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苦恼的叙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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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后记

20世纪70年代末,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事卞之琳先生攻读莎士比亚,卞先生却劝我注意20世纪英美的新批评,一种形式主义文论运动。我把散藏在北京各图书馆的资料都找来读了一下,一读钟情,立即爱上了现代形式文论——或许那种对思维整饬的追求,比较适应我这个力求化简的头脑。

我明白,意义是个云雾笼罩的迷魂阵,一个没有明确形状和边界的星云团。面对这个迷宫,批评家有两种态度可选择:一种是沉溺其神秘,醉步其曲径而不想走出来,用诗意转达玄奥,用美文抒发感官的享受,我们不妨称之为诗意的诗学;另一种是力图寻出一种解义的策略,找出一个可尝试走上一段的方向,哪怕走不出迷宫也留下几个路标或脚印。我们不妨称之为分析的诗学。

前者是知其不可为而不为,后者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倒不是因为勇敢,沉溺其中才需要勇敢。我做了一个计划,准备用十年时间一个一个流派,一个一个领域地读懂现代形式文论。下这个决心,倒也不是对“诗意派”的反感(中国道禅是现代诗意派诗学公认的始祖,但这派在中国后继者也不多),而是对盛行于现代中国的另一种批评不满,那就是“内容批评”。这种批评视文本为真实世界的描述“反映”,因此用治理统治真实社会,或评说真实历史的种种规范标准来批评文学。批评家的工作类似检察官,或小报“道德法庭”专栏作家,整日价就人物该做不该做什么评是断非。既然无法惩罚想象中人物,就让作者和出版者对人物的罪过负责。

内容批评或许是一种对文学的自然而幼稚的反应。东吴弄珠客《〈金瓶梅〉序》云:“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这四种人,都是“信以为真”派,都以内容作为文学的本质。现在却要添上第五种人:“勃然大怒而痛加惩罚者,现代批评家也。”就《金瓶梅》而言,受罚者还少?

我当时之所以要走形式文论之路,是感到这是廓清弥漫文学艺术批评(包括文学史研究)的“内容幼稚病”的唯一出路。压力自然不请自来,一个研究生做出个力挽狂澜的姿态,使个别诲人不倦者厌恶。其实我自己心中也虚得很。我的成长过程注定了我是个历史感很强的人,斤斤于形式屑屑于技巧,置文学的社会历史联系于不顾,我自己也感到未免过于偏颇,总觉得失落了什么。

在当时,70年代末,中国批评界恐怕没几个人愿意弄懂,或能够弄懂形式文论的种种“科学化”的术语和分析方法,所以我的沾沾自喜,掩盖了自我怀疑。从那时起我苦读了七八年形式文论,其间做过一些文学翻译,做了一些东西文学影响史研究,偶尔手痒,还写了些小说诗歌,但老学生从中国做到美国又做到英国,这个读书计划一直在遵行。

大约在1985年左右,我从叙述学读到后结构主义的符号学,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形式分析是走出形式分析死胡同的唯一道路,在形式到文学生产的社会—文化机制中,有一条直通的路。是形式,而不是内容,更具有历史性。这一“悟”使我欣喜若狂,超越内容(或尽少依赖文学的素材)来探究文学与社会之关系,看来并非不可能之事。

然而,从这理论构想,到具体的令人信服的讨论,还要做许多工作。为此我选择中国小说从传统到现代的发展,作为理论构想的第一个实验。现在献于读者前的这本书,就是这个实验的总结报告。

我坦白承认,这个实验是理论先行的,并非纯然“从实践中发现真理”。然而,哪一种学术研究不是先有一个构想,一个待考验的模式?只不过一个诚实的学者应在研究中不断修正这模式。自然,先“研”范畴的存在本身就证明它决不是终极真理,甚至不一定是“真理”,只是在特定的研究范围中比较“说得通”而已,只是在意义的混沌星云中能像模像样地理个头绪而已。但这一点不就够了?我们已经目睹过多少牢不可破的真理大厦之倒坍?

博尔赫斯认为意义歧出是中国思想,至少他笔下的中国古人按中国哲学思想设计了一个歧径园,一个小说的意义迷宫。可惜博尔赫斯又创造了一个自以为是的英国人,一个“中国通”,重建了迷宫,识透了谜书。我呢?我是否能像那位“沦为”间谍的现代中国人,用打死这个走通中国歧径园的西方人,来表明我不仅猜得出这个谜,而且能把这谜用于具有现实意义的目的?

我希望我有博尔赫斯笔下那位现代中国人那种自信。我的书试图提出一种追寻意义的策略。只是一种,而且只是策略,策略有好坏之分,有效无效之分,但它再好也只是一种具有“可行性”的意义构筑方式。

我的工作,是试图找出中国文化的文本集合构造如何限制了(而不是决定了)中国白话小说的叙述形式。只是中国小说的叙述方式至今未得到仔细研究,因此本书不得不把大半篇幅用于中国小说的叙述分析上,以设法使整个立论有个比较坚实的基础。而且,鉴于至今尚未有以中国小说为对象的中国学人写的叙述学著作,本书不得不花一部分篇幅解释了我的叙述学理论。我不想说这是一个独创的“体系”,但至少它更适合中国小说,也因此而与其他叙述学者的体系重点不同,论点也有所不同。就这意义上说,本书可视为中国小说的一本叙述学导论。

至于我研究的另一端——文化分析,应当承认,这本小书哪怕做一个中国文化结构浅略的扫描都做不到。本书能谈的只局限于中国白话小说的分析中能透露出来的一点情况。文化虽说是广义上的文本集合,但这一“广义”,就使它异常复杂,比叙述文本复杂得不可道里计。小说叙述文本,可以作为文化的窥视孔,可以作为文化结构的譬喻,但所能做到的,也就是这些。显然,在这里,卑谦的自我认识是必要的。

在国外讲授、研究中国文学,有种种不利之处。与一般人的看法相反,西方汉学界的气氛妨碍学人“得现代批评风气之先”。知识界过于庞大后,以邻为壑就成为每个行业从业者自卫本能。西方汉学家情愿与中国学者比考据,比版本学,甚至比僻字僻典,却不愿与洛特曼比理论视野,与热奈特比细密分析。至少可以说,汉学家很不愿意吸收采用现代理论的成果。能有意把现代文论用于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论文,在西方众多汉学论文中,实在是太少见。就这一点来说,我依然是个旅居国外的中国学者,我所关心的,也是作为中国文化人所关心的。身居国外至多只给了我图书的方便。

但是,有一点必须承认:国外学术机构对于“纯学术”研究,哪怕是中国小说这样的“僻学”,总是尽可能给予支持。因此,我在此必须向下列机构表示感谢:美国加州大学董事会、英国学术院、东方学院学术委员会、伦敦大学学术基金会。没有它们的资助,在国外的生活条件中,本书的研究是不可能完成的。

此外,许多朋友和师长在本书写作过程中提出过宝贵意见,他们是伯克利加州大学白之(Cyril Birch)教授,张鸿年(Samuel Cheung)教授,香港中文大学卜立德(David Pollard)教授,伦敦大学贝克(Hugh Baker)教授,贝丽(Alison Bailey)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薛鸿时研究员,北京大学乐黛云教授,中国现代文学馆吴福辉教授等。北京大学申丹教授特意在《北京大学学报》上撰文与我商榷中国小说中的转述语问题,给我启发良多。此外,本书部分内容我曾用于伦敦大学东方学院(SOAS)的讲课和北京大学的符号学系列讲座上,各种国籍主修各种科目的同学,在课堂讨论和作业中提出种种挑战,促使我进一步思考我的一些论点,经常迫使我采用更清晰的阐述——我不愿说我和同学们在共同追求真理,回到我的老提法:我们只是为整理意义混沌而寻找一个策略。但策略也有高低之分。现在我将此书芹献于读者面前,也期盼有耐心读完全书的朋友逼我朝高处走,看得更远些,别让我不上不下地坐在山坡上,在孤独中自言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