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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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叙述行为(2)

按照上一节中画出的图表,作者是叙述信息的发出者,是整个叙述行为的总出发点。但是作者恰恰是文学研究中最不可捉摸的一环,与一般看法相反,作者是最不稳定的因素:莎士比亚、施耐庵、曹雪芹都只留下一个名字,“兰陵笑笑生”之类留下一个外号。对于中国古代白话小说来说,某些作品,例如《水浒传》,几乎是历代改写编辑者的集体创作。像欧洲《亚瑟王传奇》那样叠加的故事集合,我们只能从归属于他们名下的作品来了解他们。即使是历史有详细记载的作者,甚至当代的、生活在我们中间的作者,也很难说我们对作者的了解已经如此完善,可以拿这种了解作为研究作品的可靠出发点。任何一个人的意识活动本来就很难了解清楚,况且我们也难以决定作者意识与他的某一部作品的关系:此时之心并非彼时之心,写下的心也不一定是作者的真心,他可能作伪,他更可能不了解自己,他自己声明的“创作意图”也不能作为可靠依据,不然文学研究就可以简化为资料收集整理和辨伪工作。文学史家,作者生平研究者,可以有权“知人论世”,谈作者的全部人格意识。就叙述学分析而言,没有必要袖手坐待文学史家完成研究再开始自己的工作。与具体作品的分析有关的,只是作者意识的一小部分,即具体进入作品的那一部分。而要找出这一部分意识,从作者生平传记入手显然是舍近求远,而且即使我们把作者一生都搞清楚,我们也无法确定他的意识的哪一部分被写入了哪一部作品,我们依然得回到出发点:从具体作品中找作者的意识。

因此,与叙述分析有关的所谓作者,是从叙述中归纳、推断出来的一个人格,这个人格代表了一系列社会文化形态、个人心理以及文学观念的价值,叙述分析的作者就是这些道德的、习俗的、心理的、审美的价值与观念之集合。整个作品就靠这个集合作为意识之源。

这个价值与观念集合与文学史家所找出的作者思想意识(如果他们能找出的话)可能完全相合,可能部分相合,也可能完全不相合。不管如何,这个集合是实际参与写作过程的作者的代理人——作者的“第二自我”,从某种意义上说,“第二自我”是作者通过作品的写作创造出来的一种人格。

对于叙述学而言,只有这个作者的“第二自我”才是真实的、可靠的、可触及的、可批评的、可分析的人格。如果我们不是作者的朋友,我们作为读者就只与这个第二人格打交道。我们接触到的只是《红楼梦》或《哈姆雷特》的文本中推定出来的作者人格,这些作者人格与历史上真实的曹雪芹或莎士比亚是否相合,是文学史家工作的范围。他们能搞得清这问题,当然更好。一时弄不清,我们也不能让叙述分析中的作者位置虚位以待。的确文学史家至今没有弄清这些作者是什么样的人物,并未阻挡我们研究这两部书。

这个作者的第二人格,这个支持作品的价值集合,现代文学理论一般称为“隐含作者”,因为他是从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中推论归纳出来的。

隐含作者的概念对于现代文学批评来说至为重要。目前我国批评界的很多混乱的说法,有不少就起因于将作者与隐含作者相混淆,认为作品中的价值观一定是作者思想意识的一部分。游国恩的《中国文学史》论到王绩的诗《过酒家》:“此日长昏饮,非关养性灵。眼看人尽醉,何忍独为醒。”说王绩“从庄子学来一套既愤世又混世的人生哲学”。我们至多只能说这首诗的隐含作者有这样的思想,“佯狂”是写诗者经常采用的姿态。关于王绩本人,我们所知极少,何必遽下断语?

从隐含作者的概念可以得出一个乍一听可能十分奇怪的结论:同一个作者可以写出完全不同的隐含作者,因为他完全可以在不同的作品中使用完全不同的价值集合,有时是因为他思想变化了,有时却可能是他戴上了不同的面具而已。

讽喻诗和闲逸诗有两个完全不同的白居易,久为我们所知,宋人写的诗和词经常判若两人。《蚀》三部曲的隐含作者与《子夜》或《林家铺子》的隐含作者很不同:前者热烈而悲愤,后者冷静而观察犀利。韦恩·布斯曾举英国作家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为例,他的三部主要作品有三个完全不同的隐含作者:《大伟人江奈生·怀尔德》的隐含作者“十分关心公共事务,担心野心家掌握权力可能危害社会”;《阿密利亚》的隐含作者是个板起面孔说教的道德家;而《约瑟夫·安德鲁》的隐含作者却是个玩世不恭的乐天派。

一个土豆做几个菜,但不会做成西红柿,这是费伦的妙言,他是布斯事业的继承人。Kate Chopin的小说立场很不相同:《觉醒》提倡妇女解放;《一小时的故事》追求自由的女主人公反悔;《黛西蕾的婴孩》黑人血统中有劣根性;《一件精美的瓷器》老黑人正直善良。

聂华苓的《桑青与桃红》1977年香港版与1980年北京版差别很大,这两个版本的隐含作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格。

反过来说,多个作者参与同一叙述文本的写作,也就成为一个隐含作者。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的作者是两个人,但作为一本书,隐含作者是一个人,不然《红楼梦》不能作为一个叙述文本来读。网络接龙小说,隐含作者按叙述进程变化,“随时听取反应作调整”的西方电视剧也是如此。七十回《水浒》与一百二十回《水浒》隐含作者很不同,所以毛主席号召批判宋江的投降主义,这是因为“一部叙述”的范围变化。

当然,我们不能把隐含作者与作者完全分离,形成隐含作者人格的价值集合是由作者提供的,如果作者在写作时不是故作姿态或弄假作伪(例如奉命作文),那么隐含作者就是作者人格的一部分。美国叙述学家恰特曼认为:“没有理由去要求……真实的康拉德对《间谍》或《在西方眼光下》的推定作者的反动态度负责,也没有理由要求但丁对《神曲》隐含作者的天主教思想负责。”这个说法就未免过分了,当然他们要负责。我们只是不能把《在西方眼光下》的隐含作者看作康拉德的全部人格,从而认为这本小说背后的价值集合就是康拉德完整的世界观。

作品当然是作家所写,作家写出作品是无法闭眼否定的事。引入隐含作者的概念,这个问题就倒过来了:作品写成,隐含作者才诞生,他不可能脱离作品而存在。布朗肖说:“不是灵感把秘密赐给一个预先存在的诗人,而是把存在赐给一个尚未存在的人,因此我们说:诗创造诗人。”他谈的只可能是隐含作者,实际作者先于作品存在,隐含作者人格是作品赋予作家的人格,是他所有作品各个隐含作者的集合。

例如谁是乔治·艾略特?真实作者还是隐含作者?布斯用两个例子说明隐含作者的力量:

Marian Evans写小说为出版顺利用了George Eliot之名,这个名字应当属于隐含作者。但是一旦成名,她已经无法恢复自己的原名,因为读者与出版商已经把她当作男人。因此, George Eliot是文学史上的真实作者。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似乎不合理的推演顺序:生理作家→作品→隐含作者→作家人格。也就是说,文学史上的作家,是他的作品的隐含作者人格之集合体。

对于非虚构性叙述而言,例如日记,如吴宓《吴宓日记》的隐含作者是由对这个文本的阐释阅读推导出的,它只代表一种价值观念的集合,它与吴宓其他文本所推导出的隐含作者一定无法完全相同,它们都是作者本人价值观念的一部分,不能等同于作者本人,只要有文本,隐含作者永远不死,但是作者本人作为一个生物体,已经逝世多年了。而且一般来说,隐含作者很多都含有美化的成分,《吴宓日记》中的隐含作者比吴宓本人更加高尚。

对于虚构性叙述而言,沈从文的小说《边城》的隐含作者拥有宁静恬淡的人格,沈从文的小说《丈夫》的隐含作者拥有世俗激愤的人格,它们都代表作者价值观的一部分,但都不是作者本人。这些隐含作者或是超脱或是充满正义,比作者本人在某种意义上高尚,因为作者曾自杀过,所以不超脱;作者曾在抗日战争中提出纯文学,所以不够正义和血气。当然,所谓的高尚与否,还与文化所推崇的道德标准有关,不是绝对的。

例如,我们读《幻城》,感觉隐含作者是一个充满想象、向往自由、正直勇敢、刚强的人,但是实际上,作者郭敬明并不具备多少这些品质。《幻城》一出,即有网友指出其情节构思、人物设定等方面有抄袭日本动漫之嫌,只因拿不出确凿证据而作罢。之后,郭敬明又出版了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此书一出,即被指剽窃和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最终,经法院判决,郭敬明败诉。

由此可见,任何叙述的隐含作者不能等同于作者本人。隐含作者由读者阅读归纳、推断出来的一个人格,并不代表作者本人的人格。一般说来,隐含作者都比作者高尚,因为隐含作者是受社会道德、习俗、审美价值及文化形态等因素影响的,因此与作者本人相比,隐含作者是倾向于道德的、符合社会价值的人格。

说作者被作品创造,经由的顺序是从第二自我(隐含作者)进入“第一自我”(史存作者)。李怀霜在《吴趼人传》中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盖低回身世之作,根据昭然,读者滋感喟。描画情伪,犹鉴于物,所过着影,君厌世之思大率萌蘖于是。余尝持此质君,君曰:子知我。虽然,救世之情竭,而后厌世之念生,殆非苟然。”也就是说,不是吴趼人的厌世观使他创作了《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而是《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的厌世观导致了吴趼人成为厌世者。这听来似乎奇怪,却是吴本人亲自作证于此。

再举一个有趣的例子。20世纪初,美国新诗运动期间,诗风比较保守的诗人威特·宾纳(Witter Bynner),对新兴诗派之崇尚东方诗看不惯,他与另外两个诗人用假名字发起了一个“最新潮”的诗派“光谱主义”(Spectrism),到处发表宣言,发表诗篇,实际上是在嘲弄其他新诗派。诗界轰动,评论群起,两年后,他们自己宣布是个骗局,把上当捧场的同行好好嘲笑了一场。作者们固然是在搞骗局,但就“光谱主义”本身的诗而言,我们不能说这些诗的隐含作者是假的。有趣的是,骗局收场后,宾纳自己发现他已经无法摆脱“光谱主义诗人爱麦虞·莫根”(他用的假名)的幽灵:“我现在不用力气就可以写出应当是莫根写的诗,我已经不知道他在何处结束,我从何处开始。”从那时起,他成为中国诗的崇拜者,他的作品是中西文学交流的一个佳例。

隐含作者往往比作者高尚,这样的例子极多,虽然要证明这一点,要越出叙述之外。《少年维特之烦恼》是曾经让无数的青年为之倾倒的一部小说。隐含作者肯定是一位情感丰富的少年,他深谙维特之苦,他将维特引向了死亡;但是,歌德本人非常全面,理性和感性同样发达,如《威廉麦斯特的学习时代》表现的一样具有理性控制和自我调控能力,所以他可以既是大文豪又是魏玛官员。作者本人显然没有沉浸在维特“抒情”的气质中,而隐含作者却难免沉浸其中。所以有人说,歌德利用这篇文章宣泄个人情绪,他“杀死”了维特,保全了自己。这也是后来的浪漫主义者开始讨厌歌德的原因所在。

元稹《离思五首·其四》:“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这首诗中的隐含作者是个对妻子、对爱情忠贞不渝,非伊莫属、爱不另与的痴情之人,用世间至大至美的形象来表达对亡妻的无限怀念,任何女子都不能取代韦丛。阅读和归纳出的隐含作者应该是一个忠于爱情,心怀感恩,对亡妻忠贞不渝的专情之人。然而,真实世界中的元稹却与隐含作者截然不同,他风流浪荡,与薛涛、刘采春等女性有染。陈寅恪所言:“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现实生活中元稹的为人与诗中的隐含作者极为不符,隐含作者更加高贵,更符合道德标准。

昆德拉的作品多年来一直受到众人追捧,而拥趸者们常常把昆德拉本人与他笔下的主人公们混淆起来,不知不觉间把他塑造成了无所不知、指点迷途的神启者。事实上,众人拥趸的并非生活中真实的昆德拉,而是他作品中的隐含作者,是他作品中体现出的一种抽象人格。《生活在别处》中的雅罗米尔青春激荡,热情呼唤革命的到来,为了革命,他可以牺牲一切,亲情、友情、爱情,所有都要为革命让路。雅罗米尔在这种隐秘热情的支配下,将女朋友一句戏谑的谎言信以为真,立即跑去告发了自己的女友与其哥哥,将他们双双送入监狱。我们的隐含作者在叙述这件事情时是冷静与高尚的,他同情与谅解雅罗米尔这种为革命所利用,失去自我判断力的青春激情,同时又隐含着批判时代、警醒世人的意图。这样的一个隐含作者,有谁不会欣赏敬佩。

然而将视角移至生活中的昆德拉,他就成为了一个真实存在的人。他有七情六欲,会犯错,糊涂,同样拥有过年少轻狂、不甚厚重的时代。有资料显示,昆德拉在年轻时,曾与雅罗米尔一样,向当局告发过自己的密友,并导致其密友被判刑22年,在监狱中度过了14个春秋。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已然辨不分明,可能是因为年少的革命激情,也可能是因为人性的怯懦。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真实生活中的昆德拉与那个高尚完美的隐含作者相距甚远,任何叙述的隐含作者不能等同于“作者本人”。

果戈理及其代表作《死魂灵》。《死魂灵》揭露了农奴制腐朽的官僚统治的罪恶,其隐含作者描写了农奴社会的黑暗面,反映了农民疾苦,批判了俄国当时的黑暗现实。他开辟了俄国的批判现实主义,形成了“自然派”,但他本人的思想则没有一直坚持批判的角度,他在写作《死魂灵》的第二部时思想出现危机,政治观点日趋保守,转向追求道德上的自我修养,迷信宗教,维护封建宗法制度,甚至否定过去,为以前创作忏悔,甚至否定了《死魂灵》。所以,《死魂灵》的隐含作者比果戈理本人高尚。

但也有些作品有意或无意地显示了隐含作者的某些不正确的价值观,从而不比真实的作者高尚。偶尔可以看到,作者有意在作品中糟蹋自己,或是做自己私心里想做的人。也有反过来的:《苏幕遮》“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与《岳阳楼记》的隐含作者完全不同,范仲淹很可能比《苏幕遮》的隐含作者高贵。下面抄录一段王小波访谈中的对话:

记者:你的作品大都是以第一人称去写的,主人公都叫王二,那就是你吧?

王小波:不,不能这么说吧,我觉得不能这么说。

记者: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