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破解戒毒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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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风雨中的航行——劳教戒毒的历史回顾(7)

(五)身体上要“养”。就是要培养戒毒劳教人员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预防疾病,维护身体健康。同时,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增强他们的体质。一是在他们中组织开展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发动、组织他们栽花养草,美化环境,努力把戒毒场所营造成环境优美、花园式的戒毒基地。二是自种自养来加强戒毒劳教人员的饮食营养,促进他们身体的恢复。三是积极改善戒毒劳教人员的宿舍条件,安装换气扇,统一床单、被单等,尽可能让戒毒劳教人员生活在一个比较舒适的环境,帮助他们早日恢复身心健康。

四川省新华劳教所戒毒工作“五字诀”的推出,是对刚开始的劳教戒毒工作的一个总结,也是劳教戒毒初始戒毒工作方法的探索,也意味着劳教所收容戒毒劳教人员已成为主要的工作。

三、探索有成效,成效有何

第一,从单一的方法到综合的戒治。收容戒毒劳教人员,给劳教场所带来了极大的冲击。那时的劳教场所,条件艰苦、设施落后,收容极其困难。同时也给劳教人员警察的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身体多病的戒毒劳教人员,一生病住院少则就得花费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甚至一个戒毒劳教人员的医药费花掉全所劳教人员一个月的医药费。劳教所经济又十分困难,不给他们治疗又不行。怎么办?当时四川省新华劳教所想到了在戒毒劳教人员中收取部分戒治费,全部用于戒毒劳教人员的治疗和戒治工作急需。收取是在偷偷摸摸中进行,后来不知道怎么反映到了绵阳市检察院。时任绵阳市检察院主管监所检察的副检察长仇永富来所检查工作时,我们主动向他汇报了此事。他说:“他们(戒毒劳教人员)有钱去吸毒,我们为什么不能用他们的钱给他治病呢?但一定要规范,收取的这部分一定要用于为他们治病,为他们戒毒。”所里又向省劳教局作了汇报。当时的生卫处长刘晋及时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作了汇报,也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并由刘晋处长专程陪同省物价局的领导来所调研后,由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下发《关于戒毒治疗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了劳教戒毒收取费用的标准,并沿用至今。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戒毒劳教人员的治疗及康复,有效缓解了戒毒劳教人员治疗经费的短缺。在此基础上,为了规范劳教戒毒工作,调动戒毒劳教人员戒治的积极性,变“要我戒毒”为“我要戒毒”,他们又组织戒毒劳教所、戒毒劳教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一个三方协议书,共同做好戒毒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及戒治工作。

协议书规定了三方各自的责任、义务及产生后果应负的责任等。此协议书对单一调整戒毒过程中三方行为关系进行了规范,我们称之为“协议戒毒法”。

“协议戒毒法”1997年试点,1998年在全省推行,其目的:促使社区和全社会支持并参与劳教戒毒工作;补偿劳教戒毒经费的不足。协议戒毒操作的程序是:先由戒毒劳教人员书面向所在的劳教戒毒所提出《自愿协议戒毒申请书》,再由劳教戒毒所与戒毒劳教人员及其家属签订《戒毒劳教人员戒毒协议书》,确定各自的责任义务,并按程序审批。同时,戒毒劳教人员及亲属按标准向戒毒劳教所交纳戒治费用。戒毒劳教所按协议条款开展协议戒治工作。具体采取“三种管理模式”:即管理工作军营式,戒治康复工作医院式,教育工作校园式和“三个结合”的戒治康复措施。“三个结合”即:脱毒康复与心理矫治相结合;科学文明管理与多样化教育相结合;所内矫治与社会帮教相结合。通过系统管理、教育、训练和医疗支持及心理矫治等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戒毒康复效果。一是所内的戒断率达100%。增强了戒毒劳教人员戒毒的信心,提高了改造积极性,如戒毒劳教人员万某在日记中写道:“我在协议戒毒中真正懂得了吸毒的危害。从今后我要与毒品决裂,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二是戒毒劳教人员健康水平普遍提高,稽延性症状及吸毒并发症得到有效纠正。三是复吸率降低,据协议戒毒实施四年后调查,协议戒毒劳教人员解教后回到社会,一年内复吸率为23%,两年内复吸率为58.6%,三年内复吸率为69.8%,复吸率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四是通过社会追踪问卷调查,99%的家属对开展协议戒毒反映良好。如戒毒劳教人员雷某,曾是民营企业家,染上毒瘾后,变卖自己的轿车换取毒资。协议戒毒一年后,他在给戒毒劳教所的锦旗上写道:“协议戒毒、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一次座谈会上,一位协议戒毒劳教人员的父亲泪流满面地说:“我在事业上是成功者,在教育子女上是一个失败者,是白色毒魔害了我儿子,是劳教所协议戒毒挽救了我儿子,挽救了我全家,感谢党和政府。”

笔者时任四川新华劳教所副所长,亲自参与了此项工作,见证了全过程。回顾这段历史,笔者深有感触:“那时戒毒工作刚开始,困难多,没有资金,没有经验,全靠自己摸索。好在有社会的支持,各级领导的支持,使我们的戒毒工作从开始走到今天,从落后走向进步,走出了一片新天地。”

第二,从一般的戒治到专业的戒毒。劳教戒毒从零星收容到吸毒劳教人员占劳教人员总数的70%以上,从混关、混管发展成为有上百个专业戒毒劳教所,上千个专业戒毒大队。从一般的戒治到专业的戒毒都发生在短短的18年间,它体现了劳教人民警察的智慧,见证了一段历史。广西戒毒劳教所的“六步康复治疗法”,就是一个具有劳教戒毒专业性质的戒毒康复治疗法。它集药物脱毒、教育康复、心理矫治、劳动磨炼、行为养成、职业培训为一体,是劳教戒毒有效的戒毒模式。它的主要方法是:

第一步:药物脱毒,时间为10—15天。新入所的劳教人员凡有戒断症状的一律在所医院检查登记住院,使用国家卫生部门推荐的美沙酮替代递减疗法或用丁丙诺啡替代递减疗法,对严重者同时使用的综合疗法。

第二步:教育康复,时间为1—2个月,已脱毒的劳教人员全脱产进行学习。

第三步:心理矫治。各大队都成立了心理咨询室,定期邀请心理学专家、教授来所,对干警进行培训,并对全所上千多名戒毒劳教人员进行心理缺陷程度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对重点人员,根据其心理档案确定治疗方法和治疗方案。

第四步:劳动磨炼。戒毒劳教人员在教育大队学习所有课程并考核合格、心理档案建立完毕后,开始进入“劳动疗法”阶段,一直到解教前3个月。

第五步:行为养成。贯穿整个劳教期内。

第六步:职业培训。主要集中进行为期1—6个月的全日制职业技术培训。

该所又根据戒毒工作的实际,针对即将解教戒毒劳教人员预防复吸的需要,借鉴国内外一些成型的戒毒经验、方法,引入行为学、心理学、医学等理论,整编出了一套认知行为训练方法,即抗复吸十步训练法。第一步:认识毒瘾,毒害识别法。第二步:改变现状、立志戒毒法。第三步:列出清单,个性修复法。第四步:谈个人清单、寻求他人帮助法。第五步:忏悔道歉,伤害他人补偿法。第六步:制订计划,改变生活方式法。第七步:提高警觉,毒瘾复发感知法。第八步:巧妙回避,高危状况避免法。第九步:果断避开,毒品拒绝法。第十步:后续照管,团体互助法。

第三,从劳教模式探索的百花齐放到统一规范的戒毒模式,经历了十年时间。此间,全国劳教工作干警知难而进、大胆探索,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有代表性的方法、模式,其中包括湖南的“社区治疗(TC)”模式,云南的“四期管理”模式,甘肃的“三层分治、四面合围、五方配合”模式,广西的“六步治疗康复法”,广东的“三段递进法”,四川的“三期九段戒治法”等等,劳教戒毒模式、方法“百花齐放”,有力地配合了全国的禁毒斗争,有力地维护了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有力地促进了劳教戒毒工作的发展和提高。在此基础上,司法部劳教局于2004年3月下发了《劳教戒毒基本模式(试行)》,主要内容是:

劳教戒毒基本模式的总体框架可概括为“相对封闭、分期管理、综合矫治、后续照管”。具体就是根据戒毒工作的规律,戒毒劳教人员的具体情况和所处的不同戒毒阶段,将劳教戒毒过程分为脱毒期、康复期、适应期、考察期四个时期,实行相应的动态管理、医疗戒护和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并对回归社会的戒毒人员予以关注,提供帮助。整个过程中,各个时期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流动运行。

1.脱毒期:主要进行急性脱瘾工作,以医疗戒护为主,同时辅以心理疏导,不参加习艺劳动,脱毒需15—30天。

在脱毒期实行全封闭管理,进行例行的身体检查及性病艾滋病检查和急性脱毒治疗,并开展常规的入所教育,开展医疗评价,建立戒毒戒治档案。通过脱毒期的工作使戒毒劳教人员平安渡过急性戒断期,消除强烈的生理依赖,逐步恢复体能,为下一步康复打下基础。

2.康复期:主要工作包括生理机能恢复,稽延性戒断症状治疗和综合性教育矫治等主要内容。康复期需要1年半左右。

在康复期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或半开放式管理。进行必要的医学治疗,治疗稽延性戒断症状和其他疾病,开展递增的军事体育训练和劳动锻炼,进行规范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治疗,开展常规的教育和专项教育,进行吸毒动因调查分析,做好戒毒劳教人员家属的工作。通过康复期的工作,使戒毒劳教人员生理、心理得到基本恢复,不良行为习惯得以矫正,逐步增强其适应社会和抵御毒品的信心、意志和能力。

3.适应期:主要工作包括拒毒训练、职业培训、过渡性适应、就业指导、社会安置衔接等内容,时间为3—6个月。

在适应期,实行半开放管理或开放式管理,实行准假、放假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开展出所前的巩固教育和拒毒训练,增强对毒品的心理抵抗能力;重点抓好职业技术培训,让他们学会正当谋生的一技之长;邀请戒毒成功人士来所帮教、现身说法;开展生活技能训练,开展回归社会实习等。通过适应期的工作,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为重返社会做好准备。

4.考察期:主要工作包括社会安置衔接、后续照管、调查评估等内容。时间1—3年。

在戒毒劳教人员出所时,劳教所要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反馈戒毒劳教人员的有关信息,积极开展后续照管,并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对解教人员实行跟踪回访。通过考察期的工作,巩固解教人员的戒毒成效,使其成为合格的公民。同时,通过检查评估,促进所内戒毒工作。

司法部劳教局《劳教戒毒基本模式(试行)》的下发,进一步规范了劳教戒毒基本模式的探索,进一步奠定了劳教戒毒研究工作的基础,进一步推动了劳教戒毒工作的发展,为科学指导和合理规范劳教戒毒工作,促进劳教戒毒工作向深层次、高水平迈进,充分发挥劳教戒毒的优势,增强劳教戒毒的实际效果和长期社会效益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四、探索效果好,好在何处

劳教戒毒以其管理教育的优势,同时拥有强制和医疗的两大手段,被认为是当时三种戒毒形式效果最好的,特别是对戒治手段、戒毒方法和劳教戒毒模式的探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收到了好的效果。好在何处?劳教戒毒工作的“三个转变”足以说明。

(一)由分散收容向专业集中收容管理的转变。上世纪90年代初,劳教系统开始收容戒毒劳教人员,但都是分散的收容,没有按照戒毒劳教人员的特殊性质进行单独编队,也没有专业的戒毒劳教所。随着毒品形势的严峻,戒毒人员日益增多,且在劳教期间反映出来的特殊性及戒毒工作的艰难性,实行专业集中收容被提到了议事日程。1996年,四川省禁毒办领导来到四川省新华劳教所调研后,时任四川省省长张中伟批示,由省财政拨款,在该所改扩建我省第一个劳教戒毒专业大队,规模为收容上百人。1998年,由国家投资3000万元在成都兴建了我省第一个设施完善的专业戒毒劳教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收容规模为上千人。随后,四川省又相继建成了两个专业戒毒劳教所及数十个专业戒毒大队。专业戒毒劳教所(队)的建立,基本上满足了收容戒毒劳教人员的需要,也为进一步开展劳教戒毒工作,研究和探讨戒毒劳教人员的行为特点,探索吸毒成瘾的原因及劳教戒毒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至2004年期间,全国劳教系统累计国债投资10亿元以上,同期地方配套资金为10亿元以上,全国累计完成劳教所建设投资10亿元以上,完成在建项目超过百个,新建(改扩建)各类房屋总面积超过百万平方米。1998年至2004年期间,在专项资金特别是国债资金的支持下,全国兴建(在建)了数十个劳教所,实现了每个省至少有一个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女子戒毒劳教所和戒毒劳教所。同期全国累计完成各类投资数十亿元,全国劳教所占地总面积扩展至上千平方公里,各类基础设施面积达到上百万平方米,劳教人员人均用房达10多平方米。这些设施的兴建,基本满足了戒毒劳教人员收容需要,劳教戒毒也基本完成了由分散收容向专业集中收容管理的转变。

(二)由零散戒治向综合戒治的转变。由于戒毒劳教人员在劳教过程中,有的毒瘾发作,有的行为古怪,有的疾病缠身等,严重威胁着劳教场所的安全和他们自己的生命。四川省成立了“四川省劳教局戒毒康复中心”,具体指导全省各劳教场所的戒毒康复工作。但那时的戒治工作主要着眼于如何防止毒品流入所内,并对症给以药物治疗,或采取一些诉毒教育形式,主要采取的是“干戒”。

从21世纪初开始,随着劳教戒毒专业场所的建成,劳教戒毒工作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全国各劳教所都积极探索具有特色的戒治方法,形成了一批具有实用价值的劳教戒毒模式。

为了进一步规范劳教戒毒模式,司法部劳教局在云南昆明市召开深化实施劳教戒毒模式试点工作座谈会。四川省劳教局为了切实加强本省劳教戒毒基本模式试点工作,决定由四川省成都戒毒劳教所、四川省新华劳教所、四川省女子劳教所各确定一个大队作为试点单位,目的是根据司法部第78号《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按照司法部劳教局“相对封闭、分期管理、综合矫治、后续照管”劳教戒毒模式基本框架的要求,整合四川省劳教戒毒模式的资源和特点,为全国劳教戒毒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并先后下发了《四川省劳教戒毒模式研究和实施方案》、《四川省劳教戒毒模式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