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破解戒毒难
1508100000022

第22章 戒毒的路在何方——戒毒矫治的基本原则(1)

(第一节) 戒毒工作难以回避的现实

戒毒工作能否取得效果,对戒毒工作研究的方向,对吸毒人员的准确判断,对戒毒环境的净化等至关重要。因为历史的原因,传统的观念,以及人们的心理因素,造成了戒毒工作中的一些无效做法,形成了戒毒工作中的一些误区。

一、无毒环境——有吗

据2001年统计,2001年我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两百余万人,如果加上尚未登记到或隐性的吸毒人员,估计已近千万人。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吸毒人员数字下,要找到无毒的环境是很难的。再者,我国以每年消耗450吨毒品的巨额数量居世界毒品市场第三,而且每年呈不断上升趋势。因此,创建一个无毒环境之难就可想而知了。

也许在某一个社区,某一个乡镇没有毒品的侵蚀,在一个有着960万平方公里、13亿人口的国度,要创造无毒的大环境任务十分艰巨,必须从源头抓起,必须加大打击的力度,必须增强人民群众抵制毒品的自觉性。

二、戒毒理念——准吗

戒毒的理念是什么?至今未见戒毒界统一的看法。前几年,曾提出过“教会吸毒人员学会如何拒绝毒品”的戒毒理念。那是基于戒毒工作刚起步,人们对吸毒人员的认识还不是很深,把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复吸的实行劳动教养的戒毒人员,都定位为有违法和轻微犯罪的人员。加之对戒毒工作的客观规律性也认识不够,只限于把“远离毒品”提升到“拒绝毒品”。从“远离”到“拒绝”虽是二字之改,在当时的确是质的飞跃。从“逃避”到“学会”,从“远离”到“拒绝”,也为我们不断探索新的戒毒方法和手段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戒毒工作客观规律性认识的不断深化,《禁毒法》的公布实施,对吸毒人员是“病人、违法者、受害者”三重属性的重新定位,迫切需要新的戒毒理念来指导戒毒工作的开展。

三、吸毒人员——坏吗

有人说:吸毒人员就是道德低下,吸毒就是违法。一提起吸毒人员,人们普遍惧而远之,招工不要,结婚困难,世人歧视,家人唾骂,在人们眼中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真是那样吗?其实不然,需要对吸毒人员有一个重新认识。吸毒是一种病症,一种反复发作的脑疾病。在现阶段,它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毒品是不能吸食的;毒品的种植、交易也是明令禁止的;吸毒人员获取毒品的方式也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把吸毒与道德低下画等号,那是对道德低下的泛化,更是一种误解。

四、戒毒模式——行吗

模式,《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从这一词意解释中,被称为模式的,必须具备三个特称:一是形成了成熟的标准;二是标准不可能多样;三是被人们认可并可以照着做。不具备以上特征,不能称之为模式。

纵观近20年的戒毒路途,探索戒毒模式从未停止。今天你出台一个模式,明天我又来个模式,实际上干扰了戒毒工作,也有作秀之嫌。我们应该用科学的态度,务实求真的精神,灵活多样的方法,实用有效的手段,积极探索戒毒矫治的方法。把精力放在戒毒矫治上,而不是停留于搞戒毒模式上。

五、戒毒资源——多吗

国家对戒毒工作十分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全国上百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戒毒康复中心都是新建或扩建。建筑现代气派,所内环境优美,为戒毒人员提供了良好的戒毒环境,也为戒毒工作者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我们的硬件设施远远超过了香港和澳门。但我们也痛心的看到,有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或戒毒康复中心,国家投资金额巨大,有最好的设备,满编的民警,但存在投资浪费,收治不足,管理混乱等问题。要将国家有限的资金投向戒毒的研究上,用好纳税人的资金。在戒毒资金的投放上,应该减少对硬件的投入,加大对戒毒基础研究的投入,把国家有限的资金用到戒毒最需要的地方。

六、戒毒研究——对吗

笔者认为:今天的戒毒研究,还走着昨天的老路,还仅限于理论层面的研究,还在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模式上进行探索。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模式并不重要,作为戒毒工作的基层单位,应该注重基础的研究,即用什么方法和手段来解决我们面临的戒毒难,操守时间短,复吸等实际问题。模式要能解决问题,管用和有效。我们现在过多关注和研究行为的戒治和认知的矫正,而对药物和戒毒技术的研究不够,这些需引起我们的思考。

(第二节) 戒毒矫治的原则

《禁毒法》的颁布,拉开了我国戒毒工作创新开展的序幕,如何在戒毒工作新形势和要求下,探索戒毒工作创新的方法和手段,已成为戒毒工作者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戒毒条例》确定了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在戒毒矫治的实际工作中,怎样执行戒毒工作的原则,总结戒毒矫治的基本原则,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和方向。

在戒毒矫治过程中,坚持遵循法规和规范至关重要。这就是戒毒矫治过程中必须坚持的“三性原则”,即科学性、分类性、实用性。这个原则是由戒毒矫治的基本属性决定的,是由当前禁毒工作的需要决定的,“三性原则”适合戒毒矫治需要,具有中国特色,对做好戒毒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科学性原则

要做好戒毒工作,使戒毒工作收到效果,除了要求在戒毒的矫治进程中,必须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做基础,还必须有专门的人才和创新的方法。科学性原则就是戒毒矫治的方法和手段要做到科技含量高,符合戒毒矫治的客观规律及吸毒人员的基本需求。

要科学地认识戒毒规律。根据戒毒工作的复杂性及吸毒人员的特殊性,在戒毒的全过程中,应科学地认识戒毒矫治反映出的规律。我们应该对公众宣传的是一朝吸毒,终身戒毒。先治行为,后攻心瘾。先解决吸毒人员躯体的问题,控制生理反应,治疗脱毒综合征,增强身体的机能,在此基础上,有目的地进行心理干预治疗,强化戒治,淡化教育。戒毒的核心在戒,重点在治,辅之以教育,这是戒毒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而不是戒毒机构的性质所决定。后续照管、综合戒治。戒毒的操守是否巩固,后续照管至关重要。要完善我国的社区戒毒(康复)体制、社工救助体制,加大投入,加强培训,加紧落实,使之成为我国戒毒工作的有生力量。同时,戒毒要运用多种手段、多种方法、多种形式,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戒毒之路。

要树立科学的戒毒理念。随着《禁毒法》的实施,禁毒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即吸食传统毒品不减,吸食合成毒品呈上升的趋势;吸毒人员低龄化,青少年占了近90%;吸毒人群出现由东部向西部转移,城市向农村转移的特点。那么,现在的戒毒理念是什么?笔者认为,戒毒的理念至少应做到“三个一致”:

与党的执政理念一致。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始终贯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一切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戒毒理念必须以吸毒人员为本,吸毒人员就是戒毒矫治的主体,戒毒矫治必须围绕戒毒人员的需求和特点进行,不能脱离这个基本的实际。

与《禁毒法》的立法精神一致。《禁毒法》将吸毒人员基本定性为“违了法的病人”,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要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像对犯了错的学生耐心教育他们、像对生了病的病人悉心医治他们,像对做错了事的孩子不厌其烦的矫治他们,而不能严厉有余,宽容不够。社会越进步,对他们的包容性就越大。正如温总理所说的:“要远离毒品,但不能远离他们。”所以,戒毒理念必须贯彻人文、包容、拯救的精神。

与人的需求一致。吸毒人员的不良需要就是对毒品的渴求。将吸毒人员的不良需求转化为积极的动机,不良的需要转变为正常需要,这就需要正确认识吸毒人员的基本属性,正确把握戒毒矫治的基本做法,正确运用戒毒矫治的基本方法,调动戒毒人员的戒毒动机,主动遏制自己的不良需求,从“要我戒毒”向“我要戒毒”转变。

要科学地探索戒毒方法。有专家讲:多年的戒毒对吸毒人员来说,有“十个无效”:说服无效;恐惧威胁无效;教训惩罚无效;同情亲情无效;关心关怀无效;鼓励奖励无效;决心毅力无效;药物治疗无效;心理治疗无效;宗教信仰无效。一句话:人死病断根。笔者坚信科学的戒毒矫治方法是做好戒毒工作的必需。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

先进的理论作支撑。戒毒矫治涉及的学科领域广泛,既有心理学,又有行为学;既有法学,又有医学。引进这些学科先进的、适合戒毒矫治的理论,可以说是当务之急,也是戒毒矫治方法科学性的具体体现。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戒毒矫治中引入“生命复原理论“及“积极心理学”理论,作为“常青藤”戒毒康复模式的理论支持,开创先河,值得推广。

创新的方法作手段。今天的无效戒毒不等于明天的戒毒无效。戒毒矫治有效方法应该是:过渡治疗,解决戒断后的治疗,初步达到治标的要求;维持治疗,解决戒毒矫治的后续问题,做好治病的工作;康复治疗,解决戒毒矫治的本质问题,最终达到治疗的目的等有效综合手段,并不断推出创新的戒毒矫治方法。

有效的医疗作基础。戒毒矫治的突破口最终在医学界。这是因为,吸毒是一种脑疾病,吸毒人员是病人,既然是病,就得看病服药,这种脑疾病就像高血压、糖尿病一样,给药就得以控制,停药,血压、血糖就上升了,就犯病。吸毒引发的并发症,也需要医疗干预。所以说,戒毒矫治必须有医务人员的参与,也必须以医疗作基础,科学的戒毒矫治离不开医疗卫生工作,离不开穿白大褂的医生。现阶段,戒毒机构应引进美沙酮维持治疗,丁丙诺非维持治疗等手段,并不断加强戒毒机构的医技队伍建设,为戒毒矫治打下良好基础。

二、分类性原则

有关部门透露,当前的毒品形势较上个世纪和本世纪的前几年,都有了较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反映在:大毒枭坤沙投降后,贩毒的形势更不好控制;传统毒品向合成毒品的转变;国外贩毒对我国形成多重包围;由过境国向消费大国的转变;吸毒人数呈上升趋势。因此禁毒形势十分严峻,戒毒工作任重道远。错综复杂的变化,对戒毒矫治提出了新的要求,“一锅煮”、“一样戒”的戒毒矫治程序,已经不适应戒毒矫治的新情况了。

对戒毒人员进行分类戒治,就是根据戒毒人员的不同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戒毒矫治的办法。既可做到分类戒治,又可做到区别戒治,最大限度发挥有效戒毒资源的作用。目前,可以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类:

以吸食的时间来分,可分为吸毒时间在两年以下,吸毒在两年以上的。

以吸毒的种类来分,可分为吸食传统毒品类,吸食合成毒品类。

以吸毒人员收入来分,可分为收入的高和低。

根据以上分类,对不同类型的吸毒人员实施不同的戒毒措施和戒治手段。

对吸毒两年以下的,主要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戒毒,对两年以上的送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对吸食传统毒品的戒毒人员,做好以下“三个结合”的戒毒矫治:美沙酮维持治疗与心理干预的结合,行为干预与体质康健的结合,快速脱毒与缓慢康复的结合。建立起戒毒人员长期康复的机制,提高戒毒矫治效果。

吸食合成毒品的戒毒人员与吸食传统毒品的行为方式、临床症状表现都有很大的不同,必须采取不同的措施。首先,强化安全措施,由于合成毒品使人产生兴奋和幻想,出现伤人、毁物、自伤、自残等异常行为。此类吸毒人员在戒毒过程中如不加强安全措施,极可能出现意外事故,乃至危及生命安全。其次,做好药物医疗干预。目前,世界上尚无合成毒品的替代药物,要针对此类戒毒人员的临床症状,实施镇静、镇痛、镇心“三镇”的药物干预。再次,实施心理行为干预。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制订个体心理行为干预计划;咨询师以平等身份进行沟通;让他们知道感恩、学会坚强;定期评估、康复指导。第四,进行预防复吸的告诫及职业培训,使他们有一技之长。

收入高的戒毒人员,有的是都市白领,有的是歌星明星,基本以吸食合成毒品为主。他们认为“吸毒是身份的象征、时髦的表现”,“或具有浓厚的职业特点,白领挣钱多,工作累,偶尔来点没关系,不会上瘾”。歌星明星因职业也使他们产生吸毒的动机与需求。对这类戒毒人员在稽延性症状消除以后,应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充分认识滥用药物的危害,建立起抑制毒品的心理机制和行为干预机制,并给以针对性的药物治疗。

收入较低的戒毒人员,他们的吸毒原因一般是因为生活的失败,家庭的变故,好奇,家族的习惯。他们吸食毒品的方式和种类与文化程度高的吸毒人员有所不同,主要吸食传统毒品。由于他们经济收入不高,支付不起高昂的毒资。因此,共用针头,偷摸扒骗,成为艾滋病和违法犯罪的温床。对这类戒毒人员,要帮助他们树立克服困难,勇敢面对生活的信心,讲清吸毒的危害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让他们知道健康的重要,生命的可贵。同时,应向他们提供美沙酮维持治疗及引进国际上新开发的其他维持治疗药物,以遏制艾滋病的蔓延和降低因吸毒而引发的违法犯罪案件,使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三、实用性原则

戒毒,不管采取什么方法,都应遵循戒毒的客观规律,尊重戒毒人员的人格尊严,在戒毒的方法上求新,在戒毒的手段上求实,不求多,但求有效,不求形式,但求效果。做到“三要三不要”:

第一,要实用、不要作秀。我们不能陷入戒毒矫治的不良循环的怪圈,按照过时的思维定式和老路,重复着探索戒毒模式的艰难历程。戒毒不需要那些厚重而繁琐的东西,做到以下三点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