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苦恼的叙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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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中国小说的文化范型(3)

只因海上自通商以来,南部烟花,日新月盛。凡冶游子弟,倾覆流离于狎邪者,不知凡几。虽有父兄,禁之不可;虽有师友,谏之不从。此岂其冥顽不灵哉?独不得一过来人为之现身说法耳。方其目挑心许,百样绸缪,当局者津津乎若有味焉;一经描摹出来,便觉令人欲呕,其有不爽然若失,废然自返者乎?

实际上晚清所有的消闲小说杂志无不标榜志在劝惩,与各种世情关系,目的在于针砭世俗。甚至被文学史家认为是晚清小说中最堕落的黑幕小说,专写流氓妓女拆白党奇闻,却也是在道德自辩上最花力气的。“必先具有悯世之心,惩恶之念”,才能“俾幕中人知所惧,而幕外人知所防”。

另一部分晚清小说,则以政治宣传这种特殊说教代替了一般的道德说教。政治小说如梁启超的《新中国未来记》,序言中就明说写作目的是,“兹编之作,专欲发表区区政见,以就正于爱国达识之君子,偏中寓言,颇费覃思,不敢草草。”谴责小说如李伯元《官场现形记》说写书目的是“编几本教科书”教导官员们,使他们经过熏陶后,“再放他们出去做官,自然都是好官。二十年后,天下还愁不太平吗?”吴趼人《上海游骖录》下半部连篇累牍讨论各种社会问题,几乎不成为小说。

还有一部分时事小说,如佚名《苦社会》、中国凉人血《拒约奇谭》、碧荷馆主人《黄金世界》,都是由1905年美国反华工禁约运动就题作文,而小说刊物如《广东戒烟新小说》(1907年创刊,李哲编辑,用粤语),虽内容不全是戒烟,但题材与目的之切实也就很清楚了。这类小说,可以说比较切近现实,但依然是在载道。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晚清白话小说的叙述学特征,与先前的白话小说基本上一脉相承,变化不大,叙述者还是以说教者姿态出现君临于被叙述世界之上,对情节人物进行道德裁判。

白话小说想逃离慕史或说教模式,只有强调其难得明白宣布的另一目的,即娱乐大众。但强调娱乐,结果必然是强调中国白话小说的亚文化性。最早不讳言白话小说目的在“戏”的,可能是晚明的谢肇淛。《五杂俎》中说,“凡为小说及杂剧戏文,须是虚实各半,方是游戏三昧之笔。”在他之后,叶昼作为一个更出色的批评家,在对《水浒传》的评论中提出小说的“戏”或“趣”的原则:

有一村学究道:李逵太凶狠,不该杀罗真人;罗真人亦无道气,不该磨难李逵。此言真如放屁。不知《水浒传》文学当以此回为第一。试看种种摩写处,哪一事不趣?哪一言不趣?天下文章当以趣为第二。既是趣了,何必实有是事并实有是人!若一一推究如何如何,岂不令人笑杀。

中国文化的文本结构中,真理价值是与文类区分紧密相连的,不同文类由于它们在文类等级中所占的位置而确定其真理价值。这种提倡“戏”的方式,只是对小说真理价值问题的一种逃避——承认白话小说并无真理价值。

而且,叶昼等人强调白话小说的亚文化性,拒绝追慕文化上高级文类,这在中国传统文化结构中行不通的。因为中国文化对文类金字塔底层的文本施加了过大的压力。只要白话小说尚被认为是一种低级文类,其实践者(作者与读者)就不可能不需要既成价值体系的支持,心安理得地进行“纯亚文化性”的娱乐。无怪于这“戏趣”论辩在有清三百年中没有赢得多少响应。

但是,在晚清政治小说与谴责小说剂量过大难以消化的教诲之后,“戏趣”又成为小说的主旨,尤其在鸳鸯蝴蝶派的主张中,游戏目的被推到极端。鸳蝴派小说刊物毫不隐讳地夸示“趣味”、“消闲”。其刊名书名大都直指这一点。

这一派最成功的刊物《礼拜六》,发刊词就揭示了原则:

或又曰:“礼拜六下午之乐事多矣,人岂不欲往戏园顾曲,往酒楼觅醉,往平康买笑,而宁寂寞寡欢,踽踽然来购汝之小说耶?”余曰:“不然!买笑耗金钱,觅醉碍卫生,顾曲苦喧嚣,不若读小说之省俭而安乐也。”

这是白话小说最坦白的“亚文化宣言”,自甘与娼家酒楼并列,认为自己优越之处只在于省俭与安全,以“戏”幻想代“戏”实践。

而后,《礼拜六》杂志上自我推销的一条广告“宁可不要小老嬷,不可不读礼拜六”,被五四新作家抓住,作为旧体小说堕落的证据。放弃教化责任后的亚文化文本,失去了意识形态保护壳,也丢失了任何文化价值之可能。实际上,“戏趣”原则已成为传统小说余孽在五四小说前保住市场的策则,即放弃追慕主流文类,守住亚文化阵地。

五四小说反抗传统小说的最早呼声,是反对道德软化模式。陈独秀在1917年的“文学革命论”就说:“文学非为载道而设。”刘半农在同年的“我之文学改良观”中说:“道是道,文是文,二者万难并作一谈。”

道文分离观受到五四作家的热烈拥护。郁达夫认为:“小说在艺术上的价值,可以以真和美两条件来决定……至于社会的价值,及伦理的价值,作者在创作的时候,尽可以不管。”

文道分离使小说有可能离开传统模式。五四小说与鸳鸯蝴蝶派小说脱离教化模式的方式不同,鸳鸯蝴蝶派放弃价值之追求,而五四小说是朝一个新的方向追求价值。当然,“真与美”是五四作家心中的幻象,五四小说还得寻找自己特有文化范型。

(第三节) 自我表现范型

自我表现,“诗言志”,在中国文学理论与实践中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问题是,它只保留给高级文类,文人文学文类,例如诗歌、散文等,甚至文人的叙述文类,如传奇剧,文言小说,都不够资格分享这种表述方式。晚明公安派诗人,清初性灵派诗人,主张在诗中表现自我,尽管他们之中有些成员(例如袁氏兄弟)对白话文学表现出兴趣,却从来没有认为他们的诗学原则可以应用到白话文学上。

中国白话小说理论辩护,从来没有脱离过公众式亚文化性。在中国白话小说的整套程式中,自我表现几乎不可能,只有在18世纪某些杰作中,才有部分的实现。陈平原论及传统小说中的“诗骚”传统时指出,除了“结构上引大量诗诃入小说”外,“诗骚”影响“主要体现在作家的主观情绪,于叙事中着重言志抒情”。本书上篇已分析过,传统白话小说的意元主导类型,大都是“动力型”的,其叙述速度过快,不适合“言志抒情”。陈平原举的例“摛词布景,有翻空造微之趣”,指的是唐人小说的技巧。晚清小说,“史传”模式占优势。只有五四小说,才把自我表现变成小说写作的主导范型。

大部分文学史家都认为五四小说的主流是现实主义,个人的自我表现主要见诸于五四诗歌。下文将试图证明,对自我表现范例的追慕使五四小说成为中国小说史上独特的新阶段。

自然,在五四小说中,有现实主义的因素。但至少在五四这个阶段中,其重要性远不如自我表现的因素。五四作家中大多数人对自我表现有浓厚兴趣,如何反映现实的问题较晚才提出。比较成熟的现实主义要到五四之后,即20世纪30年代才出现。郁达夫对五四小说的主导方针有个总结:

从前的人,是为君而存在,为道而存在,为父母而存在,现在的人才晓得为自我而存在了。

卢隐回忆说她初开始写作时,“对于题材,我简直想不出,最后决定还是写我自己的生活吧。”

如果我们说这些声明都是以个人表现为特色的那些作家,尤其是创造社那一派说的,那么可以看另外一些人的想法。五四的主要思想先驱陈独秀,至少在五四早期,他认为个人主义是新世纪的思想主潮:

个人生存的时候,当努力造成幸福,享受幸福,并且留在社会上,后来的个人也能享受,递相授受,以至无穷。

鲁迅作为五四作家中社会责任感最强的人,也再三申张自我表现的原则。早在1907年,他就指出文字与“个人暨邦国之存……无所系属。”在晚清年代如此声言真是绝响。他坚持认为表现的应是真切的自身:

我们能够大叫,是黄莺便黄莺般叫,是鸱鸮便鸱鸮般叫。我们不必学那才从私窝子里跨出脚,便说“中国道德第一”的人的声音。

他的第一本小说集《呐喊》也自称来自自己“苦于不能忘却”的回忆。

甚至,在普罗文学的高潮期,在他临逝世不久前,他还告诫其弟子;“只要表现他所经验的就好,”不必“有意为之。……假如有意为之,那就决不能真切,深刻,也就不成为艺术。”

其他善于感情自敛,不喜欢自我外露的作家,如冰心,也声称,“能表现自己的文字,就是‘真’的文字。”

“所有的文字均为自传”这口号,经圣佩甫、勃兰兑斯、法朗士等一再重复,在五四作家中得到广泛而热烈的响应。而且,可以说,这一时期的小说作品,不管是哪个流派哪个社团的,都带有自传性,前与晚清相比,后与30年代文学相比,五四文学的自我表现倾向相当明显。

由此,中国小说的基本言述范型,由公共式转向个人式,自我经验成为注意的中心。

可能是一种象征,也可能是自我表现的一个重要部分,性与性关系成为五四小说最集中的题材。据沈雁冰统计,百分之九十八的作品写的是男女关系,他得出如下结论:

大多数创作家对于农村和城市劳动者的生活很疏远,对于全般的社会现象不注意,他们最感兴味的还是恋爱。

他是用遗憾的口吻来写的,但反映了当时的确实情况。郁达夫是五四时代性题材无挑战的最佳作者,他的作品几乎触及性“变态”的每一个方面,每一种可能:《沉沦》中的窥淫癖,《茫茫夜》和《落日》中的同性恋,《过去》的物恋癖与性受虐癖,《迟桂花》中的坦白忏悔冲动等等。

其他作者也不甘居人后。林如稷《将过去》中的强迫性嫖妓冲动与郁达夫《寒夜》和《街灯》相埒,叶圣陶《被忘却的》中的女同性恋,兄妹畸恋见于叶灵凤的《姐嫁之夜》,嫂弟之恋见于郭沫若的《残春》和《叶罗提之墓》。

滕固的《壁画》或许是被虐狂最浪漫的图景。一个中国留日学生爱上一日本妇人,他性格过于内向,不敢有所表示,最后吐血而死,死前用自己的血在墙上画出一幅壁画:一妇人在一死者身上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