。

学生发展理论是20世纪以来逐步形成的学生事务工作的新的理论基础,也是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的理论支撑和奠基学说。在观念层面上,学生发展理论的确立进一步强化了学生事务工作的地位和独特功能,它对高等教育的目的做出了新的诠释。学生发展理论通过对学生发展内容及其机制的科学探讨使人们认识到,对学生课外活动和非学术性事务的管理不仅能为学术活动的健康发展提供保证,对高等教育目标的实现起辅助作用,而且它还有自己独特的教育和发展目标。在学生事务管理的实践中,学生发展理论促进了学生事务管理在原有服务体系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学术事务和学生事务的关系得到加强,学术部门和学生事务部门之间的合作增加。学生发展理论十分强调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描述了学生发展的进程以及五个重要的理论纬度:智力发展、道德发展、心理发展、职业发展、自我发展。为学生事务管理提供了依据,为理解高等教育的目的提供了新的视角,为制定高等学校目标指明了方向,学生事务管理也因此确立了自己独立的地位。

3.机构完备,功能分化

由于学生发展理论的支持,在美国,人们已逐步认可将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作为高等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几乎在所有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组织机构都是独立设置的,并在学校的高层行政领导中设有学生工作负责人(CSAO)。在公立大学一般都设有与学术副校长和财务副校长并列的专门管理学生事务的副校长。私立大学一般称呼学生工作负责人为“院长”或“主任”(Dean),即称为“学生院长”、“学生服务主任”或“学生事务主任”。美国学生事务管理几乎囊括了关于学生的所有非学术性事务,实际工作机构具有专门化特点,针对性较强。学生工作负责人下辖若干分支机构,所设机构分别处理各种学生事务,分工很细,表现出管理功能的高度分化。在学生事务内部按服务种类进行专业分工,具体分为三部分:严格规范的学生管理工作、种类较多的学生咨询服务(心理咨询、学习辅导、就业指导等)及以学生自主发展为主体的学生社团活动。

4.管理垂直,机制灵活

美国高校在学生事务管理方式上各校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呈现出灵活多样的特点。美国学者巴阿(M.J.Barr)概括出四种管理机制:一是直接报告式(Reporting to the CEO),这是指高校学生事务工作直接向校长报告的情况。缺点是校长事务繁多,难以保证足够的时间与精力。二是间接报告式(Reporting Through Another Institutional Officer),即在学生事务管理负责人与校长之间设置一个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学生工作情况则向后者汇报。这种模式可以弥补直接报告模式的不足,更便于各部门的联系并使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通过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与教务长的联系,能够有助于建立和发展学生事务部门和学术部门之间强有力的合作关系。三是双重报告式(The Dual Reporting Relationship),即在第二类结构基础上设置一个执行副校长,学生工作情况则须向两位副校长报告。其缺陷是一旦协会中出现权威的成员就会导致对组织权力的破坏。四是直接监督模式(The Direct Supervision Model),这是一个最为传统的模式。它要求所有学生服务部门直接向学生工作负责人汇报。助理副校长和副处长只执行本部门的职责。学生工作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保持经常联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既是通才也是专家。组织内的沟通是全面的,决策程序非常清楚也容易被人理解,职员和其他同事甚至学生对学生工作负责人都非常熟悉。

美国高校普遍采取间接报告与垂直管理模式。所谓垂直管理,就是由分管学生事务的副校长(主任)领导,在校一级层面,面向全体学生,设立功能齐全的独立的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实行条状垂直管理方式。这一管理模式的特点是:由学生事务副校长直接负责,学生事务机构设置和权限划分在学校一级进行,各种学生事务根据职能不同,分别成立学校一级的办公室或中心,直接面向学生开展工作,院和系没有学生事务管理组织。美国高校自“学生人事”阶段开始就逐渐推行这种管理体制。

美国这种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有效降低了系统运行成本,减少了多级管理带来的工作大量重复和人员的重复设置,有效实现系统管理的高效率和教育的高效能;所有学生事务部门最终都在一位副校长的统一领导下,与学校的其他部门既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便于系统自身的维护和运转;系统内部既分工细致又功能齐全,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明确,工作目的明晰,有利于学生事务人员进行具体而专业的操作。

5.信息手段,法制保障

信息时代,知识可以跨越国界实现共享,大学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学术共和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发达的国家,美国的信息技术发展一直占领着世界的制高点,信息技术在美国高等教育中的应用和受重视程度自然不言而喻。美国许多高校都设立了专门负责学校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的副校长或学校首席信息官;各高校也充分利用日新月异的网络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多媒体技术拓展学生事务管理领域,实现与学生沟通、交流的畅通无阻。此外,信息交流系统本身的开放性和广泛性,也提高了学生事务的工作效率,倍增了育人的效果。

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形式保障,就是通过美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普遍有效的法律规则来确认和保障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发展。美国高校师生具有法治意识的强烈性,并对涉及自身的法律知识十分关注。如哈佛大学的学生主办的刊物《哈佛法律评论》每月一期,专门讨论法律政治问题,由学生编辑、师生参与,以尖锐的观点对近期发生在国内外法庭上的事件进行分析讨论,并且专门建设了相关网站进行法律讨论。美国不仅有完备的教育基本法,而且还有高校学生工作方面的专门性法律和明确的工作规范及完备的规章制度,并且充分注意到管理法规自身的权威性、公平性、连续性和公开性,以便在长期运行中具有可操作性。

6.模式多样,队伍专业

美国大学协会认为:多样化促进了教育机会均等和美国社会流动,有利于维护学术自由,促进地方分权体制下高等院校之间的健康竞争。美国宪法规定教育行政管理权交给各州议会和政府,各州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州的教育制度和管理模式,因而美国各大学没有统一的招生标准、课程设置标准、学位颁发标准和学生管理规则。在此背景下,美国教育的各个方面都非常强调多元化和多样性,具体到美国学生事务管理,学生有权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去选择,学生工作的任务是引导学生如何选择,而不是选择什么,这是美国社会价值观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体现,其结果就表现为学生事务管理模式的多样化。

美国高校十分注重学生事务管理队伍学历层次的提高,其学生工作人员大多是获得教育学、精神病学、心理学方面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专家。美国各州都有一所大学设有高等教育行政专业,用来培养学生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所学课程讲究应用性和操作性。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一些大学还增设了学生工作方面的博士点,培养学生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同时,为协调工作、沟通信息,全美大学还有高等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年会研讨交流,推动工作。可以说,美国高校富有成就的学生事务管理与其管理队伍的职业化、专家化是分不开的。

三、中美高校学生工作的比较

从发展趋势看,中美两国的学生工作表现出一些趋同性,如美国高校学生工作强调教育性和发展性,这和我国高校学生工作一直强调德育的传统是趋同的。但由于文化传统、社会制度、价值观念等方面的不同,中美两国学生工作存在较大差异。

1.产生原因不同

中美两国高校学生工作专职人员的产生,都是高等教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所不同的是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就其承继关系而言,可以追索到红军时期的政治工作制度以及党在根据地创办学校中的政治指导员制度。学生工作最早发端于思想政治工作,起源于政治的要求,是在外在影响因素驱动下设计出来的制度。政治辅导员制度从一开始就是高校政治工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设计对我国高校学生工作影响深远。目前许多高校学生工作例会制度还被冠以“政工例会”的名称,高校学生工作者还被称为“政工干部”等。

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制度起源于宗教,有着较为悠久的历史,并且由于高校教学、课程、管理等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产生了学生事务从学术事务中独立出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也就在高等学校内部产生了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制度。

2.工作理念不同

由于两国文化传统、政治和经济制度等方面的差异,中美两国学生工作理念迥然不同。我国的学生工作主要以“社会本位”为价值取向,学生工作侧重于宏观的要求,强调“德育首位”和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倾向于把学生看作是受教育者和被管理者,学生管理表现为对学生行为的控制和约束,以维持学校的秩序和等级分明的师生关系。学生工作主要依靠党团组织来开展,学生自治的社团组织,必须纳入校团委的领导和管理之下。辅导员工作是在学校党政双重领导下,完成党团部署的任务,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为学生提供一定的服务。

美国的学生工作以“个人本位”作为价值取向,重视学生个体的发展,学生服务以学生发展理论为指导,以服务学生为价值导向,倾向于把学生当作独立的个体和平等的公民来看待。美国高校学生工作坚持以学生的个性需求为导向,强调满足和服务于具有不同天赋、不同需要、不同个性的全体学生,开展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学生工作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以“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为中心”的工作目标,用服务和研究并重来指导工作。另外,美国高校学生工作允许学生参与,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这不仅培养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更有助于学生了解社会,学会与人相处,掌握独立生活的能力。

3.管理体制不同

我国学生工作通常借助于党政合一体制,采取学校、院系、班级逐级管理、条块结合的运作方式。学生工作的行政导向明显,行政部门直接领导和指导高校学生工作。就目前来说,对本校学生工作发挥行政影响的主要是教育部、省或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影响主要通过出台法规和制度来规范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指令负责高校学生学籍管理、行政管理和其他有关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工作,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督导,组织校际交流和研讨。在现行情况下,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教委的高校学生处还负责招生和就业制度改革、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的统一管理等。并且,我国学生工作的法制化程度较低,在学生管理方面没有国家立法,各高校自行制定相应规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较差,往往采取行政命令代替法律条规,法律咨询机构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