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圣经故事:爱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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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黎明的曙光

约翰·加尔文(1509-1564年),又译喀尔文、克尔文,法国著名的宗教改革家、神学家,法国宗教改革家,基督教新教的重要派别加尔文教派(在法国称胡格诺派)创始人。

出生于法国北部努瓦,1523年到巴黎就学;后赴奥尔良大学学习法律,深受人文主义思潮影响。1531年回到巴黎,专攻神学;1534年成为新教徒。因受政府迫害,化名逃往瑞士巴塞尔。1536年在巴塞尔出版《基督教要义》。该书对新教教义作了系统的阐述,是一部影响很大的新教百科全书。此后,加尔文除短期被迫离开外,一直在日内瓦领导宗教改革。加尔文提出“先定论”,认为人是否得救皆由上帝事先决定,与本人努力无关;上帝的选民注定能得救,上帝的弃民一定要遭殃。他主张允许经营致富、借贷取利。他反对教阶制,主张民主选举教职人员,建立民主的廉俭教会,适应了新兴资产阶级激进派的要求。根据他的建议,日内瓦成立由加尔文宗长老、议员和官员组成的宗教法庭,密切监视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加尔文是宗教法庭的实际负责人。凡听讲道迟到、念玫瑰经、拜偶像、望弥撒、唱歌跳舞、酗酒吵架和亵渎上帝者,法庭可警告、罚款、监禁,甚至烧死。许多人因批评他的主张横遭迫害。1553年以异端罪名下令烧死反对三位一体说教、发现人体血液小循环的西班牙著名医生塞尔维特等50多人。在他的领导下,日内瓦成为政教合一的神权共和国和宗教改革的中心,加尔文宗传播到欧洲各国。因此,有人称加尔文是“新教的教皇”,日内瓦是新教的罗马。1564年 5月27日死于日内瓦。有《加尔文全集》52卷传世。

加尔文向其他国家传播新教教义,他的教义在荷兰、苏格兰和英格兰影响很大,他还从事政治活动,拉拢一些法国王室成员和贵族加入法国的喀尔文教派胡格诺派,结果导致法国发生宗教战争。他延揽大批欧洲新教难民到日内瓦,导致日内瓦成为归正宗的国际中心,号称“新教的罗马”。加尔文对新教的发展有相当重要的贡献,在理论上奠定了归正宗的基础。他的神学名著是《基督教要义》。

1540年日内瓦宗教改革派重掌政权,加尔文应邀重返日内瓦领导宗教改革及市政工作。加尔文在日内瓦进行的改革主要为:

①废除天主教的主教制,建立长老制;教会圣职只包括牧师、长老和执事;长老一般由有威信的平信徒担任。长老会议,由各教区民主选举的代表组成,归市议会直辖。教会设立由长老会议和6名牧师组成的宗教法庭,在加尔文的指导下审理各种案件。教会的领导机构是市和地方教区两级牧师团体,市级牧师团体由各教区首脑组成,负责统辖各教区牧师团体。加尔文从1542年至逝世前一直是这个团体的主席。

②简化宗教仪式,宣布《圣经》是信仰的唯一依据,因此在圣事中只施行《圣经》所记耶稣亲自设立的洗礼和圣餐礼。

③取缔演戏和赌博,提倡节俭,反对奢侈,严禁一切浮华享乐的行为。

④改组市议会,将日内瓦划分为数个教区,各教区均由长老和教区的牧师团体处理政务,日内瓦市议会由长老、牧师和上层市民组成,是最高的行政机构,拥有司法权。政权的形式按照加尔文政教合一的“神权共和国”模式建设。

⑤鼓励经商致富,宣称做官执政,蓄有私产,贷钱取利,同担任教会职务一样,均可视为受命于上帝。

在这期间,加尔文积极支持对再洗礼派的镇压。西班牙人文主义者、生理学家塞尔维特因反对三一论,并与德国的再洗礼派有联系,被加尔文向设在法国里昂的天主教异端裁判所告发。当塞尔维特越狱逃至日内瓦时,加尔文又授意当地的宗教法庭于1553年以火刑处死。从1555年开始,归正教会在日内瓦已占绝对统治地位。加尔文除了领导教务外,还从事旧约的注释。1559年,日内瓦学院在他的指导下成立。同年他的《基督教原理》第四版付印,篇幅从1536年初版6章发展为79章,后来被译成多种语言,为归正宗神学的标准和依据。

加尔文的神学思想在许多方面同路德宗相同,如强调《圣经》是基督教信仰的唯一根据和权威,认为人类在亚当堕落之后,完全败坏,失去意志自由;主张因信称义,不能靠行为得救等。加尔文还继承发展了奥古斯丁的预定论,从上帝的至尊谕令和全能出发,认为上帝在创世以前,即预先选定一些人得救,和决定另一些人沉沦,这种预定论是加尔文神学体系的基石。在政教关系上,加尔文认为政权是上帝按其神圣意志所任命的,要为人民造福,并捍卫纯正的教义和教会。实际上他将教会权力置于国家之上,异于路德教会倚仗国家支持的主张。关于圣餐礼,加尔文的立场介于路德和U.茨温利两人之间,从形式上看,似乎更接近茨温利,但从实质上分析,应该说更接近路德。他反对天主教的变体论和路德的同体论,但也否定纪念说。他明确地肯定在圣餐中凭信心所领受的,是一种真实的、但是属灵的身体。这种主张,后被称为灵性的“真实存在论”。加尔文还在可见的教会和不可见的教会之间作了明确划分,并强调教会自治的原则,但在加尔文指导下的日内瓦教会却规定该市居民都是归正宗信徒,都必须服从该宗的教律。

虽然他在《基督教要义》中未另辟一章节还清楚说明他的圣灵论,但是从他的论述中可以知道他对圣灵工作的观点。对加尔文来说,上帝的灵与上帝的工作同时进行,而促成人的“相信”,当圣灵在人心中运行光照人心,使人在读了上帝的话而产生信心。所以人非用理性接受信仰,亦非用理性确认《圣经》的权威,而是圣灵那奥秘的力量所做的工作。

虽然救赎预定论是他倡导的神学遗产,但主要架构非他独创或原创。就救赎预定论可分“救赎”及“预定”两点来说,对于预定加尔文认为,得不得救在乎神的拣选,人的选择在这件事上是毫无主权的。至于人们疑惑为什么有人不被捡选,他引用了《申命记》“隐密的事,是属于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惟有显明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一切的话”。他说人不会也不能质问神为什么施恩予人,那就不能问为什么神会弃绝某些人。属神的心意人是无法明白,但对于拒绝救恩,人类依然需负责任。

至于救赎他发展了马丁·路德所提出的因信称义之论述。这个论点起初由奥古斯丁所提出,直到马丁·路德时发展出“法庭式的称义”。两人不同在奥古斯丁认为“义”是内在的,当神赐给人恩典时,“义”便成为人的一部分。对马丁·路德及加尔文而言,这“义”是属外在的,是“算作”、“当作”、“归给”,人依然是罪人,只是在人们因着信神就算我们“为义”。而加尔文更提出“双重恩典”说,在神的眼中算为义是恩典之一。第二个恩典则是:当人接受耶稣与基督联合之时,信徒便可进入更新的过程,使其内在生命更像基督。

简单地说,加尔文的宗教改革思想核心就是“预定论”。主张上帝预定了人会获救还是会沉沦,即所谓的选民或弃民。选民受上帝赐予的救恩和生命;弃民却必定沉沦。上帝的预定的旨意,不因人的行为而改变。有人攻击加尔文否认人祈祷的效用,这是不实在的。人只有在信心引导下才会祈祷,以致得救,而这信心是上帝所赐的。

加尔文的教会论涵盖非常广,包括了基督徒的自由、教会的权柄、真教会的基本特质等,其中他所认为真教会的特质应该包括了:“传扬神的道”及“遵行圣礼”。所以传福音、聆听上帝的话及遵行圣礼都是十分重要的。圣礼的定义加尔文对圣礼的定义是:“神赐恩给我们的证据,是一种外在的印志,和我们对他的敬虔之互相印证,加以确认。”

其中必要圣礼特别是指“洗礼”与“圣餐”。“洗礼”:加尔文认为洗礼是基督徒的第一个圣礼,其意涵是加入教会的表记,好叫人们被接入基督,列为神的儿女。加尔文非常反对私人洗礼。因为他认为洗礼与圣餐是教会的公共圣职,私人不可擅自施洗。且受洗者必须要先充分明白真理,才可施洗。

加尔文强调通过圣餐,使得信徒得以与基督连结。他并不重视饼跟杯,他主张“在圣灵里耶稣基督身体真实的临在”。也就是说,人在圣灵里改变而体验到耶稣基督的临在,体验到耶稣基督的身体与血。但是在领受圣餐时,必须需扬神的道。所以对于当时天主教保留饼和杯,给生病无法前来的信徒或是王公贵族举行私人弥撒,这些作法加尔文并不赞成。因为他认为不在崇拜及充分宣扬上帝的话之场合领受圣餐,是没有意义的。

加尔文毕生的许多主张统称为“加尔文主义”,在不同的讨论中有不同的意义,在现代的神学论述习惯当中,其意思是指“救赎预定论”跟“救恩独作说”。加尔文支持马丁·路德的“因信称义说”,主张人类不能透过正义的行为获得救赎、恢复逐渐被天主教所遗弃的奥古斯丁学说“救恩独作说”、反对逐渐成为天主教神学主流的“神人合作说”,因此加尔文建立的教会命名为“归正宗”或“改正教”。

加尔文主义出现于16世纪宗教改革时期。归正宗的基本教义和信义宗基本相似,也承认人因信仰基督而蒙恩称义。归正宗的主要特点是选举长老监督教务,由牧师和不受神职的长老集体管理教会,认为任何人都不得享有无限权力,并且认为教会人士可以参加政治活动,使世俗更加接近上帝的旨意。所以归正宗掌权的国家,一般教徒更重视经济、民主制度和公众教育,但多数人专政的情况也更严厉。

归正宗注重宣讲教义,仪式都用当地语言,更强调唱赞美诗。主要支派有长老会(流行于苏格兰)、公理会(流行于英国及美洲)等。

归正宗的主要流传区域为瑞士、荷兰、苏格兰、法国、南非、德国西南部、比利时、澳大利亚,以及美国和加拿大的若干地区。

加尔文5个要点:

完全无能力或全然败坏:人类由于亚当的堕落而无法以自己的能力作任何灵性上的善事。

无条件选择:上帝对于罪人拣选是无条件的,他的拣选并非因为人在伦理道德上的优点,也非他预见了人将发生的信心。

有限的代赎:基督钉十字架只是为那些预先蒙选之人,不是为世上所有的人。

不可抗拒的恩典:人类不可能拒绝上帝的救恩,上帝拯救人的恩典不可能因为人的原因而被阻挠,无法被人拒绝。

圣徒蒙保守:已经得到的救恩不会再次丧失掉,上帝必能保守其拣选的。

这5点教义的英文首字字母恰Tulip,即“郁金香”之义。